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基础医学推免生名单
『壹』 关于研究生推免资格问题
你们老师没有骗你,广外没有推免资格。
http://e.sina.com.cn/kaoyan/graatebs/index.html#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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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以下是到目前为止的具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高校最新名单,具体还得等教育部文件。
具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高校2007年新增20所
新增20所硕士推免资格院校名单:
武汉科技大学 西南民族大学 长春理工大学 西安外国语大学
重庆邮电大学 北京电影学院 兰州交通大学 哈尔滨医科大学
中北大学 昆明医学院 河南农业大学 新疆医科大学
湖南农业大学 山东中医药大学 广州中医药大学 华南热带农业大学
江西财经大学 南京中医药大学 华东政法学院 浙江中医药大学
以前就具有推免资格的
北京市
北京大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语言大学
清华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北京工业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外交学院
北京理工大学 国际关系学院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体育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 中央音乐学院 北京工商大学 中国音乐学院
北京邮电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首都医科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北京师范大学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首都师范大学
天津市
南开大学 天津师范大学 天津大学 天津财经大学
天津科技大学 天津医科大学 天津工业大学
河北省
河北大学 河北师范大学 河北建筑科技学院 燕山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 河北医科大学 河北工业大学 河北农业大学
山西省
山西大学 山西医科大学 太原理工大学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大学 内蒙古农业大学 内蒙古工业大学
辽宁省
辽宁大学 沈阳农业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中国医科大学
沈阳工业大学 大连医科大学 东北大学 沈阳药科大学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辽宁师范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
吉林省
吉林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延边大学
黑龙江省
黑龙江大学 东北农业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东北林业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 哈尔滨理工大学 大庆石油学院
上海市
复旦大学 上海中医药大学 同济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上海师范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上海理工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上海海事大学 上海体育学院
东华大学 上海音乐学院 上海水产大学 上海大学
江苏省
南京大学 江南大学 苏州大学 南京林业大学
东南大学 江苏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江苏科技大学 南通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南京医科大学 南京工业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
南京邮电学院 南京师范大学 河海大学 扬州大学
浙江省
浙江大学 浙江师范大学 浙江工业大学 中国美术学院
安徽省
安徽大学 安徽农业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安徽医科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 安徽师范大学 安徽理工大学 安徽财经大学
福建省
厦门大学 福建医科大学 华侨大学 福建中医学院
福州大学 福建师范大学 福建农林大学 ,
江西省
江西农业大学 南昌大学 江西师范大学
山东省
山东大学 山东农业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山东师范大学
山东科技大学 曲阜师范大学 石油大学(华东) 青岛大学
河南省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 河南大学 郑州大学 河南师范大学
湖北省
武汉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湖北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 三峡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
湖南省
湘潭大学 中南大学 湖南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广东省
中山大学 华南农业大学 暨南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大学 广西师范大学 广西医科大学
重庆市
重庆大学 四川外语学院 西南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重庆医科大学
四川省
四川大学 四川农业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成都中医药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四川师范大学 西南石油学院 西华师范大学
成都理工学院 西南财经大学 西南科技大学 成都体育学院
贵州省
贵州大学 贵阳医学院
云南省
云南大学 云南师范大学 昆明理工大学
西藏自治区
西藏大学
陕西省
西北大学 西安科技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陕西科技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西安工程科技学院 西安理工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长安大学
甘肃省
兰州大学 西北师范大学 甘肃农业大学
青海省
青海大学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夏大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大学 石河子大学
『贰』 武汉大学2018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武汉大学2018年研究生招生简章如下:
江城多山,珞珈独秀;山上有黉,武汉大学。
武汉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2个学科门类。学校现有44个一级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235个二级学科专业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59个一级学科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342个学科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31个专业学位类别,其中工程硕士领域2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2个,博士生导师1500余人,硕士生导师3300余人。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及考试方式
