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老師勞務費
1. 西北大學研究生導師一般給發多少
500至1000元的勞務費。少數導師會發放2000元至3000元/月。
大多數導師每個月會發放500至1000元的勞務費。少數導師會發放2000元至3000元/月。發放金額比較大的往往存在導師套現科研經費私用。也有部分導師不發放勞務費。勞務費的多少主要是由導師的科研經費預算決定的,科研經費勞務費預算高的就會給多點,少的話就少給。
2. 大學老師把勞務費發到本科生卡里,老師再要求學生把錢還給他是什麼操作
老師這么做是為了套取勞務費但是這種行為違法。
「我們每人每月960元的勞務費,就要交給他860元,十多人一年就是10萬元左右,長此以往數目巨大。」此前首都師范大學化學系一名研究生向澎湃新聞爆料稱,該系教授張卓勇將課題組內學生應得的勞務費大半「貪污」進自己的腰包。
對此,2020年12月30日,首都師范大學紀委辦公室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目前紀委已對此事進行調查,尚無具體結果。張卓勇本人則回應稱,收取學生部分勞務費是為了集中起來給表現突出的學生發獎金,並非裝進他自己的口袋。
學生回應:收回學生的勞務費是貪污
12月30日,首都師范大學化學系研究生王小玉(化名)告訴澎湃新聞,這幾年裡他一直跟著該系教授張卓勇做一個課題項目,項目資金中的勞務費用每月會自動打到他的賬戶中,一般是960元(原是1000元,扣稅40元)。
但令王小玉感到不解的是,自進課題組開始,他便得知組內有個不成文的傳統,就是學生每月要把收到的勞務費上交一大部分給教授。據他了解,雖然是一名盧姓女學生每月負責收取這筆錢,但款項最終會存進張卓勇所給的一個銀行卡號里。
3. 大學勞務費管理辦法
大學勞務費管理辦法通常包含總則、發放范圍與標准、審批與支付、監督與管理等方面,下面以柳州城市職業學院、呼和浩特民族學院和遼寧農業職業技術學院為例說明:
- 總則:制定目的是規范勞務報酬發放管理,依據上級相關文件要求,結合學校實際制定。如柳州城市職業學院依據《關於規范評審勞務費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等;發放原則有實事求是、按勞取酬、合理規范等,同時要嚴格執行預算,嚴禁超預算或無預算發放。
- 發放范圍與標准
- 范圍:包括講學費、培訓授課課酬、評審費、職業技能考評考務費、教育考試勞務費、外聘教師酬勞、科研項目勞務費、學生酬金、臨時用工勞務費等。
- 標准:各學校會根據勞務類型制定不同標准,且一般為上限標准。如呼和浩特民族學院評標評審在當天完成且2小時以內的,每人每次300元;遼寧農業職業學院院士、國家級專家講學費1500元/人·學時。校外人員發放標准可能為稅後,校內人員為稅前。
- 審批與支付
- 審批:堅持「誰發放、誰負責」或「誰主管、誰審批、誰負責」原則。如呼和浩特民族學院二級學院發放勞務報酬由黨總支書記、院長雙人審批;遼寧農業職業學院填寫《勞務費發放審批表》,由相關負責人簽字審批。
- 支付:支付時需附工作佐證材料,填制發放表,並在系統填報相關信息。一般通過轉賬方式支付到本人銀行卡,依法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 監督與管理:嚴禁私設項目及超范圍、超標准、重復發放等違規行為,嚴禁虛報冒領。對違反規定發放的勞務費,一經查實,追繳退回,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涉嫌違法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學校相關部門應加強對勞務費發放的監督檢查。
- 附則:辦法的解釋權通常歸人事處、財務處等相關部門,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與辦法相抵觸的規定以本辦法為准,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