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生導師夏
㈠ 誰能幫我看一個中葯方,一個很有名的中醫博士生導師開的葯。他說我氣虛,因為很忙沒和我細說。我不知道是
問題分析:
白術、太子參、黃芪、防風、一個補中氣,你可能有中氣不足、且愛出虛汗的症狀;另外您可能還有咳嗽的症狀
意見建議:
整個方子以調理脾胃、疏肝理氣為主,您應該是脾胃氣血,或許有肝氣不疏的症狀
㈡ 什麼是博士生導師
博士生導師應是本學科學術造詣較深的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務的教學,科研人員,其學術水平在國內本學科領域內處於前列,在某些方面接近或達到國際先進水平.有培養研究生的經驗,至少培養過兩屆碩士研究生.能堅持正常工作,擔負起實際指導博士生的責任.有協助本人指導博士生的學術隊伍;培養的研究生質量較好;有課程教學經歷,承擔過或正在承擔一定工作量的本科生或碩士生課程.
對年青的教授(1972年以後大學畢業)申請擔任博士生導師,除具備上述條件外,一般應具有博士學位.至少要培養過一屆碩士研究生或在國內外協助指導過博士生的學位論文.
具體要求如下:
從事基礎性研究的教授
近五年來在國內外核心刊物上發表論文不少於8篇(第一作者或本人指導的研究生為第一作者)或正式出版過學術專著.所發表的論文或專著曾被同行多次引用或曾獲得過省,部級二等獎以上的獎勵.
目前承擔有國家或部(省)級的重點科研項目或攻關項目,負責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或其他有重要價值的研究項目,在研的經費不少於3萬元(個別基礎研究項目不少於1.5萬元).
從事工程技術研究的教授:
近五年來在國內外核心刊物上發表論文不少於5篇(第一作者或本人指導的研究生為第一作者),或正式出版過學術專著,或有重要的技術成果.發表的論文或專著曾被同行多次引用或曾獲得過省,部級二等獎以上的獎勵,獲省部或國家級成果登記2項或發明專利(授權)2項.
目前承擔國家或部(省)級的重點科研項目或攻關項目,負責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或其他重要價值的研究項目,在研的經費不少於6萬元.
說明:
對於主持經費在30萬元以上的重大基礎性研究項目,或主持經費在60萬元以上工程技術研究重大項目,或曾獲國家二等獎以上項目的主要成員,上述要求可適當過寬.
在國際一流學術刊物(如《Nature》,《Science》及列入SCI,EI的刊物)上發表的論文(第一作者或本人指導的研究生為第一作者),對其發表論文的篇數要求可酌減.
上述指標中的著作,成果只考慮有足夠證據的主要貢獻者.
㈢ 教授、講師、博士生導師、學科帶頭人等這些頭銜之間是什麼關系
教授,是一種高等教育體系中的職稱。多指在大學或社區學院中執教的資深教師與研究員,但教授與研究員是有區別的。教授有教課的任務,而研究員則沒有。
教授為大學教師職稱的最高級別。中文的教授兩字則源於「傳教授業」的字義,是中國古代就使用的學官名稱,根據教育部和人事部聯合發布的相關規定,把高校教師的崗位分為13個等級。教授崗位分一至七級。其中正教授崗位包括一至四級,副教授崗位包括五至七級;中級崗位分3個等級,即八至十級;初級崗位分為3個等級,即十一至十三級。
1、現下「教授」都是聘任制的。
2、「特聘教授」,顧名思議,是特殊(特別)聘任的教授,本身是教授。
3、「客坐教授」,是「客情」聘請的學者,不定期來作報告或搞講座。本人可能不是教授,而是名人、官員、企業家、發明者,等等。
4、「兼職教授」,校際間、學校與社會間,互相聘請講課的教授。本身是教授,實際講課或搞科研、帶研究生。
5、「榮譽教授」,是對知名的老教授、有成就的老領導,授予的榮譽稱號。
6、一般教授,是大學聘任的正高級職稱,既上課,又搞科研、帶研究生,也是學術帶頭人。
講師:任職基本條件
1、大學專科畢業以上,擔任助理講師職務四年以上,能擔任培訓教員工作;
2、能勝任一門或一門以上課程的講授和全部教學工作,質量較高,教學效果好;
3、掌握一門外國語,能閱讀本專業的外文書籍和資料。
專業技術人員所取得的學歷必須同申報晉升職務的專業相同或相近,否則一般應視為不具備規定學歷。對先參加工作後取得規定學歷的人員(以取得學歷證書為准),取得學歷前後的任職時間可以相加計算,達到任職時間要求的,可以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資格。正常申報中級職務,任助理級的總年限最低不得少於4年。
對雖不具備規定學歷與資歷,但在本職工作崗位上確有真才實學、能力強、業績貢獻突出的專業人員,可破格申報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破格申報對象必須是本單位3年內考核成績名列前茅者,且一般情況下,不得越級申報和「學歷、任職年限雙破格」申報。破格申報者,任職年限的提前一般不能超過1年。
㈣ 廈門大學法學院博導的資料
1、姓名: 蔡從燕 職稱: 教授、博導
主要講授課程 《國際經濟法》,碩士生學位課
《國際公法》,本科生主幹課
《國際公法》,碩士生學位課
2、姓名: 劉志雲 職稱: 教授、博導
劉志雲,江西瑞金人,1994年至1998年就讀於廈門大學歷史系旅遊管理專業,獲學士學位;1998年至2001年就讀於廈門大學法學院經濟法學專業,師從盧炯星教授,獲碩士學位;2001年至2004年就讀於廈門大學法學院國際法專業,師從徐崇利教授,獲博士學位。