2018年我校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6900多名(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2600名)。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5200(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约3350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1850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700多名。各培养单位招生人数将在录取时根据国家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和报名考试情况做适当调整。另外,我校“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68名(限报专业学位专业,招生简章另行公布),“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20名(限报专业学位专业,报考专业代码第3位为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招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40名(限报专业学位专业,招生简章另行公布)。
考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
我校2018年不招收非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
三、学制与学习形式
(一)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除外国语言文学学院法语语言文学专业学制2年外,其他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 法律(非法学)、建筑学、城市规划、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艺术硕士等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3年;
2. 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2年。
(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学制详见《非全日制招生信息汇总表》及部分专业招生简章。
学习形式: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脱产学习,主要课程教学活动在武汉大学。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及我校的补充规定。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2017年11月14日前将证明材料传真到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5.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国家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成绩在425分以上);或雅思5分以上;或托福70分以上;
(2)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8门以上成绩证明。
(3)此类考生不得跨学科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于2017年11月12日前将英语成绩报告单、主干课程成绩证明传真到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6.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和其他同等学历参加复试的考生一样加试。
(二)报考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方可报考)。
3.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考我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取得国民教育序列西医类别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取得国民教育序列西医类别口腔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5.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6.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除外),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国家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成绩在425分以上);或雅思5分以上;或托福70分以上;
(2)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8门以上成绩证明。
(3)此类考生不得跨学科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除外),须于2017年11月12日前将英语成绩报告单、主干课程成绩证明传真到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7.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和其他同等学历参加复试的考生一样加试。
(三)单独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我校单独考试不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设置其他歧视性报考条件。
3. 我校“单独考试”限“信息资源管理(专业代码1205Z2)”、“金融学(专业代码020204)”及“行政管理(专业代码120401)”3个专业招生(招生简章另行发布)。
(四)推荐免试生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及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其它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关于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生的具体条件和安排,详见我校接收推免生公告,可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gs.whu.e.cn)查询。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2017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 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有关要求进行报名。应、往届考生均可根据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结合自身情况和学习形式,选择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疏漏、错误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 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在2018年9月1日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如果在现场确认时还未拿到毕业证书,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在校研究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疏漏、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特别提醒:2018年硕士研究生报名武汉大学报考点继续实行“网上确认”。即:报名号以4201开头的考生不需要到武汉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只需要“网上确认”(包括确认报名信息及上传照片等)。网上确认时间暂定为:2017年11月7日—12日(网上确认期间不再补报名,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网上确认”具体程序及要求请届时上网(http://www.gs.whu.e.cn)查询。其他报考点现场确认办法不变。
