廈門大學老師事件
A. 汀洋的人物事件
2014年7月,汀洋在網上發布《考古女學生防「獸」必讀》,隨後「青春大篷車」發表了一篇名回為《對汀洋的聲援—答—控訴廈門大學淫獸教師吳春明長期猥褻誘奸女學生》的博文。二人舉報廈大博導吳春明誘奸及性騷擾,廈門大學隨即展開調查。
2014年10月14日,廈門大學發表聲明,吳春明被開除黨籍,並撤銷教師資格。對此,「汀洋」稱:對結果不滿意,廈門大學應該開除吳春明。

B. 吳春明的人物事件
2014年7月10日,一篇稱廈大人文學院歷史系考古專業博導吳春明長期猥褻誘奸女學生的博文在網上瘋轉。被指長期猥褻誘奸多名女學生,甚至有女學生因此割腕。而其所在的歷史系迅速作出回應要求校方給說法,被網友稱為「院系倒逼校方給說法」。
7月12日,廈門大學就廈大教授被指誘奸多名女生發表聲明,表示收到有關歷史系吳春明教授師德師風問題的匿名舉報,學校在接到舉報材料後立即成立專門工作組,根據學校有關規定展開調查。調查期間,已中止吳春明的研究生導師資格,停止其招生和指導研究生。學校對師德師風問題零容忍,發現一起堅決查處一起,絕不姑息。
2014年7月14日,廈大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老師告訴向媒體透露,廈大老師們傳言,「從學生在網上發的第一封信,學校就很緊張,找了吳春明,問他給學生承諾什麼沒實現」,然而吳春明「連睡幾個都沒搞清楚」,他自己也「承認了和女生開房的發票在國家課題里報銷」。
2014年10月13日,當事女生首次接受采訪,稱曾與其三次開房,「向學院反映之後,學院犧牲學生的利益去保全吳,而這種默認的態度導致吳春明有恃無恐,在辦公室肆無忌憚」「他之前在辦公室的時候,曾經拿出來過安全套,希望我和他在辦公室發生性關系」。此外,從未公開身份第三名受害者也公布了一系列重磅證據,吳春明與學生的聊天記錄,簡訊來往直指吳春明性騷擾。 2014年10月14日21時30分,經過三個月的多方取證和深入調查,查明吳春明與一名女研究生多次發生不正當性關系,並對另一名女研究生有性騷擾行為。
吳春明利用師生關系與女學生發生不正當性關系和對女學生性騷擾,嚴重違背作為一名教師應有的基本職業道德和操守,敗壞了師德師風,嚴重損害了教師隊伍整體形象和職業聲譽,對學生身心健康造成了極大損害,產生了極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廈門大學官方表示,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資格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經研究,決定給予吳春明開除黨籍、撤銷教師資格處分。廈大還表示,吳春明事件對學校的聲譽造成了極大的負面影響,全體師生和廣大校友都深感痛心。學校將引以為鑒,改進工作,進一步加強師德師風建設,營造更加風清氣正的育人環境。對違反師德師風的言行,學校將繼續堅持零容忍,一經查實,堅決處理,決不姑息。 2014年10月14日,廈門大學校向社會公布對吳春明處理情況的通報,引起社會較大關注。在此,對廣大師生、校友及社會各界的關注表示感謝,並對社會公眾和媒體關切的幾個問題作如下說明。
一、關於三個月的調查工作: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整個案件辦理分為受理、初核、立案、調查、審理等階段,歷時三個月。
7月10日,學校收到「有關人文學院歷史系吳春明教授師德師風問題」的匿名舉報,立即成立調查組,開展初核工作。
7月12日,學校發布聲明,調查期間中止吳春明的研究生導師資格,停止其招生和指導研究生。此後,調查組多次聯系舉報人,並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和郵箱。
7月13日—8月3日,學校通過各種渠道與方式,設法與舉報人取得直接聯系。
8月3日,首次取得有效證據,提取證言、證詞及其他有關證據。
8月4日,調查組接到另一名舉報人寄來的舉報材料。
8月6日,正式立案調查。調查組對舉報材料逐項核實,並開始約談有關證人提取證言、證詞,包括趕赴外地調查取證。
從8月15日開始,學校審計部門對其科研經費列支情況進行專項調查。
9月23日,約談最後一位證人,形成調查報告,案件移交審理。
9月23日—28日,案件審理組對立案依據和調查組移交的全部證據材料、對被舉報人的責任認定和處理建議等逐項審理,並開展補充調查工作。
9月28日,審理結束,進入黨政紀處理程序。
10月11日,學校做出處理決定。
10月14日,向全校中層幹部通報,同時向社會公布。
二、關於舉報吳春明將涉事酒店開房發票在科研經費中報銷的問題
調查組委託學校審計部門對吳春明2001年以來科研經費列支情況進行專項調查,未發現吳春明將涉事酒店的開房費用在其科研經費中報銷的情況。
如有新的線索和情況,歡迎向我校舉報。衷心感謝並一如既往地歡迎社會各界對我校各項工作進行監督。

C. 鄒智文的介紹
鄒智文,男。2012年7月在網路上爆出與廈門大學一名女教授交往細節引發關注。事件發生時鄒智文自稱是廈門大學已婚博士生。

D. 撞死廈大教師情侶司機獲刑,最終的審判結果如何
在2019年9月7日下午,發生了一起讓人惋惜的車禍,廈門大學教師李健和他的女友趙榕榕在路上行走的時候,被一名開著共享汽車的新手司機撞擊導致死亡。這件事情讓人看來是非常惋惜的,因為本該有著大好前途的兩個人卻因為司機的不正常行駛而斷送了。在2020年11月9日的廈門市湖裡區人民法院對這個事件進行了宣判,肇事司機胡某熒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當這個宣判結果出來之後,其實被害人家屬並不滿意,因為這個有期徒刑4年確實也是很多人所意想不到的,畢竟在他的手上有兩條人命,但是這處罰怎麼看都是輕了一些。不過第一次的宣判結果已經出來了,就是這個人被判決了4年的有期徒刑,下面我來細講一下。
一、判處四年的有期徒刑首先經過法院的處理最終宣判該肇事者司機4年有期徒刑,當然我認為這個判決肯定是經過多種因素的考慮,最終才得出了這個評判結果。但是我總感覺並沒有照顧到被害人家屬的感受,總感覺這次宣判不太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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