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生排名 » 中山大学江苏招生计划

中山大学江苏招生计划

发布时间: 2023-10-20 09:38:00

❶ 中山大学自主招生 中山大学自主招生简章2020

很多小伙伴问,关于中山大学自主招生 中山大学自主招生简章2020的相关问题,今天本站编辑就给大家整理了关于中山大学自主招生 中山大学自主招生简章2020全部问题,希望对你有帮助!
中山大学自主招生
可以的。
中山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教育部关于高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落实中山大学“德才兼备、领袖气质、家国情怀”的人才培养目标,2017年我校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一条 选拔对象及报名条件
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袭行潜质的优秀学生。申请学生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科技发明、文学创作、研究实践、才能禀枝卜赋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并取得标志性成果(须提供发明专利、公开发表论文、著作等证明材料)。
二、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省级赛区(联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省级赛区)、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须提供获奖证书)。
第二条 招生计划和专业
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按人文学科类(50名)、社会科学类(40名)、经济管理类(65名)、理科基础类(65名)、信息科学类(45名)、工程技术类(40名)、资源环境类(40名)、医药类(40名)等8个学科大类进行自主招生(详见附件)。
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及特长填报1-2个学科大类。
第三条 报名方法
一、网上报名
在自主招生报名系统(zzbm)注册并登录,按网上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下载打印申请表,经中学审核盖章、个人签名后扫描上传申请表,确认报考志愿。
二、报名时间
2017年3月21日-2017年3月31日
三、注意事项
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学生在上传申请材料(申请表、获奖证书、相关作品及证明材料)扫描件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完整、可读。若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我校不予受理。
第四条 选拔程序
一、初审
我校组织学科专家组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初审获得考核资格的学生按志愿优先的原则拟定考核大类。具体名单于4月下旬在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获得资格的学生须于5月22日15:00前通过报名平台确认考试,逾期不确认视为放弃。
二、考核
分人文学科类、社会科学类、经济管理类、理科基础类、信息科学类、工程技术类、资源环境类、医药类等8个学科大类进行考核,主要考查学生在相关学科大类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同时加强对学生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
考核分小组进行,由不少于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考核;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具体考核方案及安排另行通知。
时间:2017年6月10日-11日
地点: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南校园(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
三、入选资格学生名单确定和公示
各学科大类按考核成绩择优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
第五条 录取政策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学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按生源地省级招办(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所填专业志愿须在已认定学科大类中填报。根据入选资格学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学科大类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一、入选学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其所在省份模拟投档线以上,在已认定学科大类的前两个专业志愿中安排录取。
浙江省按其划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55分、上海市按其划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35分执行。
二、入选学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其所在省份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且不低于一本控制线,在已认定的学科大类中安排专业录取。
浙江省按其划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40分、上海市按其划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0分执行。
三、考核中超过80%的专家认定为“优秀”的入选学生,高考成绩可降至其所在省份一本控制线(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并在该学科大类中安排专业录取。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本控制线”按省级招办(考试院)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拍搭哗执行。
第六条 监督管理
一、我校招生领导机构为中山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自主招生专家委员会具体负责自主招生工作。
二、中学及学生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三、为保证自主招生的公平、公正、公开,初审合格名单、入选资格学生名单、录取名单分别在本校、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平台上公示。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学校网站、信函、电话、现场进行举报。
四、中山大学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加强监督检查。
附则
本简章由中山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于2017年3月6日审查通过,适用于中山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中山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若教育部及生源省份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招生
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锡昌堂一楼
拓展资料:
自主招生又称自主选拔,是高校选拔录取工作改革的重要环节。2003年,中国教育部开始推行自主招生,结束了此前高校只能在每年同一时间招考的历史。
2014年11月,根据国务院考试招生改革整体精神,2015年起,自主招生考试应将安排在全国统一高考后进行,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或将仍允许安排笔试环节。
通过高考自主招生笔试和面试之后,可以得到相应的高考降分政策,一般通过考试后招生学校会与其签订招生考试合同,签订合同后,一般可享受降低十分至几十分录取的优惠政策,另外还有专业选择方面的优惠,具体合同要与学校谈。
2015年起,所有试点高校自主招生考核统一安排在高考结束后、高考成绩公布前进行。笔试考试不得超过两门,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以防作弊。
参考资料: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自主招生
2020年中山大学图书情报专硕招生简章院校简介
中山大学资讯管理学院是全国最早开展图书情报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单位之一,也是华南及港澳地区唯一拥有图情档完整学科体系、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的教学单位。学院与国家图书馆、广州图书馆联合设立了硕士研究生培养基地。2012年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被评为广东省一级重点学科,2014年学院加入国际iSchool联盟,2016年加入国际图书馆协会联合会(IFLA)和国际档案协会(ICA)。中山大学MLIS资讯管理学院对图书情报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始终坚持“全球视野,信息精英”理念,致力于培养能够引领信息社会发展、具有国际化信息能力的高端人才。
招生人数
资讯管理学院2020年计划面向全国招收图书情报专业学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30名。
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遵纪守法,道德品行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年龄不限。
(3)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学历人员,或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
(4)境外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5)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已入校的学生将取消学籍。
(6) 非全日制招生专业方向只接受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报考,录取时须由我校、考生单位、考生签订三方定向就业协议。
报名程序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
(2)采取全国统一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照相、交费和验证)的报名方式。考生须于2019年10月10日-31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并在报名点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具体时间须查阅报名点公告)到报名点进行报考信息现场确认。中山大学报名点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的具体办法及要求将于报名工作开始前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
提前面试
提前面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面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等。
申请参加提前面试,该成绩有效期为1年。通过提前面试的申请人,只要2020年图书情报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达到国家A类分数线要求,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合格,即可获得当年图书情报专业硕士研究生拟录取资格,无需再参加复试。
初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图书情报专业硕士初试科目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和英语二。综合能力为全国联考科目,满分为200分;英语二为统考科目,满分为100分。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初试地点:考生在网报时按规定选择报考点。
初试时间:
2019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初试时间和地点若有变动,将在网报公告中公布,请考生网报时务必留意。
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面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等。没有参加或没有通过提前面试的考生,初试成绩如达到我校规定的复试要求,均须参加复试,并按复试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所有考生均需于复试期间在我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发布的《中山大学研究生体检异常受限招生专业目录》的相关规定执行。
录取
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提前面试结果或复试成绩,并结合考生申请材料真实性复查、政审以及体检结果,择优录取。
学习方式和学位证书
非全日制的学制3年。
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凡学完所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者,由中山大学颁发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图书情报专业硕士学位。
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费用
(1)学费按3年收取,初定为每人每年25000元,具体收费标准按广东省物价部门批复执行,并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逾期不交学费者,作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2)在学期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3)在学期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一切关系留原工作单位。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https://www.87dh.com/xl/

