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正教授等級劃分
❶ 大學教授分幾個等級
教授可分為正教授和副教授。教授分七個等級,其中1-4級為正教授,5-7級為副教授。所以一級教授是最高級別的教授,七級教授是最低級別的副教授。
教授職稱可以反映學術職稱、專業技術水平、地位等信息。
2008年,教育部和人事部聯合發布了《大學教師職務評聘辦法》,規定新時期我國大學教師職務分為13個等級,其中正教授職務包括一至四級,分為一、二、三、四級。教授的水平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教授的學術水平和工作能力。
此舉推出十餘年,在高教界持續引發廣泛熱議。那麼各年級有什麼區別呢?教授分級制的實施呢?
一級比一級好。
從一年級到四年級教授的排名和含金量都呈遞減趨勢。
一流教授是最高級別,被稱為「學術地位的最高標尺」,一般是院士級別的學術帶頭人;
二級教授僅次於一級教授,接近學術界的領軍人物,一般是高校、科研院所等的主要領導。
三級教授一般是工作時間較長,在學術界有所突破的正教授,即學科負責人、城市骨幹、青年精英等;
教授四級就是一般的正教授。
教授升職堪比「神仙打架」,老師在職場「各顯神通」。
教授很難被提升。一般來說,可能需要十年。之前有專家對華東地區高校教授做了一個調查。
在這136名教授中,能拿到講師職稱的年齡一般為29.8歲,成功晉升副教授的一般為34.2歲,成為教授的平均年齡為40.8歲。
所以從數據中可以計算出,大學老師升副教授大概需要5.5年,副教授升教授可能需要7年。總共需要12.5年。
如果從年限上來說已經很難了,從四級教授升到一級教授就一言難盡了。
隨著教授的職稱越來越高,含金量越來越重,每一級的審核也會越來越嚴格。不僅要評價工作年限和教學質量,還要分析發表的論文和研究的狀況。
以某大學為例。要想被評為三級教授,必須擔任教授職務5年以上,並對研究做出重大貢獻,才能晉升。
從三年級升到二年級就更難了。擔任教授職務需要10年,你在人才評價和獎勵方面有突出貢獻。除此之外,你還需要為社會精神文明建設做出一定的貢獻。
對於一流教授來說,難度級別和嚴格程度是最高的,一流教授通常只授予兩院院士。不管是哪個領域的,都是為國家做出巨大貢獻的人。
從晉升時間和晉升條件來看,我們可以理解,教授的晉升之路堪比「神仙打架」,需要在自己的職場上「各顯神通」,才能收獲回報。
當然也有很多默默無聞的教授一直在努力,但還是沒有升職。畢竟在這條路上,擁有科研成果和重大貢獻是很少有人能達到的「硬指標」。
❷ 正教授是什麼級別
根據教育部的規定,教授的崗位一般分為一到七級,而正教授的崗位則是一到四級,教授不是國家行政職位,所以是不享受級別待遇的,教授在教師中是最高級別的職稱,而如果要就待遇而言的話,正教授大概是介於副廳級和正處級之間,現在大學里的教授,都是聘任制的,所以也有好多種說法,比如說客座教授、榮譽教授和特聘教授等。
一級到四級教授的級別和含金量,呈遞減趨勢
一級教授是最高級別,被稱之為「學術地位的最高標尺」,一般都是院士級別的學界泰斗級人物;
二級教授僅次於一級教授,是學界上臨近泰斗級的人物,一般是各高校、研究所等主要負責人等;
三級教授一般是學界上工作時間較長也取得一些突破的正教授,即學科負責人、市骨幹、青年精英等等;
四級教授即一般的正教授。
一級到四級的教授梯隊,也呈金字塔型。一級教授的含金量最高,能被評上的人數也是少之又少;而教育部和人事部在《關於印發高等學校、義務教育學校、中等職業學校等教育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的三個指導意見的通知》中規定了高等學校高級崗位內部不同等級之間的結構比例全國總體控制目標:二級、三級、四級崗位之間的比例為1:3:6。
並且,教授的職稱等級直接和薪酬待遇掛鉤。2019年武昌理工學院進行了工資制度改革,其中一級教授年薪60萬元,二級教授年薪45萬元,三級教授年薪30萬元,四級教授年薪18萬元;並且一級教授、二級教授享有免費提供別墅住房,並配有服務員,提供後勤服務等等。
每一等級之間的年薪相差十餘萬,可見即使同為教授,不同職稱等級的薪酬和福利待遇卻有著較大的差距。
教授評級,神仙打架
想要從四級教授往上晉升,隨著職稱等級的含金量越來越高,每一級的評審條件也隨之改變,對工作年限、教學工作質量、發表論文水平、課題研究情況等各方面做出越來越嚴格的要求。
以南京藝術學院教授三級崗位評聘條件為例,若想評上三級教授,在資歷上需要任教授崗位至少5年以上,並且在業務上也需要做出較大貢獻,例如是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點項目主持人,或獲得過國家教學成果獎,主持3項省級以上課題並正式出版5部以上著作且在核心期刊發表10篇以上的學術著作等等。
教授職責
教授的工作是在大學里針對他們所擅長的領域開課、或授與學生專業訓練,如科學和文學等領域。另外教授也必須深耕自己專精的學科,以發表論文的方式來獲得商業上的合作機會(包括了政府在科學上的顧問、或是商業發明等),同時訓練自己的學生將來有足夠的能力與他們交棒。
在授課、訓練、提交論文與尋求商業合作這四個方向里,要取得平衡則端看學校、地點(國家)和時間額外因素。例如在歐美的頂尖大學中,學校相當重視在獨一領域中專精的教授,而且常常將他們做為該校的宣傳重點。
歷史沿革
在宋代才開始成為教師的稱謂,當時宗學,律學,醫學,武學等專業都設有教授。在中國漢、唐的大學中即設有此官職;在現代漢語與日本語的語境中,多作為英語「Professor」一詞的同義語使用,指在現代高等教育機構(例如大學或社區學院)中執教的資深教師。
中國漢、唐兩代太學都設有博士,教授學生。博士就是後來的教授。宋代中央和地方的學校開始設教授。元代各路州府儒學及明、清兩代的府學都設教授。清代末年興辦新學後,大學設正教員、副教員。
1912年,中華民國臨時政府教育部公布《大學令》,規定大學設教授、助教授;1917年修正《大學令》,規定大學設正教授、教授和助教授。1924年的大學條例,取消助教授一職。
1927 年國民黨政府教育行政委員會公布的《大學教員資格條例》,開始規定大學教員分教授、副教授、講師、助教四級。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沿用未變。教授原指傳授知識、講課授業,後成為學官名。漢唐以後各級學校均設教授,主管學校課試具體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