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专业招生
1. 浙大提前批招生的专业有什么
2017年招生政策
浙江大学提前批次招生专业大类包含:应用生物科学(农回学)、应用生物科学(生工食品答)、工科试验班(海洋)、海洋科学、人文科学试验班(日语、俄语)专业。
其中:
应用生物科学(农学)包含农学、园艺、植保、茶学、应用生物科学、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园林9个专业,
应用生物科学(生工食品)包含农业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2个专业。
工科试验班(海洋)包含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海洋工程与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3个专业。
人文科学试验班(日语、俄语)包含日语、俄语2个专业。
上述提前批次招生专业大类录取的学生,入学一年内确认主修专业,确认范围仅限于提前批次的专业。学生可以辅修其他类专业或修读双学位。
根据浙江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主修专业确认到农学、园艺、植保、茶学、动物科学、动物医学6个专业的浙江籍学生将免交学费。
2. 浙江大学招生约定专业是怎么回事
浙江每年有三位一体的考生,提前就订好了公示就行,还有一部分特招生。
3. 浙江大学的招生标准是什么它的分数线是多少
我觉得浙江大学的招生标准是学生的分数一定要达标,三观也要正,品德也要好,情商也要高,在为人处事方面做得要很优秀,并且我觉得它的分数线是640以上,但这只是我的看法,你们觉得浙江大学的叫声标准是什么呢?它的分数线是多少呢?

在我看来,我认为浙江大学的招生标准是学生的分数一定要达标,三观也要正,品德也要好,情商也要高,在为人处事方面做得要很优秀,而且我觉得它的分数线是640以上,所以从中可以看出浙江大学确实是一所非常优秀的大学。
4. 浙江大学招生的问题
为了让你能够充分了解各个专业,然后再选择自己喜欢的专业进行就读,避免直接分配专业后造成对专业的不喜欢。在大二开始的时会细分各个专业
5. 求浙大专业每个大类的具体专业
人文科学试验班:
哲学、汉语言文学(含影视与动漫编导方向)、古典文献、编辑出版学、历史学(含文化产业管理方向)、博物馆学、对外汉语、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
人文科学试验班(外国语言文学):
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翻译
社会科学试验班:
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金融学、法学、教育学(课程理论与教学设计方向、国际与比较教育方向)、公共事业管理(教育领导与管理方向)、体育产业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会计学、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物流管理、农林经济管理、社会学、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社会保障方向、风险管理方向)、土地资源管理(土地资源管理方向、城市与房地产管理方向)、信息资源管理(含电子政务方向)
理科试验班类:
数学与应用数学(含运筹学方向)、信息与计算科学(含信息处理与信息安全方向、计算机图形学方向)、统计学(含金融数学、保险精算、生物统计方向)、物理学(含电子信息方向)、化学、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大气科学、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含心理咨询方向)
理科试验班类(生命与环境):
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信息学、环境科学、资源环境科学、环境工程
工科试验班(工学):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工业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汽车工程方向)、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含能源与环境工程及自动化、制冷与人工环境及自动化方向)、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气)、电子信息工程、土木工程、水资源与海洋工程(含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方向)、海洋工程与技术、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生物工程、工程力学、飞行器设计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工科试验班(信息):
信息工程(光电)、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自动化(控制)、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电子信息技术及仪器、生物医学工程
科技与创意设计试验班:
建筑学(5年,含景观学方向)、城市规划(5年)、数字媒体技术、工业设计
医学试验班类(医药专业):
药学、药物制剂、基础医学(生物医学方向)、预防医学(5年)、临床医学(5年)
医学试验班类(口腔医学):
口腔医学(本硕连读)
医学实验班:
临床医学(本博连读)
应用生物科学:
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系统工程、农业资源与环境、农学、园艺、植物保护、茶学、应用生物科学、园林、动物科学、动物医学
美术学:
美术学
艺术设计:
信息产品设计方向、环境艺术设计方向、视觉传达设计方向、艺术设计管理方向
6. 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有哪些
2021年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有:
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软件学院电子信息专业学位软件工程领域、软件学院机械专业学位工业设计工程领域、软件学院电子信息专业学位人工智能领域、社会工作、国际商务、税务、金融、应用心理、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广播电视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广播电视领域(国际化培养项目);
新闻与传播、汉语国际教育、会计、工商管理、法律、教育、公共卫生、护理、应用心理、社会工作、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广播电视领域、工程师学院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工程管理、工商管理硕士(GMSCM全球项目)、工商管理硕士(MBA、IMBA方向)、工商管理硕士(EMBA方向)。

2021年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和考试科目
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及相关说明请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1.全国统考:四门考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为三门考试科目),其中政治理论、外国语(英一、英二、日、俄)、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化学(农)、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等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其余科目均由我校命题。
2.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联考:考试科目为英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
3.法律硕士(JM)联考: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课,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
以上内容参考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浙江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附件1
7. 什么是浙大招生模式
大类招生,大一学生不选定具体专业,而是进入大类(其面向几个相似的专业)回。
比如工信大类,其面向答计算机学院,信电学院,控制学院,生仪学院。学生到大一下再选大类中的专业,也可以跨大类选专业。
附上2015年浙大本科招生简章。
http://zdzsc.zju.e.cn/uploadfile/bkzn2015.pdf
不理解可追问。
利益相关:浙大本科生
8. 浙大高考专业是全部大类招生吗
是的,浙大的确是大类招生。
不过,大类现在也细分很多。学计算机方面的,报志愿时填报工科实验班(信息)即可。
9. 关于浙大的招生
