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交换生申请时间
Ⅰ 中国政法大学2021年考研招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法治建设、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专业及招生计划
我校2021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方式分为推荐免试和普通招考。接收推荐免试生的申请条件、申请程序、复试考核及录取要求等另见我校《关于2021 年接收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通知》。推荐免试和普通招考专业目录、拟招生人数详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招生人数仅供报考时参考,录取时将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招生计划,综合考虑学校生源状况和发展需要,适当调整。
三、考研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1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1 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复试前须有2篇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所报考学科文章。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名前须取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获国(境)外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须在参加我校复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报考部分专业和单独考试的特别要求
1.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须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的考生,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工作3年以上(含3年)(从毕业后到2021年入学之日,下同);或者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工作5年以上(含5年),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或者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含2年)。
4.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为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在职人员。且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报考专业仅限∶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刑事司法学院刑法学专业、诉讼法学专业刑事诉讼法学方向。报考学习方式∶全日制。
5.报考西藏单独考试(又称"援藏计划")的考生,必须为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在职人员,须符合西藏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报考专业仅限∶民商经济法学院诉讼法学、民商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刑事司法学院刑法学、网络法学。报考学习方式∶全日制。
(三)其他
1.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一)、(二)中各项报考条件的要求。其他报考资格及招生计划详见教育部相关通知。报考学习方式∶全日制。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一)、(二)中各项报考条件的要求,并有《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义务兵退出现役登记表》(或《士官退出现役登记表》)。招生计划暂按2020年执行,最终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数为准。报考学习方式∶全日制。
3.部分学院或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学历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详见专业目录中"备注"。
四、报名流程
考生须仔细阅读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教育部、考生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相关通知公告,并如实、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由于不按公告要求报名、不符合报考条件、误填报考信息、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等原因,导致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普通招考报名流程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不含推荐免试生)。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报名参加普通招考,否则将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教育网址∶yz.chsi.cn 公网网址∶yz.chsi.com.cn
