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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投毒案

發布時間: 2021-02-18 05:24:56

A. 上海大學生投毒案,人死了,犯罪人要判什麼刑

4月19日,「警民直通車—上海」微博內容透露:今天,上海警方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內向上海市黃浦區容人民檢察院提請逮捕復旦大學「4·1」案犯罪嫌疑人林某。
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殺人罪在主觀上須有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後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 此案件中,如果沒有從輕減輕的法定情節,處無期徒刑或死刑(死緩)。

B. 大學生投毒事件原因

復旦投毒案:
林森浩與黃洋均為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2010級碩士研究生,分屬不同的專醫學專業。2010年屬8月起,林森浩入住復旦大學某宿舍樓421室。一年後,黃洋調入該寢室。之後,林因瑣事對黃不滿,逐漸懷恨在心。
2013年3月29日,林森浩在大學宿舍聽黃洋和其他同學調侃說愚人節即到,想做節目整人。
林森浩看到黃洋笑得很得意,便聯想起其他學校用毒整人的事件,便計劃投毒「整」黃洋,讓同學難受。
作案動機
最高法經復核確認:被告人林森浩與被害人黃洋分別系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2010級碩士研究生,同住一間宿舍。林森浩因日常瑣事對被害人黃洋不滿,決意採用投放毒物的方式加害黃洋。
毒物來源
2013年11月27日,在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的庭審中,林森浩表示,2013年3月31日他找同學呂鵬,准備向其要曾經做實驗時用過的N-二甲基亞硝胺。林森浩從呂鵬處拿到實驗室鑰匙到實驗室將裝有75毫升N-二甲基亞硝胺的葯瓶和一支已經吸了約2毫升N-二甲基亞硝胺的注射器帶走。
投毒劑量
檢方指控,林森浩將至少30毫升二甲基亞硝胺注入飲水機,超致人死亡劑量10倍以上。

C. 大學生向同學投毒是什麼心理呢

?最近復旦研究生遭室友投毒一事引起了網友的廣泛關注,其實近些年,大學生投毒事件發生的也不少,同學之間本應該友好和睦的相處,但是為什麼會發生這種同室操戈的事呢?投毒者又是什麼心理呢?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作為一路走來的同學,更應珍惜這份來之不易的感情,也應該為對方的成功和成績而感到高興。在人生的旅途上,少一些私利,多一份真情,少一些嫉妒,多一份包容,這才是教育的本質,才是為人的本質。 看到大學生投毒加害自己的同學,有些驚愕。究竟在投毒者自己的意識中,有多少是真心想加害同學的,有待進一步考察。而這種半開玩笑,帶著報復心裡弄假成真的現象,在大學校園裡面倒是不鮮見。 比如,女同學間因為一點小事發生摩擦。能夠記仇好幾天,彼此不說話;男生之間就更有可能升級為動手或惡作劇。這種「小氣」的大學生心理,實際可以窺探到其較為自私利己的心靈。 這一代大學生,大多是獨生子女,在中小學的學校教育中也是追求分數成績遠遠高於道德修養。在大學新生中,我們可以看到很幼稚的人際交流能力。在陌生環境中遇到挫折與不順心,很多人選擇的是逃避和不理性歸因,歸因於別人。而較少學會審視自己的欠缺。 對於某些不公正事件,某些大學生不能冷靜思考。我們近幾年的教育及家庭模式,培養的孩子是爭強好勝的多,怕吃虧或不能吃虧的多。我們的教育中有兩個顯著特色「包庇」和「佔有」。包庇,就是父母代勞,造成孩子的獨立性差,新環境遇困難挫折感強;佔有,就是從小父母教育孩子不能吃虧,佔有欲很強,不能分享,不懂協作,易生沖突。 如此教育模式下,在中小學時還是採用家長式的管理模式,所以問題不凸顯;到了大學「放羊」式的環境下,猶如進了小社會。各種問題都暴露出來,前些日子的大學生自殺等事件。跳樓的觸發事件並不大,但在學生自己的心目中卻影響劇烈。如果,在中小學教育中就多些人際交流,多些社會實踐體驗。也許會減少一些不必要的事件爆發。 狹隘的心態,源自於自我保護的初衷。但是過度自我保護,勢必導致人際關系不良,甚至導致觸犯法律釀成大錯。建議大學生朋友們,用開放的視角看待問題。面對不公正,以「小忍」來作處理問題的鋪墊。待冷靜下來,慢慢思考解決的方法。 作為大學生個體不妨給自己提個醒,告誡自己正是血氣方剛的年齡,做決定推遲三分鍾,不要心氣上來了,莽撞作出出格的事情害人害己。

