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业名单 » 2016武汉大学复试时间

2016武汉大学复试时间

发布时间: 2023-09-10 09:14:32

㈠ 武汉大学心理学考研

武汉大学心理学一直是统考。
武汉大学基础心理学专业2016年考研招生简章招生目录版

专业代权码:040201

研究方向

01 理论心理学与哲学心理学
02 文化与人格心理学
03 文化与社会心理学
04 心理学史
05 计算认知科学
06 社会认知心理学
07 认知神经科学
08 实验社会心理学
09 儿童学习心理与教育
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40法语或241德语
③312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

㈡ 武汉大学公布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信息

根据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5]9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武汉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武大研字[2009]26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加大学科专业和生源结构调整力度,培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人才;改革人才选拔模式,注重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综合考查;完善人才选拔机制,扩大培养单位招生自主权,发挥和规范导师组作用;强化信息公开和制度建设,增强复试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规范化,提高生源质量,保障招生录取工作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二、组织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制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并进行解释,公开有关信息。
三、招生计划
见《武汉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四、划线原则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划线。分数线既要有总分要求,又要有单科要求。
(二)学校划定各培养单位的参考线,培养单位以此为参照,以招生计划为依据,按学科门类或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划定本单位复试基本分数线。所有类别、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均不得低于国家线。
(三)综合复试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培养单位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四)单独考试及强军计划由学校统一划线。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分数线待国家线公布后,由学校另行公告。
(五)举办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的培养单位,应认真收集第一志愿报考本单位的优秀营员初试成绩和报考的学科专业分布等相关信息,统筹处理好优秀营员与统考生源接收工作。
五、复试要求
(一)制定细则
培养单位要根据自身学科特点制定本单位《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内容包括:复试基本分数线,各学科专业(专业学位招生领域)的招生人数、复试比例,复试内容、形式(其中必须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面试)、程序、时间、地点、要求,可接收调剂的学科专业(或专业学位招生领域)范围及相关调剂政策,基本奖学金设定情况等。
各培养单位《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须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在复试前上网公告。
(二)具体安排
1、时间地点:复试工作安排在2016年3月中旬至4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由各培养单位负责通知考生本人。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继续采取实行集中方式。统一复试时间,安排在标准化考场集中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确有条件的培养单位可申请在本单位进行复试。
2、资格审查: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和准考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培养单位要指定专人认真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按报考条件严格审查考生(含统考、联考、单考、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
3、复试费用:由培养单位按校财务部有关规定收取。
(三)复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包括答题、画图、撰写研究设计等)。由培养单位自行命题、阅卷,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听力测试可以单独放录音笔试,也可以结合口试通过对话形式进行。口试试题可以事先印制若干套,由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题目。
3、综合面试(含治学态度、动手能力、专业思想、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每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应不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须详细记录面试过程,并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医学、历史学、教育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四大学科门类尤其要精心设计面试的内容和形式。
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和图书情报硕士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培养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大专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应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须按招生简章要求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组织,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试题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要求掌握。
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及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5、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工作须按分类复试、分别进行、各有侧重的要求进行。培养单位应充分考虑考生的生源特点,结合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要求,研究制定适合专业学位研究生选拔特点的复试方法和内容,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四)成绩核算
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综合成绩加权分)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占总评成绩的30~50%。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及格,下同)。复试的某一方面是否具有一票否决权由培养单位在制定复试细则时综合考虑并自行决定。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评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的,初试总分加15分;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指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且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即:双少考生,不含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其复试基本分数线总分或单科可降低10分。
(五)信息公开公示
培养单位应在本单位网站上开辟专栏,公布本单位复试细则,各系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所有考生(含拟录取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评成绩,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等信息。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前,要在本单位的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培养单位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应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考生咨询申诉并及时调查处理。
为加强信息公开、方便考生查询,经学校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将同时通过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服务系统予以公布,以实现便捷、高效、及时地公开招生信息。
(六)双向选择及1+4硕博连读
复试阶段可开展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工作。参与实施1+4硕博连读方案的培养单位,在复试时确定人选,并须将推免生纳入选拔范围;入选1+4硕博连读的研究生占各培养单位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
(七)体检
考生可在复试期间进行体检,也可向培养单位提交自行在三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体检结果不符合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各培养单位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培养单位要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形式包括考生所在单位提供有关情况,或培养单位直接对考生进行考核。在对考生复试的同时应组织学工干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培养单位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七、调剂复试
(一)调剂基本原则和要求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未考数学的考生调入须考数学的学科、专业(或领域)时,须加试数学,且成绩合格方可调剂。
3、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及图书情报硕士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也不得调入以上5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4、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等项目的考生不得调剂。
5、所有调剂生须经调入单位复试,且占调入单位年度招生总指标。
(二)调剂分类
1、校内调剂
接收校内调剂应本着从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或领域)向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或领域)调剂的原则进行。
调剂原则上应按统考科目相同、专业考试科目相同相近或学科专业相近,且初试成绩须上调入、调出单位分数线(双上线)的要求进行,不允许线下调剂。
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单位分数线。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申请调剂到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我校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复试分数线。纳入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2、校外调剂
各培养单位可申请从本学科专业(或领域)实力较强的高水平大学择优接收调剂生源,调剂比例由培养单位自行确定。
原则上调剂生源的毕业与报考单位须均为高水平大学,且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及我校相关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双上线)。
八、破格复试
学校原则上不进行破格复试。确属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特殊人才,需经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专门组织面试考核,通过后将确定的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并详细说明考生个人信息及破格理由。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生院审定。生源充足(含调剂)的招生专业不得破格复试。破格复试占学院招生指标。
九、录取原则、类别和奖学金
(一)录取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招生指标和复试录取实施办法进行录取。
(二)录取类别
定向就业:在职研究生考生、单独考试考生、强军计划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属于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非在职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属于非定向就业。
(三)学费及奖学金
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参阅《武汉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十、工作要求
(一)所有上报材料均须由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培养单位负责对未被录取的考生尤其是初试高分考生作必要的解释工作,并对遗留问题进行处理。
(二)《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须于2016年3月3-7日前报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经审核同意后对外公布。复试时间和教室个数3月10日前报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三)《复试记录表》应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场填写。录取考生报考材料按时归档保存,未录取考生报考材料须保存一年。
(四)各培养单位应将复试过程全程录像、录音,并保存备查。
(五)初录名单及数据库请于2016年4月15日前报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六)培养单位要不断完善监督、巡视和复议制度。研究生院将委派部分专家、干部加强复试录取工作的巡视、监察,并受理考生的投诉、申诉事宜,经调查情况属实的,将责成有关培养单位进行复议。
(七)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复试及录取过程的监督工作。培养单位和所有涉招人员须正确处理自主与自律的关系,认真、严格地执行有关规定。如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等处理,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3月2日
考研政策不清晰?在职申硕有困惑?院校专业不好选?点击底部官网,有专业老师为你答疑解惑,211/985名校研究生硕士开放网申报名中。