3.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选择"中国政法大学"考点;援藏计划考生选择西藏教育考试院指定的考点。其他考生(含MBA、MPA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考生须按报考点要求办理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及参加考试。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或前往所选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时间及地点∶以考生所选考点通知或公告为准。逾期不再补办。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须提交考生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截至初试考试日期仍有效)、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获得高职高专、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提供学历证书;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提供学位证书)、网上报名编号、所选考点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3.未通过网上学历(或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学历(或学籍)认证报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档案部门公章)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4.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注意事项
1.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网上报名时须在备注中注明"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仅限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享受此政策。
2.在职人员∶报名时不必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与工作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本人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考生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中国政法大学2021年考研招生章程小编就说到这里了,更多关于考研考试的备考技巧,备考干货,新闻资讯,成绩查询,准考证打印入口,准考证打印时间等内容,小编会持续更新。祝愿各位考生都能顺利通过考试。
Ⅱ 中国政法大学内地招生单位面向香港、澳门、台湾招收
在职研究生不仅仅是面对的国内考生,还有国外的,下面是中国政法大学内地招生单位面向香港、澳门、台湾招收研究生相关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招生类别
1.公费全日制研究生。录取的此类学生占用招生单位当年的研究生国家计划,在学期间的待遇与内地(祖国大陆)的研究生相同。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和考试成绩,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原则上不少于3-5名,其他招生单位酌情参照执行。
2.自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兼读(在职)研究生。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自费研究生招生人数由招生单位自行确定。
3.奖学金研究生。教育部在19所大学为港澳台人士设立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招生计划由教育部专项单列。设奖学金的招生单位有: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国协和医科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
获教育部奖学金的研究生除免交学费外,另发生活补助费。博士生每人每月750元人民币,硕士生每人每月650元人民币。
各设奖学金的招生单位要制订遴选推荐办法,以学生考试成绩为主,兼顾其他因素。推荐办法可与录取公费全日制研究生统筹考虑。
二、收费标准
自费全日制研究生的学费标准由招生单位参照本单位招收同类专业委托培养研究生的标准核定;自费兼读(在职)研究生的学费标准,由招生单位根据以上标准和教学计划折算核定。具体收费标准,由招生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批确定。各招生单位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住宿费由招生单位按批准的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学员可交纳人民币或港元、澳元,交纳港元、澳元时,按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汇率计价收费。
招生单位须根据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在招生专业目录中注明。同时,对公费全日制研究生提供的奖学金金额及教育部所设奖学金金额也一并予以注明。
三、考生报考资格
1.香港、澳门或台湾永久居民,或由内地移居港澳台地区的居民。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
报考自费全日制研究生及自费兼读(在职)研究生的考生年龄由招生单位自行确定。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四、招生单位
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授予权,学习、住宿及其他生活条件符合招收来华留学生要求的招生单位,经招生单位主管部门核准招生基本条件,并经教育部备案后,可以招收港澳台研究生。从2005年起,凡拟初次面向港澳台招收研究生的招生单位须将备案报告于2005年11月30日前分别报送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和高校学生司。
五、招生报考点
经教育部委托,下列4个报考点负责招生宣传、报名和初试的组织工作: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于鹰宇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电话:(010)68453458图文传真:(010)68948227。
广州:广东省高校招生办公室联系人:施靖波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电话:(020)38627815图文传真:(020)38627816。
