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學研究生助研費
『壹』 河海大學海洋學院專碩23年調劑知識(第三期)
第三期 研究生生活篇
內容提示:常州新校區、經濟支持、選課上課
大家好,我是新人up主木子你不懂,河海海洋學院調劑的時間即將到來,所以今天我來為大家分享一些學院的調劑知識。
免責聲明:以下信息非官方發布,僅供參考,希望對各位考生有所幫助!
目錄
校區配置
各種經濟支持
可用資源
課程學分安排
研究生生活篇
校區配置
需要注意的是,23級新生將在常州校區度過第一年(上一屆在本部),之後將回到各自的校區(海洋學院為西康路校區)。目前,常州校區仍在建設中,但預計你們到達時,校區建設將完成,成為真正的全新校區。地理位置上,根據地圖顯示,該地區周邊設施較少,公交站點較遠。請注意,這不僅是海洋學院的情況,也是河海大學所有23級研究生新生的情況(除MBA、MPA等特殊項目)。這一信息早在去年的招生簡章中就有提及,但可能很少有人注意到。專碩學生需在常州校區停留半年,之後在實習基地待一年,最後返回本部(西康路校區)。根據招生簡章,專碩學生可能只需在常州新校區停留半年,之後將行李帶到基地或寄回家,最後從基地返回後直接入住西康路校區的宿舍。請注意,老校區住宿條件較為艱苦,新校區的住宿條件可能由舒適轉變為嚴格,大家要有心理准備。學校本部的食堂可能不太理想,但學校周邊有許多美食,包括其他學校的食堂。本人尚未訪問常州新校區,期待大家的評價(Tu Cao)。
各種經濟支持
首先,海洋學院是河海大學所有學院中,專碩助研費最高的。河海大學專碩的經濟支持主要包括校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和助研費。其他類似的經濟援助名額較少,且全校競爭激烈,這里不再詳細介紹。校獎學金為每人每年7000元,新生入學即獲得,第二年因實習原因沒有獎學金,第三年重新獲得,覆蓋所有學生,且金額不低於7000元;國家助學金為每年7000元,分十個月發放(7、8月份除外),持續三年;助研費由導師發放,通過財務途徑,每月1000元以上,學院規定不得低於1000元,有的導師可能會發放更多,這是河海大學所有學院中給予的最高金額。請注意,這里的助研費僅指在學校期間的金額,實習期間可能沒有,但基地會發放相應的經濟補貼(具體金額視基地而定)。因此,如果家庭經濟條件不佳,海洋學院是一個較為經濟的選擇。
可用資源
盡管海洋學院成立較晚,但老師的資源仍然非常豐富,無論是就業還是深造,老師的「人脈」都值得期待。此外,專碩學生還有基地實習的機會,這些基地通常為事業單位或大型公司,有助於學生更好地學習與就業相關的知識(有機會再詳細討論基地選擇的相關知識)。
課程學分安排
海洋學院的專碩課程安排通常在第一學期完成所有三年的課程。這意味著在第一學期(常州新校區)期間課程將非常密集,幾乎與本科大一的課程量相當。在基地實習期間無需上課,返回後可以選擇之前未能選上的公共課(「水課」)。因此,在常州校區的半年時間雖然較為緊張,但主要是集中在上課,沒有太多時間外出遊玩。相比於學碩學生在新校區需實際待滿一年,專碩的安排似乎更為合理。此外,選課系統與全國大多數學校類似,操作流暢,因此建議提前做好准備。選課時,學生可以在網上進行選擇,但通常會在導師的推薦下進行。
總結:開學初期需在偏遠地區待半年;經濟支持相對充足(足夠開銷);資源豐富;第一學期課程密集。
以上是第三期的全部內容,我將在之後的日子裡繼續更新下一期內容(先預告一下)。
『貳』 國家111計劃包括多少學校
教育部 國家外國專家局
關於高等學校學科創新引智計劃「十一五」規劃的通知
教技〔2005〕6號
為在我國高等學校中建設一批世界一流大學,推進高等學校人才強校戰略的實施,引導高等學校瞄準國際前沿,圍繞國家重點科研領域和重點學科發展方向,依託高等學校具有國際前沿水平或國家重點發展的創新領域的研究基地,引進、匯聚和培養一批具有國際領先水平的學術帶頭人及一批具有創新能力的優秀學術骨幹,形成優秀創新團隊,帶動高等學校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和科技創新能力的提高,促進我國前沿學科和新興學科的發展,提升我國高校在世界范圍的學術地位和競爭實力,提高我國的科技創新水平,教育部、國家外國專家局決定聯合實施高等學校學科創新引智計劃(簡稱「111計劃」)。
