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北经贸大学招生计划
1. 河北经贸大学怎么样~
学校全称:河北经贸大学
国标代码:11832
办学层次:本科,河北省属重点大学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主管单位:河北省教育厅
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 邮政编码050061
2020河北经贸大学收费标准:
1、学费说明: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学费待定专业的学费标准以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为准。根据河北省物价局的统一安排,我校为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高校,各专业学费总额按该专业学年收费标准换算为专业费和学分费。
学生正常(不含重新学习)完成规定主修专业毕业最低学分所缴纳的学费总额不高于实行学年制的学费总额(详见校财务处网站《河北经贸大学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专业费原则上按学年分次收取,学分费按学分计算。学生在每学年第一学期按学年制收费标准预交学费,学生结束学业或毕业时进行学费总清算,多退少补。
2、我校采用学分制收费按年度预收的模式收取学费,毕业前按照实际所修学分进行调整。每学年预收学费标准如下:
艺术类专业8000元/学年。
优势文科类专业5060元/学年,包括以下专业:
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法学类、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类(金融学、金融工程、投资学、保险学)、财政学类(财政学、税收学)。
中外合作办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18000元/学年,中外合作办学市场营销专业17000元/学年。
其他文科类专业4600元/学年,其他理科类专业4900元/学年(含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
3、住宿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有800元/学年和500元/学年两种,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2. 甘肃省的学生可以报考河北经贸大学吗
一、甘肃省的学生不能报考河北经贸大学。河北经贸大学不在甘肃省招生。
二、《河北经贸大学2016年省外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河北经贸大学是河北省重点建设的骨干大学,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兼有文学、理学、工学和艺术学的多学科财经类大学。
学校有10个省级重点学科和1个省级重点发展学科,其中“产业经济学”为河北省优秀重点学科;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1个硕士学位授权专业,10个专业硕士授权专业;57个本科专业。学校面向23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32000多名,继续教育学员17000余名。学校招生就业工作态势良好,本科一批、二批、三批录取分数均名列省内前茅,特别是本科二批文科录取分数线连续七年位于省内第一;学生就业率在96%以上。
3. 河北经贸大学是一个怎么样的学校有什么报考建议吗
河北经贸大学位于滹沱河畔,地处石家庄西部生态区滨水景观带,分为北、西、南三个校区,占地2800余亩,环境优美,被誉为“花园式”校园。虽然河北经贸既非985又非211,但该院校的财经类专业学科实力强硬,毕业生就业前景很不错,深受考生尤其是河北本省家长及考生的青睐。
五、河北经贸大学志愿报考建议
1、河北经贸大学财经类专业实力在河北省实力较强,比较值得喜欢会计、金融等专业的学生报考;
2、学校电子商务专业及公共管理类专业实力稍有逊色,日语专业就业率较低,这几个专业建议谨慎报考,计算机类专业,同等分数下也可以考虑其他专业,例如石家庄铁道大学的交通运输专业;
3、河北经贸大学的院校知名度在河北省的认可度尚可,但是在省外知名度一般,不想留在河北省工作的考生建议谨慎报考;
想在省内上学并且对金融感兴趣的可以考虑河北财经大学。
4. 河北经贸大学、专接本有什么专业
河北经贸大学专接本的专业有会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商务英语、英语、法学、汉语言文学。河北经贸大学是河北省重点建设的骨干大学,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兼有文学、理学、工学和艺术学的多学科财经类大学。
学校由河北财经学院、河北经贸学院、河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等合并组建而成,至今已有68年的办学历史。学校分北、南、西三个校区办学。其中南、西校区为独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座落于石家庄市西南高教区。
学校简介
学校现有15个本科学院、3个教学部(中心)以及研究生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独立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并设有经济研究所、社会管理德治与法治协同创新中心;
京津冀一体化发展协同创新中心、道德文化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区域绿色低碳发展研究院、雄安开发研究院、中东欧国际商务研修学院等40余个实体和非实体性研究机构。
以上内容参考:河北经贸大学官网——2017年河北经贸大学专接本招生计划
5. 2016年各院校会计专硕招生名单
目前,mpacc招生高校名单:
北京市 :中央财经大学、北京交通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与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联合培养)、北京理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工商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华北电力大学、中国石油大学
浙江:浙江财经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大学
江苏:南京大学、南京财经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江苏大学、河海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江苏科技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东南大学、苏州大学
上海:上海财经大学(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联合培养) 、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大学
广东: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深圳大学、广东财经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州大学
湖南:湖南大学、长沙理工大学、中南大学、湘潭大学
河南: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河南大学
山东:中国海洋大学、山东财经大学、山东农业大学、青岛理工大学、山东大学
福建:厦门大学(与厦门国家会计学院联合培养)、福州大学
湖北: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科大 湖北经济学院 中国地质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
天津:南开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天津大学、天津商业大学
陕西:西交大、长安大学、西安石油大学、西安理工、西安科技大学、西外、西安工大
四川:西南交通大学、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
重庆:重庆大学、重庆理工大学、西南大学
江西:江西财经大学、华东交通大学、江西理工大学
安徽:安徽财经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安徽工业大学
黑龙江:哈尔滨商大、东北林大、东北农大、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哈工大、齐齐哈尔大学
吉林:吉林大学、吉林财经大学、东北师范大学
辽宁:东北财经大学、东北大学、沈阳工业大学、大连理工大学、辽宁大学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大学
山西:山西财经大学
河北:河北经贸大学河北大学、燕山大学
新疆:新疆财经大学、石河子大学
甘肃:兰州商学院、兰州理工大学、兰州大学
云南:云南财经大学、云南民族大学、云南大学
广西:广西财经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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