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联系人:邹重华地址:香港铜锣湾摩顿台5号百富中心16楼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联系人:郭淑华地址:澳门巴掌围斜巷19号南粤商业中心十三至十五楼电话:(00853)3969322图文传真:(00853)322340
六、招生办法及程序
(一)寄送招生专业目录及学校简介
为方便港澳台人士报考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单位应于2005年11月20日前向报考点提供以下必要的书面资料:
1.招生单位概况、招生专业(不含保密专业)及反映导师学术水平和学术地位的介绍。
2.招生专业目录。内容依次为招生的学科专业代码、名称,研究方向,导师姓名(可不列入),招生人数,考试科目(港澳台生不考政治理论)。目录的篇眉还应列出招生单位代码,名称,详细地址,联系部门(人),电话,图文传真,E-Mail地址。
3.港澳台地区与内地(祖国大陆)的教学内容差别较大,为利于考生应试,招生单位可出考试大纲,大纲中可附参考书目录。有特殊要求的应作详细说明。
上述材料的格式不做统一规定,印好的有关招生材料须按规定的日期迳寄教育部委托承办招收港澳台研究生的4个报考点(其中招生专业目录各点不少于5套)。
(二)报名
报考点按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为考生办理报名手续。
报考点将考生填写好的《香港、澳门、台湾人士攻读内地(祖国大陆)招生单位硕士/博士学位申请表》、学历证书复印件、《机密推荐书》(教授推荐函)收齐并核对无误后,根据统一编制的招生计算机辅助管理软件,按照《招收港澳台研究生数据库结构及字段说明》(附2)录入考生信息并生成考生报考顺序,将报名编号填写在考生《申请表》指定的位置,于规定时间把考生报考材料、考生报考情况表及附2的数据库寄送有关招生单位。
招生单位收到考生报考材料后,要认真审查,同时对报考点寄来的考生报考情况表的各项内容进行认真核对(有误之处应用红笔注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在该表的有关栏目内写明同意准考字样并加盖招生单位公章,于规定的时间寄回报考点。对不同意准考的考生,应将名单及原因通知报考点。报考点根据招生单位寄回的考生报考情况表给考生核发准考证。
考虑到艺术类专业招生的特殊性,凡报考艺术类招生单位的考生均到所报考的招生单位报名(或函报)并参加考试。招生单位应在招生专业目录中注明报名和考试的具体要求。报名及录取情况统计表按规定的时间报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和高校学生司。
(三)命题和印发试卷
1.考试科目及命题要求
硕士生考生的初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以下简称MBA)初试科目为外国语和综合能力考试);博士生考生的初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至少两门业务课;初试均为笔试。初试科目每科考3小时。
硕士生考生初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MBA考生初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博士生考生初试每科满分各为100分。
命题的难度及其他具体要求原则上与内地(祖国大陆)相同。试题的表达方式及用词,要注意通用性,导语要清晰,以便考生按要求答题。各招生单位应对命题及制卷人员加强教育和管理,建立健全命题、审题规章、程序,明确各环节责任人,保证命题质量,要认真审核与校对,不得有差错,对社会科学的考题内容应特别注意不出政治问题。
外国语考试的试题样式要求与内地(祖国大陆)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外国语统一命题试题样式一致,实行题卷分离。考生只能在答题纸上作答,写在试题纸上或草稿纸上无效。
2.各招生单位试题的格式要统一、规范,试题要打印(用60克以上白纸印刷),文字部分不得手写,图表数据务必清楚工整。必须保证试题的印刷质量。
3.试题的封装及邮寄试题由招生单位用三层信封封装,通过机要邮寄。具体要求如下:
小信封:每位考生的每科试题,分别装入小信封后密封,信封(格式见附1)写明报名点编号、考生姓名、招生单位名称、考试科目、考试时间。
中信封:套装同一考生的各科试题的小信封后密封,封面注明机密、试题字样,并写明招生单位名称、考生姓名、报考点编号。
大信封:招生单位将本单位各考生的中信封及准考考生情况一览表一份装入同一个大信封。
在北京报考点应试的考生的试题按前述邮编和地址寄往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试题接收人:于鹰宇。
在广东、香港、澳门报考点应试的考生的试题按前述邮编和地址在2006年3月5日前寄到广东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试题接收人:施靖波。香港、澳门报考点的试题将有专人送至。试题不得直接寄往香港、澳门报考点。
各招生单位务必严格按上述要求及《2006年内地(祖国大陆)招生单位面向香港、澳门、台湾招收研究生工作进程表》规定的时间及时将试题寄出。
(四)初试
由报考点负责组织。艺术类招生单位的考试由本单位自行组织。初试成绩由招生单位通知考生。
(五)复试
初试合格的考生复试与否及复试的内容、方式由招生单位自行确定,并通知考生及报名点。复试的具体时间由招生单位在教育部规定的期限内安排。复试地点可在招生单位本部,也可在广州、深圳或对招生单位和考生均便利的地方,费用双方自理。
(六)录取
招生单位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综合审查后,对报考公费全日制、自费全日制、自费兼读的可自行决定是否录取,录取标准原则上与内地(祖国大陆)考生相同,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可适当照顾。录取后,各招生单位招办应按规定时间将录取名单分别报送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及各招生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将录取数据库(附2)发至[email protected]和[email protected],并通知有关报考点,同时将录取通知书直接寄给考生本人。
申请教育部研究生奖学金,并且入学考试成绩优秀的,由招生单位提出意见后将推荐名单(按评议情况先后排序,不超过5名)及考试成绩报送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教育部进行评审后,由教育部将评审结果通知招生单位,再由招生单位通知考生本人。
七、管理
