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旦大學法學院老師
Ⅰ 張光傑復旦張光傑
張光傑,1963年出生於浙江餘姚,現任復旦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同時兼任中國法學會法理學研究會理事、復旦大學司法改革研究中心研究員、復旦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研究員。
學術生涯方面,張光傑於1984年畢業於杭州大學法學院,隨後於1984至1987年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攻讀法理學專業研究生,獲得法學碩士學位。畢業後,他任教於復旦大學法律系。2001年,張光傑作為訪問學者,前往美國紐約大學法學院進修。
張光傑在學術領域有顯著貢獻,現為中國法學會法理學研究會理事、復旦大學人權研究中心研究員。他參與和主編了多部著作,包括《法學導論》、《法理學》、《法律基礎》、《中國知識產權法》、《知識產權與知識經濟》,在《當代法學研究》期刊上發表了《古典自然法與馬克思主義法學》、《鄧小平法制思想論述》等代表性學術論文。
Ⅱ 復旦大學法學院的師資力量
復旦大學法學院現有專任教師56位,其中教授位(其中博士生導師20位)、副教授20位、講師11位,35人具有博士學位。我院多名教師曾受各級國家機關邀請,參與立法、司法和政策咨詢工作。建國以來,張志讓教授被任命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李昌道教授曾任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上海市人民政府參事室主任,孫南申教授曾任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另有多名教授任上海市人大和上海市政府立法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等職,為法治建設提供實務性服務。董世忠教授入選世界貿易組織(WTO)爭端解決機構專家組;董茂雲、張乃根、龔柏華、謝佑平、季立剛、王志強等六位教授先後獲「上海市優秀中青年法學家」榮譽稱號;王蔚副教授、孫曉屏副教授、郭建教授、段匡教授、楊心宇教授、侯健副教授先後獲「上海市育才獎」榮譽稱號。
1983年法律系恢復建立後即開始招收法學本科生和研究生。在院學生1900餘人,其中包括外國留學生200餘人;研究生約佔70%,本科生約佔30%。復旦大學法學院擁有國際法學、民商法
學博士點以及法學理論、憲法與行政法學、法律史學、民商法學、國際法學、訴訟法學、刑法學、經濟法學和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等九個碩士點。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准,復旦大學法學院自2000年起開始自主招收法律碩士專業學位(JM)研究生,是國內較早開展法律碩士培養工作的法學院之一,經過多年的探索,形成了一整套完備的培養模式,畢業並獲得法律碩士學位者2300餘人,為黨政機關、司法機關、律師事務所和企事業單位輸送了大批高層次、復合型、實踐型的法律人才。法學院在教學科研中貫徹理論與實踐並重的方針,在加強基礎理論研究的同時,大力發展應用性研究以增強服務國家和社會的能力,形成了一定的特色與優勢。香港回歸前後,受國務院港澳辦委託為香港律政司、立法會、法律援助署和廉政公署等機構官員舉辦十四期「中國法律講習班」,效果甚佳。
復旦大學法學院歷來注重學生素質的全面培養。1993年在新加坡舉辦的國際華語大專辯論賽中,復旦大學代表隊一舉奪冠,隊員嚴嘉、季翔為法律系學生。2001年以來,法學院先後有九個班級獲得「上海市先進集體」榮譽稱號,獲全國大學生挑戰杯一等獎一項。2003年,復旦大學代表隊獲「Jessup國際法模擬法庭競賽」中國賽區第一名,代表中國赴美參加國際比賽。
復旦大學法學院積極開展對外交流活動,與國內外多所著名大學的法學院系建立了良好的學術交流與合作關系,如與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聖路易斯華盛頓大學法學院、喬治敦大學法學院,愛爾蘭都柏林大學法學院,德國Bucerius法學院,俄羅斯莫斯科大學法律系,香港大學法學院,韓國高麗大學法科大學院和新加坡國立大學法學院等多所世界一流院校有交流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