六、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要求,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及复试阶段进行。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权威机构进行学籍学历认证,以便在现场确认或网上确认时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如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存在疑问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我校才准予考试。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考试、复试或录取、入学资格。
七、初试及复试
2017年12月14日—25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一)初试时间: 2017年12月23日—25日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所有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具体时间、考试科目及注意事项等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科目设置及分值
1.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2. 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及应用心理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药学硕士、中药学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我校教育学一级学科的专业基础综合、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的业务课二、临床医学(学术学位)专业基础综合由我校自行命题。历史学门类和心理学一级学科使用全国统考试卷。
3.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三)复试
1. 复试时间: 2018年 3 月— 4 月
2. 复试内容:
(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2)以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基本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
(3)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 对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或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可除外),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和形式以报考单位通知为准。复试笔试科目、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均在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中注明。
八、调剂
调剂复试具体程序和要求按教育部和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九、体检
体检结果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要求的考生方能录取。
十、录取
(一)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考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二)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
2018年,全日制计划不招收定向就业生(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专项计划除外);非全日制计划限招定向就业生。
(三)被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本人提出申请,经培养单位同意、研究生院审批后,可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校学习。
十一、学费标准及奖助体系
(一)学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8000元/人·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3000元/人·年。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费标准详见下表,最终学费以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标准为准:
非全日制招生信息汇总表
学院名称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学制
学费标准 (万元/年)
办学地点
备注
新闻与传播学院
广播电视艺术理论
50
3年
2.2
详见招生简章
信息管理学院
图书情报、出版
100
2年
3
详见招生简章
信息资源管理
20
3年
2.3
单独考试
经济与管理学院
金融学
20
待定
待定
详见招生简章
单独考试
保险
20
3年
3.6
详见招生简章
工商管理
400
3年
4.3-5
会计
160
3年
4.3
文学院
汉语国际教育
15
2年
2.2
武汉大学
历史学院
文物与博物馆
15
2年
2.2
武汉大学
艺术学系
艺术
15
待定
待定
武汉大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行政管理
20
3年
2.8
详见招生简章
单独考试
公共管理
255
2年
2.75-3.6
详见招生简章
教育科学研究院
教育与经济管理
15
3年
2.2
详见招生简章
社会学系
社会工作
35
2年
2.9
详见招生简章
数学与统计学院
应用统计
30
2年
3.5
武汉大学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学术学位各专业
25
3年
2.2
武汉大学
专业学位各专业
2年
2.2
水利水电学院
水利工程
15
2年
2.2
武汉大学
电气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
120
2年
2.5
武汉大学
动力与机械工程学院
工程管理、机械工程、动力工程、控制工程、工业工程
40
2年
3
武汉大学
城市设计学院
城市规划、工业设计工程、建筑学
20
待定
待定
武汉大学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建筑与土木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管理
90
2年
3-4.4
详见招生简章
计算机学院
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
120
2年
2.8
武汉大学
电子信息学院
电子与通信工程、仪器仪表工程、集成电路工程
40
3年
2.2
武汉大学
遥感信息工程学院
测绘工程
80
3年
2.2
武汉大学
测绘学院
测绘工程
40
3年
2.2
武汉大学
国际软件学院
软件工程
65
2年
2.2
武汉大学
印刷与包装系
轻工技术与工程
15
2年
2.2
武汉大学
基础医学院
生物医学工程学
15
3年
2.2
武汉大学
第一临床学院
护理
20
3年
2.2
武汉大学
生物医学工程学
第二临床学院
护理
15
3年
2.2
武汉大学
健康学院
公共卫生
40
2年
3.4-4
详见招生简章
护理
30
3年
6.8/3
武汉大学
药学院
药学、中药学
30
2年
2.5
武汉大学
卫星导航定位技术中心
测绘工程
15
3年
2.2
武汉大学
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
计算机技术、测绘工程、电子与信息工程
60
3年
2.2
武汉大学
(二)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800—1200元/人·年
(三)奖助学金
我校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设置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并与现有研究生学术创新奖励政策、专项奖学金政策相结合,进一步改善研究生学习、科研和生活条件,提高研究生待遇。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我校2018年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如下: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优异、科研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在校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武汉大学在籍且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强军计划研究生。新生第一学年原则上只获得末等学业奖学金,第二学年开始可参评其他等次学业奖学金。
