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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贾汪区2012年大学生村官名单

发布时间: 2024-01-17 12:51:20

大学生村官的中国十佳评选

“中国十佳大学生村官”
经过网络投票、专家评审、组织审核三个评选环节,名大学生“村官”从170名候选人中脱颖而出,成为首届“中国十佳大学生村官”的正式候选人。
根据评选活动安排,来自15个省(区、市)的30名正式候选人将在中青网、大学生村官之家网等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示和第二轮投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和评判。
公示和投票结束后,首届“中国十佳大学生村官”最终人选将从30位正式候选人中产生。
为保证首届评选活动质量,共青团中央办公厅专门发出认真做好“中国十佳大学生村官”网络评选活动审核把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级团委对参与评选的“十佳大学生村官”候选人认真审核把关,特别要注重大学生“村官”在基层建功立业的表现,会同当地党委组织部门和教育部门出具相关审核证明。
在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大力支持下,经过网络投票、专家评审、组织审核、社会公示等各个评选环节,首届“中国十佳大学生村官”评选结果正式揭晓,同时还评选出20名“中国优秀大学生村官”。
首届名单
清华大学法学院2002级本科生、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坝房子村党支部书记助理兼团支部书记周倍良
河北省青年干部管理学院1995级本科生、河北省柏乡县内步乡内三村党支部书记郭华彬
山西省大同大学2003级本科生、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西水界乡前沙城村党支部副书记郝新江
南京财经大学经济学院2003级本科生、江苏省宿迁经济开发区三棵树乡杨楼居委会党支部书记兼居委会主任戈新化
安徽科技学院生命科学学院2002级本科生、安徽省歙县深渡镇绵潭村副主任杨俊森
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2000级研究生、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干河陈乡毛寨村党支部第一书记王红兵
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03级研究生、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城关乡老韩陵村党支部书记柳波
西南石油大学法学院2002级本科生、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铺子湾镇双岭村党支部副书记文国云
贵州省委党校经济管理学院2007级在读研究生、贵州省水城县纸厂乡前进村村主任助理何世春
贵州省铜仁职业技术学院2002级专科生、贵州省铜仁市茶店镇开天村委员会科技副主任、团支部书记张阳

② 大学生村官是个什么玩意儿

一、大学生村官定义

大学生村官,是指筛选的专科以上学历应届或往届毕业生,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主任助理或其他"两委"职务的工作者。

内容每个地方都不一样,大体为:新农村建设、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时事政治、申论。

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规定,今后,各省区市考录公务员要安排专门职位面向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实行定向考录,同时规定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公务员,既可报考定向考录的职位,也可报考其他职位,不再实行加分等优惠政策。 目前,一些地方在公务员招考中相继出台配套措施,落实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取消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笔试加分等优惠政策,实施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

二、

大学生村官工作从无到有,快速发展,大体经历了3个阶段。一是“各地自发探索”阶段。从1995年江苏省实施“雏鹰工程”开始,到2004年,有10个省区市启动了选派大学生到村任职工作。二是“局部探索试验”阶段。各地认真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精神,探索开展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08年初已有17个省区市启动了这项工作。三是“全面发展推进”阶段。2008年3月,中组部和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在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部署开展了大学生村官工作。经过6年多的扎实推进,这项工作得到长足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1)队伍规模稳步扩大。截至2013年底,全国报名当村官的大学毕业生累计达到近300万名,共选聘41万名大学生村官。目前,在岗大学生村官有22.1万名,覆盖全国1/3以上的行政村,其中少数民族3.3万名,占15%;女性12.2万名,占55.3%。

(2)人员素质不断提高。22万名在岗大学生村官中,博士研究生19人;硕士研究生7857人,占3.6%;本科生160743人,占72.8%;党员136350人,占61.7%;教育部和中央部门直属院校毕业生25422人,占11.5%。

(3)政策体系日趋完善。中组部会同中宣部、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各地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对大学生村官的选聘、管理、培训、考核、选拔、流动等均作出明确规定,逐步建立了“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的长效工作机制。

