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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计划大学名单河北

发布时间: 2022-08-06 01:12:49

『壹』 那类属于111大学

国家 "111计划"重点大学名单:

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南京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吉林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山东大学、四川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兰州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河海大学、暨南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 、中南大学、天津大学、厦门大学、大连理工大学 、重庆大学、华南理工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南开大学、华北电力大学 、东北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东北林业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同济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南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江南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南大学 、中山大学 、西南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

『贰』 111计划大学名单

名单如下:

上海市(11所)

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华大学、上海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师范大学



陕西省(7所)

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西北大学

四川省(6所)

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四川农业大学、西南石油大学

山东省(8所)

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青岛大学、青岛理工大学、济南大学、青岛科技大学、山东师范大学

山西省(1所)

山西大学

河南省(3所)

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

吉林省(5所)

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吉林农业大学、长春理工大学、延边大学

广西壮族自治区(1所)

广西医科大学

广东省(7所)

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州医科大学、华南农业大学

辽宁省(5所)

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东北财经大学、中国医科大学、沈阳建筑大学

天津市(4所)

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理工大学、天津科技大学

黑龙江省(4所)

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林业大学、东北农业大学

湖南省(3所)

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湘潭大学

重庆市(3所)

重庆大学、西南大学、重庆医科大学

安徽省(2所)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

浙江省(7所)

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宁波大学、温州医科大学、浙江农

林大学

江西省(1所)

东华理工大学

福建省(4所)

厦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农林大学

云南省(1所)

云南大学

贵州省(2所)

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

甘肃省(2所)

兰州大学、西北师范大学

青海省(1所)

青海大学

宁夏回族自治区(1所)

宁夏大学

内蒙古自治区(1所)

内蒙古大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所)

新疆大学、新疆医科大学

『叁』 国家111计划包括多少学校

“111计划”以建设学科创新引智基地为手段,加大成建制引进海外人才的力度,进一步提升高等学校引进国外智力的层次,促进引进海外人才与国内科研骨干的融合,开展高水平的合作研究和学术交流,共同培养博士研究生,在高等学校汇聚一批世界一流人才,率先建立起一批具有原始性创新能力的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全面提升高等学校科技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

一、“111计划”“十一五”规划的总体目标

瞄准国际学科发展前沿,围绕国家目标,结合高等学校具有国际前沿水平或国家重点发展的学科领域,以国家重点学科为基础,以国家、省、部级重点科研基地为平台,从世界排名前100位的大学及研究机构的优势学科队伍中,引进、汇聚1000余名海外学术大师、学术骨干,配备一批国内优秀的科研骨干,形成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建设100个左右世界一流的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努力创造具有国际影响的科技成果,提升学科的国际竞争力,提高高等学校的整体水平和国际地位。

二、“111计划”建设原则

按照“分步实施,动态调整,滚动支持”的原则进行:

1.分步实施:“111计划”是项目、人才、基地三位一体紧密结合的计划,创新引智基地的布局采取分批的方式,积极稳妥地推进。

第一批:2006年度设立25个左右创新引智基地,遴选范围为已进入国家“985工程”的高等学校。

第二批:2007年度设立40个左右创新引智基地,遴选范围为进入国家“985工程”、“211工程”的高等学校。

第三批:2008年度设立35个左右创新引智基地,遴选范围为进入国家“985工程”、“211工程”的高等学校及部分有国家重点学科的高等学校。

2.动态调整:2006—2008年“111计划”布局工作完成后,工作重心由基地的选择过渡到水平的提升。创新引智基地将实行“总量控制,优胜劣汰,动态调整”的管理机制。对已设立的创新引智基地运行2年后进行中期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动态调整的重要依据。

3.滚动支持:对创新引智基地的支持将采取分阶段滚动资助的办法。根据中期评估结果对合作成效好、水平提升快、协调组织得力的创新引智基地将加大支持力度;在资助期结束后对工作特别优秀的,将适当给予奖励。

三、创新引智基地遴选基本条件
1.创新引智基地遴选范围以“985工程”、“211工程”高等学校为先导,逐步扩展到有国家重点学科的高等学校。

2.拟申报的创新引智基地应结合本校学科发展,以国家重点学科为基础,以国家、省、部级重点科研基地为平台,具有广泛深厚的国际合作研究基础,且有一定面积的研究场所和一定规模的研究实验条件。

