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编导专业
❶ 湘潭大学有哪些专业
湘潭大学:2022年共有76个专业(83个专业类别)进行招生。湘潭大学创办于1958年,是由毛泽东同志亲自倡办、亲笔题写校名并亲切嘱托一定要办好的大学。

外国语言文学、力学、统计学、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数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 湖南省重点学科(19个) 济学、法学、公共管理、材料科学与工程、力学、机械工程、物理学、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环境 科学与工程、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哲学、中国史 湖南省优势特色重点学科(2个) 化学工程与技术、数学
❷ 湖南自考大专的院校有哪些自考广播电视编导本科有哪些科目呢
湖南文理学院、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湖南医药学院、怀化学院、湘南学院、湘潭大学、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长沙理工大学、长沙师范学院、长沙学院、中南大学、中南林业科技高校。
湖南农业大学、衡阳师范学院、湖南城市学院、湖南大学、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湖南工商大学、湖南科技大学、湖南科技学院、湖南农业大学、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湖南师范大学。

之上考试内容参考湖南师范大学广告学专业本科考试计划,每个学校即便同专业其考试内容依然存在差别,具体看教育考试院网最新技术专业计划为标准,仅作参考。
❸ 湘潭大学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学校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所指招生工作涵盖的主要类别有:普通高考招生、保送生招生、艺术类招生、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招生、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招生、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煤炭生产企业优秀青年单独招生、职高对口招生。
第三条 学校校名: 湘潭大学 ,学校地址:湖南省湘潭市,英文译名:Xiangtan University,邮政编码:411105,招生咨询热线:0731-58293275、58293451,传真:0731-58293452, 湘潭大学 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haosh.xtu.e.cn/,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第四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
第五条 学校座落在毛泽东同志的故乡、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湘潭市,是湖南省唯一的教育部共建大学、湖南省唯一一所没有经过大规模合并的老牌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首期入选高校,湖南省与国家国防科工局共建高校,全国首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湖南省首批招收留学生和国防生的高校。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以“三个有助于”为指导思想,即“有助于高等学校选拔人才”、“有助于中学实施素质教育”、“有助于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录取原则,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并培养其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学校成立 湘潭大学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并指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八条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为具体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组织招生工作改革的调查和科学研究;做好人才需求和培养的预测工作;全面系统地宣传学校的办学思想、办学条件、学科特点、专业内涵、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建设和发展情况;组织对部分类别考生的考核和实施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录取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招生计划管理部门根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等因素制定年度招生总计划,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条学校招生计划管理部门根据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总计划制定各专业招生计划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计划管理部门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招生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寄(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普通高考招生主管部门,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按照本科招生总计划的1%预留部分本科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执行学校统一的录取规定,主要投放到上线生源多、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第四章 招生工作人员
第十三条 学校选拔能模范遵守国家有关考试招生政策法规的教师和干部参加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四条 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招生政策法规和技术培训。参加招生录取的工作人员须无直系亲属参加当年当地的高考。
第五章 招生工作纪律
第十五条招生工作人员需签订《 湘潭大学 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责任承诺书》。
第十六条 招生工作部门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教育部及相关部门的有关纪律规定,确保考试招生公平公正。
第十七条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要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将录取工作的相关信息泄漏给非招生录取工作人员。
第六章 入学考试(考核)
第十八条 保送生和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参加文化课单独考试的高水平运动员由学校组织考核选拔,其考核办法和录取形式执行教育部、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其余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十九条 学校组织对河北、湖北、河南、安徽、山东、山西、广东艺术类考生的专业考试,具体要求以当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为准。湖南、北京、广西艺术类考生执行考生所在省(市)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 学校组织对高水平运动员的体育专项测试。具体要求以当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为准。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学校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内调阅考生档案,具体调档比例根据生源情况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的调档名单由学校根据考核情况向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主管部门提供。
