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奖学金名单公示
Ⅰ 湖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什么时候评定
湖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修订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国家设立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根据《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2]342号 )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来源于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用于奖励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期间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
第三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九月评审一次,全校奖励名额由教育部下达,学校根据实际分配名额到各学院。
第二章 奖励标准与基本条件
第四条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第五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5.在学制期间内在读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
第六条 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申请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格:
(一) 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规校纪受到处分者;
(二) 参评学年任何一门必修课程考试不及格者;
(三) 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第七条 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科研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超出学制期限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资格。
第三章 评审组织与名额分配
第八条 学校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由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主管研究生教育的校领导任副组长,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纪律检查委员会、财务处负责人和研究生导师代表任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
第九条 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制定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监督学校评审工作,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是:负责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日常事务,统一保存全校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资料。
第十条 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院长任主任委员,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和主管研究生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副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教务秘书、研究生代表任委员,其职责是: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原则上根据教育部下达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与学校在校研究生人数的比例,下达各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并适当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倾斜。
第四章 评审程序
第十二条 有意愿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或已经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第十三条 学院国家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组织委员会委员对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进行初步评审,评审过程中应充分尊重本基层单位学术组织、研究生导师的推荐意见。学院评审委员会确定本单位获奖学生名单后,应在本基层单位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提交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十四条 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学院上交名单进行审查汇总后,上报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第十五条 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对全校汇总名单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上报中央主管部门。
第十六条 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学院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第五章 发放与监督
第十七条 学校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同时将研究生获得国家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第十八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按评审程序操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杜绝弄虚作假。
第十九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奖学金资金专款专用的规定,及时将奖学金发放给获奖的学生,不准截留、挪用和挤占,同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Ⅱ 湖南大学 机械学院2013年研究生学费及公费统考中被录取的学术型硕士奖学金是多少
哥们你是被录取了的是吧?恭喜恭喜啊!貌似奖学金是三年学费全免吧(期间不能挂科,挂科会有影响的)。湖大机械院今年研究生奖学金名单已经公布了~可以去院网站看看
Ⅲ 湖南大学 硕士研究生一等奖学金
一等奖学金 学费全免 每月500
不过名额较少
要分数很高的
没分啊!!
不写了 懒得帮你写了!!
Ⅳ 湖南大学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2022年考研网上调剂系统已于3月22日开启,湖南大学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2021年4月29日—5月14日,公示期内,如对拟录取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信函、电子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向研究生院招生办或学校监察处反映。

湖南大学(Hunan University),简称“湖大”,坐落于长沙市,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湖南省人民政府、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位列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985工程”、“211工程”,入选国家“2011计划”、“111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
Ⅳ 我是新生,想知道湖南大学奖学金的情况。
高考全省前3名的,奖励奖学金10000元
前10名8000元
一等奖学金1200元
二等奖学金800元
三等奖学金600元
每个学期评一次
Ⅵ 大学奖学金公示在哪看
这个可以去你们学校的学工系统查,输入自己的工号和密码。如果不清楚的话,也可以去问你们的辅导员老师,给一下网址,不过自己的密码还是要记住的。
首先,是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所要奖励的对象是成绩优秀,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并且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有所贡献的学生。在学习方面,国家奖学金要求学生的成绩在优秀以上,一般会给全年级成绩最高的同学。
国家奖学金的名额不多,因为评选比较严格,获奖者的比例为百分之一,也就是说这一个系就会有一个人能获得。
其次是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对象是在校期间,成绩优异并且家庭条件困难的学生。如果你想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那么你必须要有当地民政部门的贫困证明。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名额约占百分之三到百分之五左右,也就是说一个班可以有1-2个人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相对于国家奖学金来说,比较容易获得,但是前提你要有手续和贫困证明。
最后一个就是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是资助在校期间,家庭条件困难的学生。每个班级的名额五到十人不等。

为资助世界各国学生、学者到中国高等学校进行学习和研究,增进中国人民与世界各国人民的相互理解和友谊,发展中国与世界各国在教育、科技、文化、经贸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中国政府设立了中国政府奖学金。
教育部负责根据中国政府与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达成的协议或计划对外提供中国政府奖学金,并委托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Chinese Scholarships Council,简称CSC)具体负责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的外国学生(以下简称奖学金生)的招生及日常事务的管理工作。
以上内容来源:网络-奖学金
Ⅶ 请问湖南大学奖学金情况
研究生就分一等和二等两种,一等一年8000,二等4000,政策上讲是一年一评,但实际上很难操作,如果你不挂科或者你没做出什么科研成果,基本上就维持你入学时的奖学金,如果挂科了就不会有奖学金了,想从二等升一等,或者没有的想升二等,一般只有你做出什么科研成绩了或者有人挂科腾出名额了,然后再
Ⅷ 湘潭大学2019级金属材料工程硕士研究生2021一2022学年奖学金名单告示
摘要
Ⅸ 湖南大学奖学金怎么设置的
1、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额度为每人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额度为每人每年5000元)
3、综合奖学金(一等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全体学生的前15%,每人每学年2000元;二等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全体学生的前25%,每人每学年1000元;单项奖学金每人每学年500元)
这些奖学金的评定对象为我校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受到违纪处分等不良现象的学生则不能参与测评。

湖南大学还设置了许多其他的奖学金:
1、雅居乐地产奖学金(限于“土木工程、给排水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电气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管理”6个专业的大三、大四在校本科生及“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财政学、会计学、金融学、保险学专业“等相关专业的研二、研三在校硕士生。每学年总计奖励学生20名,每人每学年5000元人民币。其中本科生15名,硕士研究生5名。)
2、朝阳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朝阳奖学金”总额为人民币50万元,设奖期限为10年。每年从“朝阳奖学金”基金中抽取5万元,奖励25名优秀学生干部(学生),其中1万元用于奖励 在社会工作、公益活动和文体活动等方面中有突出成绩的在籍学生(含1名“寻访优秀校友志愿者”),每人奖励2000元,共奖励5人;4万元用于奖励有突出贡献的优秀学生。)
Ⅹ 湖南大学奖学金是多少
学校设立了包括新生绿色通道、助学贷款、助学金、奖学金等在内的资助工作体系,实专现了家庭经济困难学属生资助100%覆盖。现有国家奖学金、校设综合奖学金、社会捐赠专项奖学金等79个奖学金项目;国家助学金、社会捐赠类助学金等31个助学金项目。2018年,学校面向全体本科生办理资助项目131项,设立勤工助学岗位1000余个,办理资助业务6万人次,资助总金额达到了4296.1万元。国家奖学金为8000元,励志奖学金为5000元,校一等奖学金为3000元,校二等奖学金为2000元,校综合奖学金为1000元每学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