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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邑大学国家奖学金名单

发布时间: 2022-08-29 12:04:03

Ⅰ 五邑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五邑大学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五邑大学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1349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东成村22号,邮政编码:529020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五邑大学,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总体领导下,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五邑大学招生办公室为学校负责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及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招生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在广东省,学校录取批次为本科批次。其他省份的录取批次具体参照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目录。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五邑大学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确保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按照文科类、理科类、艺术类(含美术类、舞蹈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本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本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本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即按考生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依据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排名方法按顺序录取。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总分相同时,按照普通高考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类为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或服从调剂但是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招生按照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二十三条 凡以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术科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美术、舞蹈)专业,专业录取时,在思想政治品德及体检合格、文化课与术科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对应批次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以术科统考成绩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若术科统考分相同,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时,依据各省排名方法按顺序录取,对于无排位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普通高考语文、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文科数学/理科数学科目成绩依次排序。

第二十四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在各省份执行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符合国家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优录条件考生,本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按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相关专业说明及要求

(一)凡以分专业模块培养的专业按《五邑大学交通工程等专业分专业模块培养管理办法》执行,具体分专业模块培养的专业以当年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为准。

(二)建筑学、工业设计专业录取要求有绘画基础,入学后加试素描。

(三)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六条 录取时对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有要求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

在广东省,(一)报考本校普通本科层次文科类、理科类专业,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的考试,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考试,各门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须有2门科目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二)报考本校艺术类(含美术类、舞蹈类)专业,参加高考文科类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普通高中学考,参加高考理科类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普通高中学考,且至少须有2门科目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七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本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九条 经本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一条 本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的管理办法》(粤发改价格〔2016〕366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学费:文史、财经、管理专业 5050元/生·学年;

理工、外语专业 5710元/生·学年;

艺术专业(非理论类) 10000元/生·学年。

住宿费:1700-1800元/生·学年(具体按照不同住宿条件确定)。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更改,以政府有关部门最新核定为准。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二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一)设立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先报到注册,入学后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对应资助。

(二)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奖学金标准为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为5000元/年·人;国家助学金根据学生家庭困难情况标准分别为2300-4000元/年·人不等。

(三)学生学费资助。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新生助学金根据新生学费最高补助6000元;广东户籍建档立卡学生享受减免学费政策。

(四)优秀学生奖学金设一等、二等、三等奖,奖金分别为2500-600元/年·人不等;设优秀学生干部、个人单项优秀奖学金。

(五)设有伍舜德精神奖学金、叶家康奖学金、香港台山商会助学金等社会类奖助学项目,奖助金额10000-800元/年·人不等。

(六)为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组织开展勤工助学活动。

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三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0-3296265、3296263

传 真:0750-329626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学校网址:http://www.wyu.e.cn

招生网址:http://www.wyu.e.cn/zsb/

第三十四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系人:赵老师

监督电话:0750-3296260

传 真:0750-368173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经五邑大学2020年1月18日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议通过,适用于五邑大学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五邑大学授权五邑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为准。

Ⅱ 专业一共267人,国家奖学金奖专业前1% 是奖专业的前几名

  • 专业一共267人,国家奖学金奖专业前1% 是奖的前2名。267*1%=2.67,不到3人,应该是奖专业的前2名。

  • 2017年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记录);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2015——2016学年必修课程和规定选修课程无重修、补考或缺考情况;

    4、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2015——2016学年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必须位于院系或年级的前10%,且学业成绩达到校内一等奖学金(或以上)评选标准;

    5、学习成绩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院系或年级的前10%,但均位于前30%,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 2017年国家奖学金 上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1、各院系务必在2016年10月21日上午11时前,将《2015—2016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二)和推荐学生的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一)、盖有院系公章和教学秘书亲笔签名确认的学业成绩单及各种获奖证书的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上报到学生处综合科冯华老师处。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要求:

    (1)表格为一页,正反面印制并填写,不得随意增加页数,不得更改表格内容或使用自制表格。

    (2)表格填写应当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如需涂改,需在涂改处签名并盖章,如无相关信息,请填写“无”。