研究旨趣為國際關系理論與國際法學交叉研究、國際經濟法與涉外經濟法、投資法與金融法等領域。至今已在《中國社會科學》等雜志公開發表法學論文110餘篇;已出版個人專著3部;參與專著或教材撰寫若干。從2009年起主持「廈門大學法學院經濟法學文庫」的出版。
2004年9月獲得博士學位後任教於廈門大學法學院經濟法教研室,同時為國際經濟法研究所與經濟法研究中心研究人員。
2005年被廈門大學研究生院正式遴選為碩士生導師。
2006年被廈門大學破格聘為副教授、任副教授期間被破格聘為博士生導師。
2007年入選「2007年度福建省高等學校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
2008年被廈門大學破格聘為教授。
2008年入選「2008年度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
2010年入選「福建省法學會第二屆中青年優秀法學人才」;被評為「福建省第六屆青年優秀社會科學專家」。
2010年起擔任Frontiers of Law in China 編委。
2010年起擔任福州大學兼職教授。
2001年:廈門大學第一屆「十大學術新人」;
2003年:「廈門大學嘉庚獎學金」;
2003年:廈門大學第二屆「十大學術新人」;
2006年:廈門大學工商銀行科研獎。
2006年:「廈門大學優秀博士論文獎」;
2007年:「福建省優秀博士學位論文獎」;
2007年:「廈門市第七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獎」;
2007年:「福建省第七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獎」;
2008年:聯合主講的《金融法研究》評為福建省優質碩士學位課程;
2009年:「福建省第八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獎」;
2010年:「廈門大學『中國銀行』科研獎」。
2010年: 中國國際法學會2004-2009年度「航天科技」國際法優秀科研成果獎;
2010年:福建省法學會第三屆優秀法學成果(著作類)二等獎。
3、 姓名: 張榕 職稱: 教授、博導
要講授課程 《民事訴訟法》
《證據法》
《法律診所》
司法部2001年度法治建設與法學理論研究科研課題《仲裁製度研究與〈仲裁法〉的修改》的主要參加人。
廈門大學育題基金項目《中國證券市場的法律規制》項目負責人。
司法部2005年度法治建設與法學理論研究科研課題《司法能動性與司法解釋的規制》主持人。
福建省2007年社科基金項目《事實認定過程中的法官自由裁量權——以民事訴訟為中心》主持人。
福建省2009年社科基金項目《通過有限判例制度實現正義》主持人
4、 姓名: 曾華群 職稱: 教授、博導
主要講授課程 本科生課程:「國際經濟法學」、「國際經濟法總論」、「國際投資法」、「香港法概論」、「WTO法專題」;
碩士生學位課程:「國際經濟法理論」、「香港經貿法專題」、「國際經貿條約專題」、「國際投資法專題」;
博士生學位課程:「國際經濟法理論」、「國際法專題研究」
主要學術觀點 國際經濟秩序的新舊更替和國際經濟法的破舊立新是在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之間的矛盾和對立中產生和發展的,是由發展中國家率先發動,發達國家消極應付的。對發展中國家而言,如同逆水行舟,每一個進步,都需要艱辛的斗爭和努力,稍有懈怠,已取得的成果可能得而復失或名存實亡。對於建立國際經濟新秩序和國際經濟法新規范的長期性和艱巨性,發展中國家應有戰略的眼光和充分的准備。
中國屬於發展中的社會主義國家,中國國際經濟法的研究服務於建立國際經濟新秩序和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目標,這決定了中國國際經濟法學界在吸收西方國家有關研究成果的同時,應有符合本國國情和目標的研究方法。從中國國際經濟法學發展的經驗看,今後應繼續堅持和發展的研究方法主要是:立足本國實際的方法;歷史和現實結合的方法;綜合研究的方法;比較研究的方法;法律與經濟相結合的方法。
研究理念和特點 國際經濟法學是世界性的,中國國際經濟法學是世界性國際經濟法學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中國國際經濟法學的發展和繁榮在一定程度上有賴於世界性國際經濟法學的發展和繁榮,世界性國際經濟法學的發展和繁榮也不能缺少中國國際經濟法學的參與和奉獻。
中國國際經濟法學者應繼續借鑒和吸收外國的相關研究成果,積極主動地開展國際學術交流和合作,在國際學術論壇上,對國際經濟法學的重要理論和實踐問題提出中國學者的見解,表明中國的立場,為世界性國際經濟法學的發展和繁榮作出應有的貢獻。同時,作為發展中國家的學者,應從建立國際經濟新秩序的目標出發,具有破舊立新的歷史責任感、決心和勇氣,既不能對西方法律觀念亦步亦趨,更不能對少數發達國家在處理國際事務中踐踏民主的霸權行徑熟視無睹、束手無策,而應當擺脫阻礙建立國際經濟新秩序的西方法律觀念的羈絆,為建立國際經濟新秩序而創建和發展新的法律概念、觀念和理論。
5、 姓名: 徐崇利 職稱: 教授、博導
主要講授課程 專科生:《關貿總協定法律制度》
本科生:《國際經濟法總論》《國際經濟法概論》《國際貨幣金融法》《國際投資法》《國際私法》
