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教授政審
A. 大學老師政審要查父母嗎
法律分析:嚴格的是要審查父母的。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如果不符合規定不予錄取。
法律依據:《政審工作暫行規定》 第四條 政審的考核中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考核不合格:
(一)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有抵觸行為的;
(二)受過刑事處分的;
(三)受行政處分未解除處分的;受黨內警告、嚴重警告處分未滿一年,受撤銷黨內職務以上處分未滿兩年的;
(四)有流氓、盜竊、貪污、賭博、詐騙等不法行為的;
(五)組織紀律鬆懈,經常違反本單位規章制度的;
(六)一年內病假累計超過兩個月的;
(七)超計劃生育的;
(八)有其它不宜到機關工作的問題。
B. 應聘大學的副教授,都政審什麼
有兩大方面,一、對於直系親屬的考察。 如有配偶、直系親屬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直系親屬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危害國家安全罪等情形,報考政法機關的,視為政審不合格;有配偶、直系親屬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正被立案審查,有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且正在服刑等情形,報考相關政法機關的,視為政審不合格。主要是看直系親屬犯的是什麼罪,如果是死罪,那就不能報考
二、教師招聘政治審查主要強調考生本人思想進步、品德優良、作風正派,有較強的組織紀律性和法制觀念。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政審不合格:有反對四項基本原則言行的;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道德品質不好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直系血親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外、國外從事危害我國國家安全活動,本人與其劃不清界限的;直系血親中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為了保證錄用考核工作順利進行,各地根據需要可成立臨時性的考核工作班子,具體負責錄用考核的組織協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