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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大學老師職稱

發布時間: 2025-09-07 07:13:38

A. 大學裡面Professor和Dr(Doctor),哪一個厲害

Dr(Doctor)指博士學位,而Professor指大學教授,是職稱;有Dr(Doctor)博士學位不一定能當教授,而教授不內一定具備博士學位;原則容上Dr(Doctor)是Professor的學生,學生再厲害也比不過老師。

教授的工作是在大學里針對他們所擅長的領域開課,或授與學生專業訓練,如科學和文學等領域。另外,教授也必須深耕自己專精的學科,以發表論文的方式來獲得商業上的合作機會(包括政府在科學上的顧問,或商業發明等),同時訓練自己的學生將來有足夠的能力與他們交棒。

在授課、訓練、提交論文與尋求商業合作這四個方向里要取得平衡,則要看學校、地點(國家)和時間額外因素。例如,在歐美的頂尖大學中,學校相當重視在獨一領域中專精的教授,而且常常將他們作為該校的宣傳重點。

B. 我們上課的老師有的是講師,有的是教授,請問兩者有什麼區別

大學復教師是所有教學的老師制的通稱。
但有時候我們也稱一些做行政工作的人(比如招生辦,教務處的)也叫作教師,所以這個不是一個嚴格的定義。
講師是一個嚴格的職稱,教書的大學老師職稱有助教,講師,副教授,教授,其中正副教授中還包括碩導博導

C. 大學教師職稱的各國標准

西方國家的教授
英澳紐等地與美國加拿大體系相當不同,在此列表作為參考。
英澳紐:
教授 (Professor) 等同於 美國的 (Chair Professor)在英澳紐體制下,每個領域通常只會有一個正教授。例如說 Professor in Bio-Chemistry 就是生化學教授。這跟美加體制相當不同,常常會讓人誤會。英澳紐體制下的副教授,多半年紀已經很大,原因是副教授幾乎已經是在該體制的最高等學術職務,僅僅有極少數人可以變成正教授。另外,英澳紐體制也有一種叫做Reader的職務,等同於英澳紐的研究型副教授,或是台灣的正研究員,但是僅僅做研究的工作。
此外還有兩種學術等級,分別是資深講師以及講師,事實上如果沒有卓越的特殊研究發表,很多英澳紐的大學老師到資深講師(Senior Lecturer)就已經到頂了,此職務比較類似於美加的副教授等級。英澳紐的講師(Lecturer)的要求,都改成一定要博士畢業才有資格,也因此這個職務等同於美製的助理教授。
也因此,在英澳紐體系的教職開缺時,常常會寫著Senior Lecturer (Equi. to Asso. Professor in US)。
在西方的許多國家,大學的教授是終身的。終身制最初來自德國大學,後來在美國也開始實行。教授終身制的目的是為了保證教授的學術研究不會受到政治、商業以及資金來源的牽制和困擾。1994年,美國在《反僱傭年齡歧視法案》中規定學校不得強迫終身制教授退休。
美國大學里,新來的教師有一段6-7年的考察期,以考察教師的學術水平和職業道德。然後學校根據學術資質,決定是否授予終身制教授。

D. 大學老師,工資是多少各國高校薪酬大盤點

教育領域的發展離不開教師隊伍的穩定支持。據統計,我國高校教職工數量龐大,專任教師達到183.3萬人。要讓教師成為受尊敬的職業,薪酬制度的改革是關鍵。2018年,中共中央、國務院提出深化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特別關注高校教師薪酬改革。

接下來,我們來探究一下不同國家高校教師的薪酬狀況,包括美國、英國、德國、日本和新加坡。首先,美國高校教師薪酬因學校性質、地區、級別和專業領域差異較大。例如,公立高校教師平均工資約為85,148美元,而私立高校(特別是營利性質)差距明顯。在美國,高校教師的福利如養老金、保險等也非常豐富。

英國的薪酬標准由大學僱主協會協商制定,實行一崗多薪年薪制,薪酬體系包括國家薪酬標准和各校調整。以杜倫大學為例,講師起薪約30萬元人民幣,教授則在60萬元人民幣以上,同時,福利涉及教育、健康和家庭支持等方面。

