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2015拟录名单
❶ 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2015级转专业录取名单
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是一所于2004年6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普通高校本科层次独立学院,由南京师范大学和泰州高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同组建。
❷ 2015年5+2自主招生的学校名单
全国共80所,
北京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北京)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中国传媒大学
北京语言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江苏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东南大学
河海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江南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南京大学
苏州大学
南京邮电大学☆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扬州大学☆
南京工业大学☆
江苏大学☆
上海
复旦大学
同济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东华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上海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湖北
华中科技大学
武汉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陕西
西安交通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长安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四川
四川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山东
山东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中国海洋大学
辽宁
大连理工大学
东北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湖南
湖南大学
中南大学
安徽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
广东
南方科技大学
中山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重庆
重庆大学
西南大学
吉林
吉林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黑龙江
哈尔滨工业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
天津
南开大学
天津大学
贵州
贵州大学☆
云南
福建
云南大学☆
厦门大学
浙江
甘肃
浙江大学
兰州大学
广西
香港
广西大学☆
香港大学
说明:☆标志表示该高校只面对特定地区招生
❸ 南京师范大学2015年江苏考生录取分数线多少
南京师范大学2015年在江苏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专业名称 科类 批次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学院名称
文科强化班 文科 本一 377 368 370.98 强化培养学院
理工科强化班 理科 本一 377 369 371.4 强化培养学院
汉语言文学(基地班) 文科 本一 373 366 368.14 文学院
汉语言文学 文科 本一 371 363 364.83 文学院
汉语言 文科 本一 364 362 362.4 文学院
古典文献学 文科 本一 362 361 361.75 文学院
秘书学 文科 本一 362 358 360.2 文学院
秘书学 文科 农村专项 359 347 353 文学院
汉语言 理科 本一 373 367 370.2 文学院
文化产业管理 文科 本一 370 361 364 社会发展学院
社会学类(含社会学、社会工作) 文科 本一 362 360 361.29 社会发展学院
历史学 文科 本一 363 360 361.11 社会发展学院
文物与博物馆学 文科 本一 363 359 360.88 社会发展学院
历史学 文科 农村专项 353 349 351 社会发展学院
文化产业管理 理科 本一 362 361 361.5 社会发展学院
社会学类(含社会学、社会工作) 理科 本一 363 360 360.83 社会发展学院
法学 文科 本一 376 366 368.45 法学院
法学 理科 本一 370 365 367.39 法学院
公共管理类(含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 文科 本一 367 360 362.27 公共管理学院
公共管理类(含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 文科 农村专项 347 344 345 公共管理学院
公共管理类(含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 理科 本一 365 362 363.25 公共管理学院
金融学 文科 本一 372 367 368.38 商学院
经济学 文科 本一 367 366 366.5 商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文科 本一 367 364 365.2 商学院
人力资源管理 文科 本一 365 364 364.2 商学院
工商管理 文科 本一 366 363 363.5 商学院
管理科学 文科 本一 362 358 360.31 商学院
金融学 理科 本一 379 369 371.25 商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理科 本一 372 367 368.6 商学院
经济学 理科 本一 369 367 368.17 商学院
工商管理 理科 本一 370 366 366.9 商学院
人力资源管理 理科 本一 366 363 364.8 商学院
管理科学 理科 本一 363 361 361.75 商学院
管理科学 理科 农村专项 348 346 347 商学院
小学教育(师范) 文科 本一 366 362 364.05 教育科学学院
学前教育(师范) 文科 本一 365 358 360.44 教育科学学院
教育技术学(师范) 理科 本一 374 361 363.92 教育科学学院
应用心理学 文科 本一 371 364 367.38 心理学院
应用心理学 理科 本一 374 364 366.58 心理学院
外国语言文学类 文科 本一 379 363 366.86 外国语学院
英语 文科 本一 370 364 366.35 外国语学院
翻译 文科 本一 369 362 363.57 外国语学院
外国语言文学类 理科 本一 375 366 369.05 外国语学院
翻译 理科 本一 373 366 368.67 外国语学院
英语 理科 本一 372 367 368.13 外国语学院
金融数学 理科 本一 370 366 367.36 数学科学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基地班) 理科 本一 374 365 367.04 数学科学学院
统计学 理科 本一 366 362 363.29 数学科学学院