    (3)表格标题中学年的填写应为评审工作开展学年的上一学年,如2013年秋季学期填表申请国家奖学金,表格标题中学年应填写“2013-2014学年”,以此类推。

    (4)表格中各项内容可打印,但所有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不得使用签名章代替。

    (5)表格中“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其他各项必须有学校有关部门填写。

    (6)表格中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由各院(系)自行确定,院系、年级、专业排名均可,但必须注明评选范围的总人数,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排名均必须填写,总人数要与排名范围对应一致。

    (7)表格中“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

    (8)表格中“推荐意见”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推荐理由必须做到理由充足,能明确体现每名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的优秀表现和突出特点,不能千篇一律,甚至出现雷同。

    (9)表格必须体现学校各级部门的意见,推荐人和学校各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同志必须签名,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名。

    (10)表格“院系意见”栏中,必须由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明确评价参评学生各方面表现,不得只简单填写“同意”、“同意推荐”等过于简单的审查意见作为院(系)意见。签名处必须为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的签名和院(系)公章,不能用院(系)公章代替领导签名。

    (11)申请表上的填表时间必须按照评审程序填写,从学生申请开始,到辅导员或班主任推荐,院(系)出具推荐意见,每个步骤要严格按照完成时间认真填写,不得出现违反时间逻辑的情况。

    (12)上报表格一律为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

    (13)学习成绩或者综合考评成绩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的学生,需附道德风尚等方面有特别突出表现得证明材料。

    (14)《2015—2016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按照附件1格式制作填写);

    以上材料的纸质版均需加盖院(系)公章,并均以纸制和电子版形式由院(系)统一报送,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该文章《2017年国家奖学金申请标准和申请条件》来源于出国留学网,网址:https://www.liuxue86.com/a/3126959.html

Ⅲ 五邑大学代码的是什么

11349属于五邑大学的代码。院校代码就如同是学校的一个身份证号,方便查询学校信息,教育部为高校编排的代码有5位(此代码全国通用),此代码一般作填报高考和考研志愿用,同一所高校在不同省份代码也不一样。

五邑大学(Wuyi University),坐落于广东省江门市,是一所以工科为主的多科性大学,为广东省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高校,CDIO工程教育联盟成员单位。
五邑大学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于1985年设立。1990年成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1996年成为本科教学合格单位。1998年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8年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被评为优秀等级。
截止2022年3月,学校校园占地面积1000余亩,总建筑面积近70万平方米;设有17个教学机构,88个本科专业(方向),拥有7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独立二级硕士学位授权点和工程硕士、教育硕士两个类别共5个专业硕士授权领域;各类在籍学生2.4万余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2万余人,研究生近800人。


Ⅳ 哪里可以查询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往的名单

不可以,励志奖学金的名单在教育部的网站上都没有公布的,自已看一下
http://www.moe.e.cn/
但是国家奖学金是有公布名单的
http://www.moe.e.cn/

Ⅳ 五邑大学绩点多少可以拿奖学金

成绩要求: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的学生,可以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学校审核盖章确认。

Ⅵ 五邑大学土木工程获得奖学金的人数

这个你学校亲自问下就知道了,或者学校主页上油公布,望采纳。

Ⅶ 高分悬赏!2010-2011年 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表

你要这个做什么。。。

Ⅷ 国家奖学金在哪里公示

国家奖学金的评选结果一般在各高校的学生工作处公示。

国家奖学金是指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用来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作为大学生能获得国家奖学金是一项莫大的荣誉。

国家奖学金也是当前高等学校学生能够获得的荣誉等级最高的国家级奖学金,其评审最为规范,标准最为严格。每年,全国超过2000所高校,近2700万名在校学生角逐6万个国家奖学金名额,获奖比例仅为0.2%。

Ⅸ 我校国家奖学金的获奖名单需公示七个工作日对吗

不对,国家奖学金的获奖名单不需要公示七个工作日。
国家奖学金的获奖名单一般只需要公示5个工作日,自公示日算起的五个工作日。
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各类处分者以及所修课程有不及格者讲不能参加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参加评选必须在专业的前10%才能申请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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