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111大学名单
1. 111大学名单哪些985大学
985高校都是来211高校,而211不一定源是985。
“985工程”高校名单
一期(34所)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厦门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南京大学 复旦大学 天津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浙江大学 南开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东南大学 武汉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山东大学 湖南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吉林大学 重庆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四川大学 中山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兰州大学 东北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同济大学 中南大学
二期(5所) 中国农业大学 国防科技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
2. 西北大学在111计划高校名单中吗
西工大是有名的国防性质大学,学校老师很多的课题都和军工有关。很多老专师学术上的水平已经高属到引起了美国国防部的重视。美国国防部怕自己国家的军工技术被西北工业大学的老师或学生突破,所以被列入黑名单。西北工业简称西工大(英文缩写NPU),大学坐落于古都西安,是我国唯一一所以同时发展航空、航天、航海工程教育和科学研究为特色,以工理为主,管、文、经、法协调发展的研究型、多科性和开放式的科学技术大学[1],隶属工业和信息化部。1960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七五”、“八五”均被国务院列为重点建设的全国15所大学之一;“九五”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立项建设;“十五”进入国家“985工程”重点建设,是全国首批设立研究生院和国家大学科技园的高校之一。“111计划”高校之一,“2011计划”高校之一。西北工业大学脉源三支,强强融合,群英荟萃,名师云集。经过70年的建设,学校各项事业取得长足发展,社会地位日益提高。
3. 所有985211大学名单
985工程大学:
985工程是指1998年5月,江同志在北京大学百年校庆大会上提出“为了实现现代化,我国要有若干所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一流大学”,教育部自1999年起分别与部分省市地方政府签订合作协议,分批将39所国内知名高校列入国家跨世纪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名单,由国家、地方以及相关部委共同出资建设,是教育行政部门资金投入最多、各项政策最优惠的大学。
进入“985工程”的39所高校,分布于我国的18个地市,其中北京拥有8所985院校,排名第一;上海拥有4所985院校,紧随其后;而陕西、湖南则以拥有3所985院校,位居第三;江苏、山东、四川、天津、湖北、辽宁和广东各拥有2所,排名第四;剩下浙江、吉林、甘肃、黑龙江、安徽、重庆、福建各拥有1所985院校。
985工程高校名单(39所)
1.清华大学(北京)
2.北京大学(北京)
3.厦门大学(福建厦门)
4.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安徽合肥)
5.南京大学(江苏南京)
6.复旦大学(上海)
7.天津大学(天津)
8.哈尔滨工业大学(黑龙江哈尔滨)
9.浙江大学(浙江杭州)
10.南开大学(天津市南开区)
11.西安交通大学(陕西西安)
12.华中科技大学(湖北武汉)
13.东南大学(江苏南京)
14.武汉大学(湖北武汉)
15.上海交通大学(上海)
16.中国海洋大学(山东青岛)
17.山东大学(山东济南)
18.湖南大学(湖南长沙)
19.中国人民大学(北京海淀区)
20.北京理工大学(北京海淀区)
21.吉林大学(吉林长春)
22.重庆大学(重庆)
23.电子科技大学(四川成都)
24.大连理工大学(辽宁大连)
25.四川大学(四川成都)
26.中山大学(广东广州)
27.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广州)
28.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海淀区)
29.兰州大学(甘肃兰州)
30.东北大学(辽宁沈阳)
31.西北工业大学(陕西西安)
32.北京师范大学(北京海淀区)
33.同济大学(上海)
34.中南大学(湖南长沙)
35.中国农业大学(北京海淀区)
36.国防科技大学(湖南长沙)
37.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陕西咸阳)
38.华东师范大学(上海)
39.中央民族大学(北京海淀区)
211工程大学:
“211工程”,即面向21世纪、重点建设100所左右的高等学校和一批重点学科的建设工程,于1995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后正式启动。“211工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由国家立项在高等教育领域进行的规模最大、层次最高的重点建设工作,是政府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重大举措、中华民族面对世纪之交的中国国内外形势而作出的发展高等教育的重大决策。北京26所,江苏11所,上海10所,陕西8所,湖北7所,四川5所,黑龙江、辽宁、广东、湖南各4所,天津、吉林、安徽、山东各3所,重庆、河北、新疆个两所,其他省份各1所。
211工程高校名单
1. 清华大学(北京25所)
2. 北京大学
3. 中国人民大学
