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留苏教授
Ⅰ 高铭暄的人物经历
1928年(民国十七年)5月24日出生于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县鲜迭村,父亲在上海在特区法院担任书记官,年幼的高铭暄留在家乡跟着祖母生活。小学毕业后,高铭暄以优异的成绩进入温州瓯海中学(后改名为温州四中)读书。
1944年春季,高铭暄考入温州中学高中部。
1947年高中毕业后,由于父亲从事的是司法工作,因此在选择专业时,高铭暄的第一想法就是报考法律专业。由于优异成绩同时被浙江大学法学院、复旦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三所大学同时录取,考虑到父亲在杭州地方法院当推事,自己在杭州读书,能和父亲住在一起,最终选择了浙江大学法学院就读。
大学期间,浙江大学校长竺可桢从武汉大学请来了法律系主任李浩培教授,担任新组建的浙江大学法学院院长,李浩培先生讲授的刑法学引起高铭暄极大的学习兴趣,并感觉到刑法里面有学问很深,很大,下了决心好好学习。
1949年5月3日,杭州解放,高铭暄利用暑假参加了中共杭州市委组织的青年干部学校的学习,讲课的都是中共著名政治活动家,如谭启龙、张劲夫等。1949年9月由于浙江大学法学院被迫停办,法学院的学生只能转系或者参加地方工作。面临选择高铭暄决定继续学习法律,为了支持高铭暄,李浩培就把他举荐给了自己在东吴大学上学时的同学——北京大学法律系主任费青教授,费青教授是著名的国际法专家,是社会学家费孝通的哥哥,费青教授同意接收高铭暄。1949年9月16日,高铭暄告别父母北上,转学到北京大学法律系继续读书。
1951年7月,高铭暄从北京大学毕业时,正值新成立的中国人民大学要招收10名研究生。北京大学法律系领导在征求高铭暄的分配志愿时,他选择继续做一个刑法学研究生。师从前苏联著名刑法学家贝斯特洛娃教授、达玛亨教授、尼古拉耶夫教授和柯尔金教授,成为较早地系统学习和研究苏联刑法理论的中国青年学者。
1953年8月高铭暄研究生毕业后,留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教研室任教。
1954年到1979年期间,高铭暄先生参与了中国第一部刑法典的起草工作。
1956年5月,高铭暄被评为讲师。1980年5月被评为副教授,1983年5月,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晋升为教授。
1984年1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中国刑法学专业第一位博士研究生导师,从此结束了新中国不能自己培养刑法学博士的历史,同年,高铭暄获得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
1983年-1986年担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主任,1990年-2003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务委员会主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1985-2003年期间还担任第二、三、四届学科评议组成员暨法学组召集人、担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1999年-2009年担任国际刑法学会副主席兼中国分会主席。
2001年,高铭暄被评为“全国师德先进个人”。
2001年,为了提携后学,高铭暄不再担任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2003年,高铭暄也不再担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暨法学组召集人。
2005年被授予中国人民大学首批荣誉教授称号,2009年被授予中国人民大学首批荣誉一级教授称号。
高铭暄现任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名誉院长、特聘顾问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荣誉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国际刑法学协会副主席暨中国分会名誉主席。
Ⅱ 徐之明的人物经历
男,1964年9月出生、1981年由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考入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社会主义系国回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答1985年进入中国人民大学苏联东欧研究所攻读硕士研究生;1988年毕业留校任教、副教授。
在过去10余年间,共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合作出版著作10余部;主持国家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一个、参与8项、累计学术成果逾100万字。
Ⅲ 法学名家高铭暄:我是怎样喜欢上刑法学的
