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㈠ 如何評論北大法學院教授蘇力(朱蘇力)
北大法學院教授蘇力(朱蘇力)是知識淵博的一位教授。研究方向為:中國法律、西方法律史、美國商稅法、法社會學、美國法律制度、法哲學、法律經濟學分析、比較法、比較法律文化。
北京大學法學院(Peking University Law School)成立於1999年6月26日,其前身為北京大學法律學系。北京大學法律學科發軔於1904年,在中國現代法學教育中歷史最為悠久。
自改革開放以來,北京大學法學院取得了飛速發展,在人才培養、科學研究、學科建設、推進國家法治建設等方面,始終走在全國法學院校的前列。
歷史沿革:
1898年,京師大學堂設立,當年即開設法律學課程。1904年,京師大學堂首設「法律學門」,開中國近現代大學法律專門教育之先河。1919年,北京大學法律學門正式更名為北京大學法律學系。其時,名家治學,教授治校,育人報國,盛象空前。1927年,北京大學法律系並入北京法政大學。
1929年,復設北京大學法律學系。1930年,改北京大學法律系為北京大學法學院,設政治、經濟、法律三系。1938年,北京大學法律系並入西南聯合大學法商學院,設法律、政治、社會、商學等系。
㈡ 王哲的簡介
王哲,男,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十生導師、中國共產黨黨員。
王哲同志於1932年11月28日出生在河北省定州高家佐村一個教師家庭。7歲上小學,抗日戰爭期間加入兒童團並擔任團長,1942年夏參加定北縣縣委舉辦的兒童團團長培訓班。1946至1950年,先後在晉冀定北師范學校、冀中定縣中學和保定第一中學學習,並於1947年光榮地加入中國共產黨。1951年到北京河北高中就讀。1953年參加全國統一高考,被錄取到留蘇預備部學習並擔任學生黨支部書記。1954年秋赴蘇聯國立莫斯科大學法律系學習,五年大學期間學習刻苦努力、成績優異,並獲得優秀畢業證書。1959年回國後被分配到北京大學法律系工作,1979年至1981年被選派到南斯拉大貝爾格萊德大學作訪問學者,回國後仍執教於北京大學至2002年退休。退休後仍被聘為澳門科技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指導博士研究生的工作。
㈢ 梁根林個人履歷
梁根林先生的學術生涯始於1980年,他以優異的成績考入北京大學法律系,開始了他的法學學習之旅。在此期間,他逐步提升學術水平,先後獲得了法學學士、法學碩士和法學博士學位。
1997年,梁根林留校任教,擔任講師,後逐步晉升為副教授(1999年)、教授(2005年),並在同年成為博士研究生導師。他的博士論文《刑罰結構研究》在學術界備受認可,榮獲首屆全國優秀博士論文提名,並榮獲「北京大學優秀博士論文二等獎」榮譽。
在教學和科研方面,梁根林屢獲殊榮,連續當選「北大法學院十佳教師」,多次獲得「北京大學教學優秀獎」。他的研究成果豐碩,多次獲得省級以上科研成果獎,更是在論文評選中多次折桂,兩次獲得「中國法學會優秀論文一等獎」,以及「北京大學文科科研成果一等獎」。2001年,他被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百人工程」選中,成為其中的一員。
在職業發展方面,梁根林於2003年獲得教育部「優秀青年教師」科研資助,2005年更是榮獲「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學成果一等獎」和「國家教學成果二等獎」。同年,他榮獲「北京市優秀教師」稱號。2007年,他入選教育部「新世紀人才支持計劃」,進一步奠定了他在學術界的領先地位。
在實踐經歷中,梁根林曾於1999年至2001年期間擔任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積累了豐富的法律實踐經驗。他還曾於2001年至2002年作為訪問學者前往德國圖賓根大學交流,拓寬了國際視野。2002年至2004年,他擔任北京大學法學院黨委副書記,2004年至2007年則任法學院副院長,全面負責學院的行政和教學工作。
(3)北京大學法律學系教授擴展閱讀
梁根林,男,1964年6月生,江蘇常州人。1980年考入北京大學法律系,現任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外法學》主編、北京大學廉潔社會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學刑事法理論研究所副所長、北京師范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客座研究員、北京市應用法學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員、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全國多個檢察院專家咨詢委員。
㈣ 劉劍文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
劉劍文,男,漢族,湖北武漢人,1959年7月出生,法學領域的重要學者,擁有法學博士學位。他現任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並擔任北京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的主任。他曾擔任武漢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律師進修學院副院長,以及多個法律研究領域的主編和總編,如《財稅法論叢》、《WTO與中國法律改革》等。在學術上,他是國家稅務總局多個國際合作項目的中方首席專家,專注於財稅法、經濟法和知識產權法的研究。
劉劍文教授的學術生涯豐富多元,他分別在1983年、1986年和1997年獲得經濟學學士、法學碩士和法學博士學位。他的主要著作涵蓋了財政法治、稅收征管法、知識產權制度研究等多個主題,其中一些著作更是國家級規劃教材。他還積極參與國家法律的起草工作,如《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基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轉移支付法》等。
在社會兼職方面,劉劍文教授是世界稅法協會主席,中國財稅法學教育研究會和中國法學會財稅法學研究會的副會長。他通過講授法制課和參與立法聽證會,對我國稅收法制建設做出了重要貢獻。此外,他還擔任了一些上市公司的獨立董事,展示了他在法學領域內外的影響力。
盡管他的某些觀點在個稅改革期間引起了爭議,如關於個稅起征點的討論,劉劍文教授強調了降低間接稅以增加直接稅的必要性,以提高稅收公開化和民眾對稅收的認識。然而,他的一些比較方法和結論受到了公眾的質疑,提醒我們在理解和接受專家觀點時,需要審慎思考。
㈤ 楊敦先人物簡介
楊敦先,男,江蘇泗陽臨河人,著名法學家。
他長期致力於法學教育與研究工作,現任北京大學法學系教授,北京大學法學院刑法教研室原主任。在學術界享有極高聲譽。
楊敦先是中國刑法學研究會的副總幹事兼秘書長,同時擔任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顧問及北京市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等職務。
其學術成果豐碩,發表論文數百篇,主編和撰寫著作超過十部,對刑法理論與實踐做出了重要貢獻。
楊敦先教授以其深厚的法學功底和卓越的學術成就,在法學界享有盛譽。他的研究成果不僅在學術界產生廣泛影響,也為國家的法治建設提供了重要支撐。
楊敦先教授的研究領域廣泛,涵蓋了刑法理論、刑事訴訟法等多個方面。他以嚴謹的學風、深刻的見解和創新的思維,在刑法學領域取得了顯著成就。
在學術期刊上發表的論文,是楊敦先教授研究成果的重要體現。這些論文不僅深入探討了刑法學的理論問題,還提出了許多有見地的觀點和建議,對推動刑法學的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
除了學術研究外,楊敦先教授還積極參與法治實踐。他為國家的法治建設提供了許多寶貴的意見和建議,推動了法律制度的完善和發展。
總的來說,楊敦先教授是一位傑出的法學家,他對刑法學的貢獻為學術界和法治社會做出了重要貢獻。他的研究和實踐將繼續為我國法治建設提供強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