D. 復旦大學投毒事件是怎麼回事

復旦醫學來院耳鼻喉方向研究生黃洋於自4月1日因嘔吐、發燒等原因入院,開始懷疑食物中毒,經檢查沒有結果,患者僅出現肝損傷,病情迅速惡化。4月9日,「師兄」號稱收到一條匿名簡訊,內容網上沒有公布,只說提醒了一種「周圍都在用」的毒物,校方遂報警。警方根據此匿名簡訊判定黃洋的室友林某有嫌疑,於10日晚將林某等三名嫌疑人帶走訊問,結果另外兩名被釋放回來,被放回來是人貌似有一名就是「師兄」,林某被扣留。15日黃洋不治身亡;19日警方對林某實施批捕,定為犯罪嫌疑人。而10日-今天,也就是20日,林某本人從未正面面對媒體,也未傳出自首,是否有拒不認罪或者刑訊逼供、騙供等都不明,20日新聞稱林某的律師也不能見到林某,林某母親始終不相信兒子會殺人,且有心臟病,網傳其出現輕生念頭。

黃洋和林某都是非常優秀的研究生,方向不同,沒有利益糾葛,不存在競爭關系,也沒有情感糾紛,官方給出的動機是日常瑣事不合。

目前,很多人對此動機難以信服,認為林不是真凶。

我看過林某微博之後也相信他不是真凶,貼三個截圖供分析:

丁香園病例截圖有點模糊,但是可以看出來2013.4.7的日期,以及下面腹部B超幾個字。

E. 復旦大學投毒案反映了當代大學生怎樣的價值觀

「前生回首今生緣,數載同窗情義堅。」同窗之誼從古代傳頌到現在,為何現在卻屢屢出現「同室操戈」的現象?最近的復旦大學投毒案引發熱議,有人說最可怕的不是毒葯,而是人心。本該是國之棟梁的天之驕子們,又是因為什麼走上了不歸路?
細細盤點近年來的在大學校園內發生的種種慘案,從1994年清華大學女生朱令鉈中毒事件,到1997年5月,北京大學發生全國第二起鉈投毒案件。再到2004年,雲南大學馬加爵連殺4名同學;同年,揚州大學「秋水仙鹼」投毒案,副教授投毒毒害上司;2007年6月,中國礦業大學發生3名大學生鉈中毒事件;2010年,四川大學曾世傑因被人嫌丑,殺1人,砍傷2人;再到最近的復旦大學黃洋案。
5月8日晚,「@人民日報」「你好,明天」欄目表達了對逝去生命的反思:「黃洋,年輕的生命戛然而止,令人扼腕。相同的痛惜,給逝去的生命,也給那個迷失的靈魂。該是何等的仇恨,怎樣的扭曲,才忍心對同窗下此毒手?教育的本質,不僅在知識的傳授,更在於心智的健全,人格的豐滿。從當年的朱令,到今天的黃洋,該反思的不僅是校園。因你,我們今夜難安。」
中國青少年心理衛生專業委員會副主任、華中師范大學心理學院教授鄭曉邊表示,一些大學生缺乏人際交往能力是連日來高校死傷事件頻頻出現的一個重要原因,這背後是長期以來相關教育的缺失。無論是學生自身還是學校、社會,都應該盡快亡羊補牢。此外,鄭曉邊建議,設置相應的服務機構,對大學生提供危機干預,及時為大學生提供心理疏導方面的幫助。
大學生投毒案真正該引發的是我們對當代大學生的思考,我們該看到事件與我們自身息息相關的一面。雖然近些年來對大學生心理問題的關注度日益增強,但遠遠沒有將大學生心理健康問題提到與學習成績同等的高度。學習,先學做人,再學做事,最後學做學問。但是由於社會等諸多壓力,幾乎所有的學校老師家長都把做學問放在了第一位,從而忽略了對學生人格的教育。大學校園中的爭執與碰撞的原因何在?在復旦大學投毒案發生後曾有一家雜志做過一次問卷調查,在大學中最容易引起摩擦的問題就是,同寢室的室友來自四面八方,生活習慣的不同和價值觀的差異。又因為當代大學生心理承受能力較差,遇到不滿、打擊容易偏激,說出過激的語言和作出過激的行為,導致了校園慘劇的發生。
如果要從黃洋案談中國教育的缺失,那大概不只是專業性的「關注大學生心理問題」。 一味地注重知識的填鴨,忽視對學生的人格教育,是中國整個教育機制的弊病。但是中國的教育機制改革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一場投毒案,一個鮮活生命的逝去,各大高校該思考的,該做到的應是把大學生心理教育融入到整個教育體系中去,而不是只是打著旗號,喊著口號,卻一無作為。而作為當代大學生的我們我們該思考的,能做到的就是,努力端正自身心態,充分認識生命的可貴。正所謂: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在與同學室友的交往中,要學會換位思考,要能看到自身的錯誤,不要一味的指責他人。
一場投毒案,不單單是給大學校園,而是給整個教育機制敲響了警鍾,重視學生的心理、人格教育刻不容緩。