信息与计算科学 理科 本一 365 360 361.75 数学科学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理科 本一 369 363 364.8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软件工程 理科 本一 370 362 364.09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理科 本一 364 361 361.67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理科 农村专项 353 351 35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通信工程 理科 本一 368 363 365.13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 理科 本一 371 362 364.06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物理学类(含物理学、应用物理学) 理科 本一 369 361 363.85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通信工程 理科 农村专项 350 348 349.33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化学类(含应用化学、化学) 理科 本一 371 359 362.61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化学类(含应用化学、化学) 理科 农村专项 350 347 348.33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生物科学(基地班) 理科 本一 368 361 363.44 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技术 理科 本一 366 360 361.82 生命科学学院
海洋资源开发技术 理科 本一 365 360 361.6 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工程 理科 本一 363 360 361.31 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技术 理科 农村专项 350 346 348 生命科学学院
旅游管理 文科 本一 362 362 362 地理科学学院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文科 本一 363 360 361.5 地理科学学院
地理信息科学 理科 本一 374 366 368.14 地理科学学院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理科 本一 365 363 363.8 地理科学学院
测绘工程 理科 本一 365 362 363.6 地理科学学院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环境工程、环境科学) 理科 本一 368 359 361.67 地理科学学院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 理科 本一 363 359 361.3 地理科学学院
旅游管理 理科 本一 362 360 360.86 地理科学学院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环境工程、环境科学) 理科 农村专项 361 348 352.25 地理科学学院
网络与新媒体 文科 本一 373 365 367.33 新闻与传播学院
新闻学 文科 本一 371 365 365.83 新闻与传播学院
广告学 文科 本一 364 362 363 新闻与传播学院
广播电视学 文科 本一 366 360 362.67 新闻与传播学院
广告学 文科 农村专项 358 345 351.5 新闻与传播学院
新闻学 理科 本一 374 365 367 新闻与传播学院
网络与新媒体 理科 本一 365 364 364.67 新闻与传播学院
广播电视学 理科 本一 365 364 364.5 新闻与传播学院
广告学 理科 本一 366 362 364 新闻与传播学院
会计学 文科 本一 368 366 367 金陵女子学院
财务管理 文科 本一 367 365 365.6 金陵女子学院
英语 文科 本一 364 358 361.43 金陵女子学院
劳动与社会保障 文科 本一 363 359 361.21 金陵女子学院
会计学 理科 本一 373 367 368.55 金陵女子学院
财务管理 理科 本一 367 363 365.11 金陵女子学院
英语 理科 本一 372 360 364.17 金陵女子学院
劳动与社会保障 理科 本一 363 360 361.67 金陵女子学院
食品科学与工程 理科 本一 362 360 361.1 金陵女子学院
食品科学与工程 理科 农村专项 348 346 346.67 金陵女子学院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理科 本一 374 363 365.69 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
自动化 理科 本一 364 361 362.19 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理科 农村专项 359 356 357.75 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
自动化 理科 农村专项 354 350 352.25 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英合作办学) 理科 本一 363 344 347.61 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
机械工程 理科 本一 368 360 362.67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 理科 本一 371 360 362.4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能源与动力工程 理科 本一 365 360 361.81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理科 本一 362 361 361.6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工程 理科 农村专项 361 350 353.25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能源与动力工程 理科 农村专项 352 348 350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汉语国际教育 文科 本一 373 361 363.4 国际文化教育学院
汉语国际教育 理科 本一 368 360 363.4 国际文化教育学院
英语(师范) 文科 本一 377 368 371.38 教师教育学院
汉语言文学(师范) 文科 本一 374 366 368.48 教师教育学院
历史学(师范) 文科 本一 366 363 364.07 教师教育学院
地理科学(师范) 文科 本一 366 362 363.8 教师教育学院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 文科 本一 366 360 361.47 教师教育学院
英语(师范) 理科 本一 383 372 375.5 教师教育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理科 本一 382 370 373.58 教师教育学院
物理学(师范) 理科 本一 371 366 367.89 教师教育学院
化学(师范) 理科 本一 374 366 367.23 教师教育学院