类别
等级
百分比
备注(万元)
硕士
研究生
学术
学位
一等
10%
全额学费+0.4
二等
20%
全额学费+0.2
三等
70%
全额学费
专业
学位
一等
30%
全额学费+0.2
二等
70%
全额学费
3.研究生学术创新奖
研究生学术创新奖以“高端引领,鼓励拔尖”为主要目的,是对研究生学术科研水平及创新能力的综合评定,具体设置及标准如下:
研究生学术创新奖设置
奖励等级
额度(万元/学年)
奖励人数
特等奖
8
不限
一等奖
5
0-60人
二等奖
1.5
0-400人
4.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
申请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在籍一年级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含进入研究生阶段的长学制学生)和直博生,当年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参评。
特等奖10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且为第1名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一等奖5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5%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二等奖3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0%的硕士研究生新生;以及来自全国重点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2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3%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5.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武汉大学在籍且基本学制年限内的中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强军计划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全年按12个月发放。
6.设置助教、助研、助管(简称“三助”)工作岗位
为缓解部分研究生就学期间的经济压力,调动研究生参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的积极性,增强研究生自教自管和实践创新能力,学校按照在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人数的15%设立岗位。资助标准为硕士生12元/小时,工作时间每周不超过10小时。
7.研究生专项奖学金
社会各界在我校设立专项奖学金40多项,每年为优秀研究生发放专项奖学金300多万元。通过构筑多元化、立体化的奖助体系,武汉大学研究生的学习、科研及生活条件将得到更大程度的改善,从而为广大研究生产出更多高水平科研成果提供保障。
十二、就业
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
十三、其他说明
(一)我校将在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gs.whu.e.cn)和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服务系统(http://gsrecruit.whu.e.cn)上及时发布研究生招生信息,请考生在初试、复试、录取等阶段随时上网查询。
(二)考生可从网上下载《武汉大学201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陆续更新中)。有关自命题的考试范围等事宜请上相关学院网站查询或电话咨询。
(三)信息查询及联系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486 报考点代码:4201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邮政编码430072)
电话(传真):027﹣68754125, 68752332
研究生院网址:http://www.gs.whu.e.cn
研究生招生考试服务系统网址:http://gsrecruit.whu.e.cn
未尽事宜请考生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有关工作人员和电话附后,欢迎垂询。
『叁』 武大生命科学学院保研来源
作为研究型学院,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一直秉承追求卓越的办院宗旨,提供一流的教学服务,开展高水平的学术研究。生科院的毕业生以其素质高、基础厚、创新性强赢得海内外的赞誉,很多人已经成为欧美主要大学的终身教授。
生科院具有从事创新研究的优良传统,早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原生物系汤佩松教授就在国际著名期刊Nature和Science不断发表学术论文;我院杨弘远院士八十年代创立的植物离体受精技术在国际上具有重要影响。进入二十一世纪后,学院又进入了快速发展的轨道,众多在欧美国家学有所成的年轻学者加入到生科院建设的行列,学院的研究水平和国际地位不断提升,近年来主持3项国家“973项目”的研究工作,在国际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了系列研究论文,学术成果不断获得重要奖项,如杨弘远院士主持的“植物性细胞、受精及胚胎发生离体操作系统的创建与实验生物学研究”获得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2004)、朱英国院士主持的“中国水稻农家品种马尾粘败育株发现与马协CMS(马协A)选育和利用”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2003)。目前全院师生正以饱满的热情和不断进取的姿态,励精图治,发愤图强,为生命科学和生物医学的进步、国家经济的发展和武汉大学的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肆』 推荐免试研究生的院校名单
2012年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院校名单 院校名称 所在省市 院校名称 所在省市 北京大学 北京市 武汉理工大学 湖北省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市 华中农业大学 湖北省 清华大学 北京市 湖北中医药大学 湖北省 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市 华中师范大学 湖北省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市 湖北大学 湖北省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市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湖北省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市 武汉体育学院 湖北省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市 中南民族大学 湖北省 北方工业大学 北京市 三峡大学 湖北省 北京化工大学 北京市 湘潭大学 湖南省 北京工商大学 北京市 湖南大学 湖南省 北京邮电大学 北京市 中南大学 湖南省 中国农业大学 北京市 长沙理工大学 湖南省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市 湖南农业大学 湖南省 北京协和医学院 北京市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湖南省 首都医科大学 北京市 南华大学 湖南省 北京中医药大学 北京市 湖南中医药大学 湖南省 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市 湖南师范大学 湖南省 首都师范大学 北京市 吉林大学 吉林省 北京外国语大学 北京市 延边大学 吉林省 北京语言大学 北京市 长春理工大学 吉林省 中国传媒大学 北京市 东北电力大学 吉林省 中央财经大学 北京市 吉林农业大学 吉林省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北京市 长春中医药大学 吉林省 外交学院 北京市 