碩士生:《國際經濟條約研究》《國際投資法研究》《國際私法研究》《國際關系理論與國際法》
博士生:《國際法理論研究》《國際法專題研究》
6、姓名: 齊樹潔 職稱: 教授、博導
主要講授課程 本科生:《民事訴訟法》、《民事司法改革》、《律師制度與實務》。
研究生:《民事訴訟法》、《證據法》、《外國民商法》、《程序法基本原理》、《訴訟法文獻選讀》。
主要學術觀點 1.司法資源是有限的。訴訟並不是最好的糾紛解決方式。司法改革的推進不應僅限於訴訟領域,還應包括相關的制度。為實現司法的公正和效率,除了改革和完善訴訟制度外,還必須建立多元化的糾紛解決機制,包括協商、調解、行政處理、仲裁等各種ADR方式,並且賦予當事人解決糾紛的程序選擇權。
2.司法改革不但應當是全局性的,而且應當是合法有序的。當務之急是由全國人大設立司法改革委員會,並取得法律的授權,統一領導、規劃、協調全國的司法改革。
3.司法改革應當立足於本土資源,在移植外國制度時,必須結合我國的具體國情進行充分的論證。司法改革還應當重視借鑒域外經驗,如果僅僅局限於對本國現行制度的考察,我國的司法改革將很難取得突破性的進展。
承擔項目 1.福建省社會科學研究項目:《一國兩制與廈門涉台立法》(1996),任課題組長。
2.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涉台法律問題研究項目:《維護大陸居民在台灣的正當權益》(1998),任課題組長。
3.中歐高等教育合作項目:《英國、德國民事司法改革及其對中國的借鑒》
(1999),獨立承擔。
4.司法部法治建設與法學理論研究部級科研項目:《仲裁製度研究與仲裁法的修改》(2001),任課題組長。
5.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十五」規劃項目:《英國民事司法改革研究》(2001),任課題組長。
6.司法部法治建設與法學研究理論研究部級科研項目:《公證制度研究與破產制度的完善》(2003),任課題組長。
7.廈門大學人文社科橫向課題:《環境糾紛解決機制研究》(2004),任課題組長。
8.廈門大學人文社科橫向課題:《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立法研究》(2004),任課題組長。
9.福建省社會科學研究「十五」規劃項目:《和諧社會與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構建》(2005),任課題組長。
10.廈門大學人文社科橫向課題:《公證制度理論研究與實證分析》(2006),任課題組長。
11.廈門大學人文社科橫向課題:《權利保護法律與實務研究》(2007),任課題組長。
12.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與和諧社會的構建》(2007),任課題組長。
13.福建省法學會法學研究重點課題:《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機制改革問題研究》(2007),任課題組長。
14.廈門大學人文社科橫向課題:《權利保護與糾紛解決機制研究》(2008),任課題組長。
15.廈門大學人文社科橫向課題:《涉及公證的訴訟案例分析》(2008),任課題組長。
16.廈門大學人文社科橫向課題:《運用多元化糾紛解決方式,為東莞產業轉型升級提供司法保障》(2008),任課題組長。
17.廈門大學人文社科橫向課題:《優化法制環境,促進珠三角地區改革發展的司法統計分析》(2009),任課題組長。
18.廈門大學人文社科橫向課題:《香港民事訴訟制度研究》(2010),任課題組長。
19.廈門大學人文社科橫向課題:《繁簡分流與快速處理機制研究》(2010),任課題組長。
主要著作 1.主編:《律師訴訟案例》,廈門大學出版社1991年版。
2.副主編:《中國民事訴訟法要論》(譚兵主編),西南財經大學出版社1991年版。
3.參編:《訴訟法大辭典》(錢國耀等主編),復旦大學出版社1993年版。
4.副主編:《台灣民法研究》(胡大展主編),廈門大學出版社1993年版。
5.參編:《民事訴訟法新論》(章武生主編),法律出版社1993年版。
6.副主編:《中國民法》(柳經緯主編),廈門大學出版社1994年版。
7.參編:《中國審判實務大辭典》(馬原等主編),法律出版社1994年版。
8.參編:《海峽兩岸法律制度比較·訴訟法》(薛景元主編),廈門大學出版社1994年版。
9.主編:《商法概論》,廈門大學出版社1996年版。
10.參編:《海峽兩岸交往中的法律問題研究》(陳安主編),北京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
11.參編:《台灣法律大全》(陳安主編),中國大網路全書出版社1998年版。
12.主編:《民事程序法》,廈門大學出版社1998年版。
13.主編:《給個說法:老百姓法律顧問叢書》(第1-6輯),廈門大學出版社1998年版。
14.主編:《給個說法:老百姓法律顧問叢書》(第7-12輯),廈門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
15.參編:《民事訴訟法》(江偉主編),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