(4)锻炼成长效果明显。截至2013年底,全国有2.9万名大学生村官创办致富项目2万多个、专业合作社5200多个,为农民群众提供了26万个就业岗位。有7.4万名大学生村官进入村“两委”班子(其中5802人担任村党组织书记、2025人担任村委会主任),4325人担任乡科级领导职务。有4名大学生村官当选党的十八大代表, 11名大学生村官当选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5)职业路径逐渐清晰。坚持 “三个目标”(培养一大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骨干力量、党政干部队伍后备人才和各行各业优秀人才),打通“五条出路”(留村任职、考录公务员、自主创业、另行择业、继续学习深造),逐步形成了比较清晰的大学生村官职业生涯发展路径。截至2013年底,全国共有19万名大学生村官期满流动,其中,进入公务员队伍6.9万人、事业单位5.4万人,自主创业1.3万人,进入企业5.2万多人,考取研究生1900多人。

三、 大学生村官的意义

大学生村官工作是党中央着眼于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主要有以下几方面意义。

(1)大学生村官工作是为党和国家培养可靠接班人的战略工程。中国共产党是一个与工人、农民血脉相连,植根人民、服务人民的政党。对党政干部的培养,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途径,就是要他们到基层一线、到群众当中去,在实践中历练成长,保证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中国基层社会有深刻理解,对人民群众有深厚的感情。选聘大学生到村任职,让他们在农村基层实践中锻炼成长,有利于把党政干部培养链深深扎根于基层人民群众之中,扎根到农民这个中国最大的社会群体之中,为党和国家事业培养了解国情、熟悉基层、心贴群众、实践经验丰富的可靠接班人。

(2)大学生村官工作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强基工程。“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也是我们党执政的基础。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影响力如何,关键取决于基层党员干部队伍的素质。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让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经受实实在在的基层磨练,逐渐成长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骨干,有利于优化农村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农村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

(3)大学生村官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人才工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难点在农村,希望也在农村。近年来,随着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的加快,农村人才流失比较严重,人才缺失已成为制约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金、技术等要素要向农村倾斜,人才更要向农村倾斜。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推动城乡人才的逆向流动,就是要向农村输送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优秀人才,帮助农民群众理清思路、加快发展,引导农民群众崇尚科学、弘扬新风,为新农村建设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现实中,很多大学生村官积极宣传惠农政策、协调社会矛盾、带领群众致富、推广科技知识、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等等,得到了基层干部群众普遍欢迎和社会各方广泛赞同。

(4)大学生村官工作是青年学生实现人生抱负的希望工程。“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年轻人成才既要有大学的知识基础,还要有一线的实践基础,经历的困难越多,得到的锻炼就越多,增长的才干就越多。农村是一所社会大学,青年人在这里可以建立与基层群众的深厚感情,得到艰苦历练,积累社会经验,更好地认识自己、认识农民、认识社会,为今后的人生之路打下坚实基础。近年来,一批大学生村官在农村实践锻炼中,形成了工作踏实、不怕吃苦、爱岗敬业、勇于进取等优良品质,凸显出其独特优势和发展潜力,吸引了神华集团、中国农业银行、中国人寿保险、中国邮政集团等一批中央企业和单位从大学生村官中招聘员工。

四、大学生村官选聘条件

选聘对象原则上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学生党员或优秀学生干部。选聘的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身体健康。选聘对象和选聘条件的具体规定,由省(区、市)党委组织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由省(区、市)组织人事部门定期、统一组织实施,或者由省、市两级组织人事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选聘工作一般通过发布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组织考察、体检、公示、决定聘用、培训上岗等程序进行。由县(市、区)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大学生村官签订聘任合同,聘期一般为2至3年。

五、大学生村官待遇保障

(1)新聘任大学生村官补贴标准按专科2000元每月,本科2200元每月、研究生2600元每月,并随之同步提高。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按规定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各省各地待遇不完全相同)

(2)大学生村官聘用期间,按照当地对事业单位的规定,参加相应社会保险,并办理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3)符合国家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规定、聘期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其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由财政补偿和代偿。

(4)在村任职2年以上,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

(5)聘用期满、考核称职的大学生村官,经县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可参加面向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人员的公务员定向招录。

