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专业代码
❶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有专科的吗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没有专科专业。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确认、浙江工业大学举办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
学院占地约826亩,其中可用水域面积约220亩,总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教学科研资产7522.59万元,馆藏纸质图书92.3616万册;
有11个二级学院1个教学部,开设36个本科专业,主要专业有:
国际经济贸易、财务管理、工程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金融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机械工程、车辆工程;
工业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旅游管理、酒店管理、英语、日语、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
广播电视学、广告学、法学、汉语言文学、工科实验班类(含软件工程、电子信息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等。
❷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专业介绍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目前有29个本科专业近60个专业方向,涉及工、理、文、法、管理、经济六大学科门类。
为牢牢把握市场需求,贯彻因材施教、促进个性化人才培养的原则,学院各专业结合行业实际,灵活、及时的设置和调整专业方向(模块),在专业人才培养中始终坚持“以学生为本”的理念,不仅为学生设计了多样化的课程体系,而且通过与行业协会的紧密联系,如浙江省模式识别协会、浙江省旅游管理学会、达内集团、华为集团、宋城集团、开元集团等,增强专业人才培养的针对性,有效为地方经济提供高素质人才。
2009年,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专业被立为学校及省级重点建设专业,标志着我院的专业建设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目前,学院在建5个院级重点专业:英语、广告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财务管理和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专业等。经过近5年的建设,专业特色初步显现,英日双外语复合型人才培养、信息类专业学生工程能力培养、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专业的双证制、国贸特色班、财务CPA班、IT类人才实训等都取得了一定成效,为我院进一步推进专业特色培育,打造专业品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❸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的介绍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Zhijiang college of zhejia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简称之江学院,坐落于绍兴柯桥区。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是1999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浙江工业大学举办,2004年由教育部确认的独立学院,是中国独立学院协作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高等学校教学研究会独立学院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2012年与绍兴柯桥区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合作举办。2013年9月起学院新生在绍兴校区就学。截止2016年1月,占地约600亩,另有可用水域面积约220亩,总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1有36个本科专业,涉及工、理、文、法、管理、经济、艺术七大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近7500人。学生在学院规定的修读年限内,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符合毕业要求和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毕业证书,授予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❹ 2019年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在河南招生吗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在河南招生,招生代码:6953。
2019年之江学院将在河南本科二批招生批次计划招收85人,艺术本科B段招生批次计划招收5人。
该学院英语专业录取新生有特别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英语成绩要求按单科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考实际英语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2019年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在河南省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如下:
1、金融学类 3人
2、法学 8人
3、汉语言文学 2人
4、英语 2人
5、日语 3人
6、工商管理 2人
7、市场营销 1人
8、电子商务 2人
9、金融学类 6人
10、国际经济与贸易 3人
11、机械类 15人
12、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2人
13、电子信息类 13人
14、计算机类 11人
15、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1人
16、建筑学 3人
17、城乡规划 2人
18、工商管理 3人
19、电子商务 3人
20、设计学 5人

❺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是几本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是二本。
2015年12月,学院获批首批十所浙江省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学校之一。2020年,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根据教育部、浙江省的统一安排来稳妥推进独立学院的转设工作。
1999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经教育部确认学院举办。2012年起由浙江工业大学与绍兴县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合作举办。2013年9月,学院新生在绍兴校园就学。

(5)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专业代码扩展阅读
1999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确认、浙江工业大学举办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
2012年,学院由浙江工业大学与绍兴县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合作举办。
2013年9月,学院新生在绍兴校区就学。
2015年,学院被浙江省商务厅授权为电商、物流、外贸单证类人才的培训基地。12月,学院获批为首批十所浙江省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学校之一。
2016年10月,学院通过省独立学院规范设置验收。
2017年2月,学院和绍兴东方山水旅游度假区达成合作协议,成立企业学院-之江东方山水学院。4月19日,绍兴市知识产权保护研究中心在学院成立。 12月,学院与浙江六环电线电缆有限公司成立“功能高分子材料联合研发中心”。
2018年3月,学院获评教育部“2017年国防教育特色学校”。
❻ 浙江工业大学有哪些院系,浙江工业大学院系设置,部门
《浙江工业大学》网络网盘免费下载
链接:
浙江工业大学(Zhejia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简称浙工大,主校区位于杭州市,是教育部与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的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国家“2011计划”首批牵头高校,入选“111计划”、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孔子学院奖学金接收院校、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为亚洲规划院校联盟(APSA)、CDIO工程教育联盟成员。
❼ 浙江专升本有哪些学校
1、浙江树人学院(院校代码0033),2020年该学校招收的专升本专业有国际经济与贸易、旅游管理、市场营销、汉语言文学以及国际经济与贸易(茶文化贸易方向)等多个专业。
2、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院校代码0095),2020年该学校招收的专升本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以及自动化等专业。
3、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院校代码0092),2020年该学校招收的专升本专业软件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机械工程等多个专业。

4、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院校代码0097),2020年该学校招收的专升本专业电子信息工程、纺织工程以及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5、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院校代码0065),2020年该学校招收的专升本专业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物流管理、电子商务、国际商务以及酒店管理等专业。
6、温州大学瓯江学院(院校代码0123),2020年该学校招收的专升本专业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以及市场营销等专业。
❽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0年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五条 学院全称: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
第六条 学院代码:13275。
第七条 办学性质: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是1999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经教育部确认、由浙江工业大学举办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2012年起由浙江工业大学与绍兴市柯桥区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合作举办。
第八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独立学院。
第九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授予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
第十条 办学方针:学院遵循“依托母体、融入绍兴、内涵发展”的办学方针,旗帜鲜明地培养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下得去、上得来、用得好”的应用型人才。
第十一条 办学及就学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越州大道958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院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院面向全国18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和批次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五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院参照执行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之规定。对《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我院原则上按不录取执行。
第十六条 学院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 录取时学院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学院公共外语为英语(英语专业除外)。
第十八条 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英语成绩要求按单科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考实际英语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第十九条 学院认同并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条 浙江省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一条 浙江省以外的招生省份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招生当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由学院确定调档比例,学院调档数控制在当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2倍以内;学院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1、2、3专业志愿按1-3分级差进行专业投档,对4、5、6专业志愿视为并列志愿,不设级差分;若出现总分相同的考生,则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院将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江苏省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择优录取。
非第一学校志愿的进档考生,在计划未满专业中根据上述原则录取。
第二十二条 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之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艺术类、高职单考单招、专升本等其他特殊类别另行制定招生简章或办法。
第二十四条 学院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也可登陆学院招生网站查询。
第五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 被我院录取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除外),在第一、第二或第三学期结束时,根据学业基础和兴趣特长,可以在全院范围内申请转专业(艺术类学生只能申请转艺术类其他专业)。
第二十六条 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学院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海外交流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获奖面近30%。学院面向2020级新生设立新生奖学金,对高考文化总分高于普通类一段分数线(含)的浙江省考生和高于我院招生所在批次上一批次分数线(含)的浙江省外考生,一次性奖励50000元;学院执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资助政策,在校生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及由社会各界设立的奖助学金。
第二十八条 学院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主管部门批文和有关规定,学费按培养成本核算后确定的标准收取。按专业类招收的新生入学时按照专业类中学费标准较低的专业收取,专业确认后则分别按所学专业的学费标准执行。请考生充分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
第二十九条 住宿费按浙江省物价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标准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招生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http://zs.zzjc.e.cn
邮箱:[email protected]
电话:0575-81112699
传真:0575-81112709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越州大道958号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邮编:312030
第三十一条 学院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