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北京大学复试时间
1. 请教关于清华北大人大法硕(非法学)推免
北京大学推免复试经历
申请时间:2016年9月10日
信息来源:北京大学法学院官网
材料准备:按官网上所列材料一项项准备,主要包括推荐信(3封)、在校成绩单、六级成绩、申请表等
复试人数:400人
名单公布时间:9.19晚
复试时间:9.23
选拔形式:笔试+面试,各100分(笔试占70%,面试30%)
9.23上午笔试,下午面试
个人成绩与排名:笔试85 面试87 加权85.6 9/346
复试内容:
一、笔试
1.两道材料分析题,各25分
1.1孟子曰:“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请评价这句话。
1.2瓦特蒸汽机的专利垄断与矿主利益之争。
2.大作文
根据所给材料写一篇论述文,2000字以上。
材料主要内容是基层法官流失现象,分析了具体原因和现阶段的措施,以此作文。
二、面试
根据姓氏首字母排列名单,共五大组,每组80人,80人中又分16小组,每组5人。
一组5人进入教室后面对5位老师落座,任一同学抽题,短暂思考后谁先想好谁就可以开始第一轮陈述观点。
2. 北大社会学系的社会工作专业研究生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2016年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推荐免试
按照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北京大学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者请按照《北京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的要求,申请攻读我校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普通招考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学术论文,不限学科专业。复试阶段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
(二)报名
1、考生报名前须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考试费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收取。
(三)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初试科目如下:
① 思想政治理论
② 英语一、俄语、日语、法语、德语任选一门
③ 社会工作原理
④ 社会工作实务
(四)资格审查和复试
我校将对报考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交报名表(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教育招生网打印)、本科成绩单、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生出示学生证)等证明材料。
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中下旬。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复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复试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考察考生对社会工作的理解、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考生的外语听力考试在复试中进行,并计入复试总成绩
参加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按北京市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
(五)录取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及格者我校将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择优录取。考生总成绩由三部分组成,即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外语听力成绩。
三、学习方式
本专业学习年限为2年,全日制授课。实行学分制。
四、培养
为了培养社会需要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的社会工作专门人才,我校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具有以下特点:
1、夯实社会工作专业基础知识。第一学年上半年,学习社会工作基础课程,夯实理论基础,为以后专业课程的学习做好准备。第一学年下半年和第二学期上半年,学习专业课程,学生选定社会工作方向,进行专业课学习。
2、强化对我国社会工作实践的了解。安排或者聘请本系骨干教师、外聘教授、实务部门专家授课,采取课堂讲授、专题讨论、案例分析、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进行教学。
3、加强社会实践的环节,抓紧实习。要求学生在学期间累计完成800小时的专业实习。实习从第二学期开始(同步实习),第三、四学期为集中实习。实习至少需在三个领域进行。
4、实行导师组制度,并吸收实务部门专家参加导师组,聘请实务部门的专家担任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与本院教师共同指导学生实务课程的学习、实习、论文写作和就业。
五、学历与学位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北京大学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经校长批准,颁发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北京大学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
六、学费
学费总额为2.7万元。学生须按学年交纳学费,即在新生入学报到及第二学年开学注册时分别交纳1.35万元,届时未交纳或未足额交纳学费者,将不予办理入学及注册手续。
本专业不设学业奖学金,所有学生均需交纳学费。
七、住宿
住宿及费用自理。社会学系将协助联系校外住宿。
八、转档和就业派遣
在已录取的硕士研究生中,“转档”硕士研究生其档案、户口和人事关系均可在入学前转入学校,入学后不再予以办理“转档”手续。
“不转档”硕士研究生其档案、户口和人事关系均不转入学校,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若在学期间,发生原单位撤销、合并等情况,由学生自谋职业。“不转档”硕士研究生不参加学校奖学金的申请和评定,医疗自理。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均为定向培养研究生。非在职考生其人事档案应转入,在职考生其人事档案应由定向单位负责管理。
九、违纪处罚
若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十、联系方式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办公室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 北大医学心理学硕士专业报考条件
北大医学心理学硕士专业报考条件
北京大学2016年医学心理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4)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过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学习或工作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5)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3、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通过初试后,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部分专业还将加试实验等科目;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6、参加专业学位考试考生的报考条件,详见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页上(http://grs.pku.e.cn/zsxx/sszs/zyxwzsjz/)所公布的相关简章。
报名办法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的方式。具体报名方式、时间、地点请于9月下旬见北大研究生院网页。
3、报名费:按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收取。
初试时间
初试时间为2016年12月底。招生院系、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招生人数及相关说明请见招生专业目录。
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下旬,具体说明如下:
1、参加初试并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到北大研究生院网页下载相关表格,按规定时间提供可以证明自身研究潜能的各种材料,包括攻读研究生阶段的研究计划、学校正式成绩单、科研成果等。
2、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
3、我校采取笔试、口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以进一步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4、参加复试的同学一般应达到复试分数线。
5、除专业目录规定或特别说明外,复试人数一般为招生规模的110%至150%。对于复试阶段进行专业课笔试的学科专业,复试人数将适当增加。
6、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及格者能否录取,以考生的总成绩名次为准。总成绩包括两部分,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30%至50%的范围内。
7、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各院系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对于经过初试和复试仍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我校将进一步组织复试。
8、参加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按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