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大學的汪暉教授
Ⅰ 學術道德違反學術道德的案例
近年來,學術道德違規現象屢見不鮮,全國多所高校相繼捲入學術造假事件,引發社會廣泛關注。國內的學術腐敗、項目造假、論文抄襲等問題層出不窮,舉報和揭露事件不勝枚舉。以下為一些典型案例,具體如下:
1. **浙江大學賀海波論文造假事件**:2009年3月,浙江大學賀海波因論文造假被撤銷副教授職務和任職資格。中國工程院院士、浙江大學葯學院院長李連達對此負有監管不力的責任,不再續聘。
2. **雲南中醫學院院長李慶生論文抄襲事件**:2009年,雲南中醫學院院長李慶生被指論文抄襲、一稿多投。他主動申請對自己的相關論文進行鑒定,結果為「過度引用不當」。
3. **浙江大學副教授賀海波剽竊論文事件**:2009年,賀海波被爆剽竊論文,浙大共核查了其及其所在研究室相關人員涉嫌學術道德問題的論文20篇,其中賀海波涉及論文9篇。事態後,賀海波被撤銷副教授職務和任職資格,並被開除出教師隊伍。
4. **中國工程院院士陸道培揭弟子黃曉軍學術不端**:2009年4月,陸道培院士在發布會上指認其弟子、北京大學人民醫院血液病研究所所長黃曉軍存在剽竊、造假等嚴重學術不端行為。
5. **海南大學教授王鳳陽學術造假事件**:2009年5月,剛被任命為海南大學農學院副院長的王鳳陽,就被捲入「學術造假」的漩渦。
6. **東北財經大學碩士論文抄襲事件**:2009年6月,東北財經大學某篇碩士學位論文與南京財經大學一篇碩士學位論文驚人相似,整體框架完全一樣,只是將「江蘇」兩字替換成「山東」。
7. **遼寧大學副校長陸傑榮抄襲論文事件**:2009年8月,遼寧大學副校長陸傑榮在核心期刊發表的論文被爆涉嫌抄襲。隨後,該論文被證實是陸傑榮的學生楊倫抄襲後,才拿給之前的老師陸傑榮署名。
8. **武漢理工大學校長周祖德抄襲事件**:2009年8月,武漢理工大學校長周祖德及其學生謝鳴一篇抄襲論文被收錄在「第二屆全國智能製造學術會議」第一版論文集中,後被查出抄襲,會議正式版刪除了該文。
9. **中山大學外語教學中心造假事件**:2009年9月,中山大學外語教學中心主任夏紀梅夥同副主任王哲等人,在申報「國家精品課程」時,張冠李戴,大肆造假,騙取名利,夏紀梅因此得了「夏騙騙」的外號。
10. **廣州中醫葯大學校長徐志偉博士學位論文抄襲事件**:2009年9月,廣州中醫葯大學校長徐志偉被賴文教授和吳麗麗副教授聯名舉報其博士學位論文抄襲。其論文中大量直接粘貼了早一年畢業的敖海清博士的學位論文內容,雷同文字數高達40%以上。
11. **李連生學術不端事件**:2010年3月,原西安交通大學長江學者特聘教授李連生被西安交通大學認定存在「嚴重學術不端行為」,被取消教授職務,並解除教師聘用合同。
12. **王彬彬教授指證汪暉博士論文抄襲事件**:2010年3月,南京大學中文系教授王彬彬發表長文指證清華大學中文系教授汪暉的博士論文存在抄襲。
13. **方舟子質疑唐駿論文、學歷等造假事件**:2010年7月,網名方舟子連續在其微博上發文,舉證質疑唐駿在《我的成功可以復制》書中所述的論文、學歷以及數項發明專利等涉嫌造假,引發了社會廣泛關注。
14. **朱學勤博士論文抄襲事件**:2010年7月,有人質疑著名學者朱學勤1992年的博士論文《道德理想國的覆滅——從盧梭到羅伯斯庇爾》涉嫌抄襲,並集結成文在網路上迅速傳播。
這些案例揭示了學術界存在的問題,包括論文抄襲、造假、監管不力等,對學術誠信和教育質量造成了嚴重沖擊。學術界和公眾對此持續關注,不斷推動著更嚴格的學術規范和更公正的學術評價機制的建立。
Ⅱ 清華大學汪暉教授帶博士生嗎
帶的,上過汪老師復的課,制有幾個他的博士作助教,所以肯定是帶博士生的。具體信息可以去人文學院官網查
http://www.rwxy.tsinghua.e.cn/publish/shss/1830/index.html
Ⅲ 汪暉事件的汪暉接受采訪