16.主編:《民事司法改革研究》,廈門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
17.副主編:《仲裁法新論》(張斌生主編),廈門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
18.主編:《英國證據法》,廈門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
19.總主編:《民事證據法專論》,廈門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
20.總主編:《ADR原理與實務》,廈門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
21.參編:《比較民事訴訟法》(常怡主編),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
22.參編:《民事訴訟法》(田平安主編),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版。
23.參編:《民事訴訟法》(第2版,江偉主編),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
24.主編:《民事司法改革研究》(修訂版),廈門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
25.副主編:《仲裁法新論》(修訂版,張斌生主編),廈門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
26.主編:《破產法研究》,廈門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
27.總主編:《強制執行法》,廈門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
28.主編:《證據法案例精解》,廈門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
29.主編:《英國民事司法改革》,北京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
30.專著:《程序正義與司法改革》,廈門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
31.主編:《破產法研究》(修訂版),廈門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
32.參編:《民事訴訟法·訴訟程序篇》(廖中洪主編),廈門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
33.總主編:《公證制度新論》,廈門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
34.主編:《環境糾紛解決機制研究》,廈門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
35.參編:《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原理與實務》(沈恆斌主編),廈門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
35.主編:《英國司法制度》,廈門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
36.總主編:《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廈門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
37.主編:《民事司法改革研究》(第3版),廈門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
38.主編:《民事程序法》(第4版),廈門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
39.專著:《民事上訴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40.總主編:《公證制度新論》(第2版),廈門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
41.主編:《美國司法制度》,廈門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
42.主編:《民事程序法》(第5版),廈門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
43.主編:《民事程序法》(第6版),廈門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
44.主編:《英國司法制度》(第2版),廈門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
45.主編:《司法改革論評》(第5輯),廈門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
