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大學教授楊東簡歷
⑴ 楊東的代表性成果
論文類
《互聯網金融風險規制路徑》,載《中國法學》2015年第3期
《日本眾籌融資立法新動態及借鑒》,載《證券市場導報》2015-04-10刊,第二作者 《論我國股權眾籌監管的困局與出路--以<證券法>修改為背景》,載《中國政法大學學報》2015年第3期,第一作者 《互聯網金融的法律規制——基於信息工具的視角》 ,載《中國社會科學》2015第4期(《新華文摘》2015年第6期全文轉載) 《合理監管促進中國股權眾籌發展》,載《中國社會科學報》2015-03-04刊,第一作者
《中國式股權眾籌發展建議》,載《中國金融》第3期,第一作者 《高等教育投入立法的構想》,載《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學報》第1期,第二作者
《Consumer Protection and Reform of China』s Financial Law》,載《Hongkong Law Journal(SSCI收錄雜志)》/Vol 44, 2014,5。
《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亟需擴大證券概念》, 載《法制日報》2014年4月9日理論版。
《股權眾籌平台的運營模式及風險防範》,載《國家檢察官學院學報》2014年第4期。(第一作者)
《互聯網金融視閥下我國股權眾籌法律規制的完善》,載《貴州民族學院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4年第2期。(第一作者)
《股權眾籌是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的組成部分》,載《中國證券報》2014年3月31日。
《互聯網金融監管體制研究》,載《中國金融》2014年第4期。
《互聯網金融推動金融法體系變革》,載《中國社會科學報》2014年1月22日。
《我國反壟斷法實施以來壟斷協議規制情況分析》,載《中國物價》2013年第11期。
《金融服務統合法:金融法制發展的必然趨勢》, 載《中國社會科學報》2012年9月19日。
《中國會社における法定代表者の越権行為の位置づけに関する分析》,載【日】《國際商事法務》2013年第5期。
《資產運用契約をめぐる判例分析》,載【日】《New Business Law》2013年第3期。
《我國金融消費者保護統合立法體系的構建—以日本的立法經驗借鑒為視角》,載《社會科學》2013年第8期。
《論金融法的重構》,載《清華法學》2013年第4期。
《金融申訴專員制度之類型化研究》,載《法學評論》2013年第4期。
《香港金融糾紛解決機制的新發展及其對內地的啟示》,載《首都師范大學學報》2013年第3期。(第一作者)
《論我國證券糾紛解決機制的發展創新—證券申訴專員制度之構建》,載《比較法研究》2013年第3期。
《論金融服務統合法體系的構建——從投資者保護到金融消費者保護》,載《中國人民大學學報》2013年第3期。
《政府主導型金融申訴專員制度評介》,載《政法論壇》2013年第3期。
《日本金融ADR制度的創新及其對我國的借鑒》,載《法律科學》2013年第3期。
《市場型間接金融:集合投資計劃統合規制論》,載《中國法學》2013年第2期。
《互聯網信息服務市場支配地位的認定及法律調整》,載《政法論壇》2012年第1期。
《論金融衍生品消費者保護的統合法規制——高盛「欺詐門」事件的啟示》,載《比較法研究》2011年第 5 期。
《新經濟條件下相關市場界定的法律問題》,載《中國工商管理研究》2011年第7期。(第一作者)
《論金融危機與反壟斷執法、競爭政策之關系》,載《月旦財經法雜志》2010年第12期。(第一作者)
《投資法人制度的導入和投資者保護》(第一作者),載《證券市場導報》2010年第9期。
《後金融危機時代金融統合法研究》,載《法學雜志》2010年第7期。
《英國金融監管改革的新發展——以銀行業改革為中心》(第一作者),載《銀行家》2010年第7期。
《我國金融業統合監管體制的實現路徑分析》(第一作者),載《社會科學研究》2010年第6期。
《高盛「欺詐門」》,載《方圓法治》2010年第10期。
《日本反壟斷法的經驗及其對中國反壟斷法實施的借鑒價值和對策研究》(第二作者),載史際春主編《經濟法學評論》第九卷,2009年9月
《論次貸危機對金融控股公司法制的影響》(第一作者),《社會科學》2009年第9期
《論日本法中的股份交換和股份轉移制度》,載劉俊海主編《中國資本市場法治評論》第二期,2009年6月
《論金融法制的橫向規制趨勢—以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為中心》,載郭鋒主編《全球金融危機下的中國證券市場法治》,知識產權出版社2009年5月
《由「三菱麗陽收購璐彩特」案透析政府「救濟」策》、載《法制日報》2009年6月11日第8版
《日本金融機構何以能集體抗擊金融海嘯》、載《法制日報》2009年5月7日第8版
《論金融法制的橫向規制趨勢》,載《法學家》2009年第2期
《推動金融體制改革 提升金融體系安全性》,載《中國證券報》2009年4月22日
《傳導反壟斷法專業知識、培植我國市場競爭文化》,載《法制日報》2009年3月26日第8版
《對收購可能形成的壟斷,反壟斷法該出手!》,載《檢察日報》2009年3月30日
《依據合夥合同進行投資的法律規制研究——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中的集團投資計劃》,載王保樹主編《非公司企業法制的當代發展》,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9年版
《論災害對策立法》,載《法律適用》2008年第12期(中國人民大學報刊復印資料《憲法學行政法學》2009年第5期全文轉載)
《「富國強法」之路—2005年日本公司法制現代化改革評述》,載朱建榮主編《日本人是天生勤奮的嗎?—日本社會經濟發展的啟示》,世界知識出版社2008年10月
