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专业级差
❶ 大学招生简章里都有什么,需要注意什么
看招生简章也是有技巧的好不啦,我们需要注意的还真不少:
首先,看高校情况。先要了解院校基本情况,包括隶属关系、院校性质及层次、办学规模、收费标准、奖学助学措施等内容。对于设有分校及多个校区的院校,还要关注考生在哪个校区就读,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印章是否带有分校或校区的字样等。
第二,看加分政策。高考照顾加分由教育部统一划定范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一定的自主权。一般来说,各省招生部门确定的政策加分,只适用本地区的高校,外地高校认可与否由学校审查决定。所以,考生的加分是否管用,一定要仔细阅读各高校的招生章程中的加分条款。不少高校在提档时承认政策加分,但在录取时,却按照考生的实际高考成绩和报考志愿安排专业。也就是说,提档时加分是起作用的,但在专业录取时,很多高校是按考生实考分算,加分不起作用。如南开大学对于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规定的加分政策,按当地政策提档,但是安排专业的时候则是看实考分数。
第三,看投档比例。不少人误以为只要被高校提档,就一定会被录取,其实有些过于客观。学校审阅档案后,少数考生档案会因各种原因被学校退回到省招办,即“退档”。所以不要太过于放松。而且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四,看专业录取原则。从分配专业的规则方面看,专业录取主要有专业优先、分数优先、专业级差三种方式。高校具体使用哪一种方式,会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如南开大学的录取原则是总分优先,专业之间没有级差。就是说将录取范围内考生按照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队,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要看是否达到了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依次类推直到录取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第五,看单科成绩要求。高考录取时,有些高校对已投档的考生在安排专业时有单科成绩的要求,主要有几种方式: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 单科成绩必须达到某一分数标准。如外语类专业对考生英语成绩的具体要求,经济学类专业对数学成绩的具体要求等; 总分相同且填报专业相同的进档考生分配专业时,看某一科成绩优先排序。
第六,看身体条件及其他要求。高校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一般分为两种:其一是直接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依据;其二是参照《指导意见》的要求,根据学校(专业)的性质、特点,对考生身体素质、生理条件作出补充规定。
举个例子吧:2015年北京协和医学院招生章程中明确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除患有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疾病外:
a)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被医学类各专业录取:色弱、色盲及其他各类不能准确识别颜色者。
b)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宜就读医学类各专业: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者;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者;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对化学物品有过敏反应者。
所以你在选择专业时,除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还要认真阅读高校招生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第七,关于外语语种及口语成绩要求。很多高校只录取以英语为外语的考生,很多高校的某些专业要求有英语口语成绩,考生要尤其注意,若报考要求口语成绩的院校或专业,要按时参加口语考试。录取有语种要求的,报考时也一定要看清楚。
❷ 南开大学2020黑龙江理科考生一批B段中外办学什么专业
1、经查询南开大学2020年在黑龙江省高考招生计划,南开大学2020年在黑龙江省安排招生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有一个电子商务专业,招生人数为5人,招生科类为理科。所以,你查询的南开大学2020黑龙江理科考生一批B段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应该就是电子商务专业。
2、南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是“双一流”A类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这个院校的所有专业都是安排在本科一批招生的,在黑龙江省招生时,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安排在一批B段招生的。
3、根据南开大学高考招生简章的规定:南开大学录取专业时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安排专业,考生的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4、录取时将录取范围内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依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按分数排序依次进行专业录取。对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在投档分数相同的情况下,安排专业时优先安排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高的考生;若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相同,优先安排单科成绩高的考生。按照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依次安排专业。若仍相同,则追加计划录取。

❸ 分数级差是什么
级差是指录取非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时的分数差额。例如:某一学校规定专业级差为3分,则学校在分配专业时,考生没有被第一专业录取,在参加第二专业志愿录取时,他的成绩就要减去3分,和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一起排序确定专业。
今年的:
不设级差:
省外:浙江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华南理工大学、西安交通大学、武汉大学、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汕头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哈尔滨医药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广州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华北电力大学、长沙理工大学、澳门科技大学、澳门旅游学院、澳门理工学院、澳门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莆田学院、上海金融学院、上海海洋大学、天津工业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北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天津科技大学。
省内: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闽江学院交通学院、福建中医药大学、闽江学院海峡学院、闽江学院爱恩国际学院、漳州师范学院、福建江夏学院、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大学、泉州师范学院、福建船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原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武夷学院、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福州大学阳光学院、三明学院、龙岩学院、闽南理工学院、福州教育学院、福州大学至诚学院。
级差1分:中央财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级差5分:厦门理工大学、闽江学院、福建医科大学、集美大学。