F. 校園投毒案發生的多不多

您好!多和少是相對而言的。如果從嚴格的意義上看校園投毒案,應該說已經夠多了。
近20年來,我國發生過多起校園投毒案,除了朱令鉈中毒案外,1997年和2007年,又發生了兩起校園投毒致鉈中毒案。其中,清華女生朱令,終身致殘,而此案至今未破。
清華女生「鉈」中毒案
朱令鉈中毒事件是指中國北京清華大學1992級化學系女生朱令在1994年11月底出現鉈中毒症狀,最後得助於互聯網才得到確診和救治的事件。這是中國首次大規模利用互聯網進行國際遠程醫療的嘗試。由於本案歷時十多年一直未能偵破,此案引發媒體與網路的報道和外界的關注與討論。
朱令,清華大學物化2班學生,1973年出生在北京,1992年考入清華大學化學系物理化學和儀器分析專業。1994年冬和1995年春(約3月份)至少兩次攝入致死劑量重金屬鉈鹽;第二次中毒後昏迷多日,幾近植物人,1995年5月經對症治療後得救,但因為誤診時間過長、治療中的失誤,肌體受到嚴重損傷,並因輸血感染丙型肝炎,這個曾獲全國高校藝術表演獨奏組二等獎的清華大學的才女、北京市游泳二級運動員,因離奇的鉈中毒事件,導致她全身癱瘓、100%傷殘、大腦遲鈍。
鉈鹽無色無味溶於水,只要微量就可使人中毒,這種毒直接傷害人的神經系統。
北京大學「鉈」投毒案
1997年5月,北京大學發生全國第二起「鉈」投毒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曉龍很快被公安局扣押。
此案受害人江林、陸晨光,系北京大學化學系1994級的男生,犯罪嫌疑人王曉龍與江林同班不同寢室;與陸晨光同寢室不同班。王曉龍曾交待,過去江林與他關系好,後來卻不理他了,所以投毒。為實驗投毒量,他把陸晨光當做實驗對象,也投了毒。
王交待了投毒的一些情況後,醫院對兩名受害人及時用了解葯,方轉危為安。
中國礦業大學校園投毒案
2007年5月,中國礦業大學(徐州)學生常宇慶,因對幾名同學有意見,決定報復他們。他看到小說中主人公投鉈致人中毒的情節後,便決定模仿。常宇慶從網上搜索到銷售硝酸鉈的信息,假冒同學王某的名字多次與賣家聯系。
5月28日,賣家收到錢後,便把鉈製成230克硝酸鉈晶體,通過快遞公司給「王某」寄去,常宇慶借了王某的身份證取回硝酸鉈。
5月29日,常宇慶趁同學上課時,將兩勺硝酸鉈溶入礦泉水中,並使用注射器,分別向3名同學的茶杯中各注入2ml,致使他們中毒。發生鉈中毒後,3名中毒學生經過救治康復。
人際關系佔大學生心理咨詢「大頭」,專家指出——
「曬」和「爭」讓大學缺失溫情
1994年清華大學鉈中毒事件,如今復旦又現飲用水投毒事件。記者采訪上海師范大學心理咨詢與發展中心主任李正雲、原華東師范大學心理咨詢中心主任葉斌。兩位教授表示,人際關系是大學生心理咨詢中的「大頭」,極端個案只是極少數,但過度競爭、文化差異、生活習慣不同、缺乏包容等卻導致學生之間矛盾不斷。
室友相處 每學期都有學生求助
「老師,你能不能幫我跟輔導員說說讓我換個寢室?」「我是外地來的,我總感覺到他們聯合起來孤立我。」……每個學期,都會有學生因為這些問題來向心理老師求助。李正雲教授和葉斌教授分析,有四大原因導致大學生的寢室關系成為最微妙、最難以調和的關系之一。