3.创新引智基地人员构成:

(1)聘请不少于10名海外人才,其中包括:不少于1名学术大师,不少于3名学术骨干,不少于6名来华短期学术交流学术骨干;

(2)配备不少于10名国内科研骨干。

4.创新引智基地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海外人才应在世界排名前100位的大学或研究机构任职,且与本校有良好的相应合作研究基础。

(2)海外人才所属学科领域包括基础科学、技术与工程、管理等。

(3)海外人才应具有外国国籍或所在国家永久居留权,对中国怀有深厚感情,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富于合作精神。学术大师年龄一般不超过70岁,学术骨干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4)学术大师应为国际著名教授或同领域公认的知名学者,学术造诣高深,学术水平在国际同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取得过国际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眼光,能够把握国际科学发展的趋势,引领本学科保持或赶超国际领先水平,汇聚国际上本学科的学术骨干,提出对学科或国民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研究课题。

(5)学术骨干应具有所在国副教授以上或其他同等职位,拥有创新性思维,与学术大师有合作基础,在所属领域取得过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

(6)国内工作时间:学术大师每人每年不少于1个月;学术骨干每人每年不少于3个月,一般应有一名学术骨干留在基地工作;每年来华短期学术交流的学术骨干不少于6人次,时间不限。

(7)国内科研骨干应具有博士学位,5年以上科研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四、“111计划”实施与管理

1.教育部、国家外国专家局共同制定“111计划”整体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

2.“111计划”以项目形式实施,每年第二季度根据本规划发布下一年度实施方案,采取“统筹规划、限额申报、专家评审、择优建设、动态管理”的原则。

3.教育部、国家外国专家局联合成立“111计划”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管理办公室。领导小组由各主管部门部级领导和相关司级领导组成,负责计划的宏观指导和决策;管理办公室由教育部科技司、国家外专局教科文卫司相关业务处人员组成,负责计划的具体实施。

4.高等学校是创新引智基地建设的依托单位,应成立由校级领导牵头,科技处、外事处、人事处共同参与的“111计划”校级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本校引进海外人才的相应政策,建立有利于创新引智基地发展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并负责与其相关的协调、实施和管理工作。

5.领导小组聘请国内外知名学者组成专家委员会,作为学术咨询机构,负责创新引智基地的评审、评估和监督工作。

6.领导小组根据专家委员会评审结果审核确定创新引智基地名单和资助经费。

7.各创新引智基地根据计划,瞄准学科前沿,自主开展合作研究、学术交流、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选派国内科研骨干赴国外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从事合作研究、积极争取承担国内外重大科研任务,提升学科国际竞争力,力争进入世界一流行列。

8.创新引智基地建设期为5年。运行2年后,由领导小组委托专家委员会对基地的学科发展、人才引进与培养、合作研究进展等进行中期评估。对评估结果好的,给予滚动支持;对明显未达到计划要求、难以完成预期目标的,将停止或暂缓资助。在总数不变的原则下,有进有出,吸纳符合条件的进入创新引智基地行列。

9.创新引智基地建设期结束后,由领导小组委托专家委员会对基地建设进行综合验收,并按一定比例评选出优秀创新引智基地,给予表彰和奖励。

10.项目执行期间所发表的论文、专著、研究报告、资料、鉴定证书及成果报道等,均须标注“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资助”(Supported by the Programme of Introcing Talents of Discipline to Universities)中英文字样和项目编号。

五、经费筹措

1.“111计划”专项经费由国家外国专家局和教育部及高等学校主管部门共同筹措,在年度预算计划中单列。其中列入“985工程”的高等学校项目经费由国家外国专家局和教育部共同筹措,未列入“985工程”高等学校项目经费由国家外国专家局和高等学校主管部门共同筹措。“十一五”期间,国家外国专家局投入不少于3亿元,教育部和其他高等学校主管部门投入不少于3亿元。

2.创新引智基地经费,根据引进人才的需要和绩效评估结果,分年度报送预算审核拨付。

3.经费主要用途:

(1)聘请海外人才的国际旅费、津贴、住房、医疗等开支;

(2)开展科学研究所需的科研业务费、实验材料费、人员费、助研津贴和其他相关费用,原则上不用于购买30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

(3)创新引智基地配备的国内优秀科研骨干赴国外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从事合作研究、短期访问及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所需费用;

(4)其他与创新引智基地相关的费用。

4.“111计划”专项经费的使用与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并接受财务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解释权

本规划及“111计划”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教育部和国家外国专家局负责解释

2006年度"111计划"首批启动高校名单及分配名额
学校名单 分配名额

北京大学 2
清华大学 2
复旦大学 2
南京大学 2
浙江大学 2
上海交通大学2
吉林大学 2
西安交通大学 2
武汉大学 1
华中科技大学 1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1
哈尔滨工业大学 1
北京师范大学 1
山东大学 1
四川大学 1
中国农业大学 1
中南大学 1
天津大学 1
厦门大学 1
大连理工大学 1
重庆大学 1
华南理工大学 1
兰州大学 1

2007年"111计划"大学(46所)名单
高校 创新引智项目数量
中国石油大学 2
中国人民大学 1
北京交通大学 1
北京科技大学 1
北京化工大学 1
北京邮电大学 1
北京林业大学 1
北京中医药大学 1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1
中国传媒大学 1
中国矿业大学 1
北京理工大学 1
南开大学 1
华北电力大学 1
东北大学 1
东北师范大学 1
东北林业大学 1
哈尔滨工程大学 1
同济大学 1
华东理工大学 1
东华大学 1
华东师范大学 1
东南大学 1
合肥工业大学 1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1
南京理工大学 1
中国矿业大学 1
河海大学 1
江南大学 1
南京农业大学 1
中国药科大学 1
中国海洋大学 1
武汉理工大学 1
中国地质大学 2
华中农业大学 1
华中师范大学 1
湖南大学 1
中山大学 1
西南大学 1
西南交通大学 1
电子科技大学 1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1
长安大学 1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1
西北工业大学 1
暨南大学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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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国家111计划包括多少学校

教育部 国家外国专家局

关于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教技〔2005〕6号

为在我国高等学校中建设一批世界一流大学,推进高等学校人才强校战略的实施,引导高等学校瞄准国际前沿,围绕国家重点科研领域和重点学科发展方向,依托高等学校具有国际前沿水平或国家重点发展的创新领域的研究基地,引进、汇聚和培养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及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优秀学术骨干,形成优秀创新团队,带动高等学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科技创新能力的提高,促进我国前沿学科和新兴学科的发展,提升我国高校在世界范围的学术地位和竞争实力,提高我国的科技创新水平,教育部、国家外国专家局决定联合实施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简称“111计划”)。

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的实施,将在高等学校建设一批人才高地,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保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重要的科技贡献。

现将《教育部 国家外国专家局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十一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并将执行中的具体情况及时反馈“111计划”管理办公室(教育部联系电话:66097841,国家外专局联系电话:68944761)。

教育部 国家外国专家局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十一五”规划

(2006-2010)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抓住我国政治和经济实力迅速提高的历史机遇,推进我国高等学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进程,教育部、国家外国专家局决定联合实施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 (以下简称“111计划”)。

“111计划”以建设学科创新引智基地为手段,加大成建制引进海外人才的力度,进一步提升高等学校引进国外智力的层次,促进引进海外人才与国内科研骨干的融合,开展高水平的合作研究和学术交流,共同培养博士研究生,在高等学校汇聚一批世界一流人才,率先建立起一批具有原始性创新能力的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全面提升高等学校科技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

一、“111计划”“十一五”规划的总体目标

瞄准国际学科发展前沿,围绕国家目标,结合高等学校具有国际前沿水平或国家重点发展的学科领域,以国家重点学科为基础,以国家、省、部级重点科研基地为平台,从世界排名前100位的大学及研究机构的优势学科队伍中,引进、汇聚1000余名海外学术大师、学术骨干,配备一批国内优秀的科研骨干,形成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建设100个左右世界一流的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努力创造具有国际影响的科技成果,提升学科的国际竞争力,提高高等学校的整体水平和国际地位。