(6)除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和专业限制的岗位之外,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每年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要拿出一定比例定向招聘服务期满、考核称职的大学生村官。

(7)聘用期满、考核称职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研究生享受增加分数等优惠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8)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9)到西部和艰苦地区农村任职的,户口可留在现户籍所在地。

六、大学生村官岗位职责

大学生村官主要履行宣传落实政策、促进经济发展、联系服务群众、推广科技文化、参与村务管理、加强基层组织等职责。

大学生村官到村第一年,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重点了解熟悉农村工作,整理一套涉农政策、走访一遍全村农户、完善一套村情档案、形成一份调研报告、提出一条发展建议、学习一门实用技术,努力实现角色转变。

从第二年开始,考核称职、符合任职条件的,原则上应担任村“两委”委员或以上职务并明确分工,帮助村民发展致富项目、领办合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开展群众文体活动、参与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为村民代办各项事务。

七、大学生村官教育管理

大学生村官管理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牵头负责、乡镇党委直接管理、村党组织协助实施。乡镇党委要明确由副书记或组织委员具体负责大学生村官日常管理,安排好大学生村官的食宿及日常生活。

大学生村官的人事档案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管理或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村。

大学生村官聘期为2至3年。任满1个聘期、考核称职的,可按照有关程序续聘;任满2个聘期、未当选村“两委”副职以上干部的,原则上不再续聘。

大学生村官聘用期间应在村里工作,县(市、区)直及以上部门不得借用,经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批准,可以有计划地组织大学生村官参加县(市、区)、乡镇集中性工作和到信访、综治等岗位锻炼。

大学生村官的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实行工作实绩和群众满意度量化积分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与续聘、奖惩、培养、使用挂钩。

大学生村官培训应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每人每年接受培训累计不少于7天。

每名县级领导干部应至少联系1名大学生村官,每名大学生村官至少有1名乡镇领导干部和1名村干部联系;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和乡镇党委应定期进行谈心谈话和心理辅导,帮助大学生村官解决工作、生活、学习、安全、心理健康等方面的问题。

八、大学生村官流动政策

大学生村官主要通过留村任职工作、考录公务员、自主创业发展、另行择业、继续学习深造等“五条出路”有序流动。

(1)鼓励留村任职工作

任满1个聘期、聘期考核称职的大学生村官,本人提出续聘申请,经乡镇党委初审,县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定,可签订续聘合同,继续留村工作,享受大学生村官待遇。续聘大学生村官纳入当年大学生村官选聘计划。

鼓励在实际工作中表现优秀、党员群众认可的党员大学生村官,通过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乡镇党委推荐等方式,参加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到村任职工作一年以上的优秀大学生村官,可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参加村委会换届选举。

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的大学生村官,保留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同时可享受同级村干部补贴。任满1个聘期、当选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可参加面向优秀村干部的乡镇公务员定向考录。任满2个聘期、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届、考核称职以上的,经省(区、市)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可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可继续留村工作。

(2)择优招录公务员

大学生村官可参加面向社会统一组织的公务员招考。

大学生村官聘用期满、考核称职,并经县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推荐同意,可参加面向大学生村官的公务员定向考录。面向大学生村官定向考录的公务员特别是乡镇公务员岗位,应达到当年考录计划的一定比例。

任满1个聘期、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考核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大学生村官,可通过公开选拔担任乡科级领导干部;符合乡镇领导班子换届提名人选条件的,可按程序推荐作为换届提名人选。经选举担任乡镇党政机关领导人员或经公开选拔担任乡科级领导干部的大学生村官,在国家行政编制限额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

大学生村官在职2年以上,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选调生主要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大学生村官中招考,逐步实现选调生工作与大学生村官工作并轨。

(3)扶持自主创业发展

建立健全党委政府引导、社会组织和企业扶持、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工作机制,鼓励和支持大学生村官自主创业。通过政府支持、社会募集等方式筹集大学生村官创业扶持资金,创新金融服务方式,为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提供借贷、担保、贴息、补助等支持。整合农业、科技、扶贫等有关部门的项目资源,发挥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智力优势,为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提供项目论证、技术指导和市场信息等服务。