高等學校學科創新引智計劃的實施,將在高等學校建設一批人才高地,為國家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提供強大的人才保障,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做出重要的科技貢獻。
現將《教育部 國家外國專家局高等學校學科創新引智計劃「十一五」規劃》印發給你們,請參照執行,並將執行中的具體情況及時反饋「111計劃」管理辦公室(教育部聯系電話:66097841,國家外專局聯系電話:68944761)。
教育部 國家外國專家局高等學校學科創新引智計劃「十一五」規劃
(2006-2010)
為深入貫徹落實十六大精神,抓住我國政治和經濟實力迅速提高的歷史機遇,推進我國高等學校建設世界一流大學的進程,教育部、國家外國專家局決定聯合實施高等學校學科創新引智計劃 (以下簡稱「111計劃」)。
「111計劃」以建設學科創新引智基地為手段,加大成建制引進海外人才的力度,進一步提升高等學校引進國外智力的層次,促進引進海外人才與國內科研骨乾的融合,開展高水平的合作研究和學術交流,共同培養博士研究生,在高等學校匯聚一批世界一流人才,率先建立起一批具有原始性創新能力的學科創新引智基地,全面提升高等學校科技創新能力和綜合競爭實力。
一、「111計劃」「十一五」規劃的總體目標
瞄準國際學科發展前沿,圍繞國家目標,結合高等學校具有國際前沿水平或國家重點發展的學科領域,以國家重點學科為基礎,以國家、省、部級重點科研基地為平台,從世界排名前100位的大學及研究機構的優勢學科隊伍中,引進、匯聚1000餘名海外學術大師、學術骨幹,配備一批國內優秀的科研骨幹,形成高水平的研究隊伍,建設100個左右世界一流的學科創新引智基地,努力創造具有國際影響的科技成果,提升學科的國際競爭力,提高高等學校的整體水平和國際地位。
二、「111計劃」建設原則
按照「分步實施,動態調整,滾動支持」的原則進行:
1.分步實施:「111計劃」是項目、人才、基地三位一體緊密結合的計劃,創新引智基地的布局採取分批的方式,積極穩妥地推進。
第一批:2006年度設立25個左右創新引智基地,遴選范圍為已進入國家「985工程」的高等學校。
第二批:2007年度設立40個左右創新引智基地,遴選范圍為進入國家「985工程」、「211工程」的高等學校。
第三批:2008年度設立35個左右創新引智基地,遴選范圍為進入國家「985工程」、「211工程」的高等學校及部分有國家重點學科的高等學校。
2.動態調整:2006—2008年「111計劃」布局工作完成後,工作重心由基地的選擇過渡到水平的提升。創新引智基地將實行「總量控制,優勝劣汰,動態調整」的管理機制。對已設立的創新引智基地運行2年後進行中期評估,評估結果作為動態調整的重要依據。
3.滾動支持:對創新引智基地的支持將採取分階段滾動資助的辦法。根據中期評估結果對合作成效好、水平提升快、協調組織得力的創新引智基地將加大支持力度;在資助期結束後對工作特別優秀的,將適當給予獎勵。
三、創新引智基地遴選基本條件
1.創新引智基地遴選范圍以「985工程」、「211工程」高等學校為先導,逐步擴展到有國家重點學科的高等學校。
2.擬申報的創新引智基地應結合本校學科發展,以國家重點學科為基礎,以國家、省、部級重點科研基地為平台,具有廣泛深厚的國際合作研究基礎,且有一定面積的研究場所和一定規模的研究實驗條件。
3.創新引智基地人員構成:
(1)聘請不少於10名海外人才,其中包括:不少於1名學術大師,不少於3名學術骨幹,不少於6名來華短期學術交流學術骨幹;
(2)配備不少於10名國內科研骨幹。
4.創新引智基地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1)海外人才應在世界排名前100位的大學或研究機構任職,且與本校有良好的相應合作研究基礎。
(2)海外人才所屬學科領域包括基礎科學、技術與工程、管理等。
(3)海外人才應具有外國國籍或所在國家永久居留權,對中國懷有深厚感情,品德高尚,治學嚴謹,富於合作精神。學術大師年齡一般不超過70歲,學術骨幹年齡一般不超過50歲。
