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里被老師拿了手機
A. 大學生晚自習被老師沒收手機合適嗎
手機是學生的合法財產,學生對於該手機擁有完全的所有權。但是老師沒收的行為是否違法,可以區分以下情況:
綜上所述,老師沒收學生手機是否犯法要看老師的具體行為是否違反了法律規定,如果老師沒收手機的行為侵犯了學生的合法權益就是違法的,如果老師的行為只是為了制止學生的違規行為並沒有觸犯我國法律關於私有財產的規定是不違法的,因此老師沒收手機的行為是否違法就要看老師的動機和處理結果了。
B. 大學上課耍手機被收了,老師讓我們拿個方案出來。這個方案該怎麼寫
1、第一次讓老師給機會,可以先罰款五十塊,如果下次再玩手機,就可以直接沒收了。並且寫保證書不再玩手機。
2、讓老師把手機還回來,保證以後永不再犯,如有再犯,沒收自認倒霉。
3、老師暫時保管手機,自己主動打掃樓層衛生一個星期,看自己表現,老師認為可以了,再還回來。
4、和老師一起吃個飯聊聊天,逢年過節去看望下。交個朋友。
5、老師未婚,幫老師介紹個對象,功不可沒,然後就可以直說:「手機是兄弟的,還給兄弟吧-----」-。
C. 我們學校不讓帶手機,看見了得沒收,但今天我上課玩手機被老師發現了,被老師沒收了,老師讓我寫一個有關
親愛的老師:
今天,我懷著愧疚和懊悔給您寫下這份檢討書,以向您表示我對上課玩手機這種不良行為的深刻認識以及再也不在上課的時候玩手機的決心.
這是一次十分深刻的檢查,我對於我這次犯的錯誤感到很慚愧,我真的不應該在上課的時候玩手機,我不應該違背老師的規定,我們作為學生就應該完全的聽從老師的話,而我這次沒有很好的重視到老師講的話。我感到很抱歉,我希望老師可以原諒我的錯誤,我這次的悔過真的很深刻。
不過,人總是會犯錯誤的,當然我知道也不能以此作為借口,我們還是要盡量的避免這樣的錯誤發生,希望老師可以相信我的悔過之心。「人有失手,馬有失蹄」。我的不良行為不是向老師的紀律進行挑戰。絕對是失誤,老師說的話很正確,就是想要犯錯誤也不應該再您的面前犯錯誤,我感到真的是很慚愧,怎麼可以這么的。
相信老師看到我的這個態度也可以知道我對這次的事件有很深刻的悔過態度,我這樣如此的重視這次的事件,希望老師可以原諒我的錯誤,我可以向老師保證今後一定不會在任何課上玩手機的。
今天我真的是很深刻的認識到了我的錯誤,知道老師說的話就要聽從,老師說的話也絕對會實現她的諾言,老師所要管的一定是為了我們學生好,所以我們不用挑戰老師的紀律,我們還是學生,沒有能力對老師說出來的話產生不聽從的想法,我們學生唯一可以做的事情就是好好的聽從老師的話,好好的學習好,讓老師可以放心,讓老師可以信任。
犯了這樣的錯誤,對於家長對我的期望也是一種很大的打擊,家長辛苦的賺錢,讓我們孩子可以生活的好一點,讓我們可以全身心的投入到學習當中,可是,我卻違背了家長的心意,我犯了這樣的錯誤,簡直是對於家長心血的否定,我對此也感到很慚愧,家長的勞累是我們所不知道的,每天為了生存而忙碌,為了家庭而承受著巨大的壓力,這一切的一切都是我們所不能夠了解的,我們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做他們的乖孩子,聽從家長的話,家長是我們最親的人,也是我們在現在這個社會上最可以信任的人,所以我們就要盡量的避免家長生氣,不給他們帶來不必要的煩惱。而我們作為他們最親的人也不能夠惹他們生氣,這個都是相互的,當我們傷害到他們的心時,也是對於自己心的傷害,因為我們是最親的人。沒有任何人可以取代。
這次的事件我真的感到抱歉,希望老師可以原諒我,可以認可我認錯的態度,我真的已經深刻的反省到我的錯誤了,希望老師再給我知錯就改的機會。也希望同學也要引以為戒,不要犯和我一樣愚蠢的錯誤了,這次的教訓真的很大很大。
錯誤的性質是嚴重的。我在上課的時候講閑話,並且影響了其他的同學,其結果損害了多方利益,在學校造成極壞的影響。這種行為,即使是並沒有影響課堂紀律,仍然是不對的,此舉本身就是違背了做學生的原則。我只是顧著自己的一時高興,和一時的想法。 而且,在上課的時候講閑話也是對老師的不尊重。所以,老師把讓我寫檢討,也是為了讓我深刻的認識到這點。
其次,我在上課的時候玩手機的行為也是一種對老師的工作不尊敬的表現。中國是一個禮儀之邦,自古就講究尊師重道,這是一種傳統的美德,過去我一直忽視了它。拋開著一層面,不單單是老師,無論對任何人,我們都應該尊重他,尊重他的勞動,他的勞動成果。我這樣做,直接造成了不尊重老師,不尊重他人,不尊重他人勞動的惡劣影響。作為一名當代中學生,一名正在接受教育的人來說,這種表現顯然不符合社會對我們的要求。
再次,我這種行為還在學校同學間造成了及其壞的影響,破壞了學校的形象。同學 之間本應該互相學習,互相促進,紀律良好,而我這種表現,給同學們帶了一個壞頭,不利於學校的學風建設。同時,也對學校形象造成了一定損害,「第八中學」在人們心目中一直是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