鼓励和扶持大学生村官创办领办农民合作、科技推广、社会化服务等组织和实体。探索创新创业扶持模式,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参与扶持大学生村官创业,以大学生村官创业带动社会青年创业。鼓励创业有成的大学生村官进入企业经营管理者、致富项目带头人、新社会组织负责人队伍,逐步实现自主发展。

(4)引导另行择业

建立择优推介制度,引导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通过人力资源市场自主择业,省市两级应每年举办一次大学生村官专场招聘会。

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广泛宣传大学生村官优势和潜力,引导国有企业、金融机构、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等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工作人员。

在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优先聘用大学生村官,逐步提高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比例。除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和专业限制的岗位之外,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从大学生村官中招聘工作人员一般应达到当年招聘计划的一定比例。

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经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推荐,可转聘为街道社区工作人员、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或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工作人员。

(5)支持继续学习深造

鼓励大学生村官继续学习深造。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离岗大学生村官自主择业前可免费托管人事档案、免费参加一期职业培训,3年内继续享受大学生村官创业扶持、报考研究生加分等优惠政策。[2]

九、大学生村官重要文件

自2008年以来,中组部会同有关部委,先后出台了多个关于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政策性文件。

(1)中共中央组织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2008年4月10日)

(2)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的通知(2008年8月21日)

(3)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关于印发《关于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的通知(2009年4月7日)

(4)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林业局、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关于印发《关于做好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2010年5月10日)

(5)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的通知(2009年9月11日)

(6)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2012年7月29日)

十、大学生村官流动人数

《2015中国大学生村官发展报告》指出,截至2014年底,全国大学生村官累计流动24.8万人,其中进入公务员队伍9.2万人,占36.9%;自主创业1.8万人,占7.4%;另行择业13.6万人(包括进入事业单位7万人),占54.7%;考取研究生2300人,占1%。

③ 请知情人士,透露下,大学生做村官的要求及待遇(安徽境内)

按照中央组织部等部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组通字[2008]18号)和《关于下达2010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选聘名额的通知》(组通字[2010]22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省第三批选聘工作,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对象和条件

我省选聘第三批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为1319名(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省里将选聘名额分配到各省辖市(附后)。

选聘范围为30岁以下(1980年5月1日后出生)、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和2008、2009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党员本科生和研究生,重点选聘ZG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干部、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其中,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应为ZG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干部或受院(系)、校(含校直部门)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专科应届毕业生应为ZG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受到院(系)、校(含校直部门)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参加人事、共青团等部门组织的到农村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安徽基层计划”等活动期满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市、县(市、区)自行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可报名参加选聘。

选聘的基本条件是:(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2)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3)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4)身心健康。

二、大学生“村官”任职和政策待遇

大学生“村官”原则上回原籍所在县(市、区)的村任职,大学生“村官”不安排在其家庭所在村任职。大学生“村官”是ZG正式党员的,一般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ZG预备党员或非ZG党员的,一般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兼任村团组织书记或副书记职务。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的,党员预备期满转正后,可改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工作、表现优秀、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的,可通过推荐参加选举担任村“两委”成员。

大学生“村官”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在村任职工作期限一般为3年。工作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可继续聘任。不再续聘的,可自主择业。

大学生“村官”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比照本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给予工作和生活补贴,由县级财政部门按月统一打卡发放。其中,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分别按照每人每年1万元的标准承担补贴资金,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承担。同时,中央财政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安置费。

聘期满3年后,留村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的,任职期间继续享受大学生“村官”工作和生活补贴,同时可享受同级村干部补贴。期满留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须签订续聘合同。

(2)在村任职期间,以县(市、区)为单位,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直至聘期结束。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以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缴费,由县级财政承担。

(3)对大学生“村官”国家助学贷款和缴纳的学费,实行财政代偿和补偿政策。中央部委所属高校毕业的大学生“村官”国家助学贷款和学费,由中央财政代偿和补偿。地方所属高校毕业的大学生“村官”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由省财政承担。其中,对任期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的,任职满2年,代偿资助贷款本金的60%;任职满3年,代偿资助全部贷款余额和全部个人自付利息。地方所属高校毕业的大学生“村官”学费补偿办法另行制定。