生物科学(师范) 理科 本一 370 364 365.92 教师教育学院
地理科学(师范) 理科 本一 373 363 365.2 教师教育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范) 理科 本一 365 361 362.25 教师教育学院
来源:高考网www.gxedUW.com
专业名称 科类 批次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学院名称 备注
播音与主持艺术 艺术 公办第一小批 592 514 540.1 文学院 综合分
舞蹈学 艺术 公办第一小批 249 221 236.47 音乐学院 专业分
音乐学(师范) 艺术 公办第二小批 232 212 217.98 音乐学院 专业分
音乐学(师范)(实验班) 艺术 公办第二小批 231 210 215.81 音乐学院 专业分
音乐表演 艺术 公办第二小批 208 199 203.4 音乐学院 专业分
产品设计 艺术 公办第一小批 568 544 557 美术学院 综合分
绘画(师范) 艺术 公办第二小批 574 545 550.51 美术学院 综合分
设计学类 艺术 公办第二小批 560 545 550.43 美术学院 综合分
动画 艺术 公办第二小批 559 544 547.1 美术学院 综合分
摄影 艺术 公办第一小批 567 507 537.27 美术学院 综合分
服装与服饰设计 艺术 公办第一小批 264 261 263 美术学院 专业分
广播电视编导 艺术 公办第一小批 543 480 509.83 新闻与传播学院 综合分
体育教育 体育 公办体育批 148 114 128.42 体育科学学院 专业分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体育 公办体育批 137 110 118.63 体育科学学院 专业分
❹ 南京师范大学的历年录取情况
教育部规定,考生如果符合复试条件而不能在第一志愿院校参加复试的,考生档案应送至第二志愿院校或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调剂。
在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由于招生计划的限制,有些考生虽然达到分数线,但并不能被安排复试或复试后并不能被录取,对这些考生,招生单位将负责把其全部材料及时转至第二志愿单位,这个过程即称为考研调剂。
参考资料:中国高校网
调剂的方法很多
1、去找你报考的那个学校的导师,问他还有没有希望被录取,没有希望,那么请他给你推荐一个导师,或者看能不能校内调剂
2.问你周围的老师,同事,,看有没有相关的信息或者有没有人愿意给你推荐一个
3.查找相关学校相关专业的研究生处电话,不厌其烦的打,直到有人接受你。
还有很多方法,很难说清楚。
现在找老师,一般不会得到明确的答复,但是一定要找,注意去找的时候不要带礼物。
首先找到老师所在的实验室,找到那里做实验的师兄师姐,说明来意,如果能遇见一个比较热心的老乡就最好了,具体问一下导师什么时候能来上班,老师的科研等各个方面。然后等导师来的时候,去和导师谈谈,一般程序是:自我介绍,哪个学校毕业,什么专业,源县报考的学校专业,各科分数等,想考他的研究生,不知道老师能不能接受我。接下来,一般的导师就会接着你的话说下去。
这样一直找下去,直到你有个导师或者学校说你可以去面试了,那么恭喜你,你差不多了。
这个过程是一个很难受的过程,要脸皮厚,做好心理准备,有个别老师不是很客气,要忍耐,如果跟那个导师谈得比较投机,而他又不想接受你,别忘了让他给你推荐一个。
通过了国家划定的初试分数线、具有复试资格而在第一志愿学校又没有复试机会的考生,可以把自己的相关资料和情况简介传达给相关专业生源不足的院校。经过考核,学校会为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面试通知,并向考生的第一志愿学校发放调考试档案的“调档通知”,考生经复试合格后入学。
院校如何调剂
在接收调剂生的过程中,研招办主要负责接收考生的调剂申请并转到相关学院,由学院进行考核,发出复试通知,复试合格的考生再由学院报给研招办。如果考生知道学院或专业的空缺信息和联系方式,也可以直接与学院联系。
院校调剂标准
接受调剂生时各学校的具体标准因各学校的情况而异。一般而言,因为研究生入学考试中各学校的考题不同,所以在要求考生必须具有国家规定的复试资格外,一般要求入学考试的统考科目中两科与所调剂专业的考试科目完全相同,两科专业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校内调剂一般是从一个专业调到另一个专业,如果符合上述条件也可能实现,但机率不是很大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6〕1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江苏省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江苏省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
为加强全省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组织管理,规范省内外部分高校自行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统一管理省外高校在我省设点进行的专业考试,切实做好我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报名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且具有一定艺术专长者均可报考。
二、招生简章
招生院校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其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类型、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年度招生计划、录取规则、学费标准等。招生院校应在2007年1月20日前向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本校招生简章。同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三、艺术专业考试
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由艺术专业考试和全国文化统考两部分组成。
2007年我省对音乐类和美术类专业的艺术专业考试,实行全省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其他艺术专业由有关招生高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
(一)省统考
1.考试形式
省统考采取全省统一命题、设点集中考试、统一阅卷(面试)评分的形式。
2.考试科目
(1)音乐类:
①基本乐科:视唱(面试)、练耳和基本乐理与音乐常识(笔试)三项均考,基本乐科满分为130分。
②主试科目:声乐或器乐,只需任选一项。如选考两项,则得分高的项目为主试科目,另一项自动降为加试科目。考试形式为面试,主试科目满分为260分。
声乐或器乐考试时,要求考生在考前必须自报三首歌曲或两首乐曲,考试时由考生自选一首,计算机考试系统随机抽取另一首作为考试曲目。两首歌曲演唱时间总体不超过5分钟,两首乐曲演奏时间总体不超过8分钟。
③加试科目:声乐或器乐(要求加试科目必须与主试科目不同),考试形式为面试,满分为20分。
基本乐科和主试科目必考,加试科目可由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考。专业总成绩满分为410分。
(2)美术类:
①素描(4开画纸,半身人像<含手>默写,提供相关照片作参考)。
②色彩(4开画纸,静物默写)。
上述科目必考,满分各为150分,专业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3.考点设置、考生信息确认、报到和考试时间
(1)考点设置
