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學博士導師的資格
㈠ 福州大學博士生導師名單
福州大學博士生導師名單如下:
夏照帆;傅仰耿;廖祥文;張棟;於志勇;郭龍坤;翁祖銓;劉耿耿;蘇華;王石平;陳志華;陳楠;劉西蒙;鄔群勇;郭文忠;陳國龍;唐麗玉;邱炳文;楊暘;於元隆;牛玉貞;蘇友峰;陳星;甘敏;陳崇成
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全國首批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範高校、中國政府獎學金來華留學生接收院校、全國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綜合改革試點單位、國家集成電路人才培養基地、首批高等學校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轉移基地、高校國家知識產權信息服務中心。
學校深入開展對外合作交流,與清華大學、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天津大學、中褲逗國科學院海銀純昌西研究院以及境外50個國家、地區的140多所高校、科研機構和知名企業建立了合作關系。
㈡ 福州大學法學院的師資力量
學院擁有一支以中青年教師為主體的實力雄厚的師資隊伍,隊伍結構合理,教學、科研能力強。其中,絕大多數教師具有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絕大多數教師是具有律師執業資格的「雙師型」教師;多名教授、副教授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入選省級「百千萬人才工程」和校級「百人工程」;多名教授擔任了全國性學術團體的副會長和常務理事。
陳泉生,福州大學法學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副會長,福建省政府法律顧問,1995年入選「百千萬人才工程」,1997年起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帖。從事環境法學研究近20年,迄今公開發表科研成果近百萬字,其中在《中國社會科學》、《法學研究》、《中國法學》等國家權威刊物發表高水平論文三十多篇,主編兩套系列專著:《生態與法律專題研究叢書》和《環境法學系列專著》。主持過十多項國家及省部級科研項目,以上課題成果獲省部級及高校人文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十多項。
鄒雄(1963.12-)男,法學教授,博士生導師。現任福州大學法學院院長、民商法教研室主任,兼任中國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常任理事、福建省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員、福州市律師協會專業指導委員會委員、福建天長律師事務所律師。迄今已主持或參與過八項國家、省部級科研項目的研究,出版專著一部(《環境侵權救濟研究》),參編教材一部,在《中國法學》、《現代法學》等學術刊物上發表論文數十篇。
葉知年福建永泰人,1966年7月出生,西南政法大學法學碩士。現為福州大學法學院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兼任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法學會比較法學研究會理事、福建省法學會學術委員會委員、福建省法學會民商法學專業委員會副主任。主要學術成就:《中國合同法新論》(福建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電子商務法論—電子合同研究》(福建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無因管理及相關債之制度研究》(中國檢察出版社2007年版)。
黃輝1990年本科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律學系經濟法專業。現任福州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碩士生導師。主要學術成就:《網路隱私權的法律問題研究》 司法部中青年項目、《WTO與環境保護研究》省社科青年項目、《網路知識產權法律保護的研究》省教委項目等十幾項省部級研究項目,在法學刊物發表論文幾十篇。
湯黎虹曾任福州大學校黨委宣傳部部長。現為福州大學法學院教授。經濟法碩士生導師。中國社會法研究會會長。現主要研究方向為社會法。著有《社會法學》、《社會法通論》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