为了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招生工作应指定专人负责。
被录取的各类研究生在学期间的教学工作由招生单位的研究生院(部、处)负责。被录取的港澳台研究生均与内地(祖国大陆)入学研究生一样可参加优秀生奖学金的评选。其他管理工作由负责港澳台事务的部门负责。
八、其他
已在内地(祖国大陆)学习的港澳台应届本科毕业生、硕士生或在内地(祖国大陆)供职的港澳台人士,拟报读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者,可按上述办法在指定的4个报考点报考,也可按各招生单位招收内地(祖国大陆)硕士生、博士生的办法报考研究生,即报考硕士生的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硕士生入学考试,报考博士生的按招生单位的规定参加招生单位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考试。入学考试科目不设政治理论课。由招生单位按照第六条第(六)款自行决定是否录取。录取名单于2006年6月15日前报送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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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中国政法大学有保研夏令营吗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2016年首届优秀大学生夏令营招生通知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将于2016年7月12日——7月15日举办首届优秀大学生夏令营。本夏令营旨在增进全国优秀大学生对中国政法大学以及我院的了解,促进不同高校优秀大学生之间的交流,吸引和选拔优秀本科生到我院攻读硕士学位。
一、选拔条件及选拔方案
法学院首届夏令营招生规模为60人左右。
经申请人所在学院推荐或本人自荐,并符合下列条件者,由我院审核通过后可参加首届暑期夏令营:
1.申请人为国内985、211高校、具有法学博士一级授权点高校或者传统优势政法院校的法学专业本科三年级(2017年毕业)优秀学生,申报专业为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军事法学、法与经济学、法律硕士(法学)。有突出科研成果或专业特长的其他高校的本科三年级学生也可申请;本届夏令营不接收非法学专业本科学生的申报。
2.学习成绩优异,本科前三年(或前五学期)总评成绩排名在专业前20%;在其他方面有优异表现者(如在重要期刊上发表论文或获得重要科技与创新奖励等),可以适当放宽排名限制。
3. 对所报专业领域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科研潜力。
4.外语水平良好。英语国家六级水平考试成绩426分以上(含426分)或具有同等水平的托福、雅思、或GRE等成绩;其它语种需提供相关语言资质认定考试成绩。
5.在校期间无违纪表现或未受过处分。
二、申请材料
1.《2016年优秀大学生夏令营申请表》1份,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须盖公章。
2.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文版1份,教育部学信网下载打印(http://www.chsi.com.cn/),须将有效期延至3个月以上。
4.本科前三年(或前五学期)成绩单原件1份,须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5.国家英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复印件1份或其他能证明本人外语水平的正式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
6.个人陈述1份,限两页,1000字左右。
7.校级以上(含校级)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或著作等复印件。
注:以上申请材料请按上述清单顺序排放,并用EMS装订邮寄。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申请资格。
三、申请程序
1. 网上申请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政法大学2016年首届优秀大学生夏令营网上申请系统” (网址:http://yz.cupl.e.cn/zsgl/tmsgl/),根据系统要求填写申请材料,完成报名形成申请表。
2. 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
所有电子版申请材料请以一个文件夹收纳并打包该文件夹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文件夹以及邮件主题应为“夏令营申请+就读学校+姓名”。初始文本是纸质版的,例如六级成绩,可以通过扫描等方式转为电子版。
3. 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纸质版请邮寄(只接收EMS)至以下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邮编100088,电话010-58908381,信封上请注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夏令营”。
电子版与纸质版(纸质版以寄出地邮戳时间为准)申请材料接收日期为2016年5月10日——6月21日,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4. 名单公布
夏令营审核录取工作将于2016年6月30日前结束,届时入营名单将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官网主页(http://web.cupl.e.cn/fxy/)公布。
四、活动安排
1.营员报到
报到时间:2016年7月12日上午:9:30—11:30
报到地点: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科研楼A913
2.日程安排
法学院首届暑期夏令营活动具体日程安排以入营报到时的通知为准。
五、营员考核
此次夏令营将根据营员申报材料和在夏令营期间的综合表现进行评鉴,营员最后考核成绩由申报材料得分、夏令营期间综合测试、导师组面试成绩综合确定,我院参照分数排名以及提交的审核材料择优确定“优秀营员”和“合格营员”。