46.專著:《民事程序法研究》,科學出版社2007年版。
47.主編:《民事訴訟法》,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
48.主編:《破產法》,廈門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
49.主編:《民事訴訟法》,廈門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
50.參編:《外國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湯維建主編),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
51.參編:《民事訴訟法》(第3版,江偉主編),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
52.主編:《司法改革論評》(第6輯),廈門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
53.主編:《民事程序法》(第7版),廈門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
54.主編:《民事訴訟法》(第2版),廈門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
55.副主編:《仲裁法新論》(第3版,張斌生主編),廈門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
56.主編:《民事訴訟法》,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
57.主編:《司法改革論評》(第7輯),廈門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
58.參編:《民事訴訟法學》(常怡主編),中國法制出版社2008年版。
59.主編:《司法改革論評》(第8輯),廈門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
60.總主編:《公證制度新論》(第3版),廈門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
61.總主編:《調解銜接機制理論與實踐》,廈門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
63.主編:《東南司法評論》(2008年卷),廈門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
64.主編:《民事訴訟法備考與拓展》,廈門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
65.主編:《民事訴訟法》(第3版),廈門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
66.主編:《東南司法評論》(2009年卷),廈門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
67.總主編:《調解銜接機制理論與實踐》(第2版),廈門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
68.主編:《司法改革論評》(第9輯),廈門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
69.主編:《民事審前程序》,廈門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
70.主編:《民事訴訟法》(第4版),廈門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
71.主編:《司法改革論評》(第10輯),廈門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
72.主編:《台港澳民事訴訟制度》,廈門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
73.主編:《糾紛解決與和諧社會》,廈門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
74.副主編:《仲裁法新論》(第4版,張斌生主編),廈門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
75.主編:《美國司法制度》(第2版),廈門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
76.總主編:《法官視野中的司法》,廈門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
77.主編:《民事訴訟法》(第2版),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
78.總主編:《德國司法制度》,廈門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