浙江大学建筑系 前身为1959年创办的浙江大学建筑工程系建筑学专业,1963年停办,1978年恢复办学并招收本科生,1982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7年4月改今名。以培养多层次的从事建筑设计和城市设计专业技术人才为目标。现设建筑学专业,本科学制五年,硕士研究生学制三上。设有建筑设计与理论研究室、城市规划与理论研究室、建筑环境物理研究室;建筑技术教研室、美术教研室;建筑环境物理实验室、视觉模型实验室。现有教师44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12名。创只以来,共培养11届本科生253名,6届研究生13名。全系在国内外发表论文54篇,专著13种,教材4种;师生独立或合作完成较大工程项目六个,其中宁波大学总体规划及教学主楼设计,获全国竞赛一等奖。历任系负责人有吴中伟、蒋协中、杜铭愚、王德汉、丁承朴、沈济黄。校址:浙江省杭州市玉古路20号。邮政编码:310027。
10. 浙江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进入直播:2020年强基计划试点招生高校直播咨询会5月10日上午10点举办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浙江大学强基计划”),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基础扎实,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在数学、物理和化学等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学生。要求在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总决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且高考成绩不低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1.招生专业及相关要求。
招生组别
招生专业
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非高考改革省份科类要求
理学类
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工程力学
物理
理科
化学、生物科学、生态学
物理与化学
基础医学类
基础医学
化学与生物
人文历史类
历史学、哲学、汉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
历史或地理
文科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5月10日至30日考生可登录浙江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335),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招生组别,最多可填报不超过6个专业。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得兼报其他高校。
(二)考生须参加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三)入围校考办法
7月26日前,对于第一类考生,依据高考成绩,按招生组别的分省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各省入围我校考核考生名单(同分同入围)并公示入围标准。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对于第二类考生,达到我校破格入围的条件和相应高考成绩要求,即可入围。
(四)学校考核
我校于7月30日至8月1日在紫金港校区举行强基计划学校测试(含笔试、面试)和体质测试。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
1.学校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思想品德、人文素养、逻辑思维、专业兴趣与天赋、创新能力和发展潜质。
笔试科目:理学类为数学和物理,基础医学类为数学和化学,人文历史类为语文和历史。
面试以小组面试为主,主要考察学生思想品德、诚实守信、专业素养、学科基础和综合素质。
2.结合强基计划的人才培养目标,综合素质评价重点考察以下信息: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情况、在高中期间组织活动情况、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研究型学习情况、参与文艺、体育活动等情况。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专家面试的重要参考材料。
3.体质测试项目包括身高/体重(BMI)、肺活量、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50米跑。体质测试结果将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未达到我校体质测试要求的,不予录取。
4.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1:2比例折算成学校测试成绩。
(五)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满分×100)×85%+学校测试成绩(折合成满分100)×15%
2.确定录取名单
全程参加学校所有项目考核的考生,方可进入学校综合成绩排序。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在相关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投档规则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同分排序规则:学校测试成绩、学校测试的笔试成绩、高考成绩。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同一招生组别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我校追加计划予以录取。
校招生工作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于8月5日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我校将积极探索“招生-培养-就业”一体化、本硕博衔接的创新人才培养改革试点,打造学校人才培养高地。强基计划录取学生按专业单独编班,本科阶段加强学科知识基础,研究生阶段注重国家战略发展前沿领域研究,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厚植学生家国情怀,积极为学生进入国家关键领域、关键岗位工作创造条件,引导学生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强化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配备一流的导师团队,实行全程导师制。强化科教协同育人,结合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重点实验室、前沿科学中心、集成攻关大平台、之江实验室等重大科研平台所承担的重大科研项目,通过科教协同和学科交叉加强创新能力培养。畅通学生成长通道,设有竺可桢奖学金、十佳大学生等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本科阶段在海外交流计划、基层实践计划、国防军工实习项目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研究生阶段加大经费支持力度,在博士生学术新星计划、博士生海外联合培养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在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分别组织考核,实行动态进出机制。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直接或汇总各中学报考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后上传至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转专业,本科阶段转专业范围原则上限于本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之内。
(四)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五)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将另行通知。
(六)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浙江大学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由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浙江大学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接受浙江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咨询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26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310058
招生咨询电话:0571-87951006
传真:0571-88981979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浙江大学招生网:http://zdzsc.zju.e.cn
浙江大学纪委(监察处):电话 0571-88981497, 邮箱:[email protected]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八、本简章由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