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跟著導師搞介入
㈠ 考研為神經內科導師是做介入的,請問工作好不好找輻射厲害不厲害
肯定好找,神內人少,需要人才,穿上鉛衣,沒多大問題,最好是有了孩子在去介入。
㈡ 研究生簽了約的導師可以毀約嗎
研究生與導師之間的關系並非導師單方面可以解除。研究生屬於學校統一管理的一部分,並非導師個人所有。雙方構成的是指導與被指導的關系。如果研究生與導師關系不佳,學校可能會介入,比如安排換導師,或者延長研究生的畢業期限。
理論上,導師確實有權利解除與研究生的合作關系,但在實際操作中會面臨許多復雜情況。如果導師為了培養你已經拒絕了其他學生,那麼此時毀約未免顯得不夠厚道。此外,這種行為還可能影響到你未來被其他導師錄取的機會。即使最終被其他導師錄取,你們之間仍有可能在未來的學術交流或合作中相遇,因此心胸狹窄的導師可能會對你產生不良影響。
研究生與導師之間的關系不僅僅是學術上的指導,還涉及到情感上的支持與信任。導師的選擇往往需要考慮多方面的因素,包括雙方的學術興趣、研究方向以及個人特質等。一旦確定合作,雙方都應盡力履行自己的職責。毀約不僅會給導師帶來麻煩,也可能對你的學術生涯產生不利影響。因此,保持良好的師生關系對於雙方都是有益的。
學校通常會盡可能協調師生關系,提供支持與幫助,以確保研究生能夠順利完成學業。這不僅有助於維護學術環境的和諧,也有利於研究生個人的成長與發展。因此,作為研究生,應當珍惜與導師之間的合作機會,盡力維護良好的師生關系。
研究生與導師之間的關系需要雙方共同努力維護。良好的溝通與相互理解能夠促進雙方的合作與發展。如果遇到問題,應當及時尋求學校的幫助與支持,通過正規渠道解決問題,避免個人行為對學術環境造成負面影響。
總之,研究生與導師之間的合作應當基於相互尊重與信任。導師毀約不僅會對雙方造成困擾,還可能影響到你的學術前途。因此,建議研究生在選擇導師時慎重考慮,一旦確定合作,雙方都應盡最大努力保持良好的關系。
學校在處理研究生與導師之間的關系時,通常會盡力協調雙方的需求,確保研究生能夠順利完成學業。這不僅有助於維護學術環境的和諧,也有利於研究生個人的成長與發展。因此,研究生應當珍惜與導師的合作機會,盡力維護良好的師生關系。
㈢ 深圳大學研究生控訴導師,怎麼回事
先附圖(該圖來源於【深圳大學研究生發出絕望信控訴受導師迫害後校方介入調查,為何會走到這一步】一題下)
圖片來源網路
根據這封信,我們來理一下時間線。
2019年9月左右,該同學在深圳大學就讀研究生,選擇胡明偉作為導師。胡老師比較嚴格,讓他手下的研究生簽了一個畢業協議,其內容大概是:必須發表核心期刊,必須服從領導等一系列條款。信主思索再三,簽了這份協議。該同學表達這是研究生三年裡為數不多開心的日子。
2019年11月,信主所在課題組有多名師兄師姐提出換導師的請求。信主剛進入課題組,不了解情況,從中調解,希望師兄師姐留下,未果。
2020年,學院暫停胡老師招生。但老師並未遵守規則,繼續招生簽協議。此時,20級的學弟學妹不願到胡老師收下,同時信主也在計劃換導師。但這個時候,學院領導說:「以後不準換導師」。信主換導師的決定無法實施。
2021年上半年,課題組的師姐退學。
2021年下半年,已經畢業的學生,控告胡老師逼死學生。
2020-2022年期間,信主的工作量及論文都已完成,但老師不放其畢業。
在該同學讀研期間,其導師讓學生簽署畢業協議,私自招生,收集車票報銷等。
以上就是該同學信中的時間線及大概發生的事。該同學在信中表達,讀研三年,需要發的核心論文和需要參加的項目均已完成,已經完成與導師簽訂的協議中的所有事項,但是畢業還是沒有期限,學生在信中表達了自己的絕望以及對現實的無奈。
該同學已完成核心論文和項目,但是畢業遙遙無期。從這份信的字里行間,我們可以感受出該同學的無奈,憤怒。
如果不是被逼急了,我想這份信也不會被我們所知。畢竟我們的中華傳統是:「尊師重道」。
對於老師,我們有本能一樣的反應,尊重他;但尊重不代表賦予了其傷害我們的權利。
這份封或許不僅僅是一封控訴信,也可能是一份拯救信。現在我們只能靜待校方調查結果!
(圖片來源 《深圳大學研究生發出絕望信控訴受導師迫害後校方介入調查,為何會走到這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