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應松年
『壹』 應松年的主要成就
1979年以後中國最早從事行政法學和行政學研究的學者之一,參與 全國最早統編教材《行政法概要》的編寫;主編全國最早的行政專著之一《行政管理學》,並獲全國行政學著作一等獎。此後一直站在行政法學學術研究的前列。應松年於1983年開始招收行政法碩士研究生,是中國最早的碩士生導師之一,1994年開始為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博士點導師,並招收台灣博士生。同時,應松年也是全國行政法學研究會和行政管理學會兩個學術團體最早的組織者和領導之一,至今仍為行政法學術團體的主要領導人。
全國人大法工委行政立法研究組的主要領導人1986年參加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行政立法研究組,並且一直是該組的主要領導人。曾參與《行政訴訟法》、《國家賠償法》、《行政處罰法》的起草工作,現正起草《行政許可法》、《立法法》等法律,並參加了很多法律草案的討論。是《行政程序法》立法研究項目的主要負責人。
北京市第十、十一屆人大代表、內司委委員,也是第九屆全國人大代表,內司委委員。並是北京市法律顧問組組長、天津市法律顧問、葯品監督管理局法律顧問、公安部特約監督員、北京市高級法院特約監督員等。最高人民法院特約咨詢員、最高人民檢察院特約咨詢員。
應松年教授致力於行政法學、行政訴訟法教學、研究,是中國第一批行政法碩士研究生導師,是最早的行政訴訟專業博士生導師之一。兩次評為北京市優秀教師。參與編寫中國第一部行政法學教材《行政法概要》,主編法學統編教材《行政法學》、《行政訴訟法學》,撰寫和主編《行政行為法》、《行政法學總論》、《國家賠償法研究》、《行政法的理論與實踐》、《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詞典》、《行政法學新論》、《行政管理學》等,撰寫發表《依法行政論綱》等一批論文。其中有不少是北京或全國的重點課題,所撰論著多次獲校級、部級和全國的各種學術論著獎,為行政法學教材建設、為行政法學的發展,作出了貢獻。多年擔任中國法學會行政法研究會副會長兼秘書長、兼任中國行政管理學會、中國監察會、中國衛生法學會副會長等職。
1986年起擔任全國人大法工委行政立法研究組副組長,參加行政訴訟法、國家賠償法、行政處罰法、教育法等重要法律的起草,並承擔《衛生法》、《農業法》、《漁業法》等各部門行政立法的顧問、咨詢工作。兼任北京、天津市政府法律顧問。
1990年以來先後去日本、法國、台灣講學,去美國、德國、澳大利亞、荷蘭、香港、澳門等地考察及參加國際學術會議,並在日本、台灣、荷蘭、香港發表學術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