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的大學生是是企業的
『壹』 企業招聘應屆大學畢業生 企業有什麼好處 免稅
我國當前對企業招聘應屆大學畢業生沒有優惠政策,也沒有免稅規定。
應屆大學畢業生,即將畢業的大學學生。當大學學生進入其教育層次中的最後一學年的時候,這一年當中,該學生為應屆大學畢業生。大學學生分大學本科和大學專科,即四年制本科的大四在校生,和三年制專科的大三在校生。
實際上,當前應屆大學生是企業招聘員工的主流,每年,我國有幾百萬的應屆畢業大學生,根據我國2013年錄取的大學生即為680萬,也就是說這一屆的大學生在2016年和2017年畢業的大學生每年將維持這個數量。
這樣大規模大學生就業,對國家就業形勢確實是形成很多的壓力,能夠解決就業已經是需要全社會千方百計進行分流和安置,包括增加各種投資和基礎設施建設,以增加就業崗位,如果再給予稅收的支持,恐怕國家財政也是無能為力。
二、根據《國家稅務總局 民政部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於促進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征管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7]67號)第三條第一項規定:「增值稅實行即征即退方式。主管稅務機關對符合減免稅條件的納稅人應當按月退還增值稅,當月已繳增值稅不足退還的,可在當年已繳增值稅中退還,仍不足退還的可結轉當年以後月份退還。當年應納稅額小於核定的年度退稅限額的,以當年應納稅額為限;當年應納稅額大於核定的年度退稅限額的,以核定的年度退稅額為限。納稅人當年應納稅額不足退還的,不得結轉以後年度退還。納稅人當月應退增值稅額按以下公式計算:
當月應退增值稅額=納稅人當月實際安置殘疾人員人數×縣級以上稅務機關確定的每位殘疾人員每年可退還增值稅的具體限額÷12。繳納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在取得主管稅務機關審批意見的次月起,隨納稅申報一並書面申請退、減增值稅。」
『貳』 在校大學生可不可以做企業法人
不可以,有符合國家法律規定的資金數額、企業名稱、章程、組織機構、住所等法定條件,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經主管機關(工商部門)核准登記取得法人資格的社會經濟組織,例如有限責任公司即是企業法人。
企業法人就像自然人一樣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比如納稅,消費,投資,發起或接受訴訟,參加社會活動等。
企業法人登記過程中,需要確定一個自然人作為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必須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並且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一般來說,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是由董事長、執行董事、總經理或CEO擔任。
(2)企業的大學生是是企業的擴展閱讀:
法人作為獨立的民事主體,要獨立進行各種民事活動,獨立承擔民事活動的後果。因此,法人應有必要的財產和經費或能夠提供經費來源。這是其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物質基礎,也是其得以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財產保障。
否則,法人無法進行各種民事活動。所謂必要的財產或者經費是指法人的財產或者經費應與法人的性質、規模等相適應。中國一些法律法規對有關法人的財產或者經費要求作了規定。
必要的財產或者經費是法人生存和發展的基礎,也是法人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物質基礎。因此,法人具備必要的財產或者經費是法人應具備的最重要的基礎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