东北师范大学 吉林省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北京市 南京大学 江苏省 国际关系学院 北京市 苏州大学 江苏省 北京体育大学 北京市 东南大学 江苏省 中央音乐学院 北京市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江苏省 中国音乐学院 北京市 南京理工大学 江苏省 中央美术学院 北京市 江苏科技大学 江苏省 中央戏剧学院 北京市 中国矿业大学 江苏省 北京电影学院 北京市 南京工业大学 江苏省 中央民族大学 北京市 南京邮电大学 江苏省 中国政法大学 北京市 河海大学 江苏省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北京市 江南大学 江苏省 华北电力大学 北京市 南京林业大学 江苏省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北京市 江苏大学 江苏省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北京市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江苏省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北京市 南京农业大学 江苏省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北京市 南通大学 江苏省 南开大学 天津市 南京医科大学 江苏省 天津大学 天津市 徐州医学院 江苏省 天津科技大学 天津市 南京中医药大学 江苏省 天津工业大学 天津市 中国药科大学 江苏省 天津中医药大学 天津市 南京师范大学 江苏省 天津师范大学 天津市 徐州师范大学 江苏省 天津外国语学院 天津市 南京艺术学院 江苏省 天津财经大学 天津市 扬州大学 江苏省 天津体育学院 天津市 华东交通大学 江西省 天津医科大学 天津市 南昌航空大学 江西省 复旦大学 上海市 江西理工大学 江西省 同济大学 上海市 江西农业大学 江西省 上海交通大学 上海市 江西师范大学 江西省 华东理工大学 上海市 江西财经大学 江西省 上海理工大学 上海市 南昌大学 江西省 上海海事大学 上海市 辽宁大学 辽宁省 东华大学 上海市 大连理工大学 辽宁省 上海海洋大学 上海市 沈阳工业大学 辽宁省 上海中医药大学 上海市 东北大学 辽宁省 华东师范大学 上海市 辽宁科技大学 辽宁省 上海师范大学 上海市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辽宁省 上海外国语大学 上海市 大连交通大学 辽宁省 上海财经大学 上海市 大连海事大学 辽宁省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上海市 大连工业大学 辽宁省 华东政法大学 上海市 沈阳建筑大学 辽宁省 上海体育学院 上海市 沈阳农业大学 辽宁省 上海音乐学院 上海市 中国医科大学 辽宁省 上海大学 上海市 大连医科大学 辽宁省 重庆大学 重庆市 辽宁中医药大学 辽宁省 重庆邮电大学 重庆市 沈阳药科大学 辽宁省 重庆交通大学 重庆市 辽宁师范大学 辽宁省 重庆医科大学 重庆市 沈阳师范大学 辽宁省 西南大学 重庆市 大连外国语学院 辽宁省 四川外语学院 重庆市 东北财经大学 辽宁省 西南政法大学 重庆市 内蒙古大学 内蒙古自治区 安徽大学 安徽省 内蒙古工业大学 内蒙古自治区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安徽省 内蒙古农业大学 内蒙古自治区 合肥工业大学 安徽省 内蒙古师范大学 内蒙古自治区 安徽工业大学 安徽省 宁夏大学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安徽理工大学 安徽省 宁夏医科大学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安徽农业大学 安徽省 青海大学 青海省 安徽医科大学 安徽省 青海师范大学 青海省 安徽中医药大学 安徽省 青海民族大学 青海省 安徽师范大学 安徽省 山东大学 山东省 安徽财经大学 安徽省 中国海洋大学 山东省 厦门大学 福建省 山东科技大学 山东省 华侨大学 福建省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山东省 福州大学 福建省 青岛科技大学 山东省 福建农林大学 福建省 济南大学 山东省 福建医科大学 福建省 青岛理工大学 山东省 福建中医药大学 福建省 山东农业大学 山东省 福建师范大学 福建省 山东中医药大学 山东省 兰州大学 甘肃省 山东师范大学 山东省 兰州理工大学 甘肃省 曲阜师范大学 山东省 兰州交通大学 甘肃省 山东艺术学院 山东省 甘肃农业大学 甘肃省 青岛大学 山东省 甘肃中医学院 甘肃省 山西大学 山西省 西北师范大学 甘肃省 太原科技大学 山西省 西北民族大学 甘肃省 中北大学 山西省 中山大学 广东省 太原理工大学 山西省 暨南大学 广东省 山西农业大学 山西省 汕头大学 广东省 山西医科大学 山西省 华南理工大学 广东省 山西师范大学 山西省 华南农业大学 广东省 山西财经大学 山西省 广州医学院 广东省 西北大学 陕西省 广州中医药大学 广东省 西安交通大学 陕西省 华南师范大学 广东省 西北工业大学 陕西省 深圳大学 广东省 西安理工大学 陕西省 广州大学 广东省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陕西省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广东省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陕西省 广东工业大学 广东省 西安科技大学 陕西省 南方医科大学 广东省 西安石油大学 陕西省 广西大学 广西壮族自治区 陕西科技大学 陕西省 桂林理工大学 广西壮族自治区 西安工程大学 陕西省 广西医科大学 广西壮族自治区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陕西省 广西师范大学 广西壮族自治区 陕西师范大学 陕西省 广西艺术学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 西安外国语大学 陕西省 贵州大学 贵州省 西北政法大学 陕西省 贵阳医学院 贵州省 西安美术学院 陕西省 遵义医学院 贵州省 长安大学 陕西省 贵州师范大学 贵州省 四川大学 四川省 海南大学 海南省 西南交通大学 四川省 河北大学 河北省 电子科技大学 四川省 河北工程大学 河北省 西南石油大学 四川省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 河北省 成都理工大学 四川省 河北工业大学 河北省 西南科技大学 四川省 河北联合大学 河北省 西华大学 四川省 河北农业大学 河北省 四川农业大学 四川省 河北医科大学 河北省 成都中医药大学 四川省 河北师范大学 河北省 四川师范大学 四川省 燕山大学 河北省 西华师范大学 四川省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河南省 西南财经大学 四川省 郑州大学 河南省 成都体育学院 四川省 河南理工大学 河南省 西南民族大学 四川省 河南科技大学 河南省 西藏大学 西藏自治区 河南农业大学 河南省 新疆大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河南大学 河南省 新疆农业大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河南师范大学 河南省 石河子大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黑龙江大学 黑龙江省 新疆医科大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哈尔滨工业大学 黑龙江省 新疆师范大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哈尔滨工程大学 黑龙江省 云南大学 云南省 东北石油大学 黑龙江省 昆明理工大学 云南省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黑龙江省 云南农业大学 云南省 东北农业大学 黑龙江省 昆明医学院 云南省 东北林业大学 黑龙江省 云南师范大学 云南省 哈尔滨医科大学 黑龙江省 云南民族大学 云南省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黑龙江省 浙江大学 浙江省 哈尔滨师范大学 黑龙江省 浙江工业大学 浙江省 哈尔滨商业大学 黑龙江省 浙江理工大学 浙江省 哈尔滨理工大学 黑龙江省 温州医科大学 浙江省 武汉大学 湖北省 浙江中医药大学 浙江省 华中科技大学 湖北省 浙江师范大学 浙江省 武汉科技大学 湖北省 浙江工商大学 浙江省 长江大学 湖北省 中国美术学院 浙江省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湖北省 宁波大学 浙江省

『伍』 请问武汉大学历年硕士研究生报考录取情况统计表中含推免
一般来说,免推生等同于保送生,就我所知统计表中的录取人数是包括免推生的,所以你在报考的时候要注意这一点。不过一般每个专业在保送生名额上都有特定比例的限制,这就需要你自己去了解了……
祝你好运!