作者:高铭暄,现任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名誉院长、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荣誉一级教授,兼任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荣誉委员、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国际刑法学协会名誉副主席暨中国分会名誉主席。高铭暄是当代中国著名法学家和法学教育家,新中国刑法学的主要奠基者和开拓者,中国国际刑法研究开创者。
本文原载于《法学家茶座》第一辑
我从事刑法学教学和研究工作已逾半个世纪,但对我怎样喜欢上刑法学这门学科,我却从来没有形诸文字。
说来话长,童年在故乡(浙江省玉环县鲜迭村)上小学时,我就听人说我的父亲在上海做“官”,至于当的什么官,我并不知道。后来稍稍长大一些,才知道他是在上海特区地方法院当书记官。这件事给自己思想上多多少少打下了一点烙印,觉得自己是“法”门子弟,与“法”字天然有点联系。当然,那时对什么是“法”,我一无所知,不过感性上感觉得到:法院就像古代的衙门,是打官司的地方,打官司就得去法院。以后去温州读中学,从初中到高中,亲眼看到过法院门口挂的牌子,也看到过不少律师事务所的牌子,报纸上也有一些有关的报道,我的升学志愿就形成。我立志将来考大学要报考法律系。
1947年高中毕业时,我按自己的志愿去办,先后报考了南方的三所著名大学即浙江大学、复旦大学、武汉大学的法律系,有幸都被录取了。因为那时我的父亲在杭州工作,任杭州市地方法院推事(也即法官),我想借父亲的一点“光”,将来求职容易一些,同时也想图个生活方便,就选择了浙江大学法学院法律系就读。
当时浙江大学法学院院长是李浩培。李先生是被浙大校长竺可桢从武汉大学法律系系主任岗位上聘任过来的。李先生早年留学英国,是国内著名的国际法专家。说来也巧,我入学后第一学年的刑法总则课就是李先生讲授的。据李先生后来讲,当时没有聘请到刑法教授,他就亲自上阵,他一辈子也就讲过这一次刑法课。李先生的讲课分析细致、条理清晰、娓娓动听,对我产生了强烈的震撼,引起我极大的兴趣。我本来就对他仰慕,此时就更肃然起敬了。所有的课,我最喜欢听的是李先生讲的刑法课。刑法学的对象明确,体系完整,内容生动,逻辑严密,并且所见所闻与实际生活距离非常之近,听起来毫无枯燥之感。所以听了李先生讲的这门课之后,我就暗地下了决心:好好学习刑法这门课。当时模模糊糊地也意识到将来选择职业也许就在这一方面呢!
我上了大学之后,父亲有一次对我作了明确的表态:“我不管有什么困难,一定供给你到大学毕业。至于毕业以后,你是出洋留学,还是将来当大学教授,那就看你自己的了。”这段话给我留下难忘的印象。首先是激励我必须很好完成大学学业。这个强烈愿望在下述一件事上表现得尤为明显。1949年5月杭州解放,其后不久浙江大学法学院即被当时的省军管会文教部撤销(可能与废除旧“六法全书”有关吧),对此,李院长和我们广大同学都表示不能理解,但又无可奈何。同学们纷纷参加当时省里举办的人民干部学校,以便接受短期培训后去从事革命工作。但我坚持要完成大学学业。既然浙大法学院宣布撤销,我就在李浩培教授的帮助下,想方设法转到北京大学法律系继续就读。在解放后的北大,我接受了革命传统教育、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和法律专业教育,其中也听到了著名刑法学家蔡枢衡教授的刑法课和黄觉非教授的刑事政策课,进一步提高了我对刑法学的兴趣。
1950年,新中国第一所新型的正规的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宣告成立,该校聘请了大批苏联专家任教。这对我有很大的吸引力,令我心驰神往。当1951年7月我在北大毕业,法律系领导征求分配去向志愿时,我就毫不犹豫地提出愿意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当刑法研究生。法律系领导经过研究满足了我的志愿。这样,从1951年8月起我就被保送到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当了刑法研究生。在两年研究生学习期间,我先后接受贝斯特洛娃、达马亨、尼可拉耶夫、柯尔金四位前苏联专家的专业教育,对刑法学有了更全面、更系统、更深入的了解,研究的兴趣也越来越浓。这就为我的专业思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一再沉思,我已与刑法学结下不解之缘,今后我恐怕只有吃刑法学这碗“饭”了。果不其然,研究生毕业之后,我就被留校任教,而且一干就是50年。我已由一名青年变成老者,如今还在“老骥伏枥”。
回顾我走过的路程,可以用三句话来概括:一是父亲的叮咛激励我完成大学学业,我没有辜负他的遗愿;二是李浩培教授的讲课使我对刑法学产生浓厚的兴趣,决定了我的人生走向;三是三所大学(浙大、北大、人大)的教育奠定了我的专业基础,使我对母校哺育之恩永志不忘。就我自己来说,我只是有股傻劲而已,认准了刑法学,就执着地追求,专业思想自始至终没有动摇,既不想当官,也不想经商,就想做一名合格的教授。平凡如此者,也就没有资格再罗嗦什么了。
Ⅳ 中国人民大学,同济大学,苏州大学,究竟哪个更好
人大和同济吧,苏大实在有点弱,不过苏大挺有钱的,因为苏州就这大学是综合性的,财政上支持,苏州可是江苏第一富啊。人大的话,经济和法律都很强的。但个人认为综合实力,在北京就不用说了,人大与清华北大的差距是不言而喻的。它的地位和北师北航北外以及对外贸易大学相当。上海当然是能和北京相媲美的了。同济当然这些年是追不上复旦交大的了,同济的地位与上外上财华师大差不多多,也还不错了。目前上海的学校都分校区了,你在报名前去查查你报的研究生专业的那个校区在哪里,最好在市区。复旦的四大校区都在市区,交大的大部分学生都在郊区,同济也是,如果一不小心去郊区就悲剧了。另外,谁都知道清华北大复旦交大是国内最牛的四大校。但如果你对这两座大城市不是特别有追求的话,其一,你可以去华东五大校的其他三所:即除复旦交大外的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技大学,这三大校也是与复旦交大齐名的,地位还是很高的,都是省内第一,全国前十。其二,广州的环境也非常好的,只是广东福建广西以北的人去的少而已,但真不错。中山大学是整个华南的NO1,分数也比北京上海低呢,绝对好。而福建的厦门大学也不错。其三,如果你吃苦耐劳,可以考虑武汉大学,虽然武汉的大背景实在是有点折腾人,可是校园内绝对好的,武大名气也不错。