(4)到2012年,中央机关和省级机关录用公务员,除部分特殊岗位外,均应从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考录。要注重从优秀大学生“村官”中招考党政机关公务员,并明确录用比例;乡镇机关补充公务员,要逐步提高从大学生“村官”中考录的比例。在村任职2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的,报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县及县以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每门笔试科目增加2分。乡镇基层事业单位有编制、工作需要的,可直接补充任职满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大学生“村官”。

(5)在村工作表现良好、连续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报考硕士研究生的,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的优惠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其社会保险关系可按有关规定转移、接续。

(7)大学生“村官”户口可留在现户籍所在地,或随高校派遣通知一起转至任职村所在县(市、区)。

三、选聘工作时间和程序

(一)网上报名(6月9日9∶00至6月19日16∶00)。

皖籍高校毕业生按照其原籍所在的省辖市,原则上实

行定向报名。外省籍的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意愿报考。每位毕业生限报一个省辖市。

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网址为:www.apta.gov.cn。报考人员登录网站后,签署“考录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资格审查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X413像素,大小为20-100kb)。在皖高校毕业生报名后,须到本校选聘工作办公室备案;省外高校毕业生应在网上报名后2日内,通过特快专递将学校党委组织部开具的证明信(加盖公章),寄达安徽省选聘工作办公室(省选聘办地址:合肥市庐阳区九狮桥路8号省委组织部电教大楼四楼农村组织处,邮编:230001)。

(二)资格初审(6月9日至6月21日)。

省选聘办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团省委、在皖高校分别负责报考人员资格初审,主要审查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定向报名,并在报名后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6月21日16: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6月22日16:00前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要求在网上缴纳40元笔试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行放弃。完成网上缴费后,于2010年6月30日至7月2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及时下载并打印《资格审查表》和准考证。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这部分报考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10年7月3日至7月5日,由报考人员到省人事考试院(地址:合肥市徽州大道与太湖路交口恒生阳光城8号写字楼四楼)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审核确认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家庭所在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家庭所在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三) 笔试(7月4日上午8∶30—11∶00)。

省里统一组织笔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部分内容合并为一张试卷,满分为150分。7月4日下午,少数民族毕业生将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民族事务委员会出具的证明材料送交省选聘办。笔试后,分省辖市按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其中,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成绩加3分。

(四)资格复审(8月3日)。

各省辖市根据政策规定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和信息,对参加面试人选的报考资格进行确认。面试入围人选应提供以下证件或材料:有效居民SFZ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从省人事考试网上打印)、党员证明信;非ZG党员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党委组织部或团委出具的学生干部、社团干部证明信或有关表彰的证书;“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安徽基层计划”等活动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和市、县(市、区)选聘的大学生“村官”,须提供主管部门的书面推荐材料或证明信。凡不符报考条件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并进行资格确认。

(五)面试(8月5日)。

面试工作在省选聘工作联席会议统一领导下,由各省辖市选聘工作联席会议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后,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六)体检(8月10日至8月11日)。

体检由各省辖市统一组织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七)公示(8月中下旬)。

省里根据考试和体检情况,研究确定聘用对象,并在安徽农组网、安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公示5天。

(八)培训上岗(8月底)。

以市为单位集中举办大学生“村官”岗前培训班。培训结束后,县级组织部门与大学生“村官”签订聘任协议书,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④ 2012河北村官招聘报名时间入口 报名人数名额统计

河北省2012年大学生村官选聘简章

一、选聘数量

2012年,全省选聘大学生村官6218名。其中,石家庄市555名,承德市320名,张家口市459名,秦皇岛市292名,唐山市667名,廊坊市419名,保定市798名,沧州市712名,衡水市659名,邢台市657名,邯郸市680名。

二、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为201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各市县先期选聘的在岗大学生村官、参加“三支一扶”活动和西部志愿者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也可以参加选聘。

三、选聘条件

(一)2012年应届毕业生的选聘条件

(1)全国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备授予学士以上学位条件。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2012年3月);非中共党员的硕士以上研究生和“211工程”院校毕业生也可以参加选聘。