79.專著:《程序正義與司法改革》(第2版),廈門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
80.主編:《東南司法評論》(2010年卷),廈門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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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博士生導師是什麼意思
博士生來導師應是本學科學術造詣源較深的教學科研人員,其學術水平在國內本學科領域內處於前列,在某些方面接近或達到國際先進水平,一般為教授職稱,也有特別優秀的副教授、講師擔任博士生導師。有培養研究生經驗,至少培養過兩屆碩士研究生。能堅持正常工作,擔負實際指導博士生的責任。有協助本人指導博士生的學術隊伍,培養的研究生質量較好。有課程教學經歷,承擔過或正在承擔一定工作量的本科生或碩士生課程。對年輕的教授(1972年以後大學畢業)申請擔任博士生導師,除具備上述條件外,一般應具博士學位。至少培養過一屆碩士研究生或在國內外協助指導過博士生的學位論文。
㈥ 博士生導師大還是教授大
博士生導師和教授是不同的,無法比較,博士生導師職業,教授是教師職稱。
博士生導師應是本學科學術造詣較深的教學科研人員,其學術水平在國內本學科領域內處於前列,在某些方面接近或達到國際先進水平,一般為教授職稱,也有特別優秀的副教授、講師擔任博士生導師。有培養研究生經驗,至少培養過兩屆碩士研究生。
博士生導師能堅持正常工作,擔負實際指導博士生的責任。有協助本人指導博士生的學術隊伍,培養的研究生質量較好。
博士生導師有課程教學經歷,承擔過或正在承擔一定工作量的本科生或碩士生課程。對年輕的教授申請擔任博士生導師,除具備上述條件外,一般應具博士學位。至少培養過一屆碩士研究生或在國內外協助指導過博士生的學位論文。
教授為大學教師職稱的最高級別。中文的教授兩字則源於「傳教授業」的字義,是中國古代就使用的學官名稱,在中國漢代、唐代的大學中都設此職位。這個詞語與英文沒有關聯。日語中則與中文同用「教授」來稱呼大學中的老師。
(6)博士生導師夏擴展閱讀
1、教授為大學教師職務的最高級別,教授只是職稱系列中的最高級(正高),並沒有行政級別的規定。但「官本位」的思想下,總是有意無意地以官員做參照。比如,規定院士享受副省級醫療待遇、教授享受廳級住房標准等。
2、博士生導師簡稱博導,一般是本學科、專業的學術帶頭人,是本學科內學術造詣深、學術水平領先的教授、研究員或者相當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我國自實行學位制度以來,高校一直實行嚴格的博士生指導老師選聘制度。
由於博士生導師是在教授的基礎上選聘的,很多單位為表示尊重,也給予了「博導」高於教授的特別待遇。這樣就在事實形成了在教授之上的又一個階層――「博導」。久而久之,「博導」除了代表一個人在學術上的造詣外,更成了一種很高的榮譽。但博導也沒有行政級別。
㈦ 博士生導師名錄
中國地質大學年鑒.2013·北京
續表
中國地質大學年鑒.2013·北京
㈧ 博導是什麼
「博士生導師」即「博導」是一個對指導博士生的教師的中國化稱呼。在中國,不管是做行政的還是做教師的,大多希望自己當了教授(或研究員)以後能夠過把「博導」癮,也不管自己有沒有真正的學問以及能否真正指導學生。究其原因,不外乎是「博導」已經越來越成為比教授更牛的稱呼,有著更好的待遇,不管是校內的福利待遇還是校外的公開招聘,「博導」似乎成了高於教授的一級「偽職稱」。可以說,「博導」已經越來越從一種學術稱呼上升為榮譽稱號,似乎越來越神聖化。這是中國特色?還是走向誤區?! 在美國,沒有「博導」這一稱謂,他們把中國所謂的「博導」都稱之為「指導博士生的教授」(professor supervising doctoral students),教授一般分為助理教授(assistant professor),副教授(associate professor)和正教授(full professor),通常一個人博士畢業並且成果較好的話就可以申請到助理教授,也就具備了指導博士生的資格。指導博士生的教授必須要有成果發表,不同大學要求不一,就我所在的UMKC而言,每年必須至少發表論文2篇,從助理教授到副教授5-7年間達不到考核要求,就不能晉升,也就無緣於終身教授(Tenure),並且意味著必須走人!就是晉升為終身教授的,如果沒有成果發表也不能指導博士生。因此,在美國大學當博士生指導教授必須具備兩個條件:一是擁有博士學位,二是不斷創造新成果。並且很重要的一點就是做指導博士生的教授只是一種考核的指標,沒有任何與之相關的特殊待遇。 也許有人認為,在中國,博導稱呼的神聖化是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表徵,我個人非常贊同對知識和人才的尊重,這是一個國家、一個民族文明和進步的表現。但這種神聖化的同時也帶來了不少弊端,使不少人忘記了博導應有的責任和義務----指導博士生!所以我認為,目前中國必須盡快走出誤區,給博導稱呼去聖化,還其學術的本來面目!而作為第一步,必須淡化職稱職務門檻,強化學歷要求,更為重要的是要有不斷創新的高水平成果問世!當然,作為博導,還必須有足夠的時間和熱情給予博士生適切地指導!
