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辅修专业管理办法
『壹』 西南大学辅修及双学位专业管理办法的办法内容
第三条 申请开办辅修/双学位专业的学院应于每学年第二学期第十周前将《西南大学开办辅修/双学位专业申请表》和培养方案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审核报主管校长审批。
第四条 辅修/双学位专业课程设置应以相同(近)本科专业的学科基础课和专业发展必修课为主,并设置实践教学环节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环节。学科基础课和专业发展必修课开设15—20门,55—65学分,实践教学环节和毕业论文(设计)环节要求与相应本科专业基本一致,学分不低于15学分。
第五条 我校在读修业满一年以上的本科学生,凡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学习成绩良好,已修课程平均成绩70分以上,无不及格课程,没有违纪行为,均可申请修读辅修/双学位专业。
第六条 学生申请修读的辅修/双学位专业应是与主修专业所授学位不同的专业。
第七条 学生申请修读辅修/双学位专业须由本人自愿申请,应填写《西南大学修读辅修/双学位专业申请表》,并附已修课程学习成绩单一式两份,经学院审核并加盖公章后,到拟就读的辅修/双学位专业所在学院报名。
第八条 开办辅修/双学位专业的学院根据相关要求,择优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教务处审核并报主管校长批准后,通知学生相关事项。
第九条 经批准修读辅修/双学位专业的学生接到通知后,应按时到主办辅修/双学位专业的学院办理有关手续,并按修读学分按学年缴纳学费。
第十条 学生在辅修/双学位专业开课后两周内可试读,经过试读确实感觉学习有一定困难,可申请终止修读,学费全部退还;两周后因故终止修读者,其所交学费不予退还。
第十一条 辅修/双学位专业教学活动由主办辅修/双学位专业的学院按培养方案组织实施,时间一般安排在春、秋季学期周末或夏季学期。
第十二条 辅修/双学位专业的理论教学环节及实验、实习、毕业论文(设计)标准和要求应与普通本科专业一致。
第十三条 辅修/双学位专业学生的学籍、成绩由教务处统一管理,主办辅修/双学位专业的学院组织学生办理入学手续后,应及时将学籍表交教务处。辅修/双学位专业的课程考核和成绩记载方式与普通本科专业相同。
第十四条 学生在修读辅修/双学位专业期间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修读辅修/双学位专业资格。
(一)受到学校记过及以上处分;
(二)主修专业累计有三门及以上必修课不及格或有二门及以上必修课程重修(补考)不及格;
(三)辅修/双学位专业有三门及以上课程重修(补考)不及格。
第十五条 学生修完辅修/双学位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部分课程,成绩合格,发给辅修专业单科结业证书;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未完成实践教学环节、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发给辅修专业结业证书;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并完成实践教学环节、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发给辅修专业证书。
第十六条 学生获得辅修专业证书,并达到以下各项要求者,可授予相应学科学士学位:
(一)主修专业毕业获得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二)全校通识教育课程成绩达到相应专业毕业要求。
(三)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规定。
第十七条 学生在主修专业毕业时,还未完成辅修/双学位课程学习,可申请在毕业离校后两年内补修所缺课程,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并完成实践教学环节、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补发辅修专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规定者,补发双学位专业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贰』 西南大学设第二专业和双学位吗
西南大学没有设第二专业和双学位。
西南大学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高校,由教专育部、农业部与重属庆市人民政府共建,是“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位列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
