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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测试报名时间

发布时间: 2022-01-01 09:39:19

① 清华大学自招什么时候开始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我校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围绕“综合评价、多元择优、因材施招、促进公平”的人才选拔理念,开展2017年自主招生工作。

一、机构与原则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清华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自主招生认定及录取工作按照综合评价、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认定、录取名单,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收类型及申请条件

具有各类特长及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申请学生应至少具备以下特质之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研究创作类:在科技发明、研究实践、文学创作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2.突出才能类:在人文与社会、创新与设计等方面具有突出才能或在相关学习实践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

3.学科奥赛类: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等学科具有学科特长,且在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表现突出的学生。

三、招生专业

2017年我校自主招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教育部核准的自主招生计划;各招生专业及对应的初试测试科目如下:

说明:
1、“人文科学实验班(经学)”专业申请条件:
1)热爱中国文化,品行端正,以学习与研究儒家经典为终身职志;

2)受过较系统的蒙学教育,能背诵《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笠翁对韵》、《龙文鞭影》;

3)有较好的经学基础,能背诵“四书”(《大学》、《中庸》、《论语》、《孟子》),以及《周易》、《诗经》中的一种;

4)有初步的文字学基础,学习过《说文解字》,能用篆书默写540部首,能简单讲解“六书”。

2、“人文科学实验班(出土文献)”专业申请条件:

1)热爱中国历史文化,愿意从事甲骨、金文、简帛等出土文献的整理、研究和保护事业;

2)熟悉中国古代文史典籍,阅读过《史记》、《左传》,及其他先秦文献;

3)对古文字有浓厚兴趣,阅读过《说文解字》,了解小篆及甲骨文、金文、简帛等。

四、报名方式


请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入“网上报名”,注册并登录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并打印、签字后扫描或拍照上传。

1.报考类型及志愿填报要求

学生可不受自身文理分科限制进行专业类申请,每人最多允许填报与本人特长相关的2个专业。

2.申请表填写要求

请按照以下要求网上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填写并提交者视为无效申请。

a.申请表中的“成绩信息”需完整填写,并由中学审核盖章以证明成绩真实。

b.申请表中的“综合信息”需逐项填写,并上传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参与的社会活动”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参与的科学研究、文学创作、创新设计、学习实践等情况;高中阶段参与的志愿服务、社团活动、学校或班团学生工作等情况。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的获奖记录”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获得的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情况;高中阶段获得的校级(含)以上个人荣誉情况;本人所具备的文艺、体育特长情况。

“综合信息”填写方法请见填写说明。

学生无需邮寄申请材料,但因证明材料过多无法上传完整时(如出版的专著、发表的论文、科技发明的说明等),可上传证明材料的首页,并将“补充证明材料”邮寄至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补充证明材料寄送要求:

1)寄送材料应包括:签字盖章后的申请表(可用复印件),“补充证明材料”对应的“综合信息”中的项目目录,“补充证明材料”(可用复印件);

2)尽量使用A4纸幅面,首页为申请表,不加封面,简易装订;

3)请使用快递方式邮寄材料,并需在报名截止前确保材料寄达;

4)材料接收后不予退回。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4

c.申请表中的“志愿信息”务必慎重填写,我校将依据学生填写的志愿信息认定专业或专业类,并在高考后根据学生被认定的专业或专业类进行录取。

d.申请表中的“专业申请理由”需针对申请的每个专业志愿分别填写。“专业申请理由”是专业认定的重要参考。学生填写的专业志愿应与本人的兴趣特长、科研创作等密切相关。

e.可由了解学生研究成果的专家为申请学生撰写推荐信,推荐信总数不超过2封,需按报名系统内要求完成填写并上传。

五、选拔程序

1.初评:我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初评。学科专家组将根据学生的高中期间综合表现,对学生的学科特长、学术研究、创新潜质等方面进行评审。

初评结果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三档。其中“优秀”的学生可免于参加初试直接进入复试,“通过”的学生可参加初试,“不通过”的学生不能进入之后的考核评价环节。初评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初评结果生效。

2.初试:初评“通过”的学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初试。初试采用笔试形式,考试科目为:数学与逻辑、理科综合(物化)、文科综合(文史),学生依据填报的专业类参加其中两个科目的考试。初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3.复试:我校将根据学生初试成绩确定初试通过名单。复试内容包括专业测试、体质测试,均在清华大学校内进行。复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4.认定:自主招生认定结果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认定结果生效。