①音乐类省统考只在南京师范大学设考点。
②美术类省统考考点设在南京艺术学院、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扬州大学、徐州师范大学和盐城工学院等6所高校(考点设置及考区划分见附件1)。
(2)考生确认专业考试信息
音乐类考生于2007年3月1-2日到南京师范大学确认专业考试信息并缴纳考试费;美术类考生于2007年3月10-11日到考生报名所在市对应的统考考点确认专业考试信息并缴纳考试费。
(3)报到和考试时间
①音乐类考生报到时间:2007年3月9-10日;考试时间:3月11日笔试,12-31日面试(不分初、复试)。
②美术类考生报到时间:2007年3月23-24日;考试时间:3月25日(不分初、复试)。
③考生须按时到指定考点报到,报到时须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江苏省2007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考点高校为考生安排考试日程、随机编排考场并发放准考证。考生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逾期不予补考。
4.组织管理要求
(1)组织领导
艺术专业统考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加强领导,严格管理。江苏省艺术专业统考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监督省统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省教育厅分管厅长担任,副组长由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考点高校、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等单位负责人担任。
各统考考点高校必须高度重视专业考试工作,成立考点考试委员会。考点考试委员会须由高校负责人挂帅,以专业院系和招办为主体,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高校各有关部门参与配合,在省统考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共同组织实施本考点的考试工作。考试的组织管理必须严格按《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实施细则》(另发)进行。考试期间省教育考试院将向各考点派出巡视员,检查、督促统考工作。
(2)命题
由我省教育考试院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在封闭条件下进行命题。
命题内容以《江苏省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考试说明》以及中学的音乐或美术课程教学大纲和教材为依据,结合高等艺术专业的招生、教学需要,注重考查考生在艺术学习方面所具有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综合运用能力。
(3)阅卷(面试)评分
我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全省有关高校的专家组成评委组,采取封闭管理的模式,使用《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考试计算机网络辅助评分系统》进行阅卷(面试)评分工作。
(4)我省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负责向考生发放《艺术专业全省统考考生成绩单》。
(二)校考
1.省内高校的校考
省内有关高校招收的非省统考专业,其专业考试由招生高校自行组织。
南京艺术学院的绘画(不含书法)、艺术设计、工业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摄影、戏剧影视美术设计、音乐学(音乐教育)和音乐学(艺术管理)等8个专业参加省统考,其他专业仍由该院组织校考。
2.省外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
(1)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的专业考试由院校组织校考,同时告知考生可不需参加我省组织的音乐类或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如院校要求考生还须参加省统考并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须按照院校的要求办理。
根据教育部《关于同意清华大学等5所高校200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的函》(教学司函〔2006〕120号)有关精神,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和北京服装学院等5所高校的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参照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执行。
(2)其他普通高校按艺术类招生的本科专业如与我省统考专业相同,建议使用我省的省统考成绩。如使用我省的省统考成绩,必须在2007年1月20日前向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提出申请并在本校的招生简章中说明。
如招生高校确需校考,须在2007年1月20日前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根据教育部200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规定以及《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通知》(教高〔1998〕8号)精神,凡有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绘画专业(中国画、油画、版画、壁画)、美术学专业(美术教育)、艺术设计专业在我省招生的高校,除校考外,同时要向考生说明必须参加我省组织的音乐类或美术类的专业省统考,且省统考成绩合格者(将在填报高考志愿前划线并公布)方能按招生高校的录取规则参加录取。上述专业以外的其他艺术类专业,考生可不参加我省组织的音乐类或美术类专业省统考,且不受省统考合格线的限制。
(3)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以及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如与我省艺术类统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必须使用我省省统考成绩。如招收我省省统考未涉及的特殊专业,需要校考的,必须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方可对我省考生进行专业考试,否则其专业考试成绩我省一律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高校负责处理。
(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除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5所院校可跨省设点组织校考外,其他本科院校原则上只在本校所在地设点组织校考,有特殊情况确需要在我省设点组织校考的,须在2007年1月10日前向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在我省设点校考。省外高校在我省设立考点及考试管理等工作,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省外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在江苏省设点考试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执行,设点专业校考的时间和地点由有关招生高校自行确定,并以《招生简章》的形式向社会公布。