㈢ 武汉大学法学硕士报考条件

2016年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及我校的补充规定。

4.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6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6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2015年11月14日前将证明材料传真到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5.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国家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成绩在425分以上);

(2)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8门以上成绩证明(必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3)此类考生不得跨学科报考。

(二)报考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方可报考)。

3.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考我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取得国民教育序列西医类别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取得国民教育序列西医类别口腔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往届生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5.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单独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
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
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 单独考试限集体报名,仅以对系统、行业、地区办班的形式招生(《单独考试招生简章》另行发布)。

(四)推荐免试生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
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接收的
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详情访问武汉大学研究生院http://www.whu.e.cn/rcpy/yjsjy.htm

㈣ 武汉大学公共管理学考研经验分享

鉴于很多学弟学妹咨询考研初试复习,尤其数学科目和专业课备考攻略,本人走了一些弯路,斗胆写一份本人2022年考研武汉大学备战心得。

㈤ 武汉大学法学院复试书目

武汉大学法学院复试书目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20号)、《关于做好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40号)、《武汉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武大研字[2009]26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复试录取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在职法律硕士复试是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的必要环节。要充分认识复试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严格按录取标准和工作程序进行,做到全面衡量、严格把关,择优录取、宁缺勿滥,以确保录取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真正体现公平、公正、公开。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由主管领导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对法律硕士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指导考核小组的复试工作。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在复试前对参加复试的教师进行必要的政策纪律培训。

三、复试分数线:

英语50分,总分200分。

我院按1:1.1实行差额复试,上线但最终未录取考生做好调剂准备事宜。

四、复试形式、内容及成绩核算

1、专业复试:采取面试的形式,现场抽题回答。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及培养潜力等(每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以100分计;(具体地点见当天各教研室门外名单张贴)

2、政治复试:采取笔试的形式(考试时间为90分钟),以100分计。复试参考材料为《法治中国:民主法治精神举要》等相关书籍(法学院238室有售)。(具体地点见当天各教室门外名单张贴)

3、初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60%,专业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40%,政治理论不计入总成绩。专业复试成绩和政治复试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一律不予录取。

五、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1月15日上午8:30-11:00

2、资格审查材料:

(1)、《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一份。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我院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本人《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审查盖章)

(2)、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境外学历、学位需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考生必须按以上要求提交本人的真实信息与资料,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凡考生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核及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录取资格。

六、复试地点、时间及名单

复试地点:法学院三楼

复试时间及名单:

所有过线考生请于2016年1月15日上午8:30到法学院238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2016年1月15日下午2:30,政治笔试。

2016年1月16日上午8:30

㈥ 本科毕业已经工作了如何报考研究生

十月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2016年与统招研究生合并共同招生):

1、在职,工作3年或以上;

2、有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报考方式:

1、十月联考(已经取消)2016年与全日制研究生合并;

2、同等学历申硕(单证);每年5月份考试;

3、一月统招在职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会计硕士MPAcc、旅游管理硕士MTA、工程管理硕士MEM、金融硕士MF、教育硕士及体育硕士。)。

2017年一月联考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0日至31日进行网上报名。

2017年一月联考考试时间:2016年12月17日。

招生院校:

以北京地区为例,招生院校有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官网)、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在职研修网)、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网官网)。

中国传媒大学(中国传媒大学高级进修班)、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同等学力高级课程研修班)等985、211类院校或市级重点院校等。

以上海地区为例,上海地区招收在职研究生的院校分为上海本地院校以及外地高校。本地高校招生院校有同济大学、上海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上海社科院等。

外地招生高校包括中央财经大学上海教学中心、北京理工大学、武汉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南京大学等。

以武汉地区为例,武汉地区招收在职研究生的院校为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大学。其中华中科技大学同时招收五月同等学力硕士和工程硕士,MBA,MPA等,武汉大学仅招收在职专业硕士。

(6)2016武汉大学复试时间扩展阅读:

五月同等学历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

1、本科、学士学位满3年;

2、本科无学位的学生可直接报名研修班进行学习,但想要申硕需满足本科、学士学位满3年的条件。

一月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

1、有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专科有两年工作经历的人员。

2、专科毕业5年,本科毕业3年,已获硕士及博士学位满2年后可报考(年限以当年考生入学时间为截止点计算)。

学位申请:

1、报名参加同等学历申硕在职研修班;

2、核对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审核通过办理考试资格卡;

3、通过所报学校的校内考试以及全国外语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4、通过考试后一年内,提交硕士学位论文,申请答辩;

5、在提交论文半年内需进行论文答辩;

6、通过答辩后经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硕士学位(通过流程后可获得由国家学位委员会统一颁发,加盖学位授予单位钢印的硕士学位证书,证书上体现·在职研究生专业名称及硕士学位,证书编号可在国家学位网站上查询到。

㈦ 武汉大学在职研究生好考吗

不好考,现在在职研究生【改称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要参加国家统考,即,达到国家复试分数线才择优录取。
2017年武汉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考须知
报考条件: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7 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 2017 年 9 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要求;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学习形式
学制 2-4 年;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进行非脱产学习,主要课程教学活动在武汉大学。
学习费用
学费 22000/年,共 44000 元/人(以最终批复为准)
报名方法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6 年 10 月 10 日—31 日每天 9:00-22:00。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 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疏漏、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注意事项
2017 年硕士研究生报名武汉大学报考点继续实行“网上确认”。即:报名号以 4201开头的考生不需要到武汉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只需要“网上确认”(包括确认报名信息、网上交费及上传照片等)。网上确认时间暂定为:2016 年 11 月 6 日—13 日(网上确认期间不再补报名,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网上确认”具体程序及要求请届时上网(http://www.gs.whu.e.cn)查询。其他报考点现场确认办法不变。
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有关要求进行报名。
考试科目
第一阶段:初试,时间为 2016 年 12 月 24 日—26 日。
1.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所有科目考试时间均为 3 小时。具体时间、考试科目及注意事项等详见《准考证》。
2.考试科目设置及分值。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数学二和计算机基础,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150 分、150 分。
第二阶段:复试,时间为 2017 年 3 月— 4 月,以届时通知为准。
录取原则
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按考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证书授予
一、毕业证书:凡达到培养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
二、学位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书。
详情访问武汉大学在职研究生网站http://www.whume.com/index.html

热点内容
四川农业大学申请考核博士 发布:2025-10-20 08:58:11 浏览:981
福田雷沃重工本科生待遇怎么样 发布:2025-10-20 08:53:49 浏览:575
华为要本科生吗 发布:2025-10-20 08:25:41 浏览:550
2008年青岛本科生工资 发布:2025-10-20 08:04:24 浏览:444
东北大学艺术考研 发布:2025-10-20 07:38:35 浏览:299
我的大学生活txt 发布:2025-10-20 07:35:28 浏览:25
人民大学外语系考研 发布:2025-10-20 07:31:12 浏览:894
上海交通大学考研辅导班 发布:2025-10-20 07:24:54 浏览:420
华中农业大学细胞生物学考研群 发布:2025-10-20 07:09:36 浏览:558
南京大学2016考研线 发布:2025-10-20 06:43:12 浏览: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