『陆』 武大医学检验研究生名单
你好,武汉大学医学检验专业的复试录取名单尚未公布。凡是参加复试的考生,学校无论是否录取,都会将复试的结果通知考生。不过,有的学校会把复试的成绩也公布,详细告诉你复试的情况;有的学校只是简单出一个预录取名单,需要你自己在上面查询是否有自己的名字。一般来说,武汉大学医学检验专业的复试结果在三周内就会出来,请耐心等待,祝你好运。
有什么需要了解的可以接着问,希望可以帮到你。
『柒』 武汉大学基础医学院有多少学生
经教育部审批,学院获批增设基础医学新专业。学院承担着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医学检验学和预防医学5个专业的四、五年制本科生、七年制本硕连读生和八年制本硕博连读生(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以及硕士生、博士生的医学基础课教学任务。几十年来,已培养了医学本科生20000余名,博士、硕士生3000余名,为国家医疗卫生、教育、科学事业作出了重要的贡献。现有本科生1500余人,硕士生120余人,博士生110余人,留学生300余人。我院学生曾获得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特等奖、全国大学生“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金奖、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湖北省大学生演讲比赛特等奖、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武汉大学英语演讲比赛第一名等表彰,学生参与的“青春红丝带”活动获团中央“优秀社会实践队”称号。
近5年学院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96项,其中杰出青年基金2项、重点项目2项、重大国际合作1项、国家重大专项2项、“973”项目1项、课题2项,发表SCI论文200余篇,授权发明专利37项,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2项、省自然科学二等奖2项、三等奖2项、中华医学奖二等奖2项。
『捌』 推免生的学校名单
2011年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院校名单 院校名称 所在省市 院校名称 所在省市 北京大学 北京市 武汉理工大学 湖北省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市 华中农业大学 湖北省 清华大学 北京市 湖北中医药大学 湖北省 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市 华中师范大学 湖北省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市 湖北大学 湖北省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市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湖北省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市 武汉体育学院 湖北省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市 中南民族大学 湖北省 北方工业大学 北京市 三峡大学 湖北省 北京化工大学 北京市 湘潭大学 湖南省 北京工商大学 北京市 湖南大学 湖南省 北京邮电大学 北京市 中南大学 湖南省 中国农业大学 北京市 长沙理工大学 湖南省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市 湖南农业大学 湖南省 北京协和医学院 北京市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湖南省 首都医科大学 北京市 南华大学 湖南省 北京中医药大学 北京市 湖南中医药大学 湖南省 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市 湖南师范大学 湖南省 首都师范大学 北京市 吉林大学 吉林省 北京外国语大学 北京市 延边大学 吉林省 北京语言大学 北京市 长春理工大学 吉林省 中国传媒大学 北京市 东北电力大学 吉林省 中央财经大学 北京市 吉林农业大学 吉林省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北京市 长春中医药大学 吉林省 外交学院 北京市 东北师范大学 吉林省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北京市 南京大学 江苏省 国际关系学院 北京市 苏州大学 江苏省 北京体育大学 北京市 东南大学 江苏省 中央音乐学院 北京市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江苏省 中国音乐学院 北京市 南京理工大学 江苏省 中央美术学院 北京市 江苏科技大学 江苏省 中央戏剧学院 北京市 中国矿业大学 江苏省 北京电影学院 北京市 南京工业大学 江苏省 中央民族大学 北京市 南京邮电大学 江苏省 中国政法大学 北京市 河海大学 江苏省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北京市 江南大学 江苏省 华北电力大学 北京市 南京林业大学 江苏省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北京市 江苏大学 江苏省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北京市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江苏省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北京市 南京农业大学 江苏省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北京市 南通大学 江苏省 南开大学 天津市 南京医科大学 江苏省 天津大学 天津市 江苏师范大学 江苏省 天津科技大学 