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秀大學生村官事跡
1. 周倍良主要事跡
清華大學法學院畢業生周倍良選擇在2006年5月成為北京市「村村有大學生」計劃的一員,前往京郊農村擔任一名大學生「村官」。他的決定受到同學的不解和家人的反對。然而,周倍良堅信國家的戰略部署,認為農村是一個青年知識分子能夠獲得更多成長機遇的環境,且作為農家子弟,他希望能夠運用自己的知識為新農村建設做出貢獻。這一決定最終讓他開始了在農村的大學生「村官」生涯。
周倍良初到農村時,面臨的是與理想相距甚遠的現實。物質條件的艱苦、精神生活的單調以及與外界的隔絕讓他感到困擾。然而,他沒有退縮,而是積極適應,與熱情、淳樸的村民建立了深厚的情感聯系。村民們接納並幫助他熟悉村情村貌,參與各種鄉間活動,使他逐漸融入這個集體。白天,他與村民們一同勞動,學習各種農村技能;晚上,他通過閱讀和學習,提高自己的知識水平,更好地為村民服務。
面對一次重大挑戰,周倍良勇於擔當,通過法律途徑成功解決了一起土地糾紛,為村集體挽回了損失。這一經歷不僅贏得了村民的信任,也激發了村民通過法律解決問題的意識,促進了文明、和諧的糾紛處理方式在村內的形成。為了更好地服務農民,周倍良在母校的幫助下,在村裡設立了農民法律援助站,提供公益法律服務,並開辦了村民法律學習班,成為活躍在京西大地的普法「村官」。
為了幫助農民增收致富,周倍良利用自己的專業特長,建立網頁、搭建網路平台,幫助果農銷售水果。他還積極參與調查研究,撰寫項目計劃書,為農村經濟發展獻計獻策。在農忙季節,他與村民一同勞作;在汛期,他參與防汛工作,確保村民安全。通過這些努力,周倍良與農民們建立了深厚的友誼,成為他們信賴的朋友。
在村民眼中,周倍良已成為他們中的一員,得到村民的尊重與信任。他不僅在2007年被評為鎮優秀共產黨員,還在2008年被團中央評為首屆中國「十佳大學生村官」。在農村的幾年中,周倍良通過自己的實際行動,為農民做出了貢獻,享受著為農民服務的快樂。投身新農村建設,他無怨無悔,成為了村民心中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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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倍良,清華大學法學院2002級本科生,當選首屆「中國十佳大學生村官」。北京市門頭溝區永定鎮壩房子村黨支部書記助理兼團支部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