第一是文化和生活習慣的沖突。高校和中學不同,學生來自五湖四海,也帶來各自的文化、生活習慣、行為、價值觀。一些學生互相之間缺乏包容別人生活習慣的大度,互相之間就容易產生矛盾。
第二是不分城鎮還是農村,不論南方還是北方,學生們都感覺到個人的獨立空間變小甚至沒有了。同時分工打掃衛生要麼不願意,要麼很勉強,這些看似細小的生活瑣事,卻很容易積累成矛盾。
第三,學業壓力。直研直博的名額競爭激烈,而成績的等第也會影響自己的未來,在關鍵時刻矛盾也容易激化。
第四,太計較,缺乏包容心。現在一些學生來咨詢時說起導致寢室關系惡化的原因,往往是一些非常細小的問題,在很多年長的人看來這些問題根本不值一提,然而一些年輕的學生卻會非常在意。
「曬」和「競爭」 讓大學少了溫情
為什麼常常是優秀學生發生意外?為什麼時不時有學生在競爭過程中發生惡性事件?這固然可能有學生的個人因素,往往不是單方面的錯誤。但是,綜觀現在大學校園甚至全社會,「競爭」和「曬」無處不在。
從幼兒園開始,家長就教育孩子不能輸給別人,有好機會自己要搶;中小學里,一些小學生在同學面前說自己天天看電視,但回到家就猛啃輔導書。這種競爭的文化同樣出現在高校。同時,現在獨生子女缺乏從小學習互相謙讓的機會也是原因之一。學校、家長們也忙於教孩子學習知識,卻忽視了引導孩子學會吃虧、學會包容。「曬」文化是近年來的一個新的趨勢,在學校里,往往是開朗活潑、樂於奔走、善於溝通和展示自我的學生最受歡迎,但是人群中還有大量安靜、內向性格的人。當前者在各種場合「暴曬」自己、享受自己快意的時候,即使無意傷害,卻也很容易無形中傷害到別人。
復旦投毒案,是目前影響最大的一起校園投毒案,指2013年4月上海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研究生黃洋遭他人投毒後死亡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林森浩是受害人黃洋的室友,投毒葯品為劇毒化學品N-二甲基亞硝胺。
2014年2月18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殺人罪被判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2015年1月8日,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終審維持原判:因故意殺人罪被判死刑。
2015年6月26日消息:已進入最高人民法院進行死刑復核階段的林森浩涉嫌投毒致人死亡案,也就是復旦投毒案,又現新進展。25日上午,林森浩重新委託的辯護律師謝通祥向最高法提交了7份申請。
2015年8月上旬,備受媒體關注的『復旦投毒案「再度引起熱議——被告人林森浩父親林父請求不核准並撤銷林森浩死刑,並與最高法法官為此見面了數個小時的消息引爆了輿論。
2015年12月9日,最高法已核准林森浩死刑。
2015年12月11日,林森浩因故意殺人罪被依法執行死刑。
謝謝閱讀!