六、认定办法及优惠政策

我校将根据学生的复试成绩择优认定自主招生候选人,具体方法如下:

1.初评“优秀”的学生和初试通过的学生,将根据其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自主招生降分录取优惠及认定专业或专业类。

2.对于可以获得自主认定优惠的学生,体质测试成绩优秀者,将给予额外的5分降分(但获得一本线认定优惠分值的学生除外)。

3.获得认定的学生在各省自主招生批次填报的专业志愿需与被认定的专业(专业类)保持一致。

4.自主招生认定的优惠降分一般为10/20/30/40/50/60分,部分特别优秀的学生可获得降至一本线的录取优惠(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本省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并可被邀请参与以下部分后续特殊培养环节:(1)制定有针对性的培养方案,促进学生更好更快成长;(2)优先推荐参加清华大学创新人才培养计划;(3)优先推荐赴海外知名大学交换学习;(4)为学生配备专业导师;(5)优先推荐参加科技创新团队等。自主招生认定的优惠分值在高考录取时参照我校本科一批在各省的最终模拟投档线,最终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测算生成,浙江、上海学生优惠分数将进行换算,换算办法另行公布。

5.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认定结果不再寄送书面协议,报名系统内公布的认定结果及说明将作为自主招生录取的最终依据,请学生务必仔细阅读。

七、日程安排

2017年3月16日-3月31日,自主招生报名。

2017年4月30日,公布初评结果并公示,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2017年6月10日左右,初试(具体测试时间以报名系统内公布为准)。

2017年6月16日-18日,复试(具体测试时间以报名系统内公布为准)。

2017年6月22日,公布认定结果并公示,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八、其他

1.我校将高度重视对自主招生的规范管理,严肃自主招生工作纪律和执纪问责。加强考核过程管理,完善招生决策机制;认真落实自主招生监管责任,加强报名、考核、录取的全过程监督。



2.学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学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及推荐人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3.我校自主招生的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学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复试存在困难的,可以向我校申请资助。

4.本简章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② 清华艺术特长生测试时间有冲突,可以申请调整吗

这个比较困难,建议你先去政法大学问问清楚,既然出现这种无法避免的冲突,遇到该情况的应该不止你一个,看他们有没有什么办法协调一下。

至于清华冬令营专业测试,是她给你的9点专业测试时间吗?一般各种类别组的考核都会持续一段时间,她给你一个准确的时间是希望考生能比较按照她的计划走,不要太扎堆。记得我当年考是某天下午,具体时间我忘了,不过也有防止考生和考官约定好时间和排队顺序的考虑,当时是到了就进,每次进去十个人随机排队,也没有考虑到底是准确是什么点。应该时段正确就够了。
不过详情你最好还是保险期间,问问负责艺术特长生考试招生的老师。官方的解释会更可靠。

③ 2012清华大学艺术特长生文化课测试时间

学校会通知的,肯定没几天了啊。

我去年考的,就记得比武大的自招早一两周。考试还是很灵活的,对时间要求也很紧,它会一会收一次卷子(卷子是一起发分批收)。语文挺简单的。英语我记得生词很多,而且它考的很细,四个选项都可以,看哪个最合适。有完型阅读翻译作文。数学挺难,很活,计算量也大,选择填空下来就很长时间,大题往多里写,能拿分。我是文科,文综也不难。

不过我是一直上课。我觉得你朋友这两天多看看书,看薄弱的地方,基本概念一定要懂。擅长的科目努力写,短板尽量补一点。语文应该问题都不大。做做题找找感觉,卡时间。文化考试总分是400分,要考到200分的,我最后考了198。。。哎。。

④ 清华大学在职研究生考试时间在什么时候

2018年清华大学在职研究生同等学力申硕网报时间是3月5日,考试时间是5月20日。考试科目为外国语和学科综合水平,满分一百,只要考过六十分即可通过。一般院校保留四年的单科成绩有效期,在有效期限内,只需要把没及格的科目考及格即可,及格的科目无需再考。

清华大学在职研究生一月联考,报名时间是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准考证打印时间的十二月中旬,考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另外,超过三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考试科目按照所报专业而定,一般就是政治,外国语和两门专业课。管理类专业的话考试科目是英语和管理综合,法硕的话是政治外语和基础综合。

