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档案馆工作时间
1. 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可以获得双证吗
法大主要通过同等学力申硕和专业学位硕士的方式招收在职研究生。报考法大专业学位硕士的人员可以获得在职研究生双证。下面来简单的介绍一下法大专业学位硕士。
报考入学
专业硕士主要是培养适应特定行业或实际工作需要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对学员的要求是本科毕业满3年或专科毕业满5年。学员需要参加专业硕士全国联考和法大自主组织的复试。通过入学考试之后,才可进入法大学习专业知识。
学员报考专业硕士的报名时间在10月份,考试时间是同年的12月或次年的1月。考试难度较大,学员仅有1次考试机会,学员必须做好充足准备,再选择报考http://www.fadaren.com/
在校学习
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的上课方式是周末班,学员可以在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到法大进行面授学习。学员可以选择工商管理、企业管理和法商管理3个专业方向,报考在职研究生。
获得证书
当学员完成法大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相应学分、完成毕业论文答辩,毕业后就可以获得在职研究生硕士学历证书和在职研究生硕士学位证书。
综上所述,法大在职研究生通过报考专业学位硕士可以获得双证。如果大家还有其他关于在职研究生的疑惑,请详细咨询在线老师。
2. 怎么查询大学生档案的机要号
需要问你的学校
中国政法大学
发机要件的编号代码,北京邮寄到乌鲁木齐大约需要一周的时间,和平信差不多的速度。
3. 华东政法大学 学生档案主要属于哪个部门管理
楼上错了!
在校生的学籍档案全部在二级学院那里,你问你你们辅导员,他知道的。
毕业生的档案,一般是在毕业当年六月份开始转交给学校就业办(明志楼A109),你的档案转递和档案材料相关的都是由辅导员来做的。
一般毕业生的档案会在7月初统一大批机要寄出,毕业当年9月31号前会全部寄出,所以你务必要在这个时候把档案住处去。
你在校期间的一些具体个人信息档案(非个人人事档案)是存放在档案馆的,明镜楼C202。这里的档案基本上都是已毕业学生的。
4. 中国政法大学和中国银行
百分之百不可以
你的档案只有一个。你说到底给谁吧。
不过建议你先工作。至于那个学历。
可以去修在职的。
既然你这么优秀,很快的就可以吧在职的学历和学位拿下来。
而且按照时间算。你可以拿下双硕士学位。
听起来比中国政法大学的法学所示要OK的多吧
5.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考试初试如何准备,尤其是时间上的安排。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0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建筑学硕士、工程硕士、城市规划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林业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药学硕士、中药学硕士等13个专业学位类别可设置单独考试。
(四)经审定可以开展推免生工作的高等学校,可以推荐本校规定数量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并在2010年10月25日前直接到报考单位参加复试和办理接收手续。推荐和接收办法由学校(招生单位)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被接收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项目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手续,亦不得再参加统考。到2010年10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
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及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其它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1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0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0年9月25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
(3)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三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等11省(市);二区包括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10省(市);三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报考地处二、三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以下简称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见附1)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0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报考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到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其他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还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四、考生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招生单位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相关单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发现可疑学历证书时,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考生(含推免生)在报考时要全面、客观地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按照《201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五、考试
(一)2011年1月1日-14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招生单位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二)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1年1月15日至1月16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17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17日,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
1月1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月15日下午 外国语
1月16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16日下午 业务课二
1月17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西医综合、中医综合。
全国联考科目为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的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六)报考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到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考场应试。其他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考场应试。
(七)考生在每科目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八)考生初试成绩由考生报考的招生单位负责通知。
(九)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2011年4月底前完成。招生单位认为必要时,可再次复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2.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除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外),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3.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的少数民族身份网报时应如实填写,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十)教育部依据硕士生培养目标,结合年度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对单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由招生单位自定。
经教育部批准的北京大学等自划线高校(名单见附2)自行确定本校复试分数线。
各招生单位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招生单位,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进行初试科目改革的学科专业复试差额比例可适当扩大,具体比例由招生单位自定。
六、调剂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须在招生单位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具体要求见各招生单位招生简章或复试通知。
八、录取
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生或委托培养硕士生。
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合同。
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招生单位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
对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有关单位将按规定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在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对严重作弊的在校生,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作弊的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情况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就业。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其他
(一)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被录取为硕士生后,培养经费及在学期间的待遇按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合同办理。
(三)各招生单位根据本简章,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招生简章。
(四)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6. 您好,我06年在北京的中国政法大学毕业,大庆市生源,毕业时档案派回了
如果你当时没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黑龙江省人事厅毕业就业工作处”报到。你的档案就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黑龙江省人事厅毕业就业工作处。
7. 中国政法大学很牛吗
我是中国政法大学法英专业大三狗一枚,对学校简单进行评价一下吧。
中国政法校园不版大,没什么标志性建筑物权,不过这里法学文化气息浓厚,有助于开拓思想,学校很好呦!作为一个法大的学生,我想说法大的法律资源绝对是国内一流的,无论是老师还是图书资料。虽然在法律综合排名上比人大和北大稍有不及,但这也与生源质量有关。法大最强的是诉讼法,我国民商法实力最强的还是老牌强劲的人大。至于政治学专业也是很不错的。其他的话是新兴专业正在建设中,但是往往是建设阶段的学校更加努力,不是吗?我的回答不排除做广告的嫌疑,不过你们可以查一查法大的各专业在全国的排名就清楚了。
中国政法大学以法学见长,在这里的其他专业的学生多多少少都会和法学结缘,英语专业虽不是很强,但法律英语绝对不错!汉语言专业的确是万金油专业,意思是该专业的学生适应性强,可以适应的岗位较多,主要是指涉及语言文字工作的,如宣传、档案管理、语文教师等等。关键是你要在大学把基础打好,多学多看多写。只要继续努力学习,付出的时光不会白费的。
8. 档案丢了怎么办
档案找不到了,确定不太好办,建议你回原学校找管学籍管理的部门,比如学生处之类的给你重做一份,但机会不太乐观,你最好是托托人,送送礼。这真的不太好办,祝你好运!