㈨ 河海大學博士生導師名單
河海大學博士學位授權學科、博士生導師簡介
(☆為兼職導師 *為當年新增博導及新增跨學科博導)
(★為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 *為我校自主設置的學科專業)
一、門類:03 法學
1、一級學科:0301 社會學
二級學科:030101 社會學
陳阿江 陳 如☆ 陳紹軍 黃健元 孫其昂 施國慶 王毅傑
許佳君 邢鴻飛 楊文健 葉南客☆ 曹海林*
2、一級學科:0305 馬克思主義理論
二級學科:030501 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
030505 思想政治教育
戴銳 丁長青 黃明理 金林南 劉愛蓮 雙傳學☆ 孫其昂
王建文 吳建華☆ 吳 遠 邢鴻飛 余達淮 鄭大俊 陳繼紅*
韓鳳鳴*
二、門類:07 理學
3、一級學科:0707 海洋科學
二級學科:070701 物理海洋學
陳大可☆ 李瑞傑 申錦瑜 王 輝☆ 王桂華☆ 王如雲 徐福敏
張長寬 鄭金海 左軍成
三、門類:08 工學
4、一級學科:0801 力學★
二級學科:080101 一般力學與力學基礎
080102 固體力學
080103 流體力學
080104 工程力學
0801Z1 材料與結構安全*
0801Z2 現代力學數學基礎*
安天慶蔡新 曹茂森 陳才生 陳國榮 陳文 程宏達☆
儲繼峰 杜成斌 范華林 苟曉凡 胡少偉☆ 黃文雄 紀愛敏
蔣亞清 姜雲鵬 邵國建 王 乘 吳錘結☆ 武清璽 余天堂
章 青 張子明 周建方 周星德 朱燈林
5、一級學科:0808 電氣工程★
二級學科:080802 電力系統及其自動化
080803 高電壓與絕緣技術
曹 寧 陳星鶯 丁曉群 費峻濤 鞠 平 馬宏忠 倪 明☆
潘文霞 孫永輝 王宏華 衛志農 吳 峰 薛 峰☆ 薛禹勝☆
徐泰山☆ 袁 越 趙晉泉 鄭玉平☆ 周 軍 朱拓
6、一級學科:0810 信息與通信工程★
二級學科:081001 通信與信息系統
081002 信號與信息處理
0810Z1 遙測與信息網路*
0810Z2 物聯網技術與應用*
曹 寧 陳雲飛☆ 陳正鳴 范新南 費峻濤 李慶武 蔣德富
劉小峰 王慧斌 王志功☆ 嚴 勤 曾曉勤 朱昌平
7、一級學科:0812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二級學科:081201 計算機軟體與理論
081203 計算機應用技術
0812Z1 水信息學*
艾萍 曹寧 陳正鳴 范新南 馮鈞 韓立新 蔣德富
劉惠義 李繼國 王志堅 徐立中 許峰 許卓明 朱躍龍
楊先一☆ 曾曉勤 宗 平☆ 周曉峰 李士進*
8、一級學科:0814 土木工程★
二級學科:081401 岩土工程
081402 結構工程
081403 市政工程
081404 供熱、供燃氣、通風及空調工程
081405 防災減災工程及防護工程
081406 橋梁與隧道工程
0814Z1 土木工程建造與管理
081420 土木工程材料*
操家順 曹平周 陳國興☆ 陳建生 陳 衛 陳永輝 陳志堅
范華林 方永浩 高 瑋 高玉峰 苟曉凡 顧 強☆ 何秀鳳
黃文雄 洪寶寧 吉伯海 蔣林華 蔣明鏡☆ 蔣亞清 李建林☆
劉漢龍 劉軍 劉瑞朝☆ 馬愛斌 邵益生☆ 阮懷寧 申明霞
施建勇 孫樹林 汪基偉 王保田 王思敬 王 媛☆ 王澤華
吳繼敏 吳勝興 吳玉萍 楊慶山☆ 徐衛亞 謝先啟☆ 余湘娟
於 新 張燎軍 周繼凱 周建方 鄭興燦☆ 周星德 朱俊高
朱其志 朱 偉 朱珍德 梅國雄☆* 孔綱強* 江靜華* 唐春梅*
王懷玲* 王珠銀* 張建峰*
9、一級學科:0815 水利工程★
二級學科:081501 水文學及水資源
081502 水力學及河流動力學
