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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专业限制

发布时间: 2023-02-09 17:23:22

① 浙江大学有哪些专业

浙江大学有以下专业:

汉语言文学、古典文献学、编辑出版学、历史学、哲学、文物与博物馆学、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汉语国际教育、俄语、日语、英语、翻译、德语、法语、西班牙语、经济学、金融学、财政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教育学、公共事业管理、工商管理、会计学;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行政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信息资源管理、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社会学、农林经济管理、法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物理学、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含心理咨询方向)等。

浙江大学2022年招生计划

浙江大学在国家方针政策的指导和教育部的统筹安排下,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战略需求,遵循公平性、科学性、稳定性、灵活性,结合学校自身实际,以生源质量为先导,兼顾地区平衡等原则,确定来源计划的编制办法。浙江大学本科分省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

为服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战略决策和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化战略,充分发扬中西方高水平高等教育优势,浙江大学在海宁设立国际校区,目前已成立浙江大学爱丁堡大学联合学院和浙江大学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校区联合学院两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招生专业为生物医学、生物信息学、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与计算机工程、土木工程。学生学习地点为海宁国际校区。国际校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与学校其他专业之间不能互相转专业。

根据医药类考生报考特点,浙江大学医学院、药学院和浙江大学爱丁堡大学联合学院所属的医学试验班类、预防医学、药学类、生物医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等,以浙江大学医学院(国标码19335)实施单独录取,实行单独招生代码,单列招生计划,单独形成调档分数线。

浙江大学将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等录取问题。

以上内容参考 网络-浙江大学

② 浙江大学专业

截至2018年5月,浙大设有7个学部、37个专业学院(系)、1个工程师学院、2个中外合作办学学院、7家附属医院,开办128个本科专业,其学科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艺术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十二个门类。

师资力量:

截至2021年底,学校有全日制学生63136人、国际学生5609人、教职工9778人,教师中有中国科学院院士(含双聘)30人、中国工程院院士(含双聘)31人、文科资深教授15人。在2022年2月国家最新公布的名单中,浙江大学及21个学科入选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

以上内容参考浙江大学-学校概况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浙江大学

③ 浙大法学选科要求

你好,以下是整理的2021年浙江大学3+3模式各专业选科要求,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人文科学试验班 古典文献学、汉语言文学、哲学、历史学、文物与博物馆学、新闻学、传播学、英语、翻译、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日语、俄语 历史或地理
外国语言文学类(日语、俄语)(提前批) 日语、俄语 历史或地理
社会科学试验班(竺可桢学院人文社科实验班、智能财务班) 人文社科实验班、智能财务班 不限
社会科学试验班 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教育学、会计学、工商管理、社会学、农林经济管理、信息资源管理、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法学 不限
理科试验班类 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物理学、心理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物理
理科试验班(生命、环境、化学与地学) 生物科学、生态学、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化学、大气科学、地理信息科学、地质学 物理
工科试验班 车辆工程、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机械工程、建筑学(5年),城乡规划(5年)、(土木、水利与交通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工程力学、飞行器设计与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物理
工科试验班(材料、化工与高分子) 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物理
工科试验班(信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软件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微电子科学与工程、信息工程、自动化(控制、电气)、生物医学工程、工业设计 物理
机器人工程(竺可桢学院) 机器人工程 物理
工科试验班(竺可桢学院图灵班)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人工智能 物理
工科试验班(中外合作办学,ZJU-UIUC联合学院) 机械工程、电子与计算机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 物理
医学试验班(竺可桢学院巴德年医学班) 临床医学(8年本博连读) 物理+化学
工科试验班(海洋) 海洋工程与技术、海洋科学 物理
应用生物科学(农学类) 农业资源与环境、茶学、农学、植物保护、园林、园艺、动物科学、动物医学(5年) 物理或化学
应用生物科学(生工食品) 农业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 物理或化学
体育学类 体育教育、运动训练 不限
设计学类 艺术与科技 不限
临床医学(“5+3”一体化培养) 临床医学(“5+3”一体化培养) 化学+生物
口腔医学(“5+3”一体化培养) 口腔医学(“5+3”一体化培养) 化学+生物
临床医学(儿科方向,“5+3”一体化培养) 临床医学(儿科方向,“5+3”一体化培养) 化学+生物
医学试验班类 临床医学(5年)、口腔医学(5年) 化学+生物
预防医学 预防医学(5年) 物理或化学或生物
生物医学(中外合作办学)(ZJU-UOE联合学院,含生物信息) 生物医学、生物信息学 化学+生物
药学类 药学 物理或化学或生物