天津市 南京中医药大学 江苏省 天津工业大学 天津市 中国药科大学 江苏省 天津中医药大学 天津市 南京师范大学 江苏省 天津师范大学 天津市 徐州师范大学 江苏省 天津外国语大学 天津市 南京艺术学院 江苏省 天津财经大学 天津市 扬州大学 江苏省 天津体育学院 天津市 华东交通大学 江西省 天津医科大学 天津市 南昌航空大学 江西省 复旦大学 上海市 江西理工大学 江西省 同济大学 上海市 江西农业大学 江西省 上海交通大学 上海市 江西师范大学 江西省 华东理工大学 上海市 江西财经大学 江西省 上海理工大学 上海市 南昌大学 江西省 上海海事大学 上海市 辽宁大学 辽宁省 东华大学 上海市 大连理工大学 辽宁省 上海海洋大学 上海市 沈阳工业大学 辽宁省 上海中医药大学 上海市 东北大学 辽宁省 华东师范大学 上海市 辽宁科技大学 辽宁省 上海师范大学 上海市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辽宁省 上海外国语大学 上海市 大连交通大学 辽宁省 上海财经大学 上海市 大连海事大学 辽宁省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上海市 大连工业大学 辽宁省 华东政法大学 上海市 沈阳建筑大学 辽宁省 上海体育学院 上海市 沈阳农业大学 辽宁省 上海音乐学院 上海市 中国医科大学 辽宁省 上海大学 上海市 大连医科大学 辽宁省 重庆大学 重庆市 辽宁中医药大学 辽宁省 重庆邮电大学 重庆市 沈阳药科大学 辽宁省 重庆交通大学 重庆市 辽宁师范大学 辽宁省 重庆医科大学 重庆市 沈阳师范大学 辽宁省 西南大学 重庆市 大连外国语学院 辽宁省 四川外语学院 重庆市 东北财经大学 辽宁省 西南政法大学 重庆市 内蒙古大学 内蒙古自治区 安徽大学 安徽省 内蒙古工业大学 内蒙古自治区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安徽省 内蒙古农业大学 内蒙古自治区 合肥工业大学 安徽省 内蒙古师范大学 内蒙古自治区 安徽工业大学 安徽省 宁夏大学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安徽理工大学 安徽省 宁夏医科大学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安徽农业大学 安徽省 青海大学 青海省 安徽医科大学 安徽省 青海师范大学 青海省 安徽中医学院 安徽省 青海民族大学 青海省 安徽师范大学 安徽省 山东大学 山东省 安徽财经大学 安徽省 中国海洋大学 山东省 厦门大学 福建省 山东科技大学 山东省 华侨大学 福建省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山东省 福州大学 福建省 青岛科技大学 山东省 福建农林大学 福建省 济南大学 山东省 福建医科大学 福建省 青岛理工大学 山东省 福建中医药大学 福建省 山东农业大学 山东省 福建师范大学 福建省 山东中医药大学 山东省 兰州大学 甘肃省 山东师范大学 山东省 兰州理工大学 甘肃省 曲阜师范大学 山东省 兰州交通大学 甘肃省 山东艺术学院 山东省 甘肃农业大学 甘肃省 青岛大学 山东省 甘肃中医学院 甘肃省 山西大学 山西省 西北师范大学 甘肃省 太原科技大学 山西省 西北民族大学 甘肃省 中北大学 山西省 中山大学 广东省 太原理工大学 山西省 暨南大学 广东省 山西农业大学 山西省 汕头大学 广东省 山西医科大学 山西省 华南理工大学 广东省 山西师范大学 山西省 华南农业大学 广东省 山西财经大学 山西省 广州医学院 广东省 西北大学 陕西省 广州中医药大学 广东省 西安交通大学 陕西省 华南师范大学 广东省 西北工业大学 陕西省 深圳大学 广东省 西安理工大学 陕西省 广州大学 广东省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陕西省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广东省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陕西省 广东工业大学 广东省 西安科技大学 陕西省 南方医科大学 广东省 西安石油大学 陕西省 广西大学 广西壮族自治区 陕西科技大学 陕西省 桂林理工大学 广西壮族自治区 西安工程大学 陕西省 广西医科大学 广西壮族自治区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陕西省 广西师范大学 广西壮族自治区 陕西师范大学 陕西省 广西艺术学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 西安外国语大学 陕西省 贵州大学 贵州省 西北政法大学 陕西省 贵阳医学院 贵州省 西安美术学院 陕西省 遵义医学院 贵州省 长安大学 陕西省 贵州师范大学 贵州省 四川大学 四川省 海南大学 海南省 西南交通大学 四川省 河北大学 河北省 电子科技大学 四川省 河北工程大学 河北省 西南石油大学 四川省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 河北省 成都理工大学 四川省 河北工业大学 河北省 西南科技大学 四川省 河北联合大学 河北省 西华大学 四川省 河北农业大学 河北省 四川农业大学 四川省 河北医科大学 河北省 成都中医药大学 四川省 河北师范大学 河北省 四川师范大学 四川省 燕山大学 河北省 西华师范大学 四川省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 河南省 西南财经大学 四川省 郑州大学 河南省 成都体育学院 四川省 河南理工大学 河南省 西南民族大学 四川省 河南科技大学 河南省 西藏大学 西藏自治区 河南农业大学 河南省 新疆大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河南大学 河南省 新疆农业大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河南师范大学 河南省 石河子大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黑龙江大学 黑龙江省 新疆医科大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哈尔滨工业大学 