(4)學術大師應為國際著名教授或同領域公認的知名學者,學術造詣高深,學術水平在國際同領域處於領先地位,取得過國際公認的重要成就。具有前瞻性、戰略性的眼光,能夠把握國際科學發展的趨勢,引領本學科保持或趕超國際領先水平,匯聚國際上本學科的學術骨幹,提出對學科或國民經濟發展有重大影響的研究課題。
(5)學術骨幹應具有所在國副教授以上或其他同等職位,擁有創新性思維,與學術大師有合作基礎,在所屬領域取得過同行公認的創新性成果。
(6)國內工作時間:學術大師每人每年不少於1個月;學術骨幹每人每年不少於3個月,一般應有一名學術骨幹留在基地工作;每年來華短期學術交流的學術骨幹不少於6人次,時間不限。
(7)國內科研骨幹應具有博士學位,5年以上科研工作經歷,年齡一般不超過50歲。
四、「111計劃」實施與管理
1.教育部、國家外國專家局共同制定「111計劃」整體規劃和年度實施方案。
2.「111計劃」以項目形式實施,每年第二季度根據本規劃發布下一年度實施方案,採取「統籌規劃、限額申報、專家評審、擇優建設、動態管理」的原則。
3.教育部、國家外國專家局聯合成立「111計劃」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管理辦公室。領導小組由各主管部門部級領導和相關司級領導組成,負責計劃的宏觀指導和決策;管理辦公室由教育部科技司、國家外專局教科文衛司相關業務處人員組成,負責計劃的具體實施。
4.高等學校是創新引智基地建設的依託單位,應成立由校級領導牽頭,科技處、外事處、人事處共同參與的「111計劃」校級管理辦公室,負責制定本校引進海外人才的相應政策,建立有利於創新引智基地發展的管理體制與運行機制,並負責與其相關的協調、實施和管理工作。
5.領導小組聘請國內外知名學者組成專家委員會,作為學術咨詢機構,負責創新引智基地的評審、評估和監督工作。
6.領導小組根據專家委員會評審結果審核確定創新引智基地名單和資助經費。
7.各創新引智基地根據計劃,瞄準學科前沿,自主開展合作研究、學術交流、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選派國內科研骨幹赴國外一流大學或研究機構從事合作研究、積極爭取承擔國內外重大科研任務,提升學科國際競爭力,力爭進入世界一流行列。
8.創新引智基地建設期為5年。運行2年後,由領導小組委託專家委員會對基地的學科發展、人才引進與培養、合作研究進展等進行中期評估。對評估結果好的,給予滾動支持;對明顯未達到計劃要求、難以完成預期目標的,將停止或暫緩資助。在總數不變的原則下,有進有出,吸納符合條件的進入創新引智基地行列。
9.創新引智基地建設期結束後,由領導小組委託專家委員會對基地建設進行綜合驗收,並按一定比例評選出優秀創新引智基地,給予表彰和獎勵。
10.項目執行期間所發表的論文、專著、研究報告、資料、鑒定證書及成果報道等,均須標注「高等學校學科創新引智計劃資助」(Supported by the Programme of Introcing Talents of Discipline to Universities)中英文字樣和項目編號。
五、經費籌措
1.「111計劃」專項經費由國家外國專家局和教育部及高等學校主管部門共同籌措,在年度預算計劃中單列。其中列入「985工程」的高等學校項目經費由國家外國專家局和教育部共同籌措,未列入「985工程」高等學校項目經費由國家外國專家局和高等學校主管部門共同籌措。「十一五」期間,國家外國專家局投入不少於3億元,教育部和其他高等學校主管部門投入不少於3億元。
2.創新引智基地經費,根據引進人才的需要和績效評估結果,分年度報送預算審核撥付。
3.經費主要用途:
(1)聘請海外人才的國際旅費、津貼、住房、醫療等開支;
(2)開展科學研究所需的科研業務費、實驗材料費、人員費、助研津貼和其他相關費用,原則上不用於購買30萬元以上的大型儀器設備;
(3)創新引智基地配備的國內優秀科研骨幹赴國外一流大學、科研機構從事合作研究、短期訪問及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所需費用;
(4)其他與創新引智基地相關的費用。
4.「111計劃」專項經費的使用與管理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規定,並接受財務審計部門的監督檢查。