4. 北京交通大学
5. 北京工业大学
6.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7. 北京理工大学
8. 北京科技大学
9. 北京化工大学
10. 北京邮电大学
11. 中国农业大学
12. 北京林业大学
13. 中国传媒大学
14. 中央民族大学
15. 北京师范大学
16. 中央音乐学院
17.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18. 北京中医药大学
19. 北京外国语大学
20.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21. 中国政法大学
22. 中央财经大学
23. 华北电力大学
24. 北京体育大学
25.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6. 上海交通大学(上海9所)
27. 复旦大学
28. 华东师范大学
29. 上海外国语大学
30. 东华大学
31. 上海财经大学
32. 同济大学
33. 华东理工大学
34. 上海大学
35. 南开大学(天津3所)
36. 天津大学
37. 天津医科大学
38. 重庆大学(重庆2所)
39. 西南大学(重庆)
40. 河北工业大学(河北1所)
41. 太原理工大学(山西1所)
42. 内蒙古大学(内蒙古1所)
43. 大连理工大学(辽宁4所)
44. 东北大学
45. 辽宁大学
46. 大连海事大学(大连)
47. 吉林大学(吉林3所)
48. 东北师范大学(吉林)
49. 延边大学(吉林)
50. 哈尔滨工业大学(黑龙江4所)
51. 海尔滨工程大学
52. 东北农业大学
53. 东北林业大学
54. 南京大学(江苏11所)
55. 东南大学
56. 苏州大学
57. 南京师范大学
58. 中国矿业大学
59. 中国医科大学
60. 河海大学
61.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62. 江南大学
63. 南京农业大学
64. 南京理工大学
65. 浙江大学(浙江1所)
66.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安徽3所)
67. 安徽大学
68. 合肥工业大学
69. 厦门大学(福建2所)
70. 福州大学
71. 南昌大学(江西1所)
72. 山东大学(山东3所)
73. 中国海洋大学
74.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75. 郑州大学(河南1所)
76. 武汉大学(湖北武汉7所)
77. 华中科技大学
78. 中国地质大学
79. 武汉理工大学
80. 华中师范大学
81. 华中农业大学
82.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83. 湖南大学(湖南3所)
84. 中南大学
85. 湖南师范大学
86. 华南师范大学(广东4所)
87. 暨南大学
88. 华南理工大学
89. 中山大学
90. 广西大学(广西1所)
91. 四川大学(四川5所)
92. 西南交通大学
93. 电子科技大学
94. 四川农业大学
95. 西南财经大学
96. 云南大学(云南1所)
97. 贵州大学(贵州1所)
98. 西北大学(陕西7所)
99. 西北交通大学
100. 西北工业大学
101.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102. 长安大学
103.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104. 陕西师范大学
105. 兰州大学(甘肃1所)
106. 新疆大学(新疆2所)
107. 石河子大学
108. 第二军医大学(上海)
109. 第四军医大学(陕西西安)
110. 国防科技大学(湖南长沙)
111. 青海大学(青海1所)
112. 宁夏大学(宁夏1所)
113. 海南大学(海南1所)
114. 西藏大学(西藏1所)
4. 求首批111计划大学名单
2006年度首批启动111高校名单及分配名额
学校名单 分配名额
北京大学 2
清华大学 2
复旦大学 2
南京大学 2
浙江大学 2
西安交通大学 2
上海交通大学2
吉林大学 2
武汉大学 1
华中科技大学 1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1
哈尔滨工业大学 1
北京师范大学 1
山东大学 1
四川大学 1
中国农业大学 1
中南大学 1
天津大学 1
厦门大学 1
大连理工大学 1
重庆大学 1
华南理工大学 1
兰州大学 1
5. 111所211工程大学分别是哪些
111所211工程大学分别是:
1、北京27所
北京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体育大学、清华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石油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央音乐学院、 华北电力大学、北京音乐大学、中国矿业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地质大学、中央财经大学
2、浙江1所
浙江大学
3、黑龙江4所
哈尔滨工程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东北农业大学
4、吉林3所
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延边大学
5、辽宁4所
东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
6、宁夏1所
宁夏大学
7、青海1所
青海大学
8、上海10所
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大学、第二军医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华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
9、天津3所
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医科大学
10、河北2所
