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外国语大学图书馆开放时间
㈠ 北京外国语大学图书馆规章制度
北京外国语大学图书馆规章制度
一、入馆须知:所有进入图书馆者必须持有北京外国语大学一卡通,通过门禁系统验证入馆。对于外单位或无证读者,需持介绍信在馆办公室登记后方可入馆查阅资料。读者需保持文明礼貌,着装整洁,禁止穿背心、拖鞋入馆。图书馆内需保持安静,遵守秩序,禁止喧哗、高声谈笑和朗读。维护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杂物,禁止乱贴、乱涂。图书馆为重点防火单位,禁止在馆内吸烟和携带易燃、易爆品。读者需爱护书刊资料和设备,对污损、毁坏行为按规定赔偿。外借书刊需办理借阅手续。如有异常情况,应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有序退出。
二、图书借阅规则:借书时需出示校园一卡通,开架书库自行取书,使用代书板,未借书籍放回原位。借阅期限为一个月,到期需办理续借手续。所借图书需按时归还,寒暑假和法定节假日到期图书还书日期顺延,逾期按每天0.30元罚款。教学急用图书需在十天内归还。
三、期刊阅览规则:现刊和报纸不能外借,但可阅览和复印。需要复印的期刊和报纸需向柜台工作人员登记。中文过期期刊外借每次限2本,借期10天,可续借一次,到期必须归还。其他期刊阅览室和闭架书库中的过期期刊仅限阅览和复印,不能外借。
四、阅览室规则:图书馆内阅览室为学习、阅览公共场所,本校人员凭一卡通入内。外单位人员需持单位介绍信或证件在办公室办理临时借阅证。不得携带书包、塑料袋等进入室内,携带的图书刊必须归还室内。在书架上取书使用代书板,每次不超过两册,阅后归架。需要复印文献需先办理手续。
五、电子阅览室规则:电子阅览室为读者上网的场所,提供公共查询、数据库查询、网络资源利用、上网浏览、文件打印、视频点播和读者培训等服务。读者须持计费卡上机,办理地点为北外通卡务中心。读者自带U盘或移动硬盘需先由工作人员检查,无病毒方能上机操作。爱护设备,按操作规定,严禁私自改动系统设置。读者上网应浏览学术性强、健康向上、知识丰富、趣味性强的内容。发现浏览不健康内容将予以批评教育,严重者罚款50-100元。读者离开机器时应按规定程序关机。严禁将食品、饮料带入室内。
六、图书馆文献遗失、损坏、逾期的规定:对盗窃文献行为,将报请学校处理,并追回资料,无法追回按资料价十倍罚款。遗失文献需按同样版本实物赔偿,无法赔偿同样版本的,按具体情况赔偿现金。批点、划线、涂改、污损文献的行为按情节处理。撕毁文献,按原价五倍赔偿,通报批评。损坏的文献留在图书馆。
七、馆际互借制度:本馆读者需向有馆际互借关系的图书馆借书,办理相关手续。读者凭馆际借书证及本人有效证件在本馆办理借书手续。互借图书借期为一个月,不得续借。逾期或丢失图书需按本馆规定赔偿。办理国家图书馆馆际互借的读者仅需在图书馆信息咨询部注册,其他馆馆际互借需先登记、换证后自行借还书。
八、图书馆馆藏文献复制规定:复制文献必须遵守国家知识产权法,不允许整册和版权页复制,复制篇章不得超过全书的三分之一。学位论文仅限查阅,不得复制。图书馆提供免费下载电子资源,读者需严格遵守版权法规定。下载复制互联网信息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制定的《互联网信息管理办法》。图书馆不承担因用户原因造成的侵权责任。
九、图书馆存包柜使用规定:存包柜供读者无偿使用,读者需爱护公共设施,不得损毁。使用前阅读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存物后及时关闭柜门。不得存放易爆、易燃物品,现金及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存放物品需在当日闭馆前取走,不得过夜。一卡通、密码条仅一次有效,需再存请开新柜。柜门故障时,读者须配合工作人员解决并登记物品情况。本规定未尽事宜,图书馆拥有最终解释权。
(1)北京外国语大学图书馆开放时间扩展阅读
北京外国语大学图书馆建于1941年,前身为延安外国语学校图书馆。 图书馆由南馆和北馆组成,面积约一万平方米,内设阅览座位1000席。馆藏文献包括英、法、俄、德、西、日、阿等33个语种,文献总量约92万册,中外文期刊1200多种,各种音像资料8000多件,已初步形成了以语言、文学、文化为主要资料的馆藏特色。近年来,随着我校学科建设的发展,法律、外交、经济、新闻等方面的文献资料也在稳步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