六、解釋權
本規劃及「111計劃」實施過程中的具體問題由教育部和國家外國專家局負責解釋
2006年度"111計劃"首批啟動高校名單及分配名額
學校名單 分配名額
北京大學 2
清華大學 2
復旦大學 2
南京大學 2
浙江大學 2
上海交通大學2
吉林大學 2
西安交通大學 2
武漢大學 1
華中科技大學 1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1
哈爾濱工業大學 1
北京師范大學 1
山東大學 1
四川大學 1
中國農業大學 1
中南大學 1
天津大學 1
廈門大學 1
大連理工大學 1
重慶大學 1
華南理工大學 1
蘭州大學 1
2007年"111計劃"大學(46所)名單
高校 創新引智項目數量
中國石油大學 2
中國人民大學 1
北京交通大學 1
北京科技大學 1
北京化工大學 1
北京郵電大學 1
北京林業大學 1
北京中醫葯大學 1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1
中國傳媒大學 1
中國礦業大學 1
北京理工大學 1
南開大學 1
華北電力大學 1
東北大學 1
東北師范大學 1
東北林業大學 1
哈爾濱工程大學 1
同濟大學 1
華東理工大學 1
東華大學 1
華東師范大學 1
東南大學 1
合肥工業大學 1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1
南京理工大學 1
中國礦業大學 1
河海大學 1
江南大學 1
南京農業大學 1
中國葯科大學 1
中國海洋大學 1
武漢理工大學 1
中國地質大學 2
華中農業大學 1
華中師范大學 1
湖南大學 1
中山大學 1
西南大學 1
西南交通大學 1
電子科技大學 1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1
長安大學 1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 1
西北工業大學 1
暨南大學 1
『叄』 國家111計劃包括多少學校
「111計劃」以建設學科創新引智基地為手段,加大成建制引進海外人才的力度,進一步提升高等學校引進國外智力的層次,促進引進海外人才與國內科研骨乾的融合,開展高水平的合作研究和學術交流,共同培養博士研究生,在高等學校匯聚一批世界一流人才,率先建立起一批具有原始性創新能力的學科創新引智基地,全面提升高等學校科技創新能力和綜合競爭實力。
一、「111計劃」「十一五」規劃的總體目標
瞄準國際學科發展前沿,圍繞國家目標,結合高等學校具有國際前沿水平或國家重點發展的學科領域,以國家重點學科為基礎,以國家、省、部級重點科研基地為平台,從世界排名前100位的大學及研究機構的優勢學科隊伍中,引進、匯聚1000餘名海外學術大師、學術骨幹,配備一批國內優秀的科研骨幹,形成高水平的研究隊伍,建設100個左右世界一流的學科創新引智基地,努力創造具有國際影響的科技成果,提升學科的國際競爭力,提高高等學校的整體水平和國際地位。
二、「111計劃」建設原則
按照「分步實施,動態調整,滾動支持」的原則進行:
1.分步實施:「111計劃」是項目、人才、基地三位一體緊密結合的計劃,創新引智基地的布局採取分批的方式,積極穩妥地推進。
第一批:2006年度設立25個左右創新引智基地,遴選范圍為已進入國家「985工程」的高等學校。
第二批:2007年度設立40個左右創新引智基地,遴選范圍為進入國家「985工程」、「211工程」的高等學校。
第三批:2008年度設立35個左右創新引智基地,遴選范圍為進入國家「985工程」、「211工程」的高等學校及部分有國家重點學科的高等學校。
2.動態調整:2006—2008年「111計劃」布局工作完成後,工作重心由基地的選擇過渡到水平的提升。創新引智基地將實行「總量控制,優勝劣汰,動態調整」的管理機制。對已設立的創新引智基地運行2年後進行中期評估,評估結果作為動態調整的重要依據。
3.滾動支持:對創新引智基地的支持將採取分階段滾動資助的辦法。根據中期評估結果對合作成效好、水平提升快、協調組織得力的創新引智基地將加大支持力度;在資助期結束後對工作特別優秀的,將適當給予獎勵。