二、“111计划”建设原则

按照“分步实施,动态调整,滚动支持”的原则进行:

1.分步实施:“111计划”是项目、人才、基地三位一体紧密结合的计划,创新引智基地的布局采取分批的方式,积极稳妥地推进。

第一批:2006年度设立25个左右创新引智基地,遴选范围为已进入国家“985工程”的高等学校。

第二批:2007年度设立40个左右创新引智基地,遴选范围为进入国家“985工程”、“211工程”的高等学校。

第三批:2008年度设立35个左右创新引智基地,遴选范围为进入国家“985工程”、“211工程”的高等学校及部分有国家重点学科的高等学校。

2.动态调整:2006—2008年“111计划”布局工作完成后,工作重心由基地的选择过渡到水平的提升。创新引智基地将实行“总量控制,优胜劣汰,动态调整”的管理机制。对已设立的创新引智基地运行2年后进行中期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动态调整的重要依据。

3.滚动支持:对创新引智基地的支持将采取分阶段滚动资助的办法。根据中期评估结果对合作成效好、水平提升快、协调组织得力的创新引智基地将加大支持力度;在资助期结束后对工作特别优秀的,将适当给予奖励。

三、创新引智基地遴选基本条件
1.创新引智基地遴选范围以“985工程”、“211工程”高等学校为先导,逐步扩展到有国家重点学科的高等学校。

2.拟申报的创新引智基地应结合本校学科发展,以国家重点学科为基础,以国家、省、部级重点科研基地为平台,具有广泛深厚的国际合作研究基础,且有一定面积的研究场所和一定规模的研究实验条件。

3.创新引智基地人员构成:

(1)聘请不少于10名海外人才,其中包括:不少于1名学术大师,不少于3名学术骨干,不少于6名来华短期学术交流学术骨干;

(2)配备不少于10名国内科研骨干。

4.创新引智基地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海外人才应在世界排名前100位的大学或研究机构任职,且与本校有良好的相应合作研究基础。

(2)海外人才所属学科领域包括基础科学、技术与工程、管理等。

(3)海外人才应具有外国国籍或所在国家永久居留权,对中国怀有深厚感情,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富于合作精神。学术大师年龄一般不超过70岁,学术骨干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4)学术大师应为国际著名教授或同领域公认的知名学者,学术造诣高深,学术水平在国际同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取得过国际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眼光,能够把握国际科学发展的趋势,引领本学科保持或赶超国际领先水平,汇聚国际上本学科的学术骨干,提出对学科或国民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研究课题。

(5)学术骨干应具有所在国副教授以上或其他同等职位,拥有创新性思维,与学术大师有合作基础,在所属领域取得过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

(6)国内工作时间:学术大师每人每年不少于1个月;学术骨干每人每年不少于3个月,一般应有一名学术骨干留在基地工作;每年来华短期学术交流的学术骨干不少于6人次,时间不限。

(7)国内科研骨干应具有博士学位,5年以上科研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四、“111计划”实施与管理

1.教育部、国家外国专家局共同制定“111计划”整体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

2.“111计划”以项目形式实施,每年第二季度根据本规划发布下一年度实施方案,采取“统筹规划、限额申报、专家评审、择优建设、动态管理”的原则。

3.教育部、国家外国专家局联合成立“111计划”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管理办公室。领导小组由各主管部门部级领导和相关司级领导组成,负责计划的宏观指导和决策;管理办公室由教育部科技司、国家外专局教科文卫司相关业务处人员组成,负责计划的具体实施。

4.高等学校是创新引智基地建设的依托单位,应成立由校级领导牵头,科技处、外事处、人事处共同参与的“111计划”校级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本校引进海外人才的相应政策,建立有利于创新引智基地发展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并负责与其相关的协调、实施和管理工作。

5.领导小组聘请国内外知名学者组成专家委员会,作为学术咨询机构,负责创新引智基地的评审、评估和监督工作。

6.领导小组根据专家委员会评审结果审核确定创新引智基地名单和资助经费。

7.各创新引智基地根据计划,瞄准学科前沿,自主开展合作研究、学术交流、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选派国内科研骨干赴国外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从事合作研究、积极争取承担国内外重大科研任务,提升学科国际竞争力,力争进入世界一流行列。