入选111计划、2011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开办师范生免费教育的7所高校之一,全国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重庆市大学联盟创始成员。

(2)大学辅修专业管理办法扩展阅读
教学建设
据2016年3月学校官网显示,西南大学共有国家级特色专业20个、重庆市特色专业33个,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中心2个、重庆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3个,有国家级精品课程46门、重庆市精品课程96门,有国家级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1个。
学校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教育部或农业部重点实验室10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3个、"111计划"创新引智基地3个、国家野外科学观测试验站2个。
『叁』 上大学时可以学两个专业吗
要看大学的本科生教学设置是否有双学位。可能不同的大学有不用的要求,以下提供某大学辅修管理办法的部分细则。
XXXX大学辅修专业及辅修双学位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略)
第二章 学分要求(略)
第三章 申请条件及程序
第六条 申请辅修专业学习的条件为:
(一)全日制在校本科二年级学生;
(二)修满第一学年主修专业全部课程,且主干课程全部及格,学有余力。
第七条 申请辅修双学位学习的条件为:
(一)获得辅修专业全部课程学分且成绩优秀,平均成绩在该专业辅修总人数的前30%以内;
(二)主修专业成绩全部合格;
(三)非英语专业学生通过学校规定的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及格线,英语专业学生通过全国英语专业四级考试。
第八条 每学年第一学期进行辅修专业报名、审批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一)招收本科生的各学院,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初提出开设辅修专业申请,包括辅修专业名称、可以接受的学生人数及相关要求,报教务处审核;
(二)教务处审核各学院提出的开设辅修专业申请,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布;
(三)学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填写《辅修专业申请表》,交主修所在学院;
(四)学生主修所在学院对申请参加辅修专业学习的学生进行资格初审(须经主管教学院长签字),初审通过后将学生名单提交教务处审核;
(五)教务处审核并向辅修专业所在学院推荐辅修学生;
(六)辅修专业所在学院于每学年第二学期第一、二周内完成对申请者的测试和审核,并将结果上报教务处;
(七)教务处对申请参加辅修专业学习的学生名单进行审批后,由各辅修专业公布最终名单。
第九条 辅修专业学习结束后,各学院对本学院参加辅修专业学习并有资格提出双学位申请者进行资格初审(须经主管教学院长签字),初审通过后将合格学生名单交教务处审批,由教务处公布各专业参加辅修双学位学习的学生名单。
第四章 教学组织与管理 (略)
第五章 学籍及成绩管理
第十五条 辅修学生的学籍仍归主修所在学院管理。
第十六条 辅修专业所在学院应按学期将学生的辅修课程成绩登入《辅修成绩登记册》,并在辅修专业学习结束后,将辅修专业的学生成绩单提交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审核后送交学生主修学院,由主修学院存档。归档后,学生离校前的辅修成绩由其主修学院负责管理。
第十七条 在学制要求期限内完成主修专业要求的全部学分,但未完成辅修专业要求的学分者,不颁发辅修专业证书;完成辅修专业及双学位全部学分,但未完成主修专业学分者,只颁发辅修专业证书,不授予双学士学位。
第六章 附 则(略)
『肆』 西南大学辅修及双学位专业管理办法的时间
二○○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伍』 大学里如何“双修”,有什么条件
一、辅修/双学位的学习均实行学分制管理。
辅修专业必修课应在5—8门, 30学分左右,不得低于20学分。
双学位的课程可在辅修课程基础上增加3—6门, 40学分左右,不得低于30学分。
学生主修专业教学计划与辅修或双学位教学计划中必修课程内容相近或相同时,学生应选修其他课程取得学分,重复修读内容相近或相同的课程成绩无效。辅修或双学位教学计划中要设置足量的选修课,供学生修读。
