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公安大學教授
⑴ 楊郁娟個人資料簡介
楊郁娟,女,1974年5月出生,雲南保山人,法學博士,1999年參加工作,中共黨員。現任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偵查系教授,2014年評現職稱。
1996年西南政法大學法律系法學學士學位;1999年西南政法大學研究生院法學碩士學位;2007年北京大學法學院法學博士學位;2008年荷蘭萊頓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
1999年7月至今,在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偵查學院刑偵教研室任教;2010年聘任碩士研究生導師;2014年聘任現職稱;2019年擔任聘任博士研究生導師;多次赴武漢、濟南、天津等地公安機關刑偵部門參加公安業務實踐;中國行為法學會偵查學分會第三屆理事;北京警察學院客座教授。
楊郁娟人物評價
楊郁娟是一位非常優秀的學者和教育家,她在偵查學領域有著卓越的貢獻。她不僅具有深厚的學術背景和豐富的實踐經驗,還擁有出色的教學能力和敬業精神。
楊郁娟在學術研究方面成果豐碩,發表了多篇學術論文和專著,對偵查學領域的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她的研究領域包括偵查心理學、刑事偵查學、偵查措施等,具有廣泛的影響力。
在教育方面,楊郁娟非常注重學生的需求和反饋,能夠以生動有趣的方式傳授知識,使學生更容易理解和掌握。她耐心解答問題,認真聽取學生的意見和建議,不斷改進教學方法和手段,深受學生們的喜愛和尊敬。
⑵ 公安大學入職講師有編制有警銜是警察事業編制還是行政編制
警校教師屬於事業編制,而非公務員身份。雖然警校接受教育部門管理,但由於其特殊性,還直接隸屬於公安廳管理,因此外界常誤以為警校屬於公安局范疇,但實際上並非如此。
對於警校畢業生而言,適合的事業編制單位包括公安局和城管部門等。一些城市設有事業編制崗位,可關注並報考。個人建議,事業編與公務員考試相似,應努力爭取公務員職位。
公安高等院校的編制性質各有不同。通常,公安院校內有三種人員身份:公務員、全額事業單位身份和全額事業單位工勤。這些身份主要依據上級公安主管部門和人事部門下發的編制結構確定,不同省份和時期院校的編制結構略有差異,但主要由這三種身份人員構成。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的教授通常具有行政編制,同時擁有教師和警察雙重身份。這表明其編制性質為行政編制,具體安排依據上級部門規定。
公安類院校特指由公安部和省級公安機關直屬或管理的為公安機關培養人民警察的高等院校。這類院校按隸屬關系分為部屬和省屬兩類,按辦學層次分為本科院校和專科(高職)院校兩類。
事業編制與行政編制在警察隊伍中存在差異。行政編制的警察被視為國家公務員,享受國家法定待遇,如醫療、晉級等。而事業編制警察則屬於事業單位編制,分為自收自支、差額撥款、全額撥款三種類型。
行政編制與事業編制的主要區別在於晉升機制和待遇。行政編制按級別晉升,如從科員到科長,而事業編制則按職稱晉升,如從住院醫師到副主任醫師。學校教師是典型的事業編制。
進入行政編制只能通過國家公務員考試,每年都有國家和省級的公務員考試機會。地級市及以下單位招聘則多為事業編制。
⑶ 楊郁娟簡歷
楊郁娟,女,法學博士,教授。
楊郁娟,女,1974年5月出生,雲南保山人,法學博士,1999年參加工作。現任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偵查系教授,2014年評現職稱。楊郁娟於1996年獲得西南政法大學法律系法學學士學位,1999年獲得西南政法大學研究生院法學碩士學位,2007年獲得北京大學法學院法學博士學位。2008年成為荷蘭萊頓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2016年成為美國加州大學歐文分校訪問學者。
楊郁娟主要承擔偵查心理學、刑事偵查學、偵查措施等本科教學工作,平日里的她也非常注重對學術方面的研究,在自己的專業領域取得了不錯的成績。
楊郁娟的學術成果
個人專著:《偵查模式研究》,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09年出版。《偵查權的邏輯與經驗》,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
近五年來發表論文20餘篇,其中包括《論偵查學研究視野的拓展》(載《政法學刊》2009年第3期),《辨認的本質及其規范化》(載《廣州市公安管理幹部學院學報》2008年第3期)等。
參與《刑事偵查學》、《刑事案件偵查》、《偵查學總論》等多部教材的,《Criminal,Investigative,Psychology(偵查心理學)》雙語課程建設報告5編寫工作。
主持完成部級科研項目兩項(2006年和2009年)、校級科研項目一項(2005年)、校級教改項目一項(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