河北工业大学、华北电力大学(保定)
11、山西1所
太原理工大学
12、江苏11所
南京大学 、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河海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江南大学、中国矿业大学、苏州大学 13、内蒙古1所
内蒙古大学
14、安徽3所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安徽大学、合肥工业大学
15福建2所
福州大学、厦门大学
16、湖北7所
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中农业大学
17、江西1所
南昌大学
18、山东3所
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19、河南1所
郑州大学
20、湖南4所
中南大学、湖南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湖南师范大学
21、广东4所
华南理工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
22、陕西8所
西北工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第四军医大学 、西北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
23、四川5所
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四川农业大学
24、重庆2所
重庆大学、西南大学
25、新疆2所
新疆大学、石河子大学
26、广西1所
广西大学
27、海南1所
海南大学
28、贵州1所
贵州大学
29、云南 1所
云南大学
30、西藏1所
西藏大学
31、甘肃1所
兰州大学
“211工程”介绍: “211工程”,即面向21世纪、重点建设100所左右的高等学校和一批重点学科的建设工程,于1995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后正式启动。“211工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由国家立项在高等教育领域进行的规模最大、层次最高的重点建设工作,是中国政府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重大举措、中华民族面对世纪之交的中国国内外形势而作出的发展高等教育的重大决策。211工程建设大学现共有112所,工程已不再增加建设高校。
6. 中国111工程医科大学名单
中国111工程医科大学名单:
北京协和医学院、
上海交通大学、
中山大学。
111工程,
正式名称:
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
7. 全国一本大学名单
全国一本大学名单
1、北京:
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语言大学、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北京工商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国传媒大学、首都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华北电力大学(北京)、北京理工大学
2、天津:
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医科大学
3、河北:
河北大学、燕山大学、华北电力大学(保定)、石家庄铁道大学、河北工业大学 河北师范大学
4、山西:
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
5、内蒙古:
内蒙古大学
6、辽宁:
大连海事大学、辽宁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沈阳农业大学、中国医科大学、东北财经大学
7、吉林:
吉林大学、延边大学、长春理工大学、东北师范大学
8、黑龙江:
哈尔滨理工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黑龙江大学、东北林业大学、东北农业大学、东北石油大学
9、上海:
华东理工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华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理工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 、上海海事大学
10、江苏:
南京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药科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苏州大学、东南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审计学院、南京理工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江南大学
11、浙江:
浙江大学、宁波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理工大学
12、福建:
福州大学、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福建农林大学
13、安徽: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安徽医科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安徽财经大学、安徽农业大学、安徽工业大学、安徽工程大学、安徽建筑大学、安徽理工大学
14、江西:
南昌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华东交通大学、江西师范大学、江西农业大学
15、山东