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及高职(专科)院校只能在本校所在地组织省统考未涉及专业的专业校考。
3.专业校考合格考生的确定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实行专业校考的招生高校必须严格坚持专业选拔标准。
(1)省外普通高校确定各专业考试合格人数一般不超过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省内自行组织校考的高校,除时装表演专业方向的合格考生人数可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4倍以内外,其余各专业的合格考生人数均须严格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3倍以内。
(2)有关招生高校校考的合格考生成绩册必须于2007年4月15日前,按附件2要求报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我省教育考试院将按照各高校的招生计划数及规定的比例进行审核,如招生高校确定的专业合格人数超过规定的标准,对超出部分的低分考生,我省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有关招生高校负责处理。届时,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将经审核通过的合格考生名单在江苏招生网(www.jszs.net)上予以公布。专业考试合格证书由招生高校及时寄(送)考生本人。
(三)对专业考试违规考生的处理办法
1.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是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组成部分,对在省统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处理,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2.对在校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有关考点单位和招生高校应及时按附件3要求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我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四、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划线办法
艺术类考生文化统考成绩的计算与普通类相同,其中数学成绩100%计入总分。
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录取的高校,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将根据各批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并分别确定专业和文化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教育部批准的全国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5所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的专业和文化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在录取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其他省内外校考的高校,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将根据各批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并分别确定专业和文化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艺术提前公办(本科)、艺术提前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批次的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填报志愿资格线,将于考生填报高考志愿前向社会公布。
五、批次设置和志愿填报
各招生高校须在2007年5月20日前,将本校在《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录取原则和办法,以《招生章程》的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并报我省备案。
2007年我省继续实行在通知考生高考成绩、公布各分数段考生人数、公布全省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填报志愿资格线后填报高考志愿的办法。考生填报高考志愿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填报高考志愿工作于6月下旬进行,该次填报艺术提前公办(本科)批次和艺术提前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批次志愿。凡未被上述批次高校录取并达到规定分数线的考生,于7月底第二次填报高考志愿,该次填报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志愿。
参加全省专业统考合格的考生,可以填报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或省外高校。
参加专业校考取得合格的考生,只能填报取得校考合格的高校的志愿,其专业考试成绩原则上对其他高校无效。
艺术类考生还可兼报普通类各批次志愿(普通类提前录取批次和体育类除外)。
考生填报高校和专业志愿时,应根据高校及专业对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以及考生本人的体检结论等情况,慎重选择,准确填报。
今年我省艺术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方式不同,设置有传统院校志愿、平行院校志愿和征求院校志愿三种,录取批次设置为三大批次8小批。
1.艺术提前公办(本科)批次。
(1)第1批:为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清华大学等5所院校以及 “211工程”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
(2)第2批:为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
(3)第3批:为除艺术提前公办(本科)第1批以外的其他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
2.艺术提前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批次。
(1)第1批:为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
(2)第2批:为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
3.艺术高职(专科)批次。
(1)第1批:为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5所院校校考的艺术类专科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