三、創新引智基地遴選基本條件
1.創新引智基地遴選范圍以「985工程」、「211工程」高等學校為先導,逐步擴展到有國家重點學科的高等學校。
2.擬申報的創新引智基地應結合本校學科發展,以國家重點學科為基礎,以國家、省、部級重點科研基地為平台,具有廣泛深厚的國際合作研究基礎,且有一定面積的研究場所和一定規模的研究實驗條件。
3.創新引智基地人員構成:
(1)聘請不少於10名海外人才,其中包括:不少於1名學術大師,不少於3名學術骨幹,不少於6名來華短期學術交流學術骨幹;
(2)配備不少於10名國內科研骨幹。
4.創新引智基地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1)海外人才應在世界排名前100位的大學或研究機構任職,且與本校有良好的相應合作研究基礎。
(2)海外人才所屬學科領域包括基礎科學、技術與工程、管理等。
(3)海外人才應具有外國國籍或所在國家永久居留權,對中國懷有深厚感情,品德高尚,治學嚴謹,富於合作精神。學術大師年齡一般不超過70歲,學術骨幹年齡一般不超過50歲。
(4)學術大師應為國際著名教授或同領域公認的知名學者,學術造詣高深,學術水平在國際同領域處於領先地位,取得過國際公認的重要成就。具有前瞻性、戰略性的眼光,能夠把握國際科學發展的趨勢,引領本學科保持或趕超國際領先水平,匯聚國際上本學科的學術骨幹,提出對學科或國民經濟發展有重大影響的研究課題。
(5)學術骨幹應具有所在國副教授以上或其他同等職位,擁有創新性思維,與學術大師有合作基礎,在所屬領域取得過同行公認的創新性成果。
(6)國內工作時間:學術大師每人每年不少於1個月;學術骨幹每人每年不少於3個月,一般應有一名學術骨幹留在基地工作;每年來華短期學術交流的學術骨幹不少於6人次,時間不限。
(7)國內科研骨幹應具有博士學位,5年以上科研工作經歷,年齡一般不超過50歲。
四、「111計劃」實施與管理
1.教育部、國家外國專家局共同制定「111計劃」整體規劃和年度實施方案。
2.「111計劃」以項目形式實施,每年第二季度根據本規劃發布下一年度實施方案,採取「統籌規劃、限額申報、專家評審、擇優建設、動態管理」的原則。
3.教育部、國家外國專家局聯合成立「111計劃」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管理辦公室。領導小組由各主管部門部級領導和相關司級領導組成,負責計劃的宏觀指導和決策;管理辦公室由教育部科技司、國家外專局教科文衛司相關業務處人員組成,負責計劃的具體實施。
4.高等學校是創新引智基地建設的依託單位,應成立由校級領導牽頭,科技處、外事處、人事處共同參與的「111計劃」校級管理辦公室,負責制定本校引進海外人才的相應政策,建立有利於創新引智基地發展的管理體制與運行機制,並負責與其相關的協調、實施和管理工作。
5.領導小組聘請國內外知名學者組成專家委員會,作為學術咨詢機構,負責創新引智基地的評審、評估和監督工作。
6.領導小組根據專家委員會評審結果審核確定創新引智基地名單和資助經費。
7.各創新引智基地根據計劃,瞄準學科前沿,自主開展合作研究、學術交流、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選派國內科研骨幹赴國外一流大學或研究機構從事合作研究、積極爭取承擔國內外重大科研任務,提升學科國際競爭力,力爭進入世界一流行列。
8.創新引智基地建設期為5年。運行2年後,由領導小組委託專家委員會對基地的學科發展、人才引進與培養、合作研究進展等進行中期評估。對評估結果好的,給予滾動支持;對明顯未達到計劃要求、難以完成預期目標的,將停止或暫緩資助。在總數不變的原則下,有進有出,吸納符合條件的進入創新引智基地行列。
9.創新引智基地建設期結束後,由領導小組委託專家委員會對基地建設進行綜合驗收,並按一定比例評選出優秀創新引智基地,給予表彰和獎勵。
10.項目執行期間所發表的論文、專著、研究報告、資料、鑒定證書及成果報道等,均須標注「高等學校學科創新引智計劃資助」(Supported by the Programme of Introcing Talents of Discipline to Universities)中英文字樣和項目編號。
五、經費籌措