8.创新引智基地建设期为5年。运行2年后,由领导小组委托专家委员会对基地的学科发展、人才引进与培养、合作研究进展等进行中期评估。对评估结果好的,给予滚动支持;对明显未达到计划要求、难以完成预期目标的,将停止或暂缓资助。在总数不变的原则下,有进有出,吸纳符合条件的进入创新引智基地行列。

9.创新引智基地建设期结束后,由领导小组委托专家委员会对基地建设进行综合验收,并按一定比例评选出优秀创新引智基地,给予表彰和奖励。

10.项目执行期间所发表的论文、专著、研究报告、资料、鉴定证书及成果报道等,均须标注“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资助”(Supported by the Programme of Introcing Talents of Discipline to Universities)中英文字样和项目编号。

五、经费筹措

1.“111计划”专项经费由国家外国专家局和教育部及高等学校主管部门共同筹措,在年度预算计划中单列。其中列入“985工程”的高等学校项目经费由国家外国专家局和教育部共同筹措,未列入“985工程”高等学校项目经费由国家外国专家局和高等学校主管部门共同筹措。“十一五”期间,国家外国专家局投入不少于3亿元,教育部和其他高等学校主管部门投入不少于3亿元。

2.创新引智基地经费,根据引进人才的需要和绩效评估结果,分年度报送预算审核拨付。

3.经费主要用途:

(1)聘请海外人才的国际旅费、津贴、住房、医疗等开支;

(2)开展科学研究所需的科研业务费、实验材料费、人员费、助研津贴和其他相关费用,原则上不用于购买30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

(3)创新引智基地配备的国内优秀科研骨干赴国外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从事合作研究、短期访问及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所需费用;

(4)其他与创新引智基地相关的费用。

4.“111计划”专项经费的使用与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并接受财务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解释权

本规划及“111计划”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教育部和国家外国专家局负责解释

2006年度"111计划"首批启动高校名单及分配名额
学校名单 分配名额

北京大学 2
清华大学 2
复旦大学 2
南京大学 2
浙江大学 2
上海交通大学2
吉林大学 2
西安交通大学 2
武汉大学 1
华中科技大学 1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1
哈尔滨工业大学 1
北京师范大学 1
山东大学 1
四川大学 1
中国农业大学 1
中南大学 1
天津大学 1
厦门大学 1
大连理工大学 1
重庆大学 1
华南理工大学 1
兰州大学 1

2007年"111计划"大学(46所)名单
高校 创新引智项目数量
中国石油大学 2
中国人民大学 1
北京交通大学 1
北京科技大学 1
北京化工大学 1
北京邮电大学 1
北京林业大学 1
北京中医药大学 1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1
中国传媒大学 1
中国矿业大学 1
北京理工大学 1
南开大学 1
华北电力大学 1
东北大学 1
东北师范大学 1
东北林业大学 1
哈尔滨工程大学 1
同济大学 1
华东理工大学 1
东华大学 1
华东师范大学 1
东南大学 1
合肥工业大学 1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1
南京理工大学 1
中国矿业大学 1
河海大学 1
江南大学 1
南京农业大学 1
中国药科大学 1
中国海洋大学 1
武汉理工大学 1
中国地质大学 2
华中农业大学 1
华中师范大学 1
湖南大学 1
中山大学 1
西南大学 1
西南交通大学 1
电子科技大学 1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1
长安大学 1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1
西北工业大学 1
暨南大学 1

『伍』 河北省985211大学有哪些

河北省(不包括北京和天津两个直辖市)211大学只有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校区,没有985大学。

北京市的211大学包括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等,985大学包括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和北京大学医学部。

天津市的211大学包括南开大学、天津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和天津医科大学,985大学包括南开大学和天津大学。

1、南开大学

南开大学由严修、张伯苓秉承教育救国理念创办,成立于1919年。1937年校园遭侵华日军炸毁而南迁,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在长沙合并组建国立长沙临时大学,1938年迁往昆明,更名为国立西南联合大学;1946年回津复校并改为国立;新中国成立后,经历高等学校院系调整,成为文理并重的全国重点大学;改革开放以来,天津对外贸易学院、中国旅游管理干部学院相继并入。