081503 水工結構工程
081504 水利水電工程
081505 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
081521 城市水務*
081526 水利水電建設工程管理*
艾 萍安 如包騰飛包為民蔡付林蔡新 陳厚群☆
陳建生 陳青生 陳守倫 陳文 陳喜 陳永平 陳元芳
程年生☆ 戴會超☆ 戴文鴻 鄧銘江☆ 董增川 方國華 馮衛兵
高玉峰 顧沖時 郝振純 華祖林 黃振平 金光球 姜翠玲
姜弘道 李瓊芳 李瑞傑 李同春 李致家 梁秋華 梁應辰
梁忠民 劉德有☆ 劉金濤 劉 俊 劉 凌 劉斯宏 劉志雨☆
陸桂華 盧耀如☆ 魯子愛 駱祖江 呂海深 毛勁喬 逄勇
秦伯強☆ 任立良 任青文 任旭華 沈振中 盛金昌 束龍倉
束一鳴 索麗生☆ 蘇懷智 蘇超 唐德善 唐洪武 田 斌☆
王 乘 王船海 王 超 王 浩 王玲玲 王如雲 王 文
王義剛 王衛光 王 澤 王志堅 王卓甫 吳錘結☆ 吳建華
吳中如 吳志勇 夏自強 謝悅波 許文年☆ 徐福敏 徐輝
徐立中 徐衛亞 徐向陽 薛聯青 嚴以新 楊 濤 葉 健☆
殷興輝 余鍾波 詹美禮 張長寬 張繼生 張 健 張建雲☆
張燎軍 張淑華 張瑋 張行南 張友靜 張展羽 章青
趙堅 趙蘭浩 鄭東健 鄭金海 鄭源 周厚貴☆ 周建旭
周君亮☆ 周宜紅☆ 周志芳 朱 偉 鍾平安 朱 晟 朱躍龍
肖 洋* 辛 沛* 王 建* 楊 侃*
10、一級學科:0816 測繪科學與技術
二級學科:081601 大地測量學與測量工程
安如 何秀鳳 黃騰 李浩 劉焱雄☆ 邵全琴☆ 唐新明☆
王靜☆ 雍斌 岳東傑 岳建平 張友靜
11、一級學科:0818 地質資源與地質工程★
二級學科:081802 地球探測與信息技術
081803 地質工程
0818Z1 地下水科學與工程
0818Z2 地學信息工程*
陳建生 陳志堅 駱祖江 饒文波 宋漢周 孫樹林 孫占學☆
譚紅兵 吳繼敏 袁寶遠 余鍾波 張發明 張宏兵 周志芳
劉 瑾* 錢 衛*
12、一級學科:0828 農業工程★
二級學科:082802 農業水土工程
082803 農業生物環境與能源工程
0828Z1 農業水土資源保護*
0828Z2 水利機械*
陳菁 紀愛敏 繳錫雲 倪福生 茆智☆ 邵孝侯 徐輝
徐俊增 佘冬立 俞雙恩 周建方 朱燈林 郭相平*
13、一級學科:0830 環境科學與工程★
二級學科:083001 環境科學
083002 環境工程
0830Z1 生態水利學*
0830Z2 海岸帶資源與環境*
韓龍喜 華祖林 李軼 李一平 陸光華 逄勇 王超
王沛芳 吳豐昌☆ 袁旭音 祝建中 朱亮 楊漢培*
14、一級學科:0835 軟體工程★
註:本一級學科不分設二級學科
許 峰 許卓明
四、門類:12 管理學
15、一級學科:1201 管理科學與工程★
二級學科:1201Z1 管理科學理論與應用*
1201Z2 工程管理與項目管理*
1201Z3 信息管理與電子商務*
1201Z4 金融工程與投資管理
1201Z5 移民科學與管理*
卞藝傑 陳紹軍 豐景春 黃德春 黃健元 陸佑楣☆ 沈菊琴
施國慶 施琴芬☆王濟干 王卓甫 吳鳳平 楊文健 張陽
章恆全 許葉軍*
16、一級學科:1202 工商管理★
二級學科:120201 會計學
120202 企業管理學(含財務管理、市場營銷學、人力資源管理學)
120204 技術經濟及管理學
1202Z1 遊艇管理*
鮑永安☆成長春☆丁長青 何偉軍☆ 黃德春 黃濤珍 李程驊☆
毛春梅 史安娜 沈菊琴 施國慶 唐德善 唐 震 王慧敏
王濟干 汪群 許長新 楊晨 張陽 章仁俊 趙 敏
趙永樂 鄭垂勇 周海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