初试完了之后还有复试,复试是笔试和面试。在初试成绩公布后,自划线招生单位在三月份左右讲陆续公布复试分数线,三月底复试开始进行,时间、地点、二科目和方式都是院校自定的,五月上旬复试结束。当然,没有通过复试线的学员可选择调剂。

⑤ 清华2020年博士资格考试时间

清华大学医学院博士考核的话,一般都是在六月底的时候,因为那个时候就是考核的时候,就跟高考差不多,也是那个时候考核的,所以要加油啊!

⑥ 近年清华自主招生报考条件

清华大学2013年自主招生条件:
主要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
1.参加省级(含)以上各类学科竞赛并获得奖励;
2.积极参加创新性研究工作或研究性学习并取得一定成果。

无论中学推荐还是个人自荐,申请参加我校自主选拔的考生需通过“2013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学业能力测试”(简称“AAA测试”)报名网站(http://211.151.240.112/aaa_student/)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填写及提交申请表。提交成功后,请将申请表进行打印、加盖中学校级公章,连同个人自述以及其他申请材料(高中阶段的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以及获奖证明及参加社会公益性活动等写实性材料;初中及初中以前的材料一般不必提供)于12月28日前(以当地寄出邮戳为准,建议使用快递方式)一起寄至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确有特殊情况未能加盖学校公章的,需书面予以说明。

2012年招生条件:
一、“领军计划”实施办法
1、 招生对象
面向志向远大、追求卓越、品学兼优、素质全面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 选拔方式
本计划采用中学推荐的方式报名。清华大学根据各中学近年考入清华大学学生的质量、数量及在校综合表现确定具有推荐资格的中学名单和推荐人数。
二、“拔尖计划”实施办法
1、 招生对象
面向具有学术理想和潜质,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才华并取得一定成果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经2名副高职称(含)以上相关领域专家联名推荐。
2、 选拔方式
本计划采取个人报名、专家推荐、学校确认的办法。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将报名表打印并加盖中学公章。同时下载专家推荐表,由推荐专家填写。此外,报名学生根据个人兴趣与特长,选择一至两个清华大学的本科招生专业作为意向专业,并针对每个专业撰写一篇介绍个人专业认识、成果和志向的申请材料。

⑦ 清华大学自主招生报名的截止时间是

大学自主招生简章正在等待教育部的审批 要到11月中旬公布,一般12月报名,通过初审的2月考试,成绩符合要求的会参加面试。

上一届的
清华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优化优秀人才特别是各类创新人才的选拔,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精神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2条 自主选拔的对象为具有创新潜质、学科特长,以及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较高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具有保送资格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尚未被我校保送录取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参加自主选拔。如果能够通过书面审查并在测试中取得优秀成绩,可予以保送或者自主选拔认定。

第3条 自主选拔资格的认定,应当经过网上考生申请(中学推荐或者个人自荐)、申请材料书面评审、初试、复试、公示等程序,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章 考生申请和书面评审

第4条 对于符合我校自主选拔基本招收条件的考生,所在中学可根据我校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推荐。申请表、成绩单等材料应当加盖中学校级公章。

同一学校推荐多名候选人的,应当给出推荐排序。

第5条 考生认为自己符合清华大学自主选拔申请条件的,可以自荐申请。申请表、成绩单等材料一般需加盖中学校级公章以确认材料的真实性。确有特殊情况未能加盖学校公章的,需书面予以说明。

第6条 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个人自述、附属材料等。

考生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生成申请表,但本办法第31条规定的情况除外。

中学的推荐意见体现在申请表和中学报名汇总表中,一般不必另外提供推荐信。但是本办法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情况除外。

考生个人自述的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考生自述应当由考生本人以中文完成。

附属材料是考生申请表和个人自述的支撑材料,包括反映考生高中阶段成绩的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成绩单以及考生认为必须的其他材料。初中及初中以前的资料,一般不必提供。

申请材料提倡简洁、朴素,一般采用A4纸黑白打印或者手写完成,但确有必要采用彩色印制或其他形式表现的出版物、设计作品、影视作品等资料除外。

第7条 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

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保送生和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第8条 对于在规定期限内寄达我校(以收件日邮戳为准)、且内容和形式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我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书面评审,择优选拔参加自主招生后续考核的人选。