辅修/双学位专业的教学形式,各院系可根据学生人数自行决定。学生人数较少可采用学生个人选课办法随现有课程班上课,学生人数较多可单独编班。各院系应根据课程特点,合理控制课堂规模。
二、学生选修辅修和双学位专业的要求
在校本科学生(专科起点本科除外)修满第一年全部课程,没有不及格课程且平均学分绩点在2.0以上,学有余力,对某辅修/双学位专业有特别兴趣并有一定基础者,可申请修读辅修/双学位专业。经批准后,学生可以从在校第二年或第三年开始修读。每位学生只能选修一个辅修或双学位专业。

(5)大学辅修专业管理办法扩展阅读:
毕业与学位资格审定
1、辅修/双学士学生的毕业和学位资格申报和审查工作由开设辅修/双学位专业的院系负责,与本科应届毕业生毕业审查工作同时进行。
2、选修辅修专业的学生,在主修专业学制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及学分,成绩合格,发给北京大学辅修专业证书。未能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者,不发给辅修专业证书,其辅修专业课程及成绩,作为选修课转入主修专业成绩库中。
3、修读双学位专业的学生,在主修专业学制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双学位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及学分,成绩合格,且平均学分绩点在2.0以上,符合获得学士学位条件者,授予北京大学双学士学位。
未能获得主修专业学位证书者,不授予北京大学双学士学位,可根据学分完成情况申请辅修专业证书。所修课程成绩或学分未达到双学位要求但已达到辅修专业学分要求,可申请辅修专业证书。
4、学生在本科的主修专业规定学制内毕业时,未完成辅修/双学位课程学习,但取得的学分数达到教学计划规定总学分数90%(含)以上者,可申请在毕业离校后一年内以旁听形式补修所缺课程,经考试获得规定学分,补发辅修专业证书;符合双学位条件的补授双学位证书。学生回校学习、参加考试、交通、食宿等自理。
5、学生完成辅修/双学位课程的学习且成绩合格,但主修专业为暂结业的(结业后一年内以旁听方式继续完成学业),须在规定时间申请换发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和领取学位证书同时,申请辅修专业证书或双学位证书,逾期不予办理。
『陆』 西安工程大学的辅修专业怎么报名啊,大2可以开始报么考试结束之后会给个证书什么的不这个是关键!
西安工程科技学院辅修专业管理办法
西工科院教字〔2005〕30号
为适应毕业生就业市场需求,构建学生知识结构的多元化,提供学生自我塑造平台,培养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拓宽就业途径,学校鼓励对学有余力的在校生参加第二专业的辅修学习.管理办法如下:
一,专业,课程,学制设置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市场对人才需求及学生的要求,结合我校师资和设备条件动态设置辅修专业.辅修各专业设置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5-8门,总学时一般在180-240之间.其每学年的专业设置及教学计划,教学安排,招生,成绩管理,班务管理,证书发放均由教务处负责.时间一般为一年.
二,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辅修专业学习的学生,应为具有我校学籍的本,专科在校生.要求热爱主修专业,在校成绩良好,学有余力(某些专业根据其特点有另外附加要求).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参加辅修课学习的同学可于每学年年初(每年9月中上旬)根据教务处关于辅修专业的招生通知到指定地点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并附英语和计算机成绩作为参考.教务处根据条件择优录取.填写《西安工程科技学院辅修专业学生登记表》,交纳一定费用后,由教务处发给听课证,编班上课.
四,上课安排
辅修专业上课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周六,周日或晚上,具体时间要照顾到学生的大多数.节假日一般照常上课,特殊情况可由任课教师与学生商议后调课,并报教务处备案.学生如遇主,辅修课冲突,应首先保证主修课的学习,但要向辅修教师请假并自学有关辅修课程,缺课时间大于二分之一(总学时)者不得参加结业考试.学生辅修科目在主修科目中已取得合格成绩,可在学生所在院开具证明,到教务处办理有关手续,可以免修免考.
五,结业及其他
学生经过一年的学习,参加所学辅修专业所有课程的结业考试(免考科目除外),成绩合格,由学校发给学生辅修专业结业证书.凡有不及格成绩的科目,可于当年9月持听课证到教务处办理相关手续,免费参加重修,成绩合格,由教务处补发结业证.
学生参加辅修学习的各科及格成绩,由教务处及时送达学生所在学院,记入学生公选课成绩册.
