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大學副教授晉升
⑴ 劉保玉簡介
劉保玉,自1996年起晉升為副教授,1997年開始指導碩士研究生,1999年擔任法學院副院長,2000年9月獲得教授職稱。在2004年12月於山東大學在職申請獲得法學博士學位,2005年9月加入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博士後流動站進行博士後研究。2006年6月成為博士生導師。教學生涯中,他為本科生、研究生、法律碩士等學生教授民法學、羅馬法、知識產權法、民法總論、物權法、擔保法等課程。他的貢獻和成就得到了廣泛認可,獲得了山東大學首屆獎教金、開拓未來獎、青年教師講課比賽獎、優秀教學成果獎、優秀青年知識分子、教學管理先進個人等獎項。
劉保玉教授的職業生涯充滿了學術與教學的探索與成就。他通過不懈的努力,從副教授晉升為教授,擔任法學院副院長,並獲得法學博士學位。在山東大學期間,他不僅在學術上有所建樹,還成為了博士後研究的一員。2006年,他更是成為了博士生導師,進一步展現了他在學術界的地位和影響力。在教學領域,劉教授為不同層次的學生教授了多門重要課程,他的教學方法和教學成果得到了高度評價,因此獲得了多個教學獎項,包括山東大學首屆獎教金、開拓未來獎、青年教師講課比賽獎、優秀教學成果獎、優秀青年知識分子、教學管理先進個人等。這些榮譽不僅是對他卓越教學能力的認可,也是對他為培養法律人才所做出貢獻的肯定。
劉保玉教授不僅在學術和教學上取得了顯著成就,還以其卓越的學術研究和嚴謹的教學態度影響了無數學子。他的職業生涯是一個關於學術追求、教育奉獻和職業成功的典範。劉保玉教授的故事激勵著每一位追求知識、渴望在法律領域有所作為的年輕學子,展示了學術與教育的無限可能性。
(1)山東大學副教授晉升擴展閱讀
劉保玉,男,漢族,1963年12月出生,河南省鄭州市人,中共黨員。1985年畢業於山東大學法律系,獲法學學士學位;1988年7月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民法專業,獲法學碩士學位。之後在山大法學院從事教學、科研工作至今。
⑵ 山東大學化學與化工學院副教授申報條件
1、仔細從事教學,完成學校規定的教學工作量;教學成績突出,取得校以上優秀教師、優秀教學成果獎等。
2、任現職以來,出版過學術著作,或獨立完成並公開發表過兩篇以上的學術論文等。
3、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科研成果取得過部、省三等以上獎勵;或主持科技開發工作,並獲取較顯著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等。
4、對本門學科具有系統而堅實的理論基礎和豐富的實踐經驗,掌握並熟悉本學科範圍內的學術發展變動,具有詳細指導研究生、中級教師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