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醫葯大學自主招生簡章2016
㈠ 北京中醫葯大學自主招生,家父從醫,本人亦愛好,能直接被錄取否
北京中醫葯大學自主招生報名申請條件中有一條是中醫葯世家,能夠提供證明,可以優先考慮。但是這只是通過初審,後面還是筆試和面試,只有都通過後才能獲得20分的加分優惠。所以你可以申請,但是不能直接錄取。
還需要先獲得加分,再參加高考。最終高考成績在該校在你所在省2016錄取線下20分內,且按照學校要求進行志願報考才能錄取。
㈡ 北京中醫葯大學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專科招生簡章,招生專業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障 北京中醫葯大學 本專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自身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北京中醫葯大學 是一所以中醫葯學為主幹學科的全國重點大學,是唯一進入國家“211工程”建設的高等中醫葯院校,也是“985”優勢學科創新平台建設院校,直屬教育部管理,由教育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國家中醫葯管理局和北京市共建。學校現有3個校區,分別為和平街校區、望京校區和良鄉校區。和平街校區位於北京市朝陽區北三環東路11號,望京校區位於北京市朝陽區望京中環南路6號,良鄉校區位於北京市房山區良鄉大學城。
第三條 學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符合學校畢業與學位授予標准,學校將按規定頒發 北京中醫葯大學 學歷證書及學位證書。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遵循“陽光工程、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學校本專科招生工作由招生工作委員會領導,本專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決策,本專科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執行。
第六條 學校本專科招生辦公室負責執行教育部和學校制定的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制定招生章程,組織實施招生咨詢、宣傳、錄取、信息公開等工作。
第七條 學校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監督下進行,並接受廣大學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學校年度本專科招生計劃經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校長辦公會審定,報教育部審批。
第九條 按照教育部有關工作要求,我校根據各省(區、市)考生數量和生源質量、經濟社會發展需求趨勢、畢業生就業質量和去向等因素綜合考慮確定分省分專業計劃。年度招生計劃及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經教育部審定後,由各省級招生機構公布和我校向社會公布。
學校將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於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同分數考生的錄取。
第十條 學校本科招生類別除普通高考外,還有自主招生、農村學生單獨招生、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招生、高水平運動隊招生、少數民族預科招生、內地西藏和新疆高中班招生等。招生工作均按教育部有關要求制定具體辦法並執行。
第十一條 為貫徹“以學生為本”的教育理念,學校給予部分優秀本科一批學生轉專業機會,新生入學後可依照當年執行的《 北京中醫葯大學 本科生轉專業實施辦法》進行申請。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受教育部統一領導,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在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組織下開展本校招生錄取工作。
第十三條 學校按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投檔規則調閱學生電子檔案,調檔比例不超過公布計劃的120%;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省(區、市)原則上以不超過公布計劃的105%調檔(或根據生源情況,學校與相關主管部門商定具體調檔比例)。
第十四條 學校優先錄取第一志願填報 北京中醫葯大學 的學生。當報考我校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時,將依次接收服從專業調劑的非第一志願考生。
第十五條 學校對享受各種加分政策的學生,按所在省(區、市)主管部門的規定加分提檔,但錄取專業時以實考分為准;在實考成績相同條件下,優先錄取享受加分的學生。
第十六條 學校對已調檔的考生,採用實考分數和所填報專業志願相結合的方式安排考生專業。專業志願分數級差為3,3,1,1分依次遞減(以高考滿分750分為基準,非750分按比例折算)。同等條件下與專業相關科目分數高者優先錄取;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對實行高考科目改革的省(區、市),學校按學生分數和等級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 江蘇省考生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的成績等級須達到AB。
第十八條 我校自主招生、農村學生單獨招生、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等特殊類型招生,按照我校依據教育部有關文件制訂的相關招生辦法執行。
