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師范大學外院復試
A. 福建師范大學考研復試內容
福建師姿肆范大學考研復試內容是:專業筆試、外語口語及聽力、綜合素質面試。
研究生考試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即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初試)後參加的,由報考院校組織進行的第二次考試。一般也分筆試和面試。早期的研究生復試多隻是一種形式,但從引2006年起研究生招生加大了復試的權重,有的招生單位甚至把復試的權重加大為百分之五十,這就要求考生具有真才實學並具備更高的應變能力。
拓展:
福建師范大學(Fujian Normal University)位於福建省福州市,是福建省人民政府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共建高校 、省屬重點綜合性大學、福建省「雙一流」建設A類高校,入選國家「2011計劃」、國家「特色重點學科項目」建設高校。
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教育部「卓越教師培養計劃」、教育部來華留學示範基地、福建省重點建設三所高水平大學之一、面向東南亞開展對外漢語教學培訓基地、國家單獨招收台灣學生試點學校、支持周邊國家漢語教學重點學校。
B. 福建師范大學復試參考書目
2022年福建師范大學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參考書目(部分)
近年來,福建師范大學在武書連和校友會等民間大學排名機構的排名中約在80名左右,與福州另一所211大學福州大學相仿,但不是211大學,也未入選雙一流,因此社會認可度不及福州大學。福建師范大學是文理大學,以經濟、文學、外語等人文社科專業以及藝術專業見長,理工科(特別是工科)實力較為薄弱。
C. 2022年福建師范大學研究生復試內容
2022年 福建 師范 大學 研究生 復試內容已經公布,以下是相關內容,供大家參考:
一、復試方式
我校202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採取網路遠程復試方式。使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招生遠程 面試 系統」平台開展復試。
二、復試主要內容和形式
各學院根據學科(類別)、專業(領域)特點及辦學特色確定本學院各招生專業具體復試內容和形式。
(一)主要內容
1.專業素質和能力
(1)大學本科階段 學習 情況及成績。
(2)考生對本學科(類別)、專業(領域)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類別)、專業(領域)發展動態的了解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
(3)外語聽說能力。
(4)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2.綜合素質和能力
(1)本學科(類別)、專業(領域)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 工作 、 社團 活動、 志願 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2)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狀況。
(3)人文素養。
(4)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3.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各學院可向考生檔案管理單位或工作單位函調其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查意見)和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考察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
(二)主要形式
1.遠程面試
(1)每位考生時間一般不少於20分鍾。
(2)復試評委對每位考生的現場作答情況進行現場獨立評分。
(3)做好每個考生的作答情況記錄,復試現場全程錄音、錄像。
(4)同一學科(類別)、專業(領域)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准應統一。
2.輔助材料考查
有特殊需求的專業可增加個人作品集、科研經歷展示、個人自述或表演 視頻 等能力展示環節,也可結合考生 大學學習 成績單、 畢業 論文、科研成果、個人研究計劃或實踐計劃、個人作品集、專家推薦信等補充材料,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查。
各學院可根據專業特點,選擇相應的復試形式,傳統的筆試、實驗操作,以及公共管理、工商管理、旅遊管理、圖 書 情報專業學位加試的思想政治理論等納入網路遠程復試環節。
三鉛茄辯、錄取辦法
(一)各學院應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根據本學院招生計劃、復試錄取實施細則、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認真做好建議錄取工作。
(二)各專業按照考生總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在招生計劃內(區分全日制與非全日制計劃)依次錄取(「少干計劃」及「退役 大學生 士兵計劃」排名單列)。其中,總成績=初試成績(摺合成百分制)×初試成績權重+復試成績×復試成績權重,復試成績權重一般為30-50%。如果考生的總成績完全相同而招生計劃有限,則比較初試總成績,成績高者被錄取;如果初試總成績再相同,則比較滿分大於100分的單科成績之和,成績之和槐缺高者被錄取;如果滿分大於100分的單科成績之和再相同,則由學院再次組織復試,復試成績高者被錄取。
(三)各學院根據考生總成績的高低,將候補錄取考生按先後順序排列,以便在建議錄取考生放棄擬錄取資格或招生計劃動態調整的情況下能按序補錄(註:候補錄取具有不確定性,請考生自願和慎重地對待候補錄取資格。因考生選擇候補錄取而導致喪失調劑機會的後果,由考生本人負責。同時,在候補錄取時,若排序靠前的候補考生在研招網狀態為已接受待錄取,我校將跳過該生順次錄取緊隨其後的候補考生)。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錄取:
1.復試成績不合格(60分以下)者;
2.公共管理、工商管理、旅遊管理、圖書情報專業學位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論 考試 不合格(60分以下)者;
3.思想政治素質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人事檔案或《定向 就業 研究生合同》審查不合格者;
5.體檢或心理測試不合格者。
(五)被錄取的 新生 (推免生除外)因工作需要,可申請保留入學資格,保留入學資格納畢年限一般為1年。申請保留入學資格及期滿入學按照我校研究生學籍管理有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