黑龙江省 新疆师范大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哈尔滨工程大学 黑龙江省 云南大学 云南省 东北石油大学 黑龙江省 昆明理工大学 云南省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黑龙江省 云南农业大学 云南省 东北农业大学 黑龙江省 昆明医学院 云南省 东北林业大学 黑龙江省 云南师范大学 云南省 哈尔滨医科大学 黑龙江省 云南民族大学 云南省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黑龙江省 浙江大学 浙江省 哈尔滨师范大学 黑龙江省 浙江工业大学 浙江省 哈尔滨商业大学 黑龙江省 浙江理工大学 浙江省 哈尔滨理工大学 黑龙江省 温州医科大学 浙江省 武汉大学 湖北省 浙江中医药大学 浙江省 华中科技大学 湖北省 浙江师范大学 浙江省 武汉科技大学 湖北省 浙江工商大学 浙江省 长江大学 湖北省 中国美术学院 浙江省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湖北省 宁波大学 浙江省

『玖』 急求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2011推免生录取名单
图书馆学
学术内推:赵玮、余愿、任其翔、郑怡萍、钱绮琪
学术外推:王艳妮、刘璐
专业学位: 徐晨辰、庄晓喆、潘天骄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学术内推:陈潇俊、刘莉、刘旻璇、李亚婷
学术外推:梅培培、程俊、于珊
专业学位: 万燕玲、陈木佩、李翔
档案学
学术内推:陈荷艳、张寒露、王倩倩
学术外推:范玉珊、李复郡
专业学位:冯亚兰
编辑出版学
学术内推:陈孝禹、邓敏、李巧明、曾李
学术外推:莫菲、王小婷
专业学位:刘惠婷、倪乐平
电子商务
学术内推:李纯、赵超
学术外推:张倩
专业学位:蒋楠
以上共计38人,学术型28人,专业型10人。全部为本校学生,外校还有几人被保送到武大信管院,名单目前不详。
研究生支教团保研1人:钱鸥(支教1年后于2012年读研)
『拾』 中南大学数统院徐昭东保研到哪所大学
截止到2021年10月在网上没有查询到中南大学数统院徐昭东保研到哪所大学。2021届很多的具备推免生保研资格的高校都公布了相关数据,作为位于湖南长沙的一流大学中南大学,保研数据延迟到现在才有公布,但也没有完全公示,在此我们看看已经公布出来的相关数据。
2021届中南大学公示保研名单685人,对应的已经公示名单的13个学院毕业生人数4000余人计算,保研率在17%左右。

在公示的13个学院中,保研人数最多的为土木工程学院,有117人获得了推免资格,本学院的保研率刚好达到学校整体的保研率17.2%左右;而保研率最高的学院是生命科学学院,虽然仅有15人获得保研资格,但保研率达到了19.5%;另外基础医学院,也只有12人获得了推免资格,但保研率达到了19.4%。
另外保研资格人数中计算机学院有112人获得了推免资格、保研率却只有16.7%;机电学院84人、保研率17.9%;商学院81人、保研率15.8%;化学化工学院50人、保研率为17.3%;粉末冶金研究院46人、保研率18.2%。
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43人、保研率18.5%;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41人、保研率16.4%;物理与电子学院37人、保研率16.3%。文新院31人、保研率15%;湘雅护理学院16人、保研率18.6%。
13个已经公示保研情况的学院中,远高于平均保研率的学院有5个、相当的有3个、低于平均数的有5个。
在中南大学2021届保研人数中,723人选择继续留校读研,去往中山大学的有39人、北京大学15人、厦门大学16人、华南理工大学13人、武汉大学法学院9人等。
2020届保研学生去向为544人留校,中国科学院大学60人、中山大学46人、清华大学38人、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1人、北京大学(加医学部)27人、国防科技大学13人、华南理工大学10人、中国人民大学12人等,可见中南大学保研学生去向除最常见的中国科学院大学之外,最喜欢的还是中山大学。
2021年中南大学计划录取2216名保研学生,从公示内容来看,学生来自全国239所高校,分布范围非常广,其中学生人数超过30人的有8所高校,分别是中南大学本身的723人之外,还有湘潭大学83人、郑州大学58人、湖南师范大学47人、南昌大学45人、南华大学45人、江西理工大学35人、西南交通大学31人。
拟录取保研学生超过20人的还有10所,分别是武汉理工大学27人、合肥工业大学27人、贵州大学26人、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6人、中国矿业大学25人、广西大学25人、湖南农业大学22人、湖南科技大学22人、长沙理工大学21人、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人、昆明理工大学20人、贵州医科大学20人等。可见湖南省内的名校保研学生去向以中南大学为主。
另外超10人的高校有21所,其中包含有四川农业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西南科技大学、兰州大学、大连医科大学、河南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吉林大学、重庆医科大学、吉首大学等省内外知名高校与医学类高校。
其它选择中南大学读研的知名985高校还有四川大学7人、厦门大学5人、重庆大学5人、山东大学4人、中国海洋大学4人、东南大学3人、武汉大学3人、华中科技大学3人、大连理工大学3人、复旦大学2人、中山大学2人、湖南大学2人、北京大学1人、西安交通大学1人、南开大学1人、华南理工大学1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1人、东北大学7人、兰州大学13人、吉林大学12人等等。
选择中南大学读研的985高校学生有21所、211高校有75所,虽然有些高校的学生人数并不是太多,但也同时说明中南大学在985、211高校学生心目中还有一席之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