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入伍入伍时间
Ⅰ 大学征兵入伍时间
大学征兵入伍时间如下:
每年兵役登记时间:1月1日 至 6月30日
2022年应征报名时间:
上半年应征报名:2021年12月1日 至 2022年2月10日18时
下半年应征报名:2021年12月1日 至 2022年8月10日18时

3、报名对象:
(1)男性: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0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出生);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8至24周岁。
(2)女性: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0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出生)
Ⅱ 大学生征兵入伍时间2022
征兵时间为:上半年的2月15日-3月31日,下半年的8月15日-9月30日。征集对象以大学生为重点,突出各级各类学校毕业生征集,优先批准理工类大学生和备战打仗所需技能人才入伍。
征集对象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含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2年上半年女兵征集。
征集年龄
男青年:2022年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放宽至24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女青年:2022年年满18至22周岁,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上半年征集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3周岁。
优先入伍条件
会议指出,在抢险救灾和灾区恢复重建中表现突出的优秀青年,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子女、兄弟姐妹和现役军人子女,符合征集条件的应当优先批准入伍。少数民族居住集中地区应当多征集文化程度较高、综合素质好的少数民族青年入伍。革命老区应当多征集老红军、老复员军人后代入伍。
征兵渠道
适龄青年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察晌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
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大学新生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
法律依据
《 征兵工作条例(2001修订) 》
第三条 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22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和本氏没渣人自愿的原则,可以征集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7岁未满18岁的男女公民服现役。
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公民,免征。应征公民是维持家庭生活的唯一劳动力或者是正在全日制学校就学的学生,可以缓征。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征集。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或者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公民,不征集。
第四条 全国每年的征兵人数、要求和时间,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征兵命令规定。
第十一条 县、市兵役机关,在每年9月30日以前,应当组织基层单位对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进行兵役登记。
达到服歼悄兵役年龄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县、市兵役机关的通知进行兵役登记。接到通知后,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前往登记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代为登记。
Ⅲ 当兵入伍是几月份
1、2022年上半年(春季)征兵从2月中旬开始,3月底结束,新兵批准入伍时间为3月1日,走兵阶段为3月10-3月31日。
2、2022年下半年征兵从8月中旬开始,9月底结束,新兵批准入伍时间为9月1日。
2022年入伍优待政策有哪些:
1、优先征集
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男性大学生合格一个、批准入伍一个。
2、保留学籍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3、按期毕业
当年上半年批准入伍的高职(专科)、中职(中专、技校)毕业班学生,已完成专业培训教学培养计划规定要求,仅需完成毕业实习即能够毕业的,其毕业实习可在部队完成,所在学校可按学制规定颁发毕业证书,享受应届毕业生入伍有关优惠政策;上半年被批准入伍的普通本科及以上毕业班学生,完成专业理论课程的学习与相关学习、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享受应届毕业生入伍相关待遇。
4、报考军校
在校大学生可以报考军队院校,年龄不超过23周岁;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军队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年龄不超过24周岁,少数民族年龄再放宽1岁。
5、保送军校
作战部队战斗班班长或技术尖子,年龄不超过25周岁,表现优秀的可以保送入军队院校学习,培训合格后提拔为军官。获得二等功以上奖励,驻边远艰苦地区部队以及少数民族选拔对象可放宽到26周岁。
6、直接提干
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本科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服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录取且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且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服役期间表现优秀的可以直接提干。本科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6周岁,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9周岁。其中,获得二等功以上奖励的,被树为重大典型、表彰为英模人物的,驻国家三类以上艰苦偏远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部队且为少数民族的,年龄可以放宽1岁。
7、选改士官
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优先选取士官,首次选取为士官,在授予士官军衔和确定工资起点时,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
8、指令安置
服现役满12年的士官、服现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或者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是烈士子女的退役士兵由政府指令性安排工作。
9、定向考录
全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中,由我省征集入伍、服役5年(含)以上且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含退役复学毕业生),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录的职位,同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15%左右的公务员定向招录计划;政法干警、专武干部和公安机关特警岗位优先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招录高校毕业生士兵。高校每年招聘辅导员时,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法律依据
《征兵工作条例》
第十一条县、市兵役机关,在每年9月30日以前,应当组织基层单位对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进行兵役登记。
达到服兵役年龄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县、市兵役机关的通知进行兵役登记。接到通知后,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前往登记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代为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