山东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山东财经大学、山东农业大学、山东科技大学、青岛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理工大学、济南大学
16、河南:
河南大学、郑州大学
17、湖北:
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中农业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中南民族大学、长江大学[3] 、武汉科技大学、湖北工业大学、武汉工程大学、湖北大学、三峡大学
18、湖南:
湖南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湖南农业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长沙理工大学、湘潭大学、南华大学、湖南科技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
19、广东:
中山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汕头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暨南大学、南方科技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州大学
20、广西:
广西大学
21、海南:
海南大学
22、重庆:
西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大学、重庆医科大学、重庆交通大学、重庆邮电大学
23、四川:
四川大学、四川农业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南石油大学、成都理工大学、四川师范大学、西南科技大学
24、贵州:
贵州大学
25、云南:
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
26、陕西:
西北工业大学、陕西科技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大学、长安大学、西安工业大学、西安石油大学、西安理工大学 、西安科技大学
27、甘肃:
兰州大学
28、青海:
青海大学
29、宁夏:
宁夏大学
30、新疆:
新疆大学、石河子大学
8. 中国第一批985大学的名单
985工程的目的是建设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一流大学,211工程是重点建设100所左右的高等学校和一批重点学科学校。简单来说的话就是,211可能包括985,可985不一定是211。985相当于是211的精简版,比211稍微要细致一些。而双一流则是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比985和211要高一个层次。不过在2019年,211工程和985工程等,已经统筹为双一流建设了。

985是世界一流大学,而双一流是世界一流大学和世界一流学科,所以从一定程度上来看,它比985还要高一个层次。它是从2017年才开始实施的,出现比211和985晚很多。由于建设的是学校和学科两部分,所以有些学校,只有学科是在双一流内的。目前学校一流A类36所,B类有6所,可是学科建设的高校有95所。
9. “111”大学指的是哪些大学
国家 "111计划"重点大学名单:
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南京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吉林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山东大学、四川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兰州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河海大学、暨南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 、中南大学、天津大学、厦门大学、大连理工大学 、重庆大学、华南理工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南开大学、华北电力大学 、东北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东北林业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同济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南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江南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南大学 、中山大学 、西南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

10. 国家111计划包括多少学校
教育部 国家外国专家局
关于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教技〔2005〕6号
为在我国高等学校中建设一批世界一流大学,推进高等学校人才强校战略的实施,引导高等学校瞄准国际前沿,围绕国家重点科研领域和重点学科发展方向,依托高等学校具有国际前沿水平或国家重点发展的创新领域的研究基地,引进、汇聚和培养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及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优秀学术骨干,形成优秀创新团队,带动高等学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科技创新能力的提高,促进我国前沿学科和新兴学科的发展,提升我国高校在世界范围的学术地位和竞争实力,提高我国的科技创新水平,教育部、国家外国专家局决定联合实施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简称“111计划”)。