第三章 考查与认定

第9条 通过申请材料书面评审的考生,可以参加初试,即由我校等高校共同委托专业考试机构组织的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学业能力测试(Advanced Assessment for Admission,简称“AAA测试”)。

第10条 初试成绩通过的考生可以进入复试。对于初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复试为通过性测试,一般均可获得认定;对于初试成绩通过但未达到优秀标准的,复试为选拔性测试。

第11条 复试突出对于考生专长和综合素质的考察。除另有规定的情况外,复试的内容包括:
(1)综合面试。通过初试的考生一般应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面试。我校从选拔需要和方便考生出发,根据情况对学生进行现场面试或者远程面试。
(2)我校特色科目测试。通过初试但成绩未达到优秀标准的考生,应当参加特色科目测试;初试成绩达到优秀标准的考生,可以根据本人的意愿选择是否参加特色科目测试。
(3)体质测试。通过初试的考生,认为自己的身体素质优秀的,可以自愿选择参加我校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组织的体质测试。测试成绩达到85分的,在自主认定时适当予以考虑。

第12条 我校将在初试成绩基础上,综合复试成绩,确定认定结果,考生可以在高考录取中分别享受不同的优惠政策,其中录取总分优惠不超过40分,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13条 考生的认定结果根据教育部的规定进行公示、备案后生效。

第四章 A计划候选人的选拔与认定

第14条 A计划是我校针对综合表现特别突出或者特长特别显著的优秀学生所专门设立的人才选拔计划。

第15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参加A计划候选人的专门选拔:
(1)在自主选拔申请材料书面评审中,经我校特别组成的评审专家组审查认为有必要予以专门考查的;
(2)在自主选拔初试中表现特别突出的;
(3)在自主选拔复试中表现特别突出的。

第16条 熟悉我国中学教育的著名专家学者、具有高级职称的中学正职负责人等认为考生表现特别突出的,可以用我校拟定的书面形式对学生给出评价。相关专家的书面评价意见将作为第15条第(1)项评审的重要参考。

第17条 对于符合第15条规定的申请者,除按要求参加自主选拔全部初试、复试外,我校还将以更加严格的标准和程序组织对考生的专门测试。

第18条 专家组综合考生初试、复试和专门测试的结果,给出认定意见。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后,优惠幅度可以不受本办法第12条的限制。

第五章 B计划候选人的选拔与认定

第19条 B计划是我校针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欠发达地区考生所设立的试点选拔方案。B计划试点省份为新疆、湖南、江西、广西、甘肃、四川、陕西、海南等。根据本办法确认的B计划候选人,可以获得自主选拔认定,在高考录取中享受相应的优惠。

第20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申请我校B计划候选人。
(1)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边远的少数民族聚居区或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欠发达地区长期生活、学习;
(2)对于国家和社会有特别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品格高尚,有为国家重点行业、艰苦地区发展长期奉献的志向;
(3)心理健康,对于个人现状和成长有较为清醒的认识;
(4)学习成绩在同等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地区的考生中表现突出,基本能够达到我校对于新生的学业要求。

第21条 申请B计划的考生,除按照普通自主选拔的程序进行报名外,还应当按照我校要求单独提交补充材料。

第22条 经我校专家组对考生申请材料书面评审通过后,申请B计划的考生应当参加自主选拔的初试。我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结合考生的实际情况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复试考查方案根据考生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第23条 对于可能获得认定的考生,一般应由我校专家组赴考生日常生活地区进行实地考察,了解考生及其家庭的全面情况。

第24条 专家组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初试、复试和实地考察情况给出初步意见,确定拟入选B计划的候选人名单及其优惠政策。经招生领导小组讨论通过,优惠幅度不受本办法第12条的限制。

第六章 自主选拔认定中的其他情况

第25条 符合自主选拔基本条件,有志于报考我校国防、定向专业的考生,应当在申请自主选拔时将国防或者定向专业作为本人第一专业志愿。在认定过程中,其初试的成绩要求可以适当放宽;复试中增加与国防、定向生相关的特殊素质的考查。

第26条 艺术特长生的选拔办法另行发布。同时符合艺术特长生和自主选拔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以兼报艺术特长生和自主招生,按照各自的规定参加选拔、认定。