级差10分:江南大学。
级差不等:中国传媒大学,2-2-2-0,即第一专业志愿和第二志愿之间级差2分,第二和第三专业志愿之间级差是2分,第三和第四专业志愿级差是2分,之后专业没有级差(下同);复旦大学1-1-1-0;同济大学、中国农业大学,2-0-0-0;厦门大学、中山大学,2-1-1-1; 南京大学,2-1-1-0。北京中医药大学,3-3-1-1;东南大学,3-2-1;重庆工商大学,5-3-1-1;四川外国语学院,3-2-0;北京林业大学,3-1-1;合肥工业大学5-0-0;浙江海洋学院,2-1-0;北京邮电大学,1-1-0-0;西安电子科技大学,3-0-0-0;华东师范大学2-1-1-0;福州大学5-0-0-0;集美大学诚毅学院,3-0-0-0。华侨大学,2-1-0-0;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第一专业与其他专业设5分级差,后面专业不设级差。有填服从专业调剂,设2分级差。
级差未定:
中国人民大学,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填报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设置1分、2分或3分的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各专业志愿之间分数级差相同,具体分值设置以能使学校所录考生总体专业志愿满足率达到最大时的级差设置为准。
重庆大学,个别专业相差几十分,大多数相差几分。
对外经贸大学,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数量,确定一定的分数级差,但总级差不超过6分。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四川大学、河海大学,不超过3分。
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不超过2分。
北京交通大学,暂不确定。
华东政法大学,不确定,级差大,总共约40分,每级大约10分。
南京理工大学,使用动态级差分,即前三个志愿之间的级差分数在0~3分之间,视具体录取情况而定,第三志愿以后不设级差分。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第一和第二专业志愿之间有1-2分的级差。
仰恩大学,每年都有级差,不确定。
福建工程学院,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非第一专业志愿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高中阶段综合素质、奖励、单科成绩、体检、特长等方面择优调配至录取未满专业。艺术类级差有5分。
❹ 哪些985大学设专业级差
1 北京大学 北京 数学、物理、光学、文学、哲学
2 清华大学 北京 机械工程、水利,力学、核科学、精密仪器
3 复旦大学 上海 数学、物理、文学、新闻学、哲学
4 浙江大学 浙江 数学、控制科学、动力工程、机械工程、物理
5 南京大学 江苏 物理、声学、气象学、地质学、文学
6 上海交通大学 上海 船舶工程、力学、金属材料、机械工程
7 武汉大学 湖北 测绘科学、水利工程、法学、哲学
8 吉林大学 吉林 化学、车辆工程、地质资源、法学
9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 法学、新闻学、哲学、文学
10 四川大学 四川 材料科学,核技术与应用、数学、文学
11 华中科技大学 湖北 机械设计、光学、热能工程
12 中山大学 广东 数学、哲学、文学
13 南开大学 天津 数学、光学、化学
14 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 教育学、文学、地理学
15 中国科技大学 安徽 物理学、力学、核科学与技术
16 西安交通大学 陕西 机械工程、控制工程、核科学与技术
17 中南大学 湖南 金属材料、交通运输、遗传医学
18 哈尔滨工业大学 黑龙江 金属材料、物理电子、航空宇航科学
19 山东大学 山东 数学、材料、文学
20 厦门大学 福建 化学、海洋科学、教育学
21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 材料专业、航空宇航科学、电子信息
22 天津大学 天津 化学工程、光电子、水利工程
23 同济大学 上海 土木建筑、海洋专业
24 中国农业大学 北京 农业工程、农产品加工
25 华东师范大学 上海 教育学、数学
26 东南大学 江苏 建筑设计、交通运输
27 西北工业大学 陕西 材料专业、航空宇航科学、水声工程
28 大连理工大学 辽宁 化学工程、水利工程
29 东北大学 辽宁 材料冶金、机电工程
30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 机电工程、光学、航空宇航科学
❺ 南开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中国政法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中国政法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中国政法大学。
第五条 招生代码:10053。
第六条 办学性质: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2011计划”和“111计划”(高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基准学制为四年。学生入学后,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习年限,学生可以在三至六年内完成学业。
第九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条 办学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是招生工作的咨询和监督机构,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本科招生工作的决策机构。
第十二条 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组织招生改革前期调研;做好人才需求和培养的预测工作;根据学校发展规模,拟定招生计划草案;开展招生宣传活动;组织和落实新生录取、复查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学校纪委、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本科招生办公室根据学校发展规模、办学条件、人才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制定本科年度招生计划,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教育部批准。
第十五条 本科招生办公室依据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坚持科学发展,协调发展,按照“以发展促公平”的原则,结合学校办学条件,考虑各省报名考生人数占全国报名考生总数的比例、生源质量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做好招生专业结构、区域结构的调整,科学、合理地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计划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教育部批准。
第十六条 学校将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为105%以内,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调剂时,学校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学校对于未完成计划的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直辖市、自治区),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在本科第一批次线上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计划,则将剩余计划调整至生源充足省份。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直辖市、自治区),若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在本科第一批次线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计划,则将剩余计划调整至生源充足省份。
第十八条 学校所有专业均无往届生与应届生区分与限制。在进档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学校按照分数优先、不设专业级差的原则,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的顺序,综合考虑,择优录取。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参考考生高考原始分、专业志愿顺序和相关科目的高考成绩(上海考生按照上海市相关规定执行)。