本办法从下文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柒』 大学辅修专业有用么有哪些实际意义
一、大学辅修专业的作用:辅修是指确有学习余力的学生于在校期间修读同层次其他专业课程。达到专业要求的,学校可为其颁发辅修专业证书。辅修专业证书与普通本科学历证书配合使用,作为一种学历证明,一般不单独作为学历证书使用。
二、大学辅修专业的意义:辅修简单的说,就是修多一门与本专业有关的学科,如专业为市场营销,修多科电子商务,就是辅修,因为拿的都是同一个学位,所以叫做辅修;如果是不同学位,就叫做双学位。
如果想修多一门,扩展自己的知识面的话,就要做好读多一年的觉悟。同时,从大一开始就要认真学习,三个学期的绩点平均要3.0以上才能辅修,同时,第四个学期的绩点不能倒退,不能有重修记录。

(7)大学辅修专业管理办法扩展阅读:
辅修专业学位属于我国高等院校为学生颁发的学位。教育部并未对辅修专业学位进行明确规定,仅在《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中提出,高校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向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收的各类普通、成人和高等函授教育本专科(高职)生,预科生,专升本学生;
第二学位、双专业、双学位、辅修专业学位学生。“辅修专业学位相应规范往往由高校提出,如《北京大学本科生选修辅修/双学位专业管理办法》规定:“北京大学决定继续推行主辅修制和双学士学位制,学生可以在学习主修专业的同时,选修辅修或双学位专业。
『捌』 大学双学位和辅修专业是什么
大学双学位,是指第二学士学位与辅修二学位。一般大二下学期开始,就是在大学里学习二个专业,未达到申请学士学位要求者可获得辅修学位(这个就是修了一半不继续的)。可以证明你的学习能力,以后在工作中学习能力是很重要的一项技能,而且你辛辛苦苦考出来证书找工作时会有用的。
辅修专业,是指确有学习余力的学生,在校期间修读同层次其他专业课程。达到专业要求的,学校可为其颁发辅修专业证书。辅修专业证书与普通本科学历证书配合使用,作为一种学历证明,一般不单独作为学历证书使用。
最重要的区别是课程结束后辅修得的是辅修证书,双学位得的是学位证;其次是课程多少和课业结束时间不同;还有是费用不同;要求也不一样。考研用人单位承认。

(8)大学辅修专业管理办法扩展阅读:
辅修双学位毕业及待遇
毕业证书是在第一专业证书上注明辅修专业,即两个专业,或者由校方颁发辅修专业证书,但证书编号不是教育部统一的编号,辅修专业毕业证不进行电子注册。
学位证书是颁发第一学位证书上注明第二专业的学位,即两个学位。或由校方独立颁发辅修学科的学士学位证书。
毕业待遇:对于待遇问题,第二学士学位由教育部明确规定按照研究生班待遇,但双学位的待遇,各省市又各有不同。
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及待遇
毕业证书: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根据教育部规定的统一格式制定颁发第二学士学位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并根据《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暂行规定》进行学历电子注册。
学位证书: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毕业待遇:学习期满,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者,毕业工作后起点工资与本科毕业生工资待遇相同;工资待遇一般介于本科与硕士生之间。在适当条件下根据具体需求可以协调辅助就业。一般非在职报考还可获得派遣证。根据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和各公司人事制度,一般第二学士学位直接定工资标准介于本科和硕士之间。
第二学士学位主要招收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含实行学位制度以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也招收少量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含按学分制提前完成学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
攻读第二学士学位,均须本人自愿,在职人员报考要经本单位批准,并经过必要的资格审查与入学考试、考核,择优录取。二学位修业年限一般限定为二年,有的专业如中医学专业为三年。
通过成人高考和自学考试获得本科学历的人,不能直接报考第二学士学位。如果想报考第二学士学位,需参加由国家学位办组织的学士学位考试,获得学士学位后再报名参加第二学士学位考试。
辅修二学位招生范围是大二学生,报名条件是成绩较好,无不及格学科,以及满足各学校的其他要求,经录取后从大二开始学习。本科学习阶段学习本专业的同时,跨学科门类学习另一专业的学位课程,达到全部要求后同时获得另一学科的学士学位。
辅修,是指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进行其他课程的修习,通过相应考试可以获得辅修证书,一般对本校学生招生,如北京大学招收辅修生的要求是本校本科学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