④ 浙江大学药学考研有专业限制吗

没有。浙江大学药学院是浙江大学的二级学院,学院有2个系2个本科专业,有在读全日制学生915人,其中院校学生在进行考研时没有专业限制。

⑤ 浙大有没有农村专项如果有是不是也有专业限制

浙大前几年都有专项计划,并且所有的学校的专项计划都是有专业限制的。

⑥ 浙江大学心理学专业选科要求

浙江大学心理学专业选科要求是物理,化学,生物。
浙江大学的应用心理学专业是属于理科实验班类,这个大类主要专业是: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物理学,心理学,所以高中只能选物理,这个一定要有,另外两个最好是生物和化学。
心理学专业是结合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为一体的专业,培养具备心理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能在科研部门、高等和中等学校、企事业单位等从事心理学科学研究、教学工作和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⑦ 浙大对非本专业学生考研有什么限制吗

同学你好,只要符合这些条件就可以报考浙大在职研究生;汇学考研老师为您解答。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其中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须加试二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均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满足以下条件:不得跨专业报考;提供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相应专业本科的8门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及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初试成绩合格后,加试二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前置专业应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6、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前置专业应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7、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8、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四年及以上,思想政治表现好,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为原工作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2017年我校单独考试只限在工程师学院工程硕士领域招生。

9、报考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需参加全国统考,主要面向西部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其中汉族考生不超过10%)”招收学生。考生除满足条件1、2、3、4外,须提交各生源所在省教育厅盖章的“少民骨干登记表”,详情请查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10、2016年起,国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

⑧ 浙大不接受跨专业考研的专业

医学类专业。

跨专业考研,就是在自己所学专业之外,选择与自己所学专业有关或是无关的非本专业课程,作为研究或是考研目标,进行的研究生考试复习,进行研究生考试的活动。

跨专业考研顾名思义,这个经常出现的词汇中,重要的是跨专业。考研是大学生或是已经工作的人,为求得自己的完善,或是为了规避严苛的社会竞争,选择的一种生活和学习方式。

浙江大学:

浙江大学(Zhejiang University),简称“浙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位列首批“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211工程”、“985工程”,为九校联盟(C9)、中国大学校长联谊会、环太平洋大学联盟、世界大学联盟、全球大学校长论坛、全球高校人工智能学术联盟、国际应用科技开发协作网。

新工科教育国际联盟、全球能源互联网大学联盟、CDIO工程教育联盟、医学“双一流”建设联盟成员,入选“珠峰计划”、“强基计划”、“2011计划”。

“111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曾培养出厉绥之、束星北、李政道等杰出校友。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跨专业考研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浙江大学

⑨ 浙江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浙江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首批“双一流”高校之一。浙江大学本科招生采用浙江大学(国标码10335)和浙江大学医学院(国标码19335)两个代码招生,分别编制计划和录取。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浙江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浙江大学,学校地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上级主管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及类型为全日制公办本科。

第三条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达到外方合作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同时由外方合作学校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第四条浙江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浙江大学成立学校招生委员会,听取学校年度招生工作情况,研究分析招生工作面临的问题,并提出指导意见,对各类招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设立本科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六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作为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常设机构,在本科生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完成本科生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条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各招生工作组负责浙江大学在该考区的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录取工作。

第八条浙江大学招生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浙江大学在国家方针政策的指导和教育部的统筹安排下,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战略需求,遵循公平性、科学性、稳定性、灵活性,结合学校自身实际,以生源质量为先导,兼顾地区平衡等原则,确定来源计划的编制办法。浙江大学本科分省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

第十条为服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战略决策和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化战略,充分发扬中西方高水平高等教育优势,浙江大学在海宁设立国际校区,目前已成立浙江大学爱丁堡大学联合学院和浙江大学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校区联合学院两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招生专业为生物医学、生物信息学、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与计算机工程、土木工程。学生学习地点为海宁国际校区。国际校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与学校其他专业之间不能互相转专业。