相关科目的高考成绩比较顺序如下:经济学、金融工程(成思危现代金融菁英班)和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法治信息管理方向)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英语、德语、翻译专业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其余专业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
根据江苏省相关录取办法,学校对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最低成绩要求为B+B+,对该省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及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入围考生选测科目最低成绩要求为BB。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相关录取办法,学校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浙江省和山东省考生由考生所在省招办依据其相关规定直接投档到专业。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和海南省考生由所在省(直辖市)省招办依据其相关规定按专业组投档,学校按照本章程规定的录取原则进行专业安排。综合改革省份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要求。
第十九条 我校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和入学体检,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侦查学专业在提前批录取,学校不单独组织或参加公安类院校的政审、体检和面试,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方可录取:(1)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身体无各种残疾;(2)无色盲、色弱,单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7;(3)两耳听力正常;(4)无口吃;(5)无传染病。
第二十条 学校各招生专业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二十一条 除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及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外,学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分专业录取。对有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只取最高分的一项计算。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二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学院的师资规模、学生规模,将法学专业的学生随机分配至民商经济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和刑事司法学院学习,适用同一培养方案,不分方向。法学专业学生报考研究生时,不受所在学院的限制,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选择不同的研究方向进一步深造。
法学(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的学生在法学院学习,分为两个阶段贯通培养。第一阶段为四年基础学习阶段,按照培养方案完成教学进度,必修课成绩排名前90%且考核合格的学生,经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方可进入第二阶段即两年应用学习阶段的学习,应用学习阶段合格后准予毕业并授予法律硕士学位。
第二十三条 英语、翻译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德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德语、英语的考生,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省级招生办统一组织外语口试的,报考英语、德语和翻译专业的考生应参加。
第二十四条 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南疆单列计划、新疆协作计划、内地西藏高中班和内地新疆高中班的录取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及高校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学校按照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制定具体的招生简章。考生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的考生报名材料参考使用。
第二十五条 录取结束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cupl.e.cn/)公布录取结果。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六条 根据《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京价(收)字[2000]第217号)的规定,我校德语、英语和翻译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为6000元,其他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为5000元。选择双专业双学位培养模式的学生,从第五学年起,学校参照基本培养成本收取学费。选择双学位加硕士连读培养模式的德语、英语和翻译专业学生从进入研究生学习阶段起,学校参照当年研究生的收费政策及实际培养成本确定收费标准。法学(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的学生在应用学习阶段,学费按法律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收取。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的费用视具体项目确定,由学生自行承担。
根据《北京市物价局、关于北京市学生住宿收费标准及管理的通知(试行)》(京价(收)字[1999]第014号)和《关于2003年北京市高校校内新建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函》(京价(收)字[2003]348号)的规定,本科住宿费为每人每学年650/750/900元。学生住宿须遵守《中国政法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学校设校长奖学金、本科生学业奖学金、科研创新奖学金、竞赛优胜奖学金和志愿服务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学校建立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绿色通道、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多种政策在内的学生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八条 本科生可于第一学年的第二学期申请转专业,具体条件和程序参见《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第二十九条
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cupl.e.cn
咨询电话:010-58909122
自动传真:010-58909922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102249)
纪委监督电话:010-58909069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或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依据相关政策适时调整相应内容,并另行公布。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由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❻ 高考专业级差影响到平行志愿院校的填报吗
当前很多院校设置了专业级差,这是一种分数优先政策,对于高分考生比较有帮助,能减少志愿填报的风险,可以在一定风险系数下选报自己想上的专业,但是不切合实际的志愿选择,也要付出相当的代价,其结果是被减去专业级差累积分,可能影响最终的录取结果,研读各院校的专业级差下的分数优先录取规则,对于如何填报志愿至关重要。