❷ 中山大学卓越人才计划是什么

中山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院校,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院校,由孙中山先生于1924年亲手创立,并亲笔题写校训“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2001年10月,原中山大学和和中山医科大学合并组建新的中山大学,进一步拓宽了学科结构,成为一所包括人文科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学、医学、药学、经济学和管理学等学科,设有32个学院、5个直属系和8家附属医院的综合性大学,是中国学术和文化在南方的重镇。

中山大学位于改革开放前沿的广东省,共有四个校区,坐落在珠江之畔、南海之滨,是莘莘学子陶冶情操、读书治学的胜地。

1.请问中山大学2010年招生计划及等级要求?

中山大学2010年计划招生8000人(含港澳台)。在江苏省招生计划为100人,与去年持平。对江苏省考生,我校录取时,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选测科目2A及以上,必测科目4C及以上,技术科目合格。艺术特长生、自主选拔录取考生的等级要求选测科目为2B及以上。

2.请问今年中山大学在江苏的招生政策与往年有何不同?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我校本着“以考生为本”的原则,控制投档比例,在考生专业服从调剂,档案符合录取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不退档。

我校今年取消了09年专业录取时采用的等级级差法,也即A+不再折算分数加入投档分。专业录取采用专业级差办法,级差分为2、1、1、1、1。安排专业时,原则上以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为准;在实际高考文化成绩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含政策性加分的考生。

3.请问今年在江苏有否投放新专业?有什么热门专业?

今年我校在江苏投放的专业除了传统的医学、经济、管理和文理基础学科等各类优势专业之外,文科还新增了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该专业主要培养国际化、现代化、战略性的人力资源管理专门人才,课程采用英文和双语教学,学生毕业后适合在各类工商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培训机构从事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工作,以及在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

仅就录取分数来看,近几年,我校在江苏投放的文科专业经济学、法学、外语类专业,理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物流管理、热能与动力工程等专业比较受到考生青睐,录取分数较高。

4.学生入校后能否转系或转专业?能否辅修双学位?

我校建立了完善的转专业制度,学生(除定向生之外)可于每年4月提出转专业申请。转专业对学科跨度并没有严苛的限定,但各专业可能对学生原所学专业的学习成绩有一定要求,还需要进行笔试和面试的考核等。学有余力的学生还可申请辅修或者修读双学位、双专业,修满足够学分并且通过考核后,可在毕业时同时获得两个专业的学士学位证书。

5.贵校对优秀学生有没有什么特殊的培养方案?

我校着重对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针对不同特点的学生提供各种选择学习的机会,构建了“中山大学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其中包括:①“逸仙班”,也即物理、化学、生物类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创新班,该班优秀本科毕业生可直接攻读博士学位;②基础学科基地班,发挥高水平产学研基地的育人功能,试点跨学科联合培养、“导师—研究生—优秀本科生”三位一体的全程导学制,培养研究型后备人才;③“博雅班”,着力培养一批有较强学术创新潜能、善于参与国际竞争,并有一定领导才能的社会科学类精英人才;④“博雅学院”,通过中国文明,全球视野,科技、经济、社会,人文基础与经典阅读四大类共同核心课程的教学打造文化底蕴深厚、知识广博的优秀人才。

新生入校后经过遴选可以进入以上培养计划学习。精英学生在此可以实现对自我的进一步超越。

6.贵校的毕业生就业情况如何?