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的实施,将在高等学校建设一批人才高地,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保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重要的科技贡献。
现将《教育部 国家外国专家局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十一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并将执行中的具体情况及时反馈“111计划”管理办公室(教育部联系电话:66097841,国家外专局联系电话:68944761)。
教育部 国家外国专家局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十一五”规划
(2006-2010)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抓住我国政治和经济实力迅速提高的历史机遇,推进我国高等学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进程,教育部、国家外国专家局决定联合实施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 (以下简称“111计划”)。
“111计划”以建设学科创新引智基地为手段,加大成建制引进海外人才的力度,进一步提升高等学校引进国外智力的层次,促进引进海外人才与国内科研骨干的融合,开展高水平的合作研究和学术交流,共同培养博士研究生,在高等学校汇聚一批世界一流人才,率先建立起一批具有原始性创新能力的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全面提升高等学校科技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
一、“111计划”“十一五”规划的总体目标
瞄准国际学科发展前沿,围绕国家目标,结合高等学校具有国际前沿水平或国家重点发展的学科领域,以国家重点学科为基础,以国家、省、部级重点科研基地为平台,从世界排名前100位的大学及研究机构的优势学科队伍中,引进、汇聚1000余名海外学术大师、学术骨干,配备一批国内优秀的科研骨干,形成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建设100个左右世界一流的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努力创造具有国际影响的科技成果,提升学科的国际竞争力,提高高等学校的整体水平和国际地位。
二、“111计划”建设原则
按照“分步实施,动态调整,滚动支持”的原则进行:
1.分步实施:“111计划”是项目、人才、基地三位一体紧密结合的计划,创新引智基地的布局采取分批的方式,积极稳妥地推进。
第一批:2006年度设立25个左右创新引智基地,遴选范围为已进入国家“985工程”的高等学校。
第二批:2007年度设立40个左右创新引智基地,遴选范围为进入国家“985工程”、“211工程”的高等学校。
第三批:2008年度设立35个左右创新引智基地,遴选范围为进入国家“985工程”、“211工程”的高等学校及部分有国家重点学科的高等学校。
2.动态调整:2006—2008年“111计划”布局工作完成后,工作重心由基地的选择过渡到水平的提升。创新引智基地将实行“总量控制,优胜劣汰,动态调整”的管理机制。对已设立的创新引智基地运行2年后进行中期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动态调整的重要依据。
3.滚动支持:对创新引智基地的支持将采取分阶段滚动资助的办法。根据中期评估结果对合作成效好、水平提升快、协调组织得力的创新引智基地将加大支持力度;在资助期结束后对工作特别优秀的,将适当给予奖励。
三、创新引智基地遴选基本条件
1.创新引智基地遴选范围以“985工程”、“211工程”高等学校为先导,逐步扩展到有国家重点学科的高等学校。
2.拟申报的创新引智基地应结合本校学科发展,以国家重点学科为基础,以国家、省、部级重点科研基地为平台,具有广泛深厚的国际合作研究基础,且有一定面积的研究场所和一定规模的研究实验条件。
3.创新引智基地人员构成:
(1)聘请不少于10名海外人才,其中包括:不少于1名学术大师,不少于3名学术骨干,不少于6名来华短期学术交流学术骨干;
(2)配备不少于10名国内科研骨干。
4.创新引智基地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海外人才应在世界排名前100位的大学或研究机构任职,且与本校有良好的相应合作研究基础。
(2)海外人才所属学科领域包括基础科学、技术与工程、管理等。
(3)海外人才应具有外国国籍或所在国家永久居留权,对中国怀有深厚感情,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富于合作精神。学术大师年龄一般不超过70岁,学术骨干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4)学术大师应为国际著名教授或同领域公认的知名学者,学术造诣高深,学术水平在国际同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取得过国际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眼光,能够把握国际科学发展的趋势,引领本学科保持或赶超国际领先水平,汇聚国际上本学科的学术骨干,提出对学科或国民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研究课题。
(5)学术骨干应具有所在国副教授以上或其他同等职位,拥有创新性思维,与学术大师有合作基础,在所属领域取得过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
(6)国内工作时间:学术大师每人每年不少于1个月;学术骨干每人每年不少于3个月,一般应有一名学术骨干留在基地工作;每年来华短期学术交流的学术骨干不少于6人次,时间不限。
(7)国内科研骨干应具有博士学位,5年以上科研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四、“111计划”实施与管理