Ⅳ 朱从玖有什么背景关系
朱从玖 男 出生年月:1965年3月 籍贯:安徽省肥西人 学历:硕士
1981年至1985年 在 安徽财经大学(原安徽财贸学院)金融专业学习。
1988年: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硕士毕业;
1988年-1992年: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金融管理司工作;
1993年-1999年:在中国证监会工作,历任证监会办公室副主任;国务院证券委办公室副主任;深圳专员办事处专员;
1999年4月:任上海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
2000年9月:任上海证券交易所总经理。
2008年2月被免去上海证券交易所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职务。
2008年2月起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主席助理兼发行监管部主任。
2012年5月任浙江省副省长。
1988年,朱从玖研究生毕业后进入中国人民银行工作,遇到了人生中的“贵人”,时任央行副行长的刘鸿儒。
刘鸿儒同样出身贫寒,年轻时曾留学前苏联,是前苏联顶尖级货币银行专家阿特拉斯教授的得意弟子。刘鸿儒被称作中国资本[4.64 0.00%]市场奠基人,1992年担任中国证监会第一任主席。
一年后,刘将朱调入证监会,担任其秘书兼办公室副主任。同一年进入证监会办公室的,还有朱从玖的研究生同学张育军。
身为中国金融“教父”级人物,刘鸿儒门生众多,人脉广泛,退休后,刘鸿儒还成立了一个基金会,致力于公益事业,而朱从玖也以个人身份,参与恩师发起的公益活动。
Ⅵ 吴树青政治经济学资本主义部分视频网课哪个老师讲的好
吴树青政治经济学视频网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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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分为“资本主义部分”和“社会主义部分”两册。《政治经济学》“资本主义部分”主要论述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基本特征及其运动规律。
本教科书把列宁在20世纪初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对资本帝国主义的论述,概括在对垄断资本主义分析的最初一章中,以后各章即以当代资本主义为重点按逻辑展开,
分别论述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形式,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条件下私人垄断资本主义的发展,垄断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劳资关系及其调节,资本国际化,垄断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发达与不发达,最后以资本主义的历史过渡性作为结束。
在分析过程中,既注意坚持列宁关于帝国主义理论的基本精神,同时又着重分析列宁逝世以来当代资本主义的变化,力求把对当代资本主义新现象、新情况和新问题的分析提到理论的高度。
吴树青,1932年1月3日生,汉族,江苏省江阴市人,中共党员。北京大学教授,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理事长。
1952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生班学习,1955年毕业后留校工作。 历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
1985年后历任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教务长,副校长兼研究生院院长。1989年担任北京大学校长。1996年离任后, 任北京大学校务委员会名誉主任,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理事长。从1955年起,长期从事政治经济学的教学和研究。
主要著作有《政治经济学》,《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邓小平理论概论》,《中国宏观经济管理》,《邓小平理论与当代中国经济学》,《吴树青选集》等。担任第八届和 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主要社会兼职 有:中国老教授协会会长,北京经济学会会长,教育部“两课”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及教育部经济学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等。