G. 復旦室友涉嫌投毒事件具體是怎麼一回事

隨著經濟全球化的迅速發展,社會環境競爭日趨激烈,在推進和諧社會的建設中,良好的人際溝通能力已經成為現代社會衡量人才質量的重要參數之一。近年來,關於高校大學生群體由於人際溝通問題引發的心理問題也愈發嚴重,「復旦研究生黃洋疑遭室友飲水機投毒身亡」案件再一次引發了我們對高等教育體制的思考。
一、大學生人際溝通能力的重要性及現狀分析
人與環境的相互作用是在社會互動中不斷變化著的,大學生人際溝通能力也不斷隨之變化。溝通指將某一信息(或意思)傳遞給客體或對象,以期取得客體作出相應反應效果的過程,即信息交流。大學生的人際交往較以前相比,復雜性、廣泛性增大,各種心理需求也隨之擴大,人際溝通能力缺失對於大學生可能會造成精神上、心理上的巨大壓力,引發一系列心理問題,影響身心健康。
從1994年清華大學朱令鉈中毒案,到2004年雲南大學馬加爵案,揚州大學秋水仙鹼投毒事件,再到2007年中國礦業大學鉈鹽投毒案,到最近的復旦研究生投毒案、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因瑣事發生口角致一人死亡……這些案件無一不反映出大學生因人際溝通能力缺失引發的社會問題。今年1月,武漢長江工商學院新聞專業學生針對大學生寢室關系,在華中師范大學等12所高校做了問卷調查。結果顯示,僅43%的大學生對寢室關系表示滿意。調查發現,容易引發寢室矛盾的原因主要是性格、生活習慣以及溝通方式等方面存在差異。中國青少年心理衛生專業委員會副主任、華中師范大學心理學院教授鄭曉邊表示,一些大學生缺乏人際交往能力是近年來高校死傷事件頻頻出現的一個重要原因。
人際溝通是社會服務的基本要求,信息社會的溝通需要,事業成功的重要藝術,社會服務的必備素質,有利於充實自我,包裝自我,完善自我,服務自我,實現自我。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國際21世紀教育委員會》里提出,人際溝通的最終目的是學會共處。以上校園死傷事件的發生不是偶然的,人際關系處理不當,缺乏有效的理解和溝通,都是導致慘案發生的原因。馬加爵慘案的發生貧困不是直接的原因,與他人溝通不良導致精神孤獨,自我封閉以至於最後漠視個體生命的存在才是深層次原因。
二、影響大學生人際關系的因素
中國心理衛生協會一項調查顯示,40%的大學新生、50%的畢業生有不同的心理問題,人際交往、學習壓力、就業壓力、情感困境是四大主因。
所謂溝通的障礙,就是信息溝通不通暢,因為信息必須與接受者所知道的范圍相關聯,如此才可能使信息為接受者所了解。引起溝通障礙的因素有移情(同理心)、控製程度、自我表露、信任程度等其他因素,如生理、情緒、智力、社會、感覺與態度、目標以及性格因素。調查表明,在當前的大學生人際溝通過程中,明顯存在著社交迴避、社交焦慮、憤世嫉俗、自我中心等問題。在社交迴避與社交焦慮這個問題中,大學生特別是來自農村的大學生表現得比來自城市的大學生更加突出,原因是生活環境的不同、接受信息量的差異。溝通心理壓力增大,嫉妒心理的破壞效應也增加了人際溝通成本。所以,大學生的人際溝通障礙,信息不通暢是表象,根本原因還是一個深層次的心理問題。
相互作用分析理論將大學生人際關系的影響因素劃分為四個層次。從社會層面說,不同的文化環境、知識素養、價值觀念,都會影響人們在實踐中目標的確定和行為的選擇。在校園層面看來,大學生在人際認知上的偏差及處理人際關系技能的缺失是導致人際關系不和諧的內在根本原因。復旦投毒案中,學校主要偏重於對學生遵守紀律和制度方面的管理,而對於學生之間在人際關系方面出現的問題並不重視。在家庭層面看來,家庭教育方式不當和父母應激方式異常也會導致子女人際關系不良。在個體層面,個體的認知、情感、性格等主觀因素影響了個體對別人的認識。
三、建立有效溝通人際關系的理論方法及實踐意義.
相互作用分析(Translational.analysis,TA)作為一種人格理論與治療方法,從人格與心理治療的視角對人際交往進行了全新的解讀。伯恩認為,人格結構的PAC分析理論包括父母(parent)意識、成人(alt)意識、兒童(child)意識三部分,分別代表3種心理狀態:父母意識特徵(以權威和優越感為特徵)、成人意識特徵(以客觀和理智的行為為特徵)、兒童意識特徵(像嬰兒般沖動)。人們在相互交往中都要表現出某種人格特徵的某種心理狀態,通過按照對方期望作出反應,即可以建立友好的人際關系;然而交往中出乎對方期望,容易導致友好關系的中斷。由此可見,成人心理是解決問題的主要途徑。因此,其實踐意義有以下三點:
(一)完善人格,以成人心理處理人際交往問題是成功人際交往的重要條件。人格特質的完善是三種心理狀態的平衡。強化成人意識特徵的主導地位,在成人心理狀態的調節下,適時、合理地採用不同的心理狀態處理實際問題。
(二)自信、尊重是良好人際交往的基本前提。在自信的基礎上尊重他人,與他人在相互交往中進行良性互動,形成「雙贏」模式,有利於良好健康人際關系的形成。
(三)互補溝通是人際關系的目標途徑。不斷調整自己的心理狀態,以自我良好的成人意識特徵,輔助採用其他人格特徵,滿足他人的需求,互補互惠,促進有效溝通是良好人際關系形成的重要途徑,也是最終目標。
總之,TA理論可以幫助我們很好的了解自己的自我狀態和心理地位,從而在與人溝通時有意識的掌控自己的心理地位,達到有效靈活溝通的效果。這對人際交往實踐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大學生處理人際關系最根本的途徑就是善於運用人際溝通的技巧和方法。在當今人際關系廣泛的社會中,培養學生正確的交際觀和交際技巧,克服在人際溝通中遇到的困難和挫折,對於大學生心理健康成長有重要意義,為大學生盡快地融入社會,更好地工作和生活打下堅實基礎。

H. 中國有幾次高校投毒案

清華朱令案
徐州中國礦業大學投毒案
揚州大學副主任投毒正主任
北大才女 鉈殺 清華老