德國高校教師是公務員,工資體系復雜,分為W1、W2和W3型工資等級。W1教授類似於助理教授,W2教授為終身職位,而W3教授數量稀少。德國教師的薪酬由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構成,基本工資根據州政府規定,績效工資根據科研和教學表現調整。

日本高校教師職稱分為教授、准教授、講師和助教,薪酬體系從公務員保障性體制向競爭性體制轉變。國立大學的薪酬主要包括基本工資、生活補貼和獎金。2018財年,大學教職工平均薪酬約54.1萬元人民幣。

新加坡高校的薪酬體系包括基本薪水、績效和公積金,強調市場競爭力,同時為吸引國際人才,如新加坡國立大學提供海外專家的雙層工資制度,包含基本工資和市場價值。

總的來說,各國高校教師的薪酬水平因多種因素而異,同時,福利政策也體現了對教師工作價值的重視和對生活質量的考慮。

E. 美國大學教師如何評職稱(大學系列一)

首先,NAU的老師分兩類,一類叫tenurefaculty, 是要評職稱的,Assistant Professor——Associate professor——full professor。另一類叫lecture,是主要聘請了來上課的,教職不那麼保險。而且沒有在教師議會上投票的權利,學位可以是碩士,不一定非博士不可。 前一類tenure faculty就要在職稱評定的軌道上(Tenuretrackline)一步一步前行。 那麼誰來給這些教師們評職稱呢?一共有6級: 第一級是系裡的P&T(promotionandtenure),一般由系裡的full professor組成。每年這些人要開會給老師的學術表現進行評價,是無記名的; 第二級是系主任Chair,他在前一級的基礎上寫他的評價; 第三級是院里的P&T,由各個系裡出教授組帶攔成,象NAU的教育學院有8個教授組成這個P&T; 第四級是院長Dean,他在前一級的基礎山上寫他的評價; 第五級是Provost(教務長),他再進行評價。教務長的角色有點類似唱黑臉的,有時有人沒評到,找校長,校長可以把責任推到教務長身上 第六級是President(校長),他是最終評定者。 在這6級里,系裡的P&T一般對所要評職稱的老師比較熟悉,也在相同或相近的研究領域,所做的評價較為准確。其他的就主要是看教師的材料來判斷了。有趣的是,NAU雖然是一個以教學為主的大學,但是教師評職稱依然最看重科研,教學和社會服務就沒那麼重視。教師有時也頗有怨言,系主任有時也很為難,社會服務不做不行,有的科研突出的上課也不是那麼好。評價體系中research、service、teaching分別進行等級評定(有非常好、好、一般、不及格四個等級),三個項目的權重也不一樣。 很多時候評定職稱要看人的。有個教師,來到NAU後,與學校、院、都簽了協議,她也非常努力的工作,等到幾年後要評職稱了,卻發現當時簽協議的那些院長、系主任都換了,新的院長、系主任對她的成績不予承認,不給她評教授。這位老師直接到校長那裡申訴,好在校長支持她,最後她評到了。 教師每年都要填寫自己本年度的工作情況,那可比中國的年終總結還復雜,Gretchen的這些資料比一本牛津字典還厚。學校每年都要與教師簽訂下一年的協議,並不是說你每年都有可能被開除,而是每年的工資都不一樣。象副教授大約每年底薪是4萬5,上課、科研沒有額外的報酬,但是有一些其他的活動會有,象暑假上課呀,組織訪問學者呀什麼的,一樣一個報酬,另算。Gretchen就說4萬多對於她們家來說根本不夠(她一個人養活3口人),所以她申請了好幾樣掙外快的項目。 博士畢業生如果在大學教書,評個副教授還是不難,評教授就要科研很突出,在本領域很知名,那就比較難了。而且教授族行和的收入要高出好多,之所以這么難評主要原因也是學校想節省開支吧。6年一個學術評定期,沒評上就接著再評,當然你也可以提前,並不是那麼固定。沒有退休年齡的規定,你自己想退休就退。由於資金問題,NAU想減少開支,今年給退休教師制定了比較優厚的報酬,今年打算退休的人就比較多。 沒有學術期刊級別的規定,判斷文章的學術水平就靠P&T的同行們自己把握了。據他們介紹說進入P&T的老師都是大家認為比較公正的老師,是教師投票選兆盯出來的,你要珍惜你的聲譽,就秉公判斷。但是他們自己也說,學術價值太難判斷,仁者見仁,有時也有分歧。 美國大學現在都實行Faculty 。。。」 系主任因為夾在教師和院、學校之間,又要幹活有得罪人,所以並不是人人都樂意當。Alan當過6年,說很累,沒有自己的時間了,下一屆就決不當了。 院長是校長任命的,校長是校董事會(BoardofRegent, Arizona)任命的。NAU是公立大學,所以沒有自己獨立的校董,而是由整個亞利桑那州的董事會來決定,私立大學有自己的獨立的校董,自主權更大。同樣,亞利桑那州的董事會也決定其他本州的公立大學的校長人選。有趣的是,州董事會的組成人員往往並不是學者,甚至不是有很好教育背景的人。所以,Gretchen覺得,選的校長好不好有時也真很難說。校長換了往往院長、系主任、教務長等跟著都要換。他們覺得這很好解釋,校長肯定要選支持自己執政思路的人,選自己人是應該的。