一、专业录取的四种方式:
方式1、分数优先,即分数清。
方式2、分数优先 + 专业级差。
方式3、专业优先,即专业清。
方式4、专业优先 + 专业级差。
分数优先和专业优先是最基本的两种专业录取规则。而分数级差是依附在基本录取规则上的附加规则。
二1、北京大学: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录取时设定专业志愿级差,专业志愿级差原则上在5分以内,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属提前批录取的非通用语种考生,按投档分提档,按实考分录取专业,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不调剂,录满为止,实考分未达到所报专业录取分数的考生予以退档。
2、清华大学:按照考生的高考实考分和专业志愿进行专业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存在一定的分数级差。分数级差的确定原则为以调档线上该考区报考清华大学的所有考生的专业志愿满足率最大为原则,在1-5分之间选取一定分数作为级差。
3、北京工业大学:在专业志愿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对附加分实行调档加分、进专业也加分的录取原则。
4、北京理工大学:依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并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5、北方工业大学: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投档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级差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专业志愿级差原则考虑其第二专业志愿,仍不能满足的按同样原则考虑其第三志愿,依此类推,若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录取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若所有专业均已录满,则予以退档),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直接予以退档;我校按照专业志愿级差方式比较不同专业志愿考生的投档考试成绩,专业志愿级差值确定为:3~5分。
6、北京邮电大学:第十二条
关于专业志愿。安排专业时,尊重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在录取时的专业志愿间分数级差为:第一和第二专业志愿间、第二和第三专业志愿间级差均为1分,其他专业志愿间级差为0。当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将考生成绩减去相应分数级差值,考虑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第十三条
关于退档。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我校提档后不退档。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所报专业志愿已录满情况下做退档处理。
7、中央财经大学: 第十四条
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级差”的方式确定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1分。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考生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等效基准分相同的考生依据以下情况优先录取:①专业志愿顺序②数学、英语、语文单科成绩③体育、艺术特长。
8、北京外国语大学:第十四条
我校在录取时,根据各省、市、自治区考生填报志愿的情况按实际考分排队,由高到低按专业志愿依次录取。如所填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根据分数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第十五条
我校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时,顺序录取参考志愿和征集志愿考生。第十六条 我校在专业录取时不设定专业志愿级差。
9、中国政法大学:第十八条
学校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为105%以内,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且服从调剂时,学校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学校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为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按照100%计划予以录取。第二十二条
在进档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学校按照分数优先、不设专业级差的原则,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的顺序,综合考虑,择优录取。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参考考生志愿和相关科目的高考成绩(根据所报专业性质确定)录取。
10、中国矿业大学(北京):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安排专业时按考生的实际考分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级差,当考生实考分数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有政策加分考生、专业志愿位次靠前和与报考专业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理工类专业参考科目为数学,英语专业参考科目为英语,文史类其他专业参考科目为语文)。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择优调剂录取,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11、北京交通大学:第十二条
采用专业志愿级差方式进行专业分配,设定级差分数模式为“2-1-1-0”或“2-1-0-0”,即:第一、二专业级差为2分,第二、三专业级差为1分,第三、四专业级差为1分或0分,以后专业级差分为0分,录取时以最大程度满足考生专业志愿时的级差分为最终设定值。
12、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第十二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依据考生实际高考分数和专业志愿,由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分配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
13、北京科技大学:录取专业时,按投档考生的实际考分和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到低按“专业级差”方式依次录取,“专业级差”根据生源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为2至1分(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将进档考生按实际考分由高到低分文理分别排队,然后依次逐个安排专业)。当高考实际分数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有政策加分、相关科目分值高的考生,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综、外语、数学;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
14、北京化工大学:按照进档考生的实考分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即遵循分数优先原则,按分数由高分到低分,结合考生专业志愿,择优安排专业录取。在考生填报的前3个专业之间设定志愿级差,分数级差的确定以调档线上所有进档考生的专业志愿满足率最大为原则,一般情况下第一、二专业志愿级差最高不超过2分,以后逐级分差不超过上一级。同等条件下参考考生相关科目成绩。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15、北京林业大学:在提档和录取进专业时,对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我校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最高一项加分,且最高不超过20分;4.