(3)身体健康,适应农村工作需要。

(4)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处分。

(二)市、县先期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和西部志愿者的选聘条件

(1)市、县先期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必须是2010年3月及以前选聘,在大学生村官岗位工作,且2011年度考核档次称职及以上的,本人自愿,经原选聘单位推荐同意;“三支一扶”人员和西部志愿者必须服务期满。

(2)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学士以上学位。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2012年3月)。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3月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工作期间未受过处分。

四、选聘程序

1、网上报名

各类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均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按提示进行相关操作),分两次进行报名。

(1)3月8日—3月16日,与2012年选调生报名时间一致。报考选调生岗位且符合大学生村官岗位条件的考生,每人可以同时兼报一个设区市的大学生村官岗位。

既报考选调生又报考大学生村官的,不加收报名费。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班,不发放复习资料。

(2)6月20日—6月28日,应届硕士以上研究生和“211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登录河北人事考试网报名,下载填报《河北省2012年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登记表》,不参加统一笔试,直接进入各市的资格审查程序。报考选调生时已经兼报大学生村官岗位的,不再重复报名。

2、笔试

笔试时间:4月8日。与选调生考试时间一致。

笔试内容:与选调生考试内容一致,即《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满分各100分。市、县先期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和西部志愿者,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笔试考点:以市为单位设考点,具体考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3、资格审查(7月1日—7月30日)

应届硕士以上研究生和“211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携带《河北省2012年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登记表》(加盖印章)等有关证明材料,到报考市进行资格审查。其他报考大学生村官岗位的考生,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进入资格审查及审查相关事宜。

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办法:各市委组织部负责资格审查工作。以市为单位,按照分配名额优先审查和录用应届硕士以上研究生和“211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在此基础上,其余名额按1: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其他考生进入审查人员范围。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农村急需的涉农专业毕业生,优先选聘回原籍县任职的毕业生,优先选聘担任过学生干部的毕业生。

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要提供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市、县先期选聘的大学生村官要提供县级组织部门的证明材料。如出现审查不合格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各地审查工作于7月底前完成,暂时不能送达档案的考生,可先进入体检程序。报考大学生村官岗位的应届毕业生离校后,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要及时与所报考市的市委组织部联系,并提供新的联系通讯方式。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聘条件的,随时取消选聘资格。

4、体检(8月1日—8月3日)

体检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的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市委组织部按照全省统一要求进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之后再出现空额则不再递补。

5、公示(8月5日—8月11日)

各市委组织部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以适当方式对拟选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6、决定聘用(8月15日—8月31日)

各市委组织部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并分配到县(市、区),县(市、区)委组织部研究确定其任职村及职务。大学生村官不能分配到城市社区,要优先分配到2012年省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帮扶村,确保5000个帮扶村实现“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官”。聘用人员名单和任职村及职务等,各市报省委组织部备案。

7、岗前培训(9月15日前)

各市委组织部对选聘的大学生村官进行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

五、任职方向

选聘的大学生村官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或村党组织书记助理;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工作,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的,也可通过推荐参加选举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依据《河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可竞选村委会主任或村委会成员。

六、待遇和保障政策

新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比照当地2012年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总和确定工作补贴标准,按月发放,由中央和省市县财政负责。大学生村官工作津贴、生活补贴,与当地2012年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同等待遇,由县财政负责。

2、在村任职期间,参加养老保险,办理医疗、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3、符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规定、到村任职期满且连续3年考核为称职以上的,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余额,由国家代为偿还。

4、到村任职2年以上,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

5、当年到村任职服务期满,可报考省市县乡公务员定向招录。

6、聘期工作表现良好、考核称职,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8、到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任职的,户口可留在现户籍所在地,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七、管理及服务

1、大学生村官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不是公务员身份,工作管理及考核比照公务员的有关规定进行,由乡镇党委、政府负责;人事档案由县级组织部门管理或县级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村。工作期间,县级组织人事部门与大学生村官签订聘任合同,合同中明确各自遵守的条文。