9. 谁知道中国政法大学学号怎么查询
去补办学生证,一般一年有两次补办机会,需要院系先开出证明,然后盖章,拿到校办公室,缴纳补办费,然后等着就行了。
每年很多人丢,所以是集中批量办理的。
学生处58909119
教务处综合科010-58909090 教务秘书那里也有学号的
10. 2015年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调挡函什么时候通知
已经通知 了,看中国政法大学的官网
关于发放2015年硕士研究生调档函及定向协议的通知
2015-05-04 15:21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将全部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与我校签订《定向协议书》,人事档案不调入我校(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考生除外)。
我校2015年拟录取统考硕士研究生《调档函》及《定向协议书》已于4月29日开始发放(不含MBA考生)。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档函及定向协议发放方式
我校调档函及定向协议发放方式分为3种:考生自行来校领取(学院路校区或昌平校区)、邮政挂号信邮寄、顺丰快递(到付)。根据前期考生本人网上选择及我校相关规定,最终发放方式及邮寄地址请查询网址:http://yz.cupl.e.cn/sstxdz_xiugai1/。
1.考生自行来校领取(请先上网查询调档函或协议存放校区)
(1)昌平校区领取地点:昌平区府学路27号中国政法大学收发室。凭身份证或学生证领取。
(2)学院路校区领取地点: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旧一号办公楼3层304研招办。凭身份证原件领取。
(3)领取时间:5月4日至5月8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节假日除外。
(4)如需他人代领,被委托人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手写委托书。
2.邮政挂号信或顺丰快递
除来校自取的考生外,其他考生调档函及定向协议书于今日寄发完毕。目前,“挂号信单号”及“快递单号”尚不能提供,待邮局及快递公司返回单号后,将发布在本通知的附件中,考生可凭单号上网查询信件投递进度。如长时间未收到信件,请及时联系当地邮政部门、顺丰快递公司或研招办。
温馨提示:邮政挂号信由校方支付资费。顺丰快递为到付,考生领取快件时请准备现金。
二、办理调档及定向协议盖章手续
1.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收到《调档函》后,请填写抬头(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及时持调档函到所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办理调档手续。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非应届生5月20日之前、应届生8月15日之前,以寄出地邮局邮戳日期为准)将全部“人事档案”寄送到拟录取学院,逾期不予接收。
2.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收到《定向协议》后,及时到定向单位(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还需到定向省、市、自治区相关部门办理)办理盖章手续,并于5月20日之前寄送到拟录取学院,逾期不予接收。协议一式三份(不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只需回邮1份,单位和本人各留1份。
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考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请参照第1条办理。少民骨干非在职考生协议一式四份、在职考生协议一式五份,办理完手续后,于5月20日之前回邮1份到拟录取学院。温馨提示:签订协议各方均需留存1份协议,另需将1份协议存入考生人事档案中,请考生自行联系相关部门。
4.全部拟录取考生均须提交“现实表现”(格式要求见附件1),尚未开具“显示表现”的考生请尽快办理,并于5月20日之前寄送到拟录取学院,逾期不予接收。
5.考生与所在学习或工作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无法按时调取人事档案等材料,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定向协议,造成取消拟录取资格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6.各学院接收现实表现、人事档案、定向协议的详细地址见附件2。注意:邮寄档案、现实表现和定向协议,请使用机要或EMS,不要使用快递方式,以免丢失。
点击查询调档函(或协议)发放方式及寄送地址
中国政法大学研招办
2015年5月4日
附件:
附件1:现实表现 74 Kb
附件2:各学院材料寄送地址 80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