在全国高校毕业生日趋严峻的就业形势下,我校就业率始终保持在高度稳定状态,2007-2009年我校本科生总体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每年继续攻读硕士研究生和出国留学深造的本科毕业生,占当年毕业生总数的30%以上。

就毕业生去向来看,世界500强的公司在华南地区设置的招聘宣讲活动一般都在我校举行,每年都有大量毕业生进入可口可乐、宝洁、中国石油、中国移动等覆盖IT、咨询、财经、高科技等各类企业。近半数毕业生在省级以上国家机关、中央驻粤直属单位、知名外企和民企、重点国企以及省级以上医院就业。

❸ 2022年中山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中山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逗缓源、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中山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山大学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章 学校基本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中山大学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0558


中山大学以统一代码(10558)进行招生。


第五条校址:


广东 省广州市(广州校区南校园、北校园、东校园)


广东省珠海市(珠海校区)


广东省深圳市(深圳校区)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硕士 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


第七条办学性质:教育部直属综合性重点大学,国家 “ 双一流 ”建设高校。


第八条办学历史和战略目标:中山大学由孙中山先生于1924年亲手创立。新时期中山大学的战略目标是扎根中国大地,为稳居国内高校第一方阵,建设 世界一流大学 的目标 努力 奋斗 !


第九条颁发学历学位 证书 :凡具有中山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修业期限内,取得规定的学分,达到 毕业 要求者,颁发中山态山大学毕业证 书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中山大学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中山大学本科招生 工作 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为学校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学 校招 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2022年学校计划面向全国各省(区、市)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7730人、华侨港澳台学生500人。


第十三条学校根据国家政策导向及学校办学情况,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各地生源数量和质量、选考科目和学校要求,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学校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在顺序 志愿 投档的批次,一般按照不超过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数的120%调档;在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一般按照不超过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数的105%调档。在平行志愿批次,已投档至中山大学的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均不退档。


第十六条学校调档时认可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20分。所有 高考 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安排不分省计划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


第十七条对已进档考生,学校按分数(投档成绩)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投档成绩相同且招生计划余额不足时,优先录取实际高考成绩高的考生,仍相同时则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同分排序进行录取,无同分排序规则的批次参照所在省(区、市)本科普通批次执行。学校在 内蒙古 自治区执行分数优先(分数清)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学校在全国大部分省(区、市)实施满足考生专业志愿的规则。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不予录取。


第十九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根据各省(区、市)要求进行公开征集,仍未完成的,调配到生源充足省(区、市)安排录取。


第二十条招生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除外语类专业,其他专业主要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一条录取时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哪闭》《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基本依据。若 新生 入学后体检不合格,按照《中山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条款执行。


第二十二条 民族 班、 新疆 协作计划、内地 西藏 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国家民委专项计划等的招生录取,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国家专项计划的招生录取,根据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强基计划 、综合评价、保送运动员、高水平运动队、 艺术 类音乐表演专业、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等招生录取,根据教育部、生源省份及中山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华侨港澳台联合招生、澳门保送生、澳门“四校联考”、招收香港中学文凭 考试 学生、本科 面试 招收台湾高中 毕业生 等招生录取,根据教育部及中山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学后,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按照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2022级新生 大一 在广州校区南校园集中培养,大一学年结束后进入高考录取专业所在院系的校区(园)培养。


第二十八条学校为学生提供多元化 成长 路径,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除 强基计划 、高水平运动队、保送录取运动员、艺术类专业外,学生在一至四年级均可申请转专业。


第二十九条学生住宿费、 学费 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其中,住宿费750-2200元/学年,学费5480-8000元/学年(音乐表演专业10000元/学年),具体请在各省公布的本科招生目录或登录中山大学信息公开网查询。


第三十条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设立“绿色通道”,承诺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中山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履行职能监督职责,纪检监察部门履行专责监督职责。中山大学招生工作接受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中山大学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适用于中山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解释。


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西北区524栋


邮编:510275


招生咨询电话:020-84036491


监察处检举控告电话:020-84115582


中山大学主页:www.sysu.e.cn


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sysu.e.cn


中大招生微信公众号:中大招生(sysuzs)

热点内容
我要上大学软件下载 发布:2025-05-10 14:44:47 浏览:711
美国正规大学名单 发布:2025-05-10 14:43:57 浏览:813
广东工业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 发布:2025-05-10 14:43:12 浏览:172
东南大学心理老师 发布:2025-05-10 14:38:18 浏览:15
中央大学钢琴专业 发布:2025-05-10 14:34:54 浏览:394
华东政法大学王迁博士生导师 发布:2025-05-10 14:19:06 浏览:247
鱼珠到大学城轮渡 发布:2025-05-10 14:13:58 浏览:668
西南石油大学博士生导师 发布:2025-05-10 14:10:04 浏览:491
沈阳建筑大学哪个研究生导师好 发布:2025-05-10 14:08:34 浏览:9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