『陆』 河北省有几所211大学

河北共有三所211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111计划”、“千人计划”、“特色985工程””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重点建设高校;是教育部与国家电网公司等七家特大型电力企业集团组成的校理事会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有“电力黄埔”之称

2.河北工业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河北省人民政府、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建、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和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入选河北省国家一流大学建设工程和天津市高水平特色大学建设项目,纳入天津市高等教育发展的总体布局,学校坐落在天津市的行政区域内,是全国唯一的一所异地办学的211大学。

3.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学校始建于1987年,是东北大学的有机组成部分,培养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在内的各类高级专门人才。1996年,正式进入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行列,承担东北大学"211工程"建设子项目。

『柒』 国家111计划高校名单,有哪些高校入选

111计划大学名单按省市分布

北京市(19所)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北京科技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华北电力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上海市(7所)

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财经大学

江苏省(11所)

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农业大学、江南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工业大学

湖北省(6所)

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中农业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陕西省(6所)

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四川省(4所)

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

山东省(5所)

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青岛大学、青岛理工大学[3]

河南省(1所)

河南大学

吉林省(2所)

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

广东省(4所)

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

辽宁省(2所)

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

天津市(2所)

南开大学、天津大学

黑龙江省(3所)

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林业大学

湖南省(2所)

中南大学、湖南大学

重庆市(3所)

重庆大学、西南大学、重庆医科大学

安徽省(2所)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

浙江省(5所)

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宁波大学、温州医科大学

福建省(3所)

厦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农林大学

甘肃省(1所)

兰州大学

『捌』 河北有211大学吗若果有,是哪所

河北有三所211大学,名单如下:河北工业大学、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校区。

拓展资料:

1. 河北工业大学(Hebe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是隶属于河北省的一所国家“211工程”高校,地处天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河北省人民政府、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建、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和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入选河北省国家一流大学建设工程和天津市高水平特色大学建设项目,纳入天津市高等教育发展的总体布局,学校坐落在天津市内,是全国唯一一所异地办学的211大学。

『玖』 河北都哪些大学是211,985

河北的211,985大学共有两座,分别是: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和河北工业大学。

1.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坐落于美丽的滨海城市秦皇岛,北倚燕山、南临渤海。学校始建于1987年,是东北大学的有机组成部分,培养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在内的各类高级专门人才。

1996年,秦皇岛分校正式承担东北大学首批"211工程"建设子项目。1998年,随东北大学划入教育部。2006年,开始承担东北大学"985工程"建设子项目。学生在完成学业后,由东北大学颁发统一的毕业证和学位证。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共享东北大学全部博士和硕士学科点资源。

2.河北工业大学

河北工业大学(Hebe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是隶属于河北省的一所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地处天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河北省人民政府、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河北省国家一流大学建设工程、天津市高水平特色大学建设项目、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纳入天津市高等教育发展的总体布局,学校坐落在天津市内,是全国唯一一所异地办学的211大学。

(9)111计划大学名单河北扩展阅读:

东北大学分校前身为1976年1月冶金工业部筹建的“7·21”大学。

1987年6月,经国家教委与冶金工业部批准,被东北工学院接收,成立“东北工学院秦皇岛分院”。

1993年3月,随东北大学复名,更名为“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

1996年,作为东北大学的有机组成部分,承担东北大学的“211工程”建设子项目,随东北大学进入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行列。

1998年随东北大学划归教育部。

2001年,经教育部批准,分校继续面向全国独立招收本科生,电子注册和学生毕业统一归口东北大学。

2002年1月,随东北大学进入首批“985”工程重点建设行列。

2005年5月12日,成立东北大学研究生院秦皇岛分院,共享东北大学博、硕士点。现拥有博士导师和硕士导师一百余人。

2006年,开始承担东北大学的“985工程”建设子项目。

参考资料网络-河北

网络-河北工业大学

网络-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

『拾』 河北有几所211大学呢

河北共有三所211大学:

  1. 华北电力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111计划”、“千人计划”、“特色985工程””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重点建设高校;是教育部与国家电网公司等七家特大型电力企业集团组成的校理事会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有“电力黄埔”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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