F. 英美「教授」職稱大不同,留學生千萬別憑title選導師!

在國外求學,挑選大學導師是至關重要的決策。導師的選擇能直接影響你的學習體驗、論文產出、參與項目的機會以及未來升學的競爭力。導師的價值觀念、思維習慣和工作風格,甚至會對你的職業發展產生長遠影響。

學生在選擇導師時,往往關注老師的介紹和職稱,但對這些職稱的實際含義可能並不清楚。英美兩國的大學教授體系存在顯著差異,職稱的含義往往讓留學生混淆。例如,英國的「reader」是否等同於美國的教授職稱?在選擇導師時,如何避免僅憑職稱判斷導師水平的誤區?接下來,本文將詳細介紹英美大學的教授職稱體系,幫助留學生正確理解這些職稱的含義。

美國教授職稱體系的特點是教師的終身制(tenured professor),即一旦獲得終身教職,聘期可以持續至退休。這種制度確保了教授享有學術和言論的自由,極大地保障了教授的學術獨立性。美國的教授職稱分為助理教授、副教授和正教授三個級別,每一級都是博士生導師,沒有高下之分。

助理教授階段(Assistant Professor)是試用期,通常為期三至六年,期間如果表現優異,可晉升為副教授(Associate Professor)。晉升為副教授的評判標准包括學術成就,如發表的重要專著、學術論文以及在所在領域的影響力。正教授(Professor)階段(Full Professor)是學術成就的證明,晉升正教授後,通常伴有行政職務,如學院院長(Dean)。

理解美國大學的職稱體系時,避免將「Assistant Professor」視為中國大學的助教,「Associate Professor」視為中國大學的副教授,「Professor」視為中國大學的教授。實際上,在美國,這三個級別的職稱在學術地位上均高於中國大學的正教授,因為他們都具有博士生導師的資格。

在美國高校體系中,助理教授是博士生導師的起點,成為助理教授是競爭激烈的選拔過程,通常需要博士期間的卓越表現、博士後經歷、發表重要成果以及獲得國家基金等條件。

了解美國的職稱體系後,英國的教師體系也值得探討。英國的教授體系較復雜,包括採用英國古老大學的教授體系(Lecturer)和採用美國教授體系。英國的職稱體系包括Lecturer、Senior Lecturer、Associate Professor(在某些大學中)、Reader和Professor。

英國的Lecturer相當於美國的助理教授,負責教學和初步研究。Senior Lecturer則是高級講師,具備教學和行政能力,並展示出較強的研究能力,接近美國的副教授。Associate Professor在某些英國大學存在,相當於美國的副教授。Reader是一個具有英國特色的角色,相當於准教授,需要經過嚴格考核,擁有顯著的研究成就。

Professor是英國大學授予學者的最高學術頭銜,稀缺性是其特點,意味著在特定領域具有傑出貢獻的學者才能獲得此稱號。英國的職稱體系嚴謹,對晉升教授的條件有嚴格要求,包括出版、指導學生、科研成果和學術地位。

了解英美大學教授職稱體系的差異,對留學生而言至關重要。這不僅幫助你在選擇導師時做出明智決策,還能為你的學術生涯帶來積極影響。正確的理解職稱含義,避免僅憑職稱判斷導師水平的誤區,將為你的留學生活和學術成長鋪平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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