(2)第2批:为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专科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
(3)第3批: 为除高职(专科)第1批以外的其他院校校考的艺术类专科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
艺术提前公办(本科)、艺术提前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艺术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结束后,各设立一个征求院校志愿,考生只能在传统院校志愿或平行院校志愿中选择其一院校志愿填报。
设置院校志愿原则为:对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即每个录取批次设置一到两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对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即每个录取批次包含A、B、C 3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
省教育考试院将于2007年7月1日前,将报考艺术提前公办(本科)第1批有关高校的第一志愿考生成绩,按相应高校提供的E-mail地址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有关高校(具体办法见附件4),请各有关高校及时下载,同时省教育考试院将相应文本通过EMS寄送相应的高校,供有关高校制定预录取方案参考。正式录取一律以从网上录取计算机系统上下载的考生电子档案为准。
六、录取
(一)投档、录取办法
1.使用音乐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高校。对文化和专业分均达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专业总分和不大于招生计划数的120%,按照“专业总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投档,由高校对进档考生进行择优录取。
2.使用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高校。对文化和专业分均达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文化总分与专业总分之和和不大于招生计划数的120%,按照“文化总分与专业总分之和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投档,由高校对进档考生进行择优录取。
3.对报考专业校考高校(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5所院校的本科艺术类专业除外)的考生,分别按相应的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按考生志愿和高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高校对进档考生按其《招生章程》中预先确定的录取规则和标准以及有关招生政策,自主、择优录取。
(二)关于远程网上录取
按照教育部要求,我省2007年艺术专业招生继续实行计算机异地远程网上录取。所用计算机软件由教育部统一下发,有关技术问题请与省教育考试院网络信息中心联系。联系电话为025-83232283。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江苏省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执行。
附件:1.考点设置及考区划分
2.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江苏省合格考生成绩数据库结构
3.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江苏省违规考生数据库结构
4.上报高校通讯方式的回执
5.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进程表
附件1:
考点设置及考区划分
1.音乐类专业统考设一个考点:南京师范大学,承担全省音乐考生的专业统考工作。
2.美术类专业统考设六个考点,各考点承担的统考地区划分如下:
南京艺术学院:南京市、镇江市
南京师范大学:常州市、连云港市
苏州大学: 无锡市、苏州市、南通市
扬州大学: 淮安市、扬州市、泰州市
徐州师范大学:徐州市、宿迁市
盐城工学院: 盐城市
❺ 南京师范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1.2019年南京师范大学古代文学专业考研参考书目(1)610 文学基础: 《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简编》,郁贤皓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年版《文学理论教程》,童庆炳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年第5版(2)805 中国古代文学史《中国文学史》(修订本),游国恩等主编,人民文学出版社《中国古代文学史》(六卷本),郁贤皓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2.2019年南开古代文学专业考研参考书目(1)《中国古代文学发展史》(上、中、下)罗宗强、陈洪主编 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年(2)《中国文学史》(四卷本,第二版)袁行霈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3)《中国古代文学理论读本》(第二版) 陈洪、张峰屹、卢盛江著 南开大学出版社2009年
❻ 南师大(南京师范大学)
没问题啊,只是小高考而已,,,高考的那两门才要B以上,,,小高考只要过了就行了啊
❼ 南京师范大学阳光高考平台农村学生单招录取名单
1、如果你单招考试过了,你还有一段时间可以确定是不是真的要去那个学校;
2、南京师回范大学的单招录取信息答是公布在学校网站上面的,需要你自己去查看,或者到育龙单招平台看,会帮你整理出来。
3、预祝你单招成功!
你还有不明白的话,可以到“育龙单招平台”提问,会有老师在线解答。
❽ 2015年南师大历史系硕士研究生录取名单
你好,凡是参加复试的考生,学校无论是否录取,都会将复试的结果通知考生。不过,有的学校会把复试的成绩也公布,详细告诉你复试情况;有的学校只是简单出一个预录取名单,需要你自己在上面查询是否有自己的名字。一般来说,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的复试结果在两周内就会出来,请耐心等待,祝你好运。
有什么需要了解的可以接着问,希望可以帮到你。
❾ 南京师范大学考研录取名单没有成绩吗
有成绩的。
学校会给考生显示总成绩,以及各科的成绩。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起步于20世纪50年代,著名苔藓专家陈邦杰教授招收了我校历史上第1名研究生。1978年,南京师范大学成为全国首批恢复招收研究生的高校之一。1981年,南京师范大学被国务院批准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1996年,南京师范大学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行列,研究生教育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时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