2、大学生村官在村工作期限为3年。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报县(市、区)委组织部备案,作为续聘、奖惩、选拔干部、招录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研究生、选调生和代偿助学贷款的重要依据。当年考核不称职的,解除聘任合同。任职期满后,按照《河北省大学生村官续聘、解聘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续聘或自行择业,特别优秀的可提拔为乡镇党政领导干部。不再续聘的,引导和鼓励其就业、创业,择业前可免费参加一期职业培训。

3、乡镇党委、政府负责安排大学生村官的食宿及日常生活,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方便。大学生村官可安排住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

4、聘用期间,大学生村官必须工作在村,必须在任职村参加考核、发展入党,聘期内不得调整任职村。

八、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必须严肃选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311-87906200(省委组织部举报电话)

本《简章》由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1-87908490

附件:
1、河北省2012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联系方式
2、河北省2012年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表(供研究生和211毕业生用)
3、河北省2012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具体政策问答

已经结束啦

⑤ 2012年及以前选聘的在岗大学生村官什么意思

大学生村官工作是党中央着眼于造就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骨干力量、党政干部队伍后备人才和各行各业优秀人才的培养工程,具有重大战略意义。根据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2〕36号)和我省《关于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组通字〔2011〕5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实施意见》(组通字〔2013〕1号),现就2014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
全省共选聘大学生村官1700名左右。其中,面向国家985、211重点院校毕业生等择优选聘500名左右;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200名(附后)。各市所辖县(市、区)选聘指标由市根据实际进行分配(详见笔试后的各市通知)。
二、选聘方式
选聘工作采用择优选聘和公开选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择优选聘通过面试、驻村见习、考核、体检等方式确定人选;公开选聘采用笔试、面试、体检等方式确定人选。
三、选聘条件
选聘对象的基本条件是:(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二)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三)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四)身心健康。同时要具备以下条件:
1.27周岁以下(1986年4月24日以后出生),其中应届本科毕业生应为24周岁以下(1989年4月24日以后出生);
2.参加择优选聘的,须为国家“985”、“211”工程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其中,历届生须为2012、2013年毕业,且为中共党员。符合选调生条件(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担任1年以上学生干部)的在皖全日制一本院校应届毕业生也可报名参加择优选聘;
3.参加公开选聘的,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应为中共党员或学生干部或受到院(系)、校(含校直部门)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2012、2013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党员本科生和研究生,我省部分市、县(市、区)自行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以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期满人员,符合条件的可报名参加公开选聘。
四、大学生村官任职和聘期规定
大学生村官原则上回原籍所在县(市、区)的村任职,一般不安排在本人家庭所在村。
新聘大学生村官是中共正式党员的,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根据工作需要,可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委员或村团组织、妇联组织负责人等职务。
大学生村官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一个聘期为3年。任满1个聘期、考核称职的,可按照有关程序续聘;任满2个聘期、未担任村“两委”副职以上干部的,原则上不再续聘。不再续聘的,可自主择业。
五、选聘工作时间和程序
(一)网上报名(择优选聘报名时间:4月24日9:00至4月28日16:00;公开选聘报名时间:4月24日9:00至5月3日16:00)
皖籍高校毕业生按照其原籍所在的省辖市,原则上实行定向报名。外省籍的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意愿报考,每人限报一个省辖市。
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考人员登录网站后,仔细阅读“报考指南”,并签署“考录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资格审查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为20-100kb)。
报考择优选聘的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党员证明信及《就业推荐表》复印件。省外985、211高校毕业生在报名后及时将上述材料(应届的须提供身份证和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历届的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党员证明信复印件),传真至0551-62607693,0551-62609650,或在2日内通过特快专递寄达安徽省委组织部电教大楼四楼农村组织处(合肥市庐阳区九狮桥路8号,邮编:230001);在皖985、211高校毕业生须及时与本校选聘工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见相关网站),并按要求进行备案(应届毕业生报名后须及时电话告知本校选聘办;历届毕业生报名后,须及时将相关材料提供给本校选聘办);符合选调生条件的在皖全日制一本院校应届毕业生报名后,须及时向本校选聘办提供相关材料。