第二十二条 学校依据高考成绩、考生志愿、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对非平行志愿省份,不设置学校志愿分数级差,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按照分数优先、兼顾综合素质的原则对进档考生安排录取专业。同等条件下,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对于享受生源地优惠政策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的考生投档到学校,按其高考实际分数和专业志愿安排专业,有优惠分者在高考文化总分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四条 有选考科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该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外语类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或对应专业语种,其他专业原则上限招英语语种考生,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六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除招生计划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学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且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八条 我校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省份,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在满足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必须取得我校发放的专业考试合格证,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专业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校考成绩×0.6×3.75+文化成绩×0.4)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我校投放了艺术类招生计划但未组织校考的省份,艺术类专业考生的录取办法执行生源所在省份的相关政策,如生源所在省份无明确规定,我校按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同等条件下,省级统考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九条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且其运动水平须经我校体育专项测试认定,文化考试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录取的有关要求。
第三十条保送生、贫困地区定向生、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生、煤炭企业优秀青年单独招生按国家和我校有关政策录取。
第三十一条 我校建立校长作为高校法人代表签发或授权签发录取通知书制度。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我校发放由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具印的录取通知书。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入学。
第三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具有学校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修满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则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并予以毕业注册。符合国家和学校有关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授予学士学位。
第八章 学费标准及帮困措施
第三十三条学校按湘价教[2012]44号文件实行学分制收费,按学年预收学费,具体标准见附表。
第三十四条学校构建了“奖、勤、贷、助、减、免、补、缓”等多项措施相互补充、覆盖全体学生的资助激励体系,不让任何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自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学校以往有关规定凡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规定为准。在实施过程中有修订的,修订内容自修订之日起生效。
❹ 湘潭大学艺术生录取分数线2022
湘潭大学2022年美术设计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北京:平行志愿投档分=统考成绩÷300×750×0.5+文化成绩×0.5。
湘潭大学(Xiangtan University),简称“湘大”,位于湖南省湘潭市,是毛泽东同志亲自倡办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 教育部与湖南省重点共建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入选“珠峰计划”、“111计划”、“英才计划”实施高校、国家应用数学中心、首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首批国家专利协同运用试点单位、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全国红色旅游创新发展研究基地、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等,是“一带一路”高校联盟、全球eroam联盟、全国红色文化战略联盟等成员。
❺ 湘潭大学有哪些好专业
一、湘潭大学王牌专业名单
1、2019年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家级+省级)
国家一流本科建设专业(19个):经济学、金融学、信息与计算科学、法学、行政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自动化、英语、汉语言文学、旅游管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物理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工程、中国共产党历史、档案学
湖南省一流本科建设专业(6个):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工程力学、统计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哲学、新闻学
2、特色专业
国家级特色专业(11个):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经济学、法学、行政管理、材料物理、化学、旅游管理、中国共产党历史、英语
湖南省特色专业(23个):经济学、金融学、法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行政管理、英语、旅游管理、材料物理、物理学、工程力学、材料成型与控制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工程、新闻学、中国共产党历史、图书馆学、哲学、历史学
3、其他重点专业
国家重点学科专业(3个):信息与计算科学、中国共产党历史、工程力学
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业(8个):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 、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工程、制药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
首批“卓越教育培养计划”专业(6个):电子信息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工程、采矿工程、法学
湖南省重点专业(15个):经济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法学、行政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计算科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汉语言文学、旅游管理、材料物理、金属材料工程、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
二、湘潭大学专业排名(按推荐人数排名)
以下是湘潭大学学长学姐实名推荐的比较好的专业,供大家参考。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推荐人数
1 法学 4.7 (599人)
2 经济学 4.4 (284人)
3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4.6 (255人)
4 金融学 4.4 (250人)
5 土木工程 4.5 (207人)
6 数学与应用数学 4.8 (165人)
7 信息与计算科学 4.9 (118人)
8 哲学 4.3 (116人)
9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6 (97人)
10 会计学 4.6 (91人)
三、湘潭大学简介
湘潭大学(Xiangtan University)简称“湘大”,是由教育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与湖南省共建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教育部与湖南省支持高水平大学和特色学科建设高校,湖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入选国家“111计划”、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首批国家应用数学中心、首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首批国家专利协同运用试点单位、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等。
学校设有23个学部,有1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国家重点学科,15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9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有专任教师1502人,有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37576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