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的試卷被老師讀出來
⑴ 大學中因作弊被處分有什麼嚴重後果
大學里作弊被處分,一般有以下幾種: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留校察看、勒令退學、開除學籍。撤消處分是有規定的,警告處分是一年,嚴重警告處分是一年半。時間規定學校不同,看保所在學校怎麼規定,處分時間一到,你就可以遞撤消處分申請書。
申請書寫完後,交給班主任或輔導員簽字,糸主任簽字,簽字過後,給一張表格填寫。把填寫的表格拿到院里蓋章簽字後,手續辦好後發給一張撤消通知書,處分也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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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考試作弊的注意事項:
1、重誠信教育,引導大學生學會做人誠實和信用是做人的根本,是未來社會的通行證。
2、重視宣傳教育工作,樹立正確的考試觀。
3、改變教學管理模式,實施彈性學制。
4、改進考試形式,建立科學的評價體系。
⑵ 大學期末考試作弊被老師發現會處分嗎
處分?學位證不想要了?要是運氣好,只有一個老師發現作弊,那他可能給你留點情面,警告一下。要是運氣不好,就等著全校通報+取消學位證吧,到時候大學四年白讀,出去工作別人不認學歷,看你虧不虧,就一次小小的作弊
⑶ 最牛B的答卷》某大學生寫的試卷,老師當場念出,笑死全班人 ...求字幕全部
我所認識的哲學完全是坑跌有木有有木有啊啊,跟我講哲學就是要讓我死這兒,我很納悶,今天的監考老師怎麼還是前天的原班人馬啊,有木有有木有啊,別人的座都沒換,唯獨我換到了第一排,我了解了,上回考試作弊被逮著了,這回特意給我放在第一排啊,尼瑪坑爹啊,這個還要掛啊,完了,oh,不要,我這回的死亡意味著我的生命里又多了兩位老師,你們在我的心裡永遠不會抹去。
第二題:意識及其能動作用
嗨,說一聲千到一萬,娘的,背了,背了就背了,關鍵是我沒整明白,一個理科的,學軟體的,上雞毛哲學課啊,可惜我又不玩政治,又不是國家領導人,難道我做軟體的時候還要加上一句馬克思萬歲?這TMD,有木有,有木有,難道要我和微軟講馬克思和顧客談剩餘價值?尼瑪腦子進水啦?有木有?這學期完事我可能丫的就撤了,大不了再念一年高三,再學這個我就是SB二代。對了,別以為自己監考就牛B,給別人留條後路,別把我往死路上逼。逼急了一命換一命,我本身也不是什麼善人,連抄的機會都不給我,這次情何以堪啊,算了,千錯萬錯都是沒有學習的錯。
材料題
寫個材料 馬克思在1844年經濟哲學手稿中指出。。。
1、自由你妹啊,尼瑪啊,哪裡自由啊,現在就是監禁啊,尼瑪坑爹啊,自由個B啊,馬哲啊,馬勒個B啊。我十分想見見馬克思,乾脆送我去見見他吧。
2、這都說了什麼啊,腫么辦啊,有木有啊,傷不起啊的馬哲啊,我上不起的近代史啊,來年大一的新的來了,我必須說師哥的身份,我必須把師哥的身份跟他們說,近代史和馬哲不要抄了啊,絕對沒有戲啊,這才是尼瑪坑爹。。。。勿忘今天啊,今天。。。多少號來著,2011年6月23日吧,恩,記著了,這是什麼什麼什麼什麼的開始。
3、死亡又是一個新生,尼瑪,就坑我吧,哇咔咔,坑爹。。。。
⑷ 大學生考試做弊會得什麼處分
大學生考試作弊是一個很大的事情。他是要看嚴重程度來確定處分的,輕則通報警告,重則記錄檔案記過處分。
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第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視情節輕重,同時給予暫停參加該項考試1至3年的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可以同時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
1、組織團伙作弊的。
2、向考場外發送、傳遞試題信息的。
3、使用相關設備接收信息實施作弊的。
4、偽造、變造身份證、准考證及其他證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參加考試的。
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考生有前款嚴重作弊行為的,也可以給予延遲畢業時間1至3年的處理,延遲期間考試成績無效。
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第五條:
考生不遵守考場紀律,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安排與要求,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為考試違紀:
1、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規定的座位參加考試的。
3、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或者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後繼續答題的。
4、在考試過程中旁窺、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者手勢的。
5、在考場或者教育考試機構禁止的范圍內,喧嘩、吸煙或者實施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的。
6、未經考試工作人員同意在考試過程中擅自離開考場的。
7、將試卷、答卷(含答題卡、答題紙等,下同)、草稿紙等考試用紙帶出考場的。
8、用規定以外的筆或者紙答題或者在試卷規定以外的地方書寫姓名、考號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標記信息的。
9、其他違反考場規則但尚未構成作弊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