1.教育部、国家外国专家局共同制定“111计划”整体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
2.“111计划”以项目形式实施,每年第二季度根据本规划发布下一年度实施方案,采取“统筹规划、限额申报、专家评审、择优建设、动态管理”的原则。
3.教育部、国家外国专家局联合成立“111计划”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管理办公室。领导小组由各主管部门部级领导和相关司级领导组成,负责计划的宏观指导和决策;管理办公室由教育部科技司、国家外专局教科文卫司相关业务处人员组成,负责计划的具体实施。
4.高等学校是创新引智基地建设的依托单位,应成立由校级领导牵头,科技处、外事处、人事处共同参与的“111计划”校级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本校引进海外人才的相应政策,建立有利于创新引智基地发展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并负责与其相关的协调、实施和管理工作。
5.领导小组聘请国内外知名学者组成专家委员会,作为学术咨询机构,负责创新引智基地的评审、评估和监督工作。
6.领导小组根据专家委员会评审结果审核确定创新引智基地名单和资助经费。
7.各创新引智基地根据计划,瞄准学科前沿,自主开展合作研究、学术交流、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选派国内科研骨干赴国外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从事合作研究、积极争取承担国内外重大科研任务,提升学科国际竞争力,力争进入世界一流行列。
8.创新引智基地建设期为5年。运行2年后,由领导小组委托专家委员会对基地的学科发展、人才引进与培养、合作研究进展等进行中期评估。对评估结果好的,给予滚动支持;对明显未达到计划要求、难以完成预期目标的,将停止或暂缓资助。在总数不变的原则下,有进有出,吸纳符合条件的进入创新引智基地行列。
9.创新引智基地建设期结束后,由领导小组委托专家委员会对基地建设进行综合验收,并按一定比例评选出优秀创新引智基地,给予表彰和奖励。
10.项目执行期间所发表的论文、专著、研究报告、资料、鉴定证书及成果报道等,均须标注“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资助”(Supported by the Programme of Introcing Talents of Discipline to Universities)中英文字样和项目编号。
五、经费筹措
1.“111计划”专项经费由国家外国专家局和教育部及高等学校主管部门共同筹措,在年度预算计划中单列。其中列入“985工程”的高等学校项目经费由国家外国专家局和教育部共同筹措,未列入“985工程”高等学校项目经费由国家外国专家局和高等学校主管部门共同筹措。“十一五”期间,国家外国专家局投入不少于3亿元,教育部和其他高等学校主管部门投入不少于3亿元。
2.创新引智基地经费,根据引进人才的需要和绩效评估结果,分年度报送预算审核拨付。
3.经费主要用途:
(1)聘请海外人才的国际旅费、津贴、住房、医疗等开支;
(2)开展科学研究所需的科研业务费、实验材料费、人员费、助研津贴和其他相关费用,原则上不用于购买30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
(3)创新引智基地配备的国内优秀科研骨干赴国外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从事合作研究、短期访问及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所需费用;
(4)其他与创新引智基地相关的费用。
4.“111计划”专项经费的使用与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并接受财务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解释权
本规划及“111计划”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教育部和国家外国专家局负责解释
2006年度"111计划"首批启动高校名单及分配名额
学校名单 分配名额
北京大学 2
清华大学 2
复旦大学 2
南京大学 2
浙江大学 2
上海交通大学2
吉林大学 2
西安交通大学 2
武汉大学 1
华中科技大学 1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1
哈尔滨工业大学 1
北京师范大学 1
山东大学 1
四川大学 1
中国农业大学 1
中南大学 1
天津大学 1
厦门大学 1
大连理工大学 1
重庆大学 1
华南理工大学 1
兰州大学 1
2007年"111计划"大学(46所)名单
高校 创新引智项目数量
中国石油大学 2
中国人民大学 1
北京交通大学 1
北京科技大学 1
北京化工大学 1
北京邮电大学 1
北京林业大学 1
北京中医药大学 1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1
中国传媒大学 1
中国矿业大学 1
北京理工大学 1
南开大学 1
华北电力大学 1
东北大学 1
东北师范大学 1
东北林业大学 1
哈尔滨工程大学 1
同济大学 1
华东理工大学 1
东华大学 1
华东师范大学 1
东南大学 1
合肥工业大学 1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1
南京理工大学 1
中国矿业大学 1
河海大学 1
江南大学 1
南京农业大学 1
中国药科大学 1
中国海洋大学 1
武汉理工大学 1
中国地质大学 2
华中农业大学 1
华中师范大学 1
湖南大学 1
中山大学 1
西南大学 1
西南交通大学 1
电子科技大学 1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1
长安大学 1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1
西北工业大学 1
暨南大学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