报考公开选聘的,在皖高校毕业生,须及时与本校选聘工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见相关网站),并按要求进行备案(应届毕业生报名后须及时电话告知本校选聘办;历届毕业生报名后,须及时将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党员证明信等提供给本校选聘办);省外高校毕业生,须向省选聘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提供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就业推荐表》、获奖证书、学校党委组织部开具的党员或学生干部证明信复印件;历届毕业生提供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信复印件),在报名后及时将上述材料传真至0551-62607693,0551-62609650,或在2日内通过特快专递寄达安徽省委组织部电教大楼四楼农村组织处(地址同上)。
(二)资格初审(择优选聘资格初审时间:4月24日至4月30日;公开选聘资格初审时间:4月24日至5月5日)
省选聘办和省教育厅、团省委、在皖高校分别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着重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等,并在报名后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择优选聘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4月30日16∶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公开选聘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5月5日16: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公开选聘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5月7日16:00前按要求在网上缴纳40元笔试考试费用(符合择优选聘条件、通过资格初审的毕业生不需网上缴费;未通过择优选聘资格初审的,且符合公开选聘条件的,如已改报公开选聘则需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视为自行放弃。缴费后于5月20日至22日下载并打印《资格审查表》和准考证。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这部分报考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5月23日至5月25日,由报考人员到省人事考试院(地址:合肥市徽州大道与太湖路交口恒生阳光城8号写字楼四楼)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审核确认手续。参照“公务员考试减免笔试费用”有关要求,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考试遴选
1.符合择优选聘条件的考生
(1)资格复审和确认(5月7日)。面试人员根据所报考市有关规定,携带《资格审查表》(从省人事考试网上打印,并提供给市选聘办)及有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其中,历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党员证明信原件及复印件等;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符合选调生条件的需提供学校党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材料。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能提供规定证件及逾期未办理确认手续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2)面试(5月9日)。面试由省里统一命题,各市分别组织实施。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市择优选聘数1:1.5的比例确定驻村见习对象。
(3)驻村见习(5月10日至6月10日)。驻村见习期间,由县(市、区)委组织部统一安排见习村,明确工作职责,提供工作和食宿条件。
(4)见习考核(6月12日前)。由市、县(市、区)委组织部对见习村官进行考核,全面了解他们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行、实际能力、个性特点及岗位适应性等。对考核合格、志愿到村工作的,由县(市、区)委组织部与考生签订意向协议书,并比照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发放1个月的见习补助。
2.符合公开选聘条件的考生
(1)笔试(5月24日上午8:30—11:00)。省里统一组织笔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部分内容合并为一张试卷,满分为150分。笔试后,分省辖市按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2)资格复审和确认(面试前2天)。
面试前2天,面试入围人员应携带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资格审查表》(从省人事考试网上打印,并提供给市选聘办)等到所报考的省辖市选聘办进行资格复审和确认,并根据各市公布的县(市、区)选聘指标,填报志愿任职地所在的县(市、区)。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能提供规定证件及逾期未办理确认手续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并进行资格确认。对于填报志愿相对较少的县(市、区),可由市选聘办征求考生意见后进行调剂。
(3)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由省里统一命题,各市分别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人际沟通、创新应变等能力,按县(市、区)分组进行。面试后, 根据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7月初)。体检由各省辖市统一组织进行,体检对象为驻村见习考核称职且与县(市、区)委组织部签订意向协议书的,以及通过公开选聘面试的毕业生。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由各市选聘办电话或短信通知,逾期未参加体检的,视为自行放弃。因自行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7月下旬)。各省辖市选聘工作联席会议研究上报本市拟聘用人员名单,省选聘工作联席会议研究确定聘用对象,并在安徽大学生村官园地、安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和安徽人事考试网上公示5天。
(六)培训上岗(8月上中旬)。
以省辖市为单位集中举办新聘大学生村官岗前培训班,具体培训时间和地点由各市选聘办通知。培训结束后,各市统一将大学生村官派送到县(市、区)。由县(市、区)委组织部与大学生村官签订聘任协议书,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上述时间安排如有变化,以省、市选聘办和相关网站的具体通知为准。
政策咨询电话(省选聘办):0551-62609192;考务咨询电话(省人事考试院):0551-63457903;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省选聘办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各省辖市及在皖高校选聘办联系电话见相关网站公告。
感觉这样的提问没有什么意义
建议看看书,查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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