第十九條 根據學校專業培養需要,中醫學(五年制除外)、中葯學(四年制除外)、管理類、英語、護理學(對外交流方向)等專業部分課程採用英語授課,建議非英語考生慎重報考;報考英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省級招生機構統一組織的英語口語加試且成績合格。
護理學(對外交流方向)、護理學、護理(高職專科)專業男女生不限。
第二十條 我校體檢標准按教育部、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鑒於醫葯學類專業的培養要求和就業特點,學校建議殘疾學生、傳染性疾病者慎報,色盲色弱者不宜報考。
第五章 收費標准
第二十一條 學校按照有關部門批準的標准和學生所學專業學制年限收取學費,學生於每學年報到注冊時交納。中醫學、中葯學、中葯制葯、葯學、針灸推拿學、英語、護理學(對外交流方向)專業為5800元/年,其中長學制專業本科階段學費按照本科生標准收取,研究生階段按照當年研究生標准執行;管理類、護理學、法學(醫葯衛生)專業為5000元/年;高職專科為7000元/年。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二條 入學的所有專業學生均在 北京中醫葯大學 良鄉校區學習。新生按學校發放的錄取通知書和《新生入學指南》要求到校報到。
第二十三條 學校在新生入學後按照國家和學校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若發現學生個人信息與錄取時所提供的高考電子檔案不符(包含個人基本信息、既往病史和身體健康狀況等),經學校查實屬弄虛作假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 學校設有獎貸助學金和勤工助學指導中心,幫助和指導困難的學生開展勤工助學,發放困難補助和爭取社會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可按國家有關規定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
第二十五條 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北三環東路11號本專科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100029
招生電話:010-64286231(兼傳真)
招生網址:http://bkzs.bucm.e.cn
E-mail :[email protected]
紀檢監察電話:010-64287504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通過我校本專科招生信息網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向社會發布。最終解釋權歸屬 北京中醫葯大學 。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我校原招生章程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後的規定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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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2019年北京中醫葯大學自主招生簡章和報名條件
北京中醫葯大學 是一所以中醫葯學為主幹學科的全國重點大學,是唯一進入國家「211工程」建設的高等中醫葯院校,也是「985」優勢學科創新平台建設院校。自主招生是我校選拔具有中醫葯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優秀人才的重要措施。,我校將按照《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和《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完善和規范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結合我校辦學定位和人才培養目標繼續開展具有中醫葯特色的自主招生工作。
一、招生對象
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的全國高中畢業生。以理工類考生為主,兼招部分文史類考生(文史類比例不超過15%)。
二、招生專業及計劃
長學制專業:中醫學(岐黃班5+4)、中醫學(卓越中醫5+3)、中醫學(卓越中醫京華班5+3)、中醫學(卓越中西醫5+3)、中醫學(卓越針推5+3);非長學制專業:中醫學(五年制)、中醫學(五年制實驗班)、針灸推拿學(五年制)、中葯學。
招生計劃數不超過我校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5%。
三、報名條件
對中醫葯和中國傳統文化有濃厚興趣,高中階段文化課學習成績優秀,身心健康,高中階段在中醫葯和中國傳統文化領域取得研究成果或有實踐經驗者;或高中階段曾完成中國傳統文化和中醫基礎知識等課程的學習者;或具有一定的中醫葯領悟及培養潛質者,均可報名。報名時請提供相應證明材料,以備我校與所在中學和相關部門核查。
四、報名程序
請符合我校報名條件的考生登錄「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網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系統內要求注冊、填寫個人信息、上傳電子證明材料、填報我校自主招生志願,並列印報名申請表後簽字、蓋章,連同二代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和各類獲獎證書及相關證明的所有復印件依次裝訂成冊(A4標准,裝訂時將報名表作為材料封面),以EMS特快專遞(請勿以其他快遞方式投遞,以防丟失)郵寄至 北京中醫葯大學 招生辦公室,並請在信封上註明「自主招生報名」字樣。
註:
1.若考生為中醫葯學世家、名家子弟(含直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請提供相關高級職稱證書或具有省、市級專業資格認定的名老中醫證書的復印件及親屬關系與戶籍證明。
