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录取名单
㈠ 法学五院四系是哪些学校
“五院四系”是五所政法学院和四所大学法律系的简称,代表了独具中国特色的政法教育组织模式,在中国法学教育界有重要地位。“五院”是指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和西北政法大学;“四系”指的是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和吉林大学的法律系(现均已改为法学院)。
- 五院:
- 中国政法大学:位于北京,直属于教育部,是“211工程”“双一流”大学。法学为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法学进入A+档,位列全国第一。
- 华东政法大学:地处上海,主管部门为上海市。学校在2012年学科评估中,法学一级学科位列全国五强;2016年学科评估中,法学获评A级。
- 西南政法大学:位于重庆,是教育部和当地人民政府共同建设的政法类高校。在教育部学科评估中,法学一级学科入围A档学科。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位于湖北武汉,直属于教育部,是国家“211工程”高校和“双一流”建设高校。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其应用经济学和法学获评A-。
- 西北政法大学:坐落于陕西西安,是陕西省省属重点建设大学。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法学评级为B+。
- 四系:
- 北京大学法学院:是北京大学下属二级学院,中国历史最悠久的现代法律教育机构之一。2020年,在QS世界大学排名榜单中,其法学专业排在全球第23位,连续6年稳居大陆地区第1名。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新中国成立后首个正式的高等法律院校。在教育部多次学科评估排名中,均在全国法学学科中排名第一。
- 武汉大学法学院:源于1908年创办的湖北法政学堂,是全国首批获准在法学一级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2017年,其法学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名单。
- 吉林大学法学院:始于1948年,为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法学理论和刑法学为国家重点学科,在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中获A级评定。
㈡ 武汉大学十大博导名单
张祖勋、刘经南、宁津生、李德仁、陈俊勇、龚健雅。
韩德培(1911年2月——2009年5月29日),江苏如皋人,生前为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顾问;著名法学家、法学教育家,国际法研所名誉所长。
㈢ 宁立志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宁立志是武汉大学法学院的教授,同时也是博士生导师。以下是关于宁立志教授的详细信息:
- 教育背景:宁立志教授拥有法学博士学位。他自1981年起在武汉大学法律系学习,1988年获得硕士学位后留校任教,后在职攻读民商法博士研究生,并于2005年获得博士学位。
- 职务情况:
- 教学职务:宁立志教授在武汉大学法学院担任教授职位,并具备博士生导师资格。
- 行政职务:他在武汉大学担任多个重要职务,包括经济法研究所副所长、武汉大学知识产权高级研究中心副主任,以及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
- 学术贡献:作为武汉大学经济法博士点的创始人之一,宁立志教授在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造诣和广泛的认可度,是该领域的学术领军人物。
㈣ 武汉大学的博导是谁
1. 张祖勋,珞珈山上的著名学者,以其在博导岗位上的卓越贡献而备受尊敬。
2. 刘经南,在武汉大学担任博导期间,以其深厚的学术造诣引领学子们前行。
3. 宁津生,这位在武汉大学留下深刻足迹的博导,以其独特的教学风格和严谨的学术态度而广受赞誉。
4. 李德仁,武汉大学的博导,以其在学术领域的卓越成就和对学生细致入微的指导而著称。
5. 陈俊勇,在武汉大学担任博导期间,他以其深厚的专业知识和对学术的执着追求,培养了一批批优秀的学子。
6. 龚健雅,武汉大学的知名博导,以其在学术界的广泛影响和对学生深厚的关爱而备受尊敬。
7. 谭崇台(1920年6月-2017年12月9日),武汉大学的人文社科资深教授,著名的经济学家,他对待西方经济学的态度鲜明,主张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8. 韩德培(1911年2月——2009年5月29日),江苏如皋人,生前为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他不仅在国内外享有盛誉,更是法学教育和研究领域的巨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