1.「111計劃」專項經費由國家外國專家局和教育部及高等學校主管部門共同籌措,在年度預算計劃中單列。其中列入「985工程」的高等學校項目經費由國家外國專家局和教育部共同籌措,未列入「985工程」高等學校項目經費由國家外國專家局和高等學校主管部門共同籌措。「十一五」期間,國家外國專家局投入不少於3億元,教育部和其他高等學校主管部門投入不少於3億元。
2.創新引智基地經費,根據引進人才的需要和績效評估結果,分年度報送預算審核撥付。
3.經費主要用途:
(1)聘請海外人才的國際旅費、津貼、住房、醫療等開支;
(2)開展科學研究所需的科研業務費、實驗材料費、人員費、助研津貼和其他相關費用,原則上不用於購買30萬元以上的大型儀器設備;
(3)創新引智基地配備的國內優秀科研骨幹赴國外一流大學、科研機構從事合作研究、短期訪問及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所需費用;
(4)其他與創新引智基地相關的費用。
4.「111計劃」專項經費的使用與管理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規定,並接受財務審計部門的監督檢查。
六、解釋權
本規劃及「111計劃」實施過程中的具體問題由教育部和國家外國專家局負責解釋
2006年度"111計劃"首批啟動高校名單及分配名額
學校名單 分配名額
北京大學 2
清華大學 2
復旦大學 2
南京大學 2
浙江大學 2
上海交通大學2
吉林大學 2
西安交通大學 2
武漢大學 1
華中科技大學 1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1
哈爾濱工業大學 1
北京師范大學 1
山東大學 1
四川大學 1
中國農業大學 1
中南大學 1
天津大學 1
廈門大學 1
大連理工大學 1
重慶大學 1
華南理工大學 1
蘭州大學 1
2007年"111計劃"大學(46所)名單
高校 創新引智項目數量
中國石油大學 2
中國人民大學 1
北京交通大學 1
北京科技大學 1
北京化工大學 1
北京郵電大學 1
北京林業大學 1
北京中醫葯大學 1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1
中國傳媒大學 1
中國礦業大學 1
北京理工大學 1
南開大學 1
華北電力大學 1
東北大學 1
東北師范大學 1
東北林業大學 1
哈爾濱工程大學 1
同濟大學 1
華東理工大學 1
東華大學 1
華東師范大學 1
東南大學 1
合肥工業大學 1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1
南京理工大學 1
中國礦業大學 1
河海大學 1
江南大學 1
南京農業大學 1
中國葯科大學 1
中國海洋大學 1
武漢理工大學 1
中國地質大學 2
華中農業大學 1
華中師范大學 1
湖南大學 1
中山大學 1
西南大學 1
西南交通大學 1
電子科技大學 1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1
長安大學 1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 1
西北工業大學 1
暨南大學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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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河海大學研究生獎學金有幾種就業如何
等級 比例 額度復(萬元)組成部分制
特等 ≤5% 2.0 學費12000元+生活費8000元
一等 35%-40% 1.5 學費12000元+生活費3000元
二等 40% 0.9 學費6000元+生活費3000元
三等 20% 0.3 生活費3000元
就業:大部分專業非常好,少部分專業大部分人非常好,少部分專業的少部分人不好。
感覺我說的是廢話,實際情況就是這樣,好專業不用愁,河海弱勢專業情況也湊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