《論反壟斷法與行業監管法的協調關系》,載《法學家》2008年第1期(中國人民大學報刊復印資料《經濟法學勞動法學》2008年第3期全文轉載)
《論上市公司收購與公司社會責任》,載《法學雜志》2008年第3期
《一個投資者保護的無縫隙立法例——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中的集團投資計劃》,載王利明、祝幼一主編《 物權法與證券投資者權益保護》法律出版社2008年6月
《日本的災害對策體制及其對我國的啟示》,載《中州學刊》2008年第5期
《感受日本的災害對策體制》,載《法學家茶座》2008年4月總第22期
《2005年日本公司法制現代化的意義》,載《東北亞研究》2008年第一期
《中國企業並購法制的現狀與課題》載楊棟梁主編《東亞經濟發展與區域合作研究》天津人民出版社2004年
《試論依法減持國有股―兼議加入WTO後的我國的證券立法》,載中國社會科學研究會編《全球化下的中國與日本―海內外學者的多元思考―》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3年
[日]《中國典型並購判例分析》,載《NEW BUSINESS LAW》2008年第6期,總第882號
[日]《論中國新公司法證券法的並購制度改革》,載《青山法學論集》2008年3月
[日]《評析中國外資並購新法規》,載《東亞經濟研究》2008年1月第66卷第2號
[日]《中國國有股改革的最新動向和課題》,載《同志社法學》2007年11月
[日]《外資並購中國上市公司法律問題研究(上、中、下)》,載《國際商事法務》2004年3月。本論文獲得日本研究企業並購(M&A)領域最著名的雜志《Mergers and Acquisitions Report Review》的優秀論文獎(第四屆RECOF獎)
[日]《中國企業海外並購法律問題分析》,載《Mergers and Acquisitions Report Review》2005年9月
[日]《中國所有制度的變容研究》,載《一橋研究》第29卷第4號2004年12月
[日]《中國國有股的法律問題研究》,載《一橋研究》第28卷第3號2003年10月
著作類
《金融服務統合法論》,法律出版社2014年版.
《金融消費者保護統合法論》,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
[日]《中國的並購法制—制度運用和實證分析-》(獨著),中央經濟社2007年版
《最新日本公司法》(譯著、第二譯者),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經濟法概論(第二版)》(副主編),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
《實用經濟法案例(第2版)》(副主編),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7年版
卞耀武、胡煒總顧問·黃來紀、布井千博主編:《中日公司法比較研究》(參編),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2004年版
⑵ 楊東的簡介
楊東,男,漢族,浙江人。
法學博士、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金融法研究所、競爭法研究所、日本法研究所秘書長、中國人民大學金融創新與風險治理研究中心籌建負責人、互聯網與信息法律研究所執行所長。全國人大法工委、財經委「證券法」、「電子商務法」立法小組專家咨詢組和課題組成員。 中國人民銀行支付體系法律問題研究課題小組負責人。中國證券法研究會常務理事兼副秘書長。中國銀行法研究會、中國保險法研究會理事 。
持續獲得國家社科基金、教育部等多項課題,獲得學術獎勵近10項;中國「金融統合法」理論 、「市場型間接金融」理論和「眾籌金融」理論的創立者和提出者,為立法界、學術界以及政府和實務界所矚目。 是我國互聯網金融、移動金融、眾籌金融監管和法律研究、金融消費者保護研究、互聯網反壟斷問題研究的先驅者之一和旗幟性代表人物。 我國第一本眾籌著作《互聯網金融第三浪:眾籌崛起》 以及《贏在眾籌:實戰、風險、技巧》 的作者。
⑶ 星巴克拒收硬幣是怎麼回事
8月15日,一位博主在某短視頻平台發布視頻,稱在一家星巴克消費時,店員表示不收硬幣,視頻中,可以聽見一位店員稱,沒辦法收硬幣,理由是「一周才去存一次款」「硬幣沒法存」。
發布該視頻的博主還表示,發布的內容全程無剪輯,當時店裡無其他人排隊。此事隨即引發熱議,有網友認為,商家拒收硬幣「明顯是為了圖方便」,還有人質疑,此舉不符合人民幣管理條例。
對此,@星巴克中國 15日晚在給網友的評論中回應稱,在門店消費可選擇包括現金支付在內的多種支付方式,沒有拒收硬幣的規定,疫情期間更鼓勵顧客使用無接觸式的電子支付方式,對個別顧客的不佳體驗表示歉意,並已經第一時間向所有門店都明確重申了相關規定。
(3)人民大學教授楊東簡歷擴展閱讀:
相關法律條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第三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貨幣是人民幣。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收。所以,
無論是拒收硬幣還是拒收紙幣,都是涉嫌違反相關條例的。
中國人民大學金融科技與互聯網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楊東教授表示,「無現金化」本身合理合法,但是強制性不收現金是違反《中國人民銀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的,
在消費者交付現金時,商家有義務接受。商家可以鼓勵消費者使用第三方平台消費,但不能強迫。
⑷ 楊東的妻子
張蓮 內容簡介楊東和妻子張蓮離婚後獨自把女兒養大成人,女兒楊涵順利的考上了名牌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後來又上了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