2.若考生經所在中學推薦,請提供所在中學加蓋公章的推薦材料;若考生經專家個人實名推薦,如國醫大師、兩院院士(中醫葯領域)或國家級名老中醫,請提供專家親筆書寫的推薦信。
3.若考生高中階段曾完成中國傳統文化和中醫基礎知識等課程,如我校舉辦的中醫葯夏令營、暑期學校等,請提供相關證明。
4.考生郵寄資料和網上報名信息核對後相互一致才視為有效報名。
五、選拔程序
(一)資格初審:我校專家評審組根據考生報名材料進行初審,請於4月27日後登錄「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查看是否通過初審、列印復試准考證及查看復試須知。未通過初審的考生,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二)復試:通過初審的考生請於6月14日到我校參加復試。
1.考試形式:筆試、面試、心理素質測評。
2.考試內容:
(1)筆試:包括中國傳統文化知識(含古代漢語、哲學、人文等)、醫學基礎知識(含健康基礎知識、中醫學基礎知識等)。
(2)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的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英語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及能力。
(3)心理素質測評:突出測試考生的心理穩定性和專業選擇傾向性。
註:考試內容以考生在日常學習和生活中積累的知識為主,突出測試學習潛力和綜合素質能力,我校不指定輔導書籍。
3.成績評價:總成績100分,其中筆試、面試分別占總成績的40%、60%。心理素質測評將作為選拔認定參考。
(三)資格認定:我校將依據考生綜合測試成績,由校本專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最終研究確定我校自主招生資格認定名單、專業及優惠政策,並在我校招生信息網上公示,同時上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並通知考生所在中學進行公示。
六、錄取辦法
(一)考生必須參加全國統一高考,按生源地省級招辦(或考試院)的統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報自主招生志願。考生報考專業須按我校認定的專業填報,須填滿專業志願且不能重復填報。
(二)已被我校認定的考生,按教育部要求並根據 北京中醫葯大學 自主招生資格認定的A檔或B檔類別,錄取時可享受以下優惠政策:
1.A檔:高考成績達到我校模擬投檔線下20分以內(不低於當地一本線)者,我校予以錄取。高考成績(實考分,下同)達到我校模擬投檔線及以上,高考成績可享受自主優惠10分。
2.B檔:對在自主招生復試中成績排名前20%的優秀考生,經專家組評價、擇優推薦,由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高考成績低於我校模擬投檔線,但達到當地省市一本線及以上者,我校予以錄取。高考成績達到我校模擬投檔線及以上,高考成績可享受自主優惠20分。
(三)專業分配
1.長學制專業(限理科):各省(區、市)自主招生中長學制專業計劃錄取比例原則上不高於40%。相同科類自主投檔考生按享受自主優惠分值後成績排名順序擇優錄取,根據本科一批模擬投檔數據,錄取至其填報的長學制專業志願之一或認定的長學制專業。
2.非長學制專業:高考成績達到我校模擬投檔線及以上且未錄取至長學制專業者,我校將根據考生志願安排非長學制專業;高考成績未達到我校模擬投檔線者,由我校視情況錄取至認定的非長學制中醫葯類專業。
註:
1.以上分數以高考滿分750分為基準,非750分制的省(區、市)摺合計算。
2.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區、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
七、組織機構及監督機制
(一)在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由校本專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自主招生工作。
(二)在自主招生工作進行過程中,我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並接受社會監督和投訴(010-64287504)。
(三)申請人應本著「誠信」原則如實申報有關材料,推薦中學和專家對推薦材料真實性負責,所在中學對出具的證明材料負責。對弄虛作假者,一經核實,我校將取消其自主招生資格。
八、時間安排
項目 內容 時間 備注 報名 網路報名
郵寄材料 3月4日至
3月27日
(具體時間和要求詳見我校招生信息網和「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 1.郵寄材料截止日期以當地郵戳為准。
2.請以EMS特快專遞郵寄,切勿以其他快遞方式投遞,以防丟失。 復試查詢 復試名單查詢 4月27日後 請隨時關注我校招生信息網及「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通過初審者,請關注《 北京中醫葯大學 自主招生復試須知》。 復試 列印准考證 6月12日前 報到 6月13日(周六) 筆試、面試
心理素質測評 6月14日(周日) 資格認定 資格認定名單公示 6月22日前
九、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 北京中醫葯大學 本專科招生辦公室(北京市朝陽區北三環東路11號)
郵政編碼:100029
咨詢電話:010-64286231(兼傳真)(周一至周五8:30-10:30,14:30-16:30)
招生網址:http://www.bucm.e.cn/zhaosheng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請有意報考的考生認真閱讀本招生簡章,簡章內容以我校招生信息網發布為准。本辦法最終解釋權歸屬 北京中醫葯大學
㈣ 自主招生需要哪些條件
自主招生是高校選拔錄取工作改革的重要環節,它要求學生提供相關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證明材料。通過高校自主招生筆試和面試後,高考可享國內985/211等重點院校的降分政策,另外還有專業選擇方面的優惠。
自主招生考試形式:初審報名+筆/面試考試。
適合學生:平時成績在一本線左右。
優惠:享受高校降分10-60分錄取,部分院校可降至一本線錄取。
一本成績上211院校,成績在一本線附近,通過自招降分可進入211院校。
重點本科成績上985院校,成績在一本線上10-60分,通過自招加分可進入985院校。
985成績進全國重點院校,成績在一本線上100分以上,通過自招加分進北大、清華等985院校。
根據教育部政策規定,全國有95所高校具有自主招生資格。但從近幾年情況來看,只有90所高校進行自主招生,其中有77所院校針對全國進行招生,13所院校只針對本省進行招生。
(4)北京中醫葯大學自主招生簡章2016擴展閱讀:
自主招生流程:
(1)招生簡章發布。
每年的3月,各高校的自主招生簡章會陸續發布,考生和家長可以到高校的官方網站或陽光高考平台上進行查詢。
(2)推薦材料遞交。
符合自主選拔錄取條件的優秀高中畢業生,經所在中學推薦或自薦的方式提出申請。材料遞交截止時間在高考當年3月底。
(3)材料審核。
在4月,自主招生學校組織專家組,按照自主確定並經公示的標准和考核辦法,對考生材料進行審查,並在進行面試等相關測評、考核後,提出候選人,自主招生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後確定入選考生名單。
(4)參加筆試。
2013年自主招生筆試時間為2-3月份,2015年以後為高考結束後6月10日——22日之間。
(5)進行面試。
各高校根據院校計劃進行合理安排,有的高校在筆試當天直接進行面試,有的高校則會在筆試後另外發放面試通知,進行面試考核。高校考核時間通常在6月10到22號之間。
(6)加分通知。
考核通過的入選考生名單須及時報生源所在省級招辦備案,並在考生所在中學、自主招生學校網站以及生源所在省級招辦指定的信息發布平台或新聞媒體上公布。
(7)參加高考及錄取。
入選考生均須參加全國統考,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與自主招生學校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省級招辦向考生選報的自主招生學校投檔。自主招生學校對先期考核通過並且符合統考成績要求的考生,進行綜合評價、自主選拔錄取。
(8)面向社會公布。
自主招生學校錄取工作結束後,生源所在省級招辦應將自主招生學校自主選拔錄取的考生通過本省級招辦信息平台和有關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自主招生學校須及時將自主選拔錄取的已錄考生名單在本校網站上公布。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自主招生
㈤ 2019年北京中醫葯大學自主招生簡章
【 #自主招生# 導語】 考 網從北京中醫葯大學了解到,2019年北京中醫葯大學自主招生簡章,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3月20日,北京中醫葯大學2019年自主招生簡章發布,計劃招生72人,一起來看重點內容。
招生計劃:72人
報名條件: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報名:
1.獲得全國五大學科競賽省級賽區一等獎及以上;
2.在中醫葯相關領域具有培養潛質,或高中階段在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方面取得優異成績,並能夠提供真實、詳盡的材料予以證明
專業(類)限報數量:1個
自薦信要求:不超過1500字。同時還需考生本人親筆手寫一份,隨其他申請材料郵寄至我校(考生手寫內容須和報名系統內容一致)。個人陳述須由考生本人完成,一經發現剽竊或他人代寫,將直接取消考生申請資格
復試形式:筆試+面試+綜合評價+體育科目測試
優惠政策:
1、非上海市和浙江省考生
已被自主招生認定資格的考生,若高考成績達到模擬投檔線及以上,岐黃國醫計劃認定考生高考成績享受30分加分進行專業錄取,杏林英才計劃認定考生高考成績享受15分加分進行專業錄取;若高考成績未慎辯達到模擬投檔線且在模擬投檔線下20分以內(不低於當地第一批次本科錄取分數線),予以錄取至認定的自主招生專業
2、上海市和浙江省考生
(1)選考科目須符合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范圍要求
(2)已被自主招生認定資格的考生,若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份確定的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線上一定分值(上海市25分,浙江省40分)時,岐黃國醫計劃認定考生高考成績享受30分加分進行專業錄取,杏林英才計劃認定考生高考成績享受15分加分進行專業錄取;若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份確定的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線上一定分值(上海市15分至25分,浙江省20分至殲孝物40分)時,予以錄取至認定的自主招生專業
報名時間:2019-03-2017:00:00至2019-04-0800:00:00(5月8日後查看初審結果)
復試時間:6月15日報到,6月16日復試
備註:
(1)考生論文和專利不得作為申報材料
(2)考生提交的所有報名申請材料必須經中學審核和校長氏液簽字,並在中學網站和班級詳盡公示。初審通過考生所提交的競賽證書將在招生網站上詳盡公示
(3)若考生為中醫葯學世家、名家子弟(直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請提供相關親屬的高級職稱證書復印件或具有省、市級專業資格認定的名老中醫證書的復印件及公安部門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
(4)若考生經所在中學推薦,請提供所在中學加蓋公章的報名系統內生成的推薦材料,隨其他申請材料一並郵寄
(5)若考生經專家個人實名推薦,請嚴格按照報名系統內專家推薦流程完成,每名專家推薦人數原則上不得超過2人(若超過2人,按寄出時間排序前2人)。請將推薦信和專家身份證明隨其他申請材料一並郵寄
(6)個人陳述須由考生本人完成,一經發現剽竊或他人代寫,將直接取消考生申請資格
(7)考生郵寄的申請材料(包括申請表編號和版本號)需和網上報名信息一致
學校限報數:20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