第十一条根据医药类考生报考特点,浙江大学医学院、药学院和浙江大学爱丁堡大学联合学院所属的医学试验班类、预防医学、药学类和生物医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等,以浙江大学医学院(国标码19335)实行单独招生代码,单列招生计划,单独设定调档分数线,实行单独录取。

第十二条浙江大学将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等录取问题。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浙江大学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体育类分类录取考生,高考改革试点省份执行其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浙江大学录取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内蒙古自治区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投档,具体规则按照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浙江大学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分专业或分大类招生计划数,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不设专业间分数级差。

第十六条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投档。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七条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调剂者,待所有进档考生专业志愿录取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大类或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或体检结果不符合未录满大类(专业)录取要求者,予以退档处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不招收无志愿考生。

第十八条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数不足时,浙江大学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九条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2A,必修科目和综合素质符合江苏省招生委员会的相关规定。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考生的选测科目成绩等级要求为2B。

第二十条浙江大学录取的学生在入学一年内确认主修专业。在本科教学中,教学计划要求的必修外语课程使用英语教材和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应慎重填报志愿。

第二十一条浙江大学在招生录取中不设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二条浙江大学对学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录取的考生在入学三个月内按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违规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对保送生、强基计划、综合评价、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专业和运动训练专业等特殊类招生项目的考生,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浙江大学当年相应各类招生简章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二十五条为服务和支撑国家海洋发展战略,浙江大学在舟山设立校区,海洋科学、海洋工程与技术2个专业的学生前两年在紫金港校区学习,后两年在舟山校区学习。

第二十六提前批次专业大类录取政策

我校与有关省级招办协商安排非通用语种等专业在提前批次录取,相关专业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提前批次招生专业大类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考生所填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在未录满的上述提前批次招生专业大类范围内进行调剂录取,提前批次录取的学生,主修专业确认及转专业范围仅限于提前批次的相关专业。学生可以辅修、微辅修其他类专业。

第二十七条根据浙江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主修专业确认到农学、园艺、植物保护、茶学、动物科学、动物医学6个专业的浙江籍学生将免交学费。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浙江大学按照国家规定和浙江省发改委核准标准,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每学年先按学年制收费标准进行预收,学年末按所修学分结算,毕业前进行学费总结算。工科类、医学类专业6000元/人∙学年;艺术类专业9000元/人∙学年;农林类专业5500元/人∙学年;其他专业5300元/人∙学年。软件工程专业第三学年16000元/人∙学年,第四学年10000元/人∙学年。竺可桢学院混合班按工科类专业收费,第一至第二学年6000元/人∙学年,后两年按学生主修专业学费标准执行。临床医学专业八年制前四年按本科阶段学费标准收费,后四年按照当年(入学后第五年)博士生学费标准收取。

以下专业学费标准将在原有基础上浮15%: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建筑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信息工程、自动化、工业设计、电子信息工程、临床医学(8年制)、汉语言文学、新闻学、经济学、金融学、财政学、会计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

海宁国际校区所有专业按照国家规定和浙江省发改委核准标准,实行学年制收费,学费标准:12万元/人∙学年。

第二十九条浙江大学学生公寓(除国际校区外)住宿费:不超过1600元/人∙学年。

海宁国际校区公寓住宿费:8000元/人∙学年。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浙江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浙江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浙江大学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http://zdzsc.zju.e.cn

咨询电话:0571-87951006,88981979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58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571-88981497

⑩ 考入浙江大学有哪些要求

考入浙江大学需要达到一定的高考分数,并且达到浙江大学的录取投档要求的,即可考入浙大。浙江大学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分专业或分大类招生计划数,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不设专业间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无同分排序规则的批次参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普通批次执行。

浙江大学录取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

浙江大学简介。

浙江大学为一所特色鲜明、在海内外有较大影响的综合型、研究型、创新型大学,学科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艺术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交叉学科等13个门类;

学校设有7个学部、37个专业学院(系)、1个工程师学院、2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7家直属附属医院。学校现有紫金港、玉泉、西溪、华家池、之江、舟山、海宁等7个校区,占地面积6223440平方米,图书馆总藏书量787万册。

以上内容参考浙江大学——浙江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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