汪暉在2010年7月底,接受新加坡《聯合早報》就此事的采訪。這也是他在三月表示「希望學術界自己澄清」簡短表態後,對此事件再次表態。
在采訪中,他表示:該期《文藝研究》出版前他已獲友人告知王彬彬的文章要發表。他當時在美國哈佛大學訪問,託人找《文藝研究》主編要求看文章並同時作出回應,遭到了拒絕。《文藝研究》面市後,《南方周末》與《京華時報》針對抄襲事件的報道幾乎在同一時間見報了。此後,「抄襲門」迅速上升為輿論熱點,報道在大量網站上被轉引轉貼,多家平面媒體跟進報道。在第一時間內,輿論界就出現「挺汪」與「倒汪」兩種聲音的對峙。在接受媒體采訪時,錢理群、魯迅博物館館長孫郁、中國社會科學院文學研究所研究員趙京華表示對「抄襲說」的質疑,他們基本都認為《反抗絕望》被指出的多數為引文不規范的技術問題,與具有道德內涵的剽竊、抄襲是不同概念。學者鍾彪與三聯書店學術編輯部主任舒煒則發表了兩篇反駁王彬彬的分析長文。
另一方面,北大哲學社會科學教授、也是當年《反抗絕望》論文答辯委員會成員的嚴家炎則對《中國青年報》說,王彬彬對汪暉的批評「有點誇張」,但「覺得王彬彬先生有些地方引出來的文字,看上去確有根據」,對汪暉而言是「硬傷」。他認為,雖然事過20年,討論這類問題對於純潔中國學風有好處與必要性。
談到此,汪暉強調:《南方周末》在2010年3月25日與2010年4月8日兩次大版面地報道「抄襲門」,過程中全沒有聯系他。舒煒的8000多字長文最初投遞給《南方周末》,卻被告知最早兩周後才可能刊登,而且要做大幅刪節。舒煒最後將稿件轉投《北京青年報》,於2010年4月3日刊出。
2010年4月13日,《南方周末》編輯劉小磊電郵汪暉,表示「王彬彬文章確有不夠穩妥之處,想聽聽他的意見」。但汪暉認為,如果明知王彬彬文章有問題,媒體就應該為之前的嚴重指控,包括編者按語和小標題公開道歉。
在汪暉准備回復的同時,2010年4月14日,他被告知劉小磊群發郵件附清華大學公示獲政府特殊津貼名單,情勢看來是向清華大學施壓質疑汪暉入列,汪暉對該媒體的公正性與動機產生了強烈懷疑,他沒有回應劉小磊,這也成為在抄襲爭議中《南方周末》與他的唯一一次聯系。
受訪時,汪暉總結他這一階段的回應方式:「作為學者,我反對學術不端行為,也倡導學者應該遵循基本的學術規范。因此作為當事人,在面對學術批評和指控的時候,最坦盪的態度就是平心面對學術界的評判。學術共同體的判斷是最終的,個人辯解並不是決定性因素,如果有錯就得承認,如果舉報不實,學術界也會有公論。」
他提出,鍾彪、舒煒以逐條分析的方式澄清事實,但在媒體中沒有受到重視。他又補充說,3月下旬,《中國青年報》記者寫信要求采訪,他建議該報暫緩報道,表示願意在回國後與該報記者逐一核對原文,做出全面的回應,避免不必要的錯誤和混亂,但媒體不願意等待。汪暉在2010年4月11日回國後,將有關資料交給有關方面進行核查。他認為只有通過對相關規章、法律的研究,以及細致的查證,才能說明問題。
汪暉回答《聯合早報》記者:「我從不拒絕真正的學術批判!」 問:您自己如何回應關於「抄襲」的批評?為什麼至今不公開回應?
答:關於對我的所謂「抄襲」的批評,將會有專門的調查報告出來。要說明這個問題,首先是要認定抄襲的標准,其次是要認定抄襲的事實;前者需要研究相關的規章、法律,後者需要以文本為據,詳細比對和研究各條指控。很不幸,雖然媒體就這個問題的討論已經累積了數十萬字,但在抄襲標准和事實認定方面的討論卻很少見。坦白地說,我在閱讀了王彬彬文章後,的確感到很驚訝。根據研究,王文對於《反抗絕望》的指控共計十條,其中六條原著提供了注釋,但他忽略或掩蓋這些注釋,或者將所謂參見式注釋曲解為抄襲。這些做法只要稍加核查就可以發現。有兩處原著提供注釋,但重版時由於編輯分段,而將原注釋與分段後的引文脫節,但注釋仍然存在,屬於技術性的失誤。另外的例子則用完全不能成立的『偷意』概念來指控,有很強的隨意性。我對《文藝研究》和《南方周末》的主要意見是:在發表這類文章時為什麼在發表之前不與當事人核實,在發表之後又以各種方式拖延發表不同意見?