按照进档考生的投档分(包含政策性加分)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专业级差一般为3、1、0(包括在内蒙古、江苏招生),录取时以最大程度满足考生专业志愿时的级差分为最终设定值。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生物技术(中加合作办学项目)、木材科学与工程(中加合作办学项目)为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时只录取报考该专业志愿并达到录取条件的考生。
16、北京师范大学:
按照进档考生的高考实考分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存在一定的分数级差,一般在2分以内(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专业录取。
17、对外经贸大学:第十三条
录取专业时,根据各省市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数量,确定一定的分数级差,第一专业志愿至第四专业志愿的分数级差一般为1111,在具体录取中,我校会根据不同省市考生分数的密集度对级差进行微调。所有投档考生按分数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降一个分数级差录取第二个专业志愿,以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提前批次招收的部分外语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对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第十五条
在非平行投档省份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接收非第一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平行投档省份未完成招生计划时,征集志愿录取,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剩余计划将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18、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录取时坚持从高分至低分、兼顾考生第一志愿优先权的原则,对于所报专业已满且又不愿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当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第一志愿考生生源充足时,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没有录满的情况下,从高分至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分。
19、华北电力大学(北京):第十四条
对于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考生的专业安排,我校将按照分数从高到低和报考专业的顺序进行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或尚有调剂计划的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对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即遵循分数优先原则,按分数由高分到低分,结合考生专业志愿,择优安排专业录取。对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A(含)以上,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含)以上,获得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资格的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含)以上。
20、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总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录取时,专业录取以实际考分为准,从高分到低分排队,根据考生志愿依次录取。当总分和专业志愿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值高、有政策加分的考生;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文综,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调剂和退档: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22、南开大学:第十四条
南开大学根据总分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的实际高考分数(不含附加分)和报考志愿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具体操作为将录取范围内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则看是否达到了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以此类推直到录取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成绩达不到所填报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23、中国民航大学:第十六条
对于进档的普通类考生,在安排专业时,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24、河北大学:第十三条
学校依据“分数优先”原则安排考生专业志愿,志愿间没有分数级差。普通文史、理工考生分数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学校将服从调剂的考生录取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在内蒙古自治区按“志愿优先”原则安排考生专业志愿。
25、山西大学:第二十二条
我校部分学院实施按大类招生,根据我校人才培养方案,学生在学习一年或两年基础课程后,根据学生申报志愿及在校成绩进行专业划分,少于30人的专业原则上不开班。
26、太原理工大学:第二十五条 专业志愿之间不设专业级差。
27、大连理工大学:第十六条
根据在各省份公布的招生计划,我校专业(类)录取时以考生的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在德、体条件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理工类优先录取“数学”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外语”、“语文”成绩高者优先;文史类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外语”、“数学”成绩高者优先。
28、东北大学:第八条
录取规则。分专业录取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对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江苏省进档后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录取;其他省(区、市)考生分专业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以考生投档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优先满足投档成绩高的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第九条
专业调剂及退档。在已调档考生中,我校优先满足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投档成绩并适当参考考生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29、东北财经大学: 第二十条 学校专业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规则,以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作为划分专业的标准。第二十一条
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以下顺序优先录取:(1)教育部和各省份规定享有高考加分或降分政策的考生;(2)教育部规定享有“优先录取”政策的考生;(3)专业志愿靠前的考生;(4)单科成绩(文科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理科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涉外专业按照外语、语文、数学。