吴树青历任北京大学校长、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教授,博士生指导教师,北京市经济学会、比较经济学会副会长。
1932年1月生于江苏省江阴县,1949年9月至1952年在浙江桐乡工作,1952年进入中国人民大学,为经济系政治经济学教研室研究生,1955年毕业后,留校工作,曾任副校长等职。
吴树青长期从事教学、研究工作,热情传播和钻研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及社会主义建设理论,曾讲授《资本论》、政治经济学、比较社会主义经济、前苏联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研究等课程。
并多次参加国家教委组织的教材、教学大纲的编写及政治理论课改革工作。近年来,除主管学校教学工作以外,他主要研究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理论,在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股份制、经济体制改革、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等重要问题上发表了自己的见解。
在研究股份制时,他对未经充分实践就把股份制作为大中型企业的发展方向的观点提出了质疑。
1986年,在全国宏观经济管理问题讨论会上,他发表《商品经济的一般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特殊》一文,不仅探讨了商品经济的共性,而且重新论述了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的个性,对传统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观点进行了反驳。
1987年,在中共中央十三大开幕之前,他即发表《谈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根据、性质和特征问题》,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问题进行了论述。
1988年,他应国家体改委的邀请,参与研究经济体制改革中期目标问题,他指出,经济体制改革的中期目标,不能从有计划商品经济的概念出发,而应当考虑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前期有计划商品经济可能达到的水平,考虑各种制约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的因素。
认为中国中期改革所应逼近的目标,是达到小康时期的有计划商品经济的模式,并分析了这一时期经济的主要特征,明确提出改革不能急于求成,不能搞高指标,必须充分考虑现实条件的制约。除此之外,在其他许多问题上,他都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如1979年,他发表了《按照客观经济规律办事》等等,1980年发表了《正确认识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等文。1981年之后,又陆续发表了《关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几个问题》、《正确认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战略目标》、《社会主义经济中的互助合作关系和等价交换关系》、《加快城市改革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关于增强企业活力的几个问题》等文。
1949年8月中共浙江省桐乡县委工作队员
1952年7月-1955年7月北京中国人民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生班学员
1955年7月-1989年8月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工作,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生院副院长、教务长、副校长
1989年8月-1996年8月北京大学校长
1986年8月至今北京大学教授、校务委员会名誉主任、教育基金会理事长
《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人民论坛》1995年第二期
《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人民日报》1996年9月12日
Ⅶ 徐之明是哪里人
徐之明,1964年复9月出生,中国人制民大学毕业,1988年毕业留校任教、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俄国历史、苏联政治、俄罗斯现状及政治学、先后讲授苏联政治、独联体研究、大国的兴亡以及苏联政治领袖研究等课程。
中文名
徐之明
国 籍
中国
出生日期
1964年9月
职 业
副教授
毕业院校
中国人民大学
主要成就
文都教育考研辅导班名师
Ⅷ 国内有哪些大学的哲学系比较出色各自有什么特点
1、北京大学
武大的哲学院规模庞大、师资力量雄厚,旗下有心理学系、国学院,根本不像是所谓的冷门院系。武大从其他地方聘请了很多业界高手过来,如程炼,homas M.Besch,Matthew Lutz,整体来说,武大的的哲学属于遍地开花型的,中哲(国学)、外哲(当代)格外突出,宗教、逻辑也都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