1.“优秀营员”与“合格营员”如获得2017年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并报考我院相关专业(须与夏令营入营学院、专业相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优秀营员”或“合格营员”如未获得2017年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但在2017年全国统考中报考我院相关专业(须与夏令营入营学院、专业相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其他事项
1. 申请人限报我院一个专业。
2. 学校为京外高校学生安排免费食宿,并报销本次从就读学校所在地到北京的单程硬座车票(需要提供车票)。学校为京内高校学生安排免费就餐,并提供一定交通补助,但不安排住宿。
3.学校为所有营员购买短期意外伤害保险一份。所有营员须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因违反协议规定所造成的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失,责任自负。
4. 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入营资格。
5.夏令营期间所有营员必须遵守中国政法大学有关规章制度和我院夏令营的要求与纪律,遵守夏令营的安排,按时参加活动,无故缺席者将被取消营员资格。
Ⅳ 2014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
中欧法学院的学习有两年和三年之分,
研一读中国法硕士学位,研一结束的时候,大家需要进行一次选择:(1)如果选择读欧洲法学位,那么研二学的都是欧洲法,研二的八月份提交欧洲法学位论文,如果通过,就能拿到德国汉堡大学颁发的欧洲-国际法学硕士学位(LL.M),然后研三继续进行中国法硕士学位的学习,主要就是提交中国法毕业论文、找工作等等。(2)如果选择不读欧洲法,那么研二就要提交中国法毕业论文、找工作,然后毕业。总结起来一句话:读两年拿一个中国法学位,读三年就可以多一个学位(汉堡的“老流氓”)。
Ⅳ 有关中国政法大学中德比较法学院和中欧法学院的问题
1. 对的,中德和中美合并为比较法学研究院了。中德学习的基本情况:学制3年,如果通过德福的话第3年在德国度过,但基本都得把国内的硕士延期毕业,等回国了再答辩毕业论文,所以总共要3年半左右的时间。如果过不了德福就只能3年都在国内了,拿一个我们学校的比较法学的硕士。报考的时候有分专业方向:比较民商法,比较公法,欧盟法和比较法基础理论。专业方向不影响报考和录取,入学后选导师不局限于当初报名的方向,可以换。基本来说,课程还是比较多,专业课负担不会太重,有比较法总论,比较民法总论(基本就是讲德国民法总论),比较公法和法律德语等,研二还有德方老师来用德语上法学课程。
2.中德和中欧的大致比较:
中德:位于研院,必须通过德福才能到德攻读LLM,五所学校可以选择,可以出国一年,以德文为主。
中欧:位于昌平,不必通过特定考试就能有双硕士,拿的是汉堡大学的LLM,出国情况不详,以英文为主。
3.中德的详细情况
中德法学院每年招生一般不超过45人,本科5+2学德语的双学位同学有直推的机会,直推的学生最多不超过15人。也就是说面向社会(包括政法大学)的招生名额为20到30人。
经常有师弟师妹误以为,考中德要会德语德语。这是误解,实际上比较法学院(包括中美和中德)对语言没有特殊要求,只要按照政法大学的统一规定报考就可以了。这两年的情况是,只要初试达到学校划定的本院分数线,复试正常发挥,就不会被刷掉,2013年的分数线是345。
至于在中德法学院的学习,提供的条件是很优厚的,学院和 DAAD(Deutscher Akademischer Austausch Dienst)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有合作项目。如果你对德语或者德国法感兴趣,选中德再好不过了。我是2012级的中德研究生,今年研一,感觉很充实,德语学习每天都有收获也很有趣。
一、 对德语的教授主要分为以下两个部分:
1、本校德语中教
用新求精教材,从最初教大家德语字母、发音一直到后面的语法、句法。学习强度相对小一些,更注重对语法的掌握。
每周两个下午的时间,加起来大概7个小时,两位中教每人一个下午。(13级课时可能有改动)
2、外教全程语言教学。
DAAD每年聘请外教,培养学生的听说读写能力。大量的口语练习,特殊的互动教学,不懂就问,老师鼓励每个人大胆发声,玩游戏、看电影、自己表演、做Präsentation-一起做土豆沙拉、品尝德国巧克力、圣诞节一起唱圣诞歌、做手工、送礼物,每个人的意见都有价值,对于兴趣、运动、工作、饮食、宗教等各种话题大家畅所欲言,老师会认真倾听,纠正语法错误。另外,老师会经常让大家写小作文、做随堂测试,优秀的话得到一朵小花,凑够十朵,可爱的老师会送本德语书,一般是小说Roman.
30多个学生抽签分成两个上课小组,每个老师带一组,每两周轮换一次,课程进度大致一致,保证老师和每位同学之间都互相熟悉,没有陌生感,大概两个星期,大家就会培养出默契。同学之间的感情也会很好哦!
课时是每周两天,每天大致7小时,因为上课很有趣,时间很快就过去。研一上下两个学期,每学期18周。
二、德福培训
由DAAD资助,聘请歌德学院的外籍教师讲授一个半月的考前德福培训。
三、德语专业课
二年级的时候,DAAD安排两位德国大学的教授讲授四门专业课。另外,德方副院长亲自教授4门德国法专业课,每学期两门,由老师安排考试考查学习效果。经过研一德语的初步学习,研二的这些课程就可以大致跟上了。这些专业课的成绩在申请德国LLM学位时可以得到德国大学的认可。
有人在国内通过德福,去德国学习法学,在课堂上还是听不懂老师讲课。为了防止出现这个问题,通过原汁原味的德语专业课的学习,第三学年去德国学习就可以实现“零过渡”,顺利适应在德的德语教学环境。
四、LLM学位交流生
1、中德拥有政法研院其他任何专业都没有的得天独厚的条件——去德国名校交流一年。院里和德国五所大学(从北到南依次是汉堡大学、科隆大学、法兰克福大学、弗莱堡大学和慕尼黑大学)签订协议。每年有20个名额,是保留给三年制学生的;二年制学生,有其他途径。只要专业课考核合格并通过德福考试,就有机会选择一所学校交流一年,完成学业后由所在学校授予LLM学位。
注意:这不是双学位,两个学校分别考核,分别授予学位。因为学校和这五所大学并不是合作办学,只是校际交流项目。
2、出国交流是在第三学年(大概在十月份到第二年十月),自己安排向学院里申请答辩。
3、资金问题。这几所德国大学不收学费。由DAAD基金和政法大学共同资助,每月670欧元,连续12个月,不乱花差不多够用了。每年20个DAAD名额,当然前提是要过德福考试。所以学院安排了专门的老师给大家指导德福考试!
五、攻读博士
如果你想继续在德国读博士,可以向国家留学基金会CSC申请,每月可以获得1400欧元的资助(相当丰厚哦,不像欧美一些大学要收取高昂的学费,因为德国大学不收学费,这些钱基本上就是自己的了)。此外,因为研究生期间已在德国取得LLM学位,继续申请博士会容易很多。德方很欢迎并且重视中国学生去德国读博士。
另外,本院教授法学的老师也都很优秀。
既能学一门德语,又能去德国留学,学到原汁原味的德国法,这是中德不可取代的优点,想报的同学不要犹豫啊,在中德会让你的研究生生活很充实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