申请艺术特长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艺术测试成绩为一级以上但未达到艺术特长生认定标准的,可以根据其AAA测试的成绩择优给予不超过30分的认定,并纳入自主选拔候选人名单予以公示。

第27条 高水平运动员的选拔办法另行发布。同时符合体育高水平运动员和自主选拔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以同时申请。未能获得体育高水平运动员选拔认定的,其体育测试结果可以作为自主选拔认定的参考。

第28条 具有男子足球、乒乓球、武术、击剑、网球、手球、棒球、羽毛球、象棋、围棋、国际象棋、桥牌特长的考生,可以报名参加特长生测试,其选拔方式参照自主选拔。其申请材料的书面评审单独进行。在确定复试名单时,其初试成绩要求可以适当放宽。复试单独举行,以相应体育特长项目的水平测试为主要内容。少数运动水平特别突出的,经招生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可以给予至多不超过60分的政策优惠。

第29条 我校在个别区域内进行改革试点的,按照试点办法进行自主选拔认定。
第30条 香港、澳门、台湾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外国国籍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以书面形式直接向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申请参加AAA测试,但不作为自主选拔考生认定。

第七章 附则
第31条 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自主选拔考试存在困难的,可以向我校申请资助。
第32条 本办法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⑧ 清华大学有开学考试吗

清华大学一般性确实是有开学考试的,其实基本上所有的大学都会有一个开学考试,就像摸底考试一样,所以必须要有的

⑨ 清华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清华大学综合改革方案》等文件精神,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清华大学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以下简称“强基计划”)。基于我校“为国选材、厚植强基、拔尖领军、创新未来”的强基人才选拔培养定位,结合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选拔一批肩负使命、志趣坚定、禀赋优异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基础学科和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01机构与原则

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强基计划招生及录取工作按照综合评价、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02招收对象

各省(区、市)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志向远大、追求卓越、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研究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

03招生专业

2020年我校在各省(区、市)强基计划招生计划以我校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我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分为基础理科学术类专业、基础理科工程衔接类专业和基础文科类专业。

基础理科学术类专业包括: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信息与计算科学,旨在选拔并培养在基础理科领域有突出特长且有志于从事相关基础研究的学生。

基础理科工程衔接类专业包括:数理基础科学、化学生物学、理论与应用力学,旨在选拔并培养在基础理科领域有特长,且有志于从事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研究的学生。

基础文科类专业包括:中国语言文学类(古文字学方向)、历史学类、哲学类专业,旨在选拔并培养在基础文科领域有特长且有志于从事相关研究的学生。

非高考改革省份(含第三批改革省份)的学科组及对应的笔试测试科目如下:

04报名方式

5月10日至5月30日考生可登录清华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并提交。

清华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

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03

1.志愿填报

(1)非改革省份学生需根据自身文理分科进行学科组申请,学科组不允许兼报,学科组内最多允许填报5个专业志愿。

(2)改革省份学生需根据自身高考选考科目进行专业组申请,专业组不允许兼报,专业组内最多允许填报5个专业志愿。

(3)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学生报考专业须与学科特长相一致。

2.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强基计划。

05选拔程序

1.入围:依据学生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按照生源所在省份各学科组或专业组的强基计划招生计划数的5倍确定入围高校考核学生名单(末位同分同时入围),并公布入围分数线。

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且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学生,可以破格入围。

入围学生高考成绩不得低于各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省份以该省份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为准)。

入围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2.考核:我校将采取综合考核的方式开展强基计划考核工作,通过综合素质考核、学业水平考核、专业志趣考核和身体素质考核等环节,全面、深入地考察学生的能力和素养。

综合素质考核将对学生综合素质材料进行评定,组织综合面试,同时对学生综合素质材料进行核实。学业水平考核以笔试方式进行。专业志趣考核以专业考察方式进行。身体素质考核将以体质测试方式进行,体质测试项目包括:身高、体重、肺活量、台阶运动试验、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

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将视北京市新冠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具体考核形式与测试环节以我校后续通知为准。

3.综合成绩折算:综合成绩按照高考总分(按满分85分折算)+高校测试成绩(按满分15分折算)计算形成(若学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高校测试成绩、高考总分)。

其中:

(1)高考总分折算方法:学生高考成绩/本省高考满分×85(四舍五入取2位小数)

(2)高校测试成绩折算方法:将高校测试成绩以满分100分进行核算,并将高校测试成绩折算为15分(四舍五入取2位小数)。

4.确定录取:依据高考成绩入围的学生,按照学生的综合成绩分省分学科组(专业组)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预录取名单,并公布录取分数线。参加专业考察的学生以专业考察结果确定录取专业,其他学生在学科组(专业组)内按“综合成绩优先”及“专业志愿平行”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对达到综合成绩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达到所填报专业志愿要求、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

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且破格入围的学生,综合成绩达到本省分学科组(专业组)录取分数线时方可被录取,破格入围的学生录取时不占用本省公布的强基计划招生计划。

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报送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被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后续高考志愿录取环节;未被录取的学生可正常参加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环节。

06培养环节

1.设立书院,统筹推进强基计划。学校高度重视强基计划的招生与培养工作。为更好地落实强基计划,同时更好地建立以通识教育为基础,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相融合的本科教学体系,保持厚基础、宽口径的人才培养优势,学校新设立五个书院作为强基计划人才培养单位。书院针对强基计划招生专业设计专门培养方案并匹配相关资源,各专业培养方案请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2.因材施教,改革学生培养模式。针对强基计划录取学生单独编班,配备有热情、高水平的一流的师资,提供一流的学习条件,创造一流的学术环境与氛围。针对强基计划学生定制高水平通识教育课程,提高专业核心课程质量,同时鼓励开展学科交叉、研究性学习,实行导师制、小班化等培养模式。为学生的充分发展提供条件,鼓励学生表现特长、发展潜质,追求卓越。

3.科教融合,加强学生使命驱动。推进科教协同育人,鼓励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前沿科学中心、集成攻关大平台和协同创新中心等吸纳强基计划学生参与项目研究。培养过程中注重引导学生树立家国天下的远大志向,不仅使学生在学术上有所收获,更重要的是激发学生报效国家的使命感、责任感。

4.本研衔接,贯通不同阶段培养。我校将强基计划相关专业的本科与研究生培养过程有机衔接。本科毕业时符合我校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要求的学生,可优先推荐免试攻读相关专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

5.开放交流,提升国际交流水平。发挥国内国外两种资源优势,聘请具有国际影响的著名科学家给予指导、来校授课,参与前沿讲座、论文指导等教学活动。通过开展联合培养、交换生项目、实验室研究等方式,有计划、有目的地将强基计划学生选派到国外一流大学进行学习和交流,开拓国际视野,增强学术自信,培养创新精神。

6.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入校后原则上不得转到录取专业之外的专业就读。

7.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学校将加强就业教育和指导,积极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高素质后备人才。

07日程安排

2020年5月10日-5月30日,强基计划招生报名。

2020年7月26日前,公布入围结果,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2020年7月27日左右,开放准考证打印,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2020年7月28日-8月2日,综合考核(测试环节及时间以报名系统内公布为准)。

2020年8月5日前,公布综合成绩与录取结果,并公示录取标准,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08其他

1.我校高度重视对强基计划招生的规范管理,严肃强基计划招生工作纪律和执纪问责。加强考核过程管理,完善招生决策机制;认真落实强基计划招生监管责任,加强报名、考核、录取的全过程监督。

2.学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学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并向学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通报;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3.我校强基计划招生的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学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复试存在困难的,可以向我校申请资助。

4.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录取及入学培养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若政策调整,则按照新的规定执行。

5.本简章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我校不举办或委托他人及中介举办任何与强基计划相关的营利性培训活动。请中学生相关群体警惕虚假宣传,以免自身利益受损。

09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4

咨询电话:010-62770334/62782051

传真号码:010-62782061

监督电话:010-62783000(学校纪委)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本科招生网址:http://join-tsinghua.e.cn

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0年5月

⑩ 2015年北大和清华的自主招生考试时间是几号

盛世清北教育提醒您:根据两校的日程安排,报名时间均为3月31日之前,初审在4月底前完成。但测试时间却有所不同,北大集中在6月13日到14日测试,清华则分初试和复
试,6月10日初试,6月16日到17日复试。6月22日公布资格认定结果。清华大学的学科专家组初评之后,获得“优秀”的考生可直接进入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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