辽宁省专升本学生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综合课(理论)、专业综合课(职业技能)、外语、计算机单科成绩排序,如仍相同,则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专业综合课合格标准为120分。
30、吉林大学:专业级差。按照第一二专业志愿间级差为3分,其他志愿间级差为零分的原则确定专业;专业调剂。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果未能按志愿进入所报考的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高考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培养要求的专业;退档。在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未能按志愿进入专业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高考文化课总分未达到调剂标准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对未能按志愿进入专业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31、哈尔滨工业大学:第十五条
学校按投档分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并按投档分为考生安排专业,采用分数优先原则,专业之间无级差,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对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不退档。在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专业志愿顺序为考生安排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32、上海交通大学:第十四条
我校校本部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综合评价录取”按照综合成绩)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即遵循分数优先原则,按分数由高分到低分,结合考生专业志愿,择优安排专业录取)。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数学、英语。
33、复旦大学:2)以专业级差分为1分、1分、1分、0分、0分和最终确定的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3)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
34、同济大学:第十五条
专业录取时,对投档成绩中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我校最多认可20分(其中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及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以及烈士子女等加分最多认可10分);不认可未经我校选拔确认的体育、艺术加分。经同济大学认定且阳光平台公示合格的各类招生候选人,其录取标准以相应类别候选人认定政策为准。第十六条
我校专业录取规则:先将考生投档成绩按第十五条规定进行调整,再将调整后的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依次按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各专业志愿间的分数级差依次为2、0、0、0、0分(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成绩相同的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成绩相同且专业志愿顺序相同的考生,投档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成绩相同、专业志愿顺序相同且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理科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低为录取顺序,文科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高低为录取顺序。艺术类专业录取不设专业志愿间分数级差,按照我校艺术类招生简章录取规则执行。所有考生的全部专业志愿录取结束后,对未满足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调剂,录取至其他专业;对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35、南京大学:第十六条
我校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结合专业级差原则进行专业录取,专业级差依次为1、1、0分。
36、东南大学:第十四条
所有已投档考生按投档成绩分分科类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顺序录取。同一专业录取时,若考生投档成绩分相同,文史类考生语文分数高者优先,理工类考生数学分数高者优先。若单科成绩完全相同,我校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其他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附例:如考生李某的高考分为590分。
(1)、高校的专业级差是一般是:3-1-1-1-1。
(2)、专业级差的四种录取:
方式1、分数优先,即分数清:把所有考生的分数大排队,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检索。当检索到某一位考生500分考生时,看他报的第一专业是否还有空额,如果有则录取,他的录取结束。如果没有空额,仍然以500分的成绩再看他的第二专业是否有空额,如果有则录取,他的录取结束。如果没有空额,则再继续以500分的成绩看他的第三专业是否有空额,以此类推……
方式2、分数优先 +
专业级差:把所有考生的分数大排队,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检索。当检索到某一位考生590分考生时,看他报的第一专业是否还有空额,如果有,则他的录取结束。如果没有空额,则减去3分变成497分插入排队的后面498和496分之间。后面当检索到497分时候,这位考生的第二专业视同为第一专业与其余报该专业的考生比拼,如果能成功录取,则他的录取结束。如果仍然未能录取,则减去1分变成496分插入排队的后面497和495分之间。后面当检索到496分时候,这位考生的第三专业视同为第一专业与其余报该专业的考生比拼,如果能成功录取,则他的录取结束。以此类推……。减去专业级差后的考生在面对后一个专业时是与未减专业级差的考生同样对待的。
方式3、专业优先,即专业清:把所有考生按照其第一专业分成不同的队列,每个队列的考生都按照分数顺序排队,每个专业根据排队考生的分数顺序依次录取,录满为止。所有考生第一专业都录取完了之后,再把剩余考生按照其第二专业分成不同的队列,每个对列的考生都按照分数顺序排队,每个专业根据排队考生的分数顺序依次录取,录满为止。以此类推……。
例如对于一位500分的考生在排队录取其第一专业时候,如果排到他的分数还没录满,他就被录取。如果录满了,他就只能再排第二专业的队列看看是否还有空额,这时候如果那个专业按照第一专业排队已经录满,即便已经录取了比500分还低的考生,也是正常的。
方式4、专业优先 +
专业级差:把所有考生按照其第一专业分成不同的队列,每个队列的考生都按照分数顺序排队,每个专业根据排队考生的分数顺序依次录取,录满为止。例如一位500分的考生如果在第一专业排队被录取了,则他的录取结束。如果未能录取,他被减去3分,变为497分到第二专业的队列看看是否还有空额,这个时候还有从其它各个第一专业减3分后落下来的考生也来排队,大家同样再次按照减3分后分数顺序依次录取,录满为止。以此类推……
温馨提醒:一所高校,无论采取哪一种专业录取方式,如果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都不能录取,再看考生是否服从调剂。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就只能退档。如果考生服从调剂,并且高校还有一些专业没有录满,则会把剩余的考生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去“填满”没有录满的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