《反抗絕望》是1988年的著作,就像許多著作一樣,存在一些缺點、疏漏,有些是當時的學術和出版慣例造成的,有些是校訂和寫作中的問題,在重版中未能加以糾正;重版過程中,由於校訂不細,還造成了一些新的問題,如前面提及的由於分段而造成的脫注現象。如果就這些問題進行分析和批評,我不但願意接受,而且一定持歡迎態度,並在再版時吸納這些意見。但這些疏失與抄襲、剽竊是完全不同的事情。如果刻意捏造事實或掩蓋證據,用莫須有的定義對早期作品進行攻擊和構陷,就是另外一種性質的問題了。我至今沒有看到對於捏造事實或掩蓋證據等行為的嚴肅批評——如果一個社會容忍這樣的行為,將會對公民權利造成很大傷害。這類問題在媒體中很難說明,應該由學術共同體來澄清,作者個人可以提供一切必要的幫助。由於這些指控涉及20多年前的著述,也需要從當時的學術規范出發研究相關的例證,才能全面客觀地說明問題。
4月回國後,我將相關資料交給專門研究和處理著作權問題的法律機構進行研究。相比於在媒體中炒作,我覺得只有對相關法律、規章進行研究,對具體指控進行核實,才能有助於澄清問題。
問:您如何看待學術規范問題?
答:學術規范問題看起來很簡單,其實也有其復雜性,離開歷史的脈絡和學科格局的發展,按照2010年的規范對以往的論著加以判斷往往會造成很大問題。以注釋的體例而言,不同的領域與時期有不同的學術慣例,引注的嚴格性方面也會有所不同。此外,還有歷史條件的約束和一些出版慣例。八十年代當然是有學術規范的,但由於時代氛圍不同,整個學術風格與今天不一樣。這只要拿當時的一些代表性著作與今天的著作做個對比就很容易了解。中國對學術規范問題的討論始於20年前《學人》叢刊創刊之際。我是這場討論的親歷者和推動者之一。在倡導學術史和學術規范的過程中,我和我周圍的朋友們曾對我們自己在八十年代的學術方式做過深入的自我批評。也是在這個意義上,我從不拒絕批判和自我批判——但這個批判應該是真正的學術批判,也應該是從歷史的觀點展開的學術批評。
問:您對這次爭論的評價?
答:在21世紀初中國社會的大轉變中,有爭論是好事情,但如果為了達到打倒論敵而採取捏造證據、向國內或國外大規模寄送匿名信等方式,這樣的爭論就會走向反面。如果媒體以學術規范的名義展開批評,那麼至少自己也應該遵守基本規范;如果媒體工作者一面發表單方面的觀點,另一面又參與組織針對某個作者的社會動員,你就很難信任這樣的媒體。林毓生先生公開發表自己的意見,本是很好的事情,但他不做核查,以不實的例證作為指控的根據,就不合乎規范。他對我的思想觀點展開批評,我也很歡迎,但他既沒有引證,也沒有上下文的關聯,近於無的放矢。以這種方式在大眾傳媒中發言除了起到「動員」作用外,很難引起有意義的爭論。
2010年8月2日,汪暉向王彬彬發出律師函,要求「停止失實指責並書面道歉」。
Ⅳ 女學生單方面宣布和清華教授結婚,是單相思還是惡意炒作
筆者覺得該女生這么做,就是惡意炒作。
01 並非師生關系
該「單方面宣布」事件中女學生,她是中國傳媒大學的學生,她單方面宣布結婚的對象是清華教授,這有點太無厘頭,如果說是同一個學校的師生戀關系,還有點說服力,比較老師和學生之間,日久生情,也可以理解啊,可是這跨校的「單方面宣布」也太過牽強了。
只能說該女生太會演戲,太能編造故事,太追求出名了吧。
對於此類損害他人名譽權的事情,必將會受到法律的處罰,也奉勸大學生們,還是要把心思多花在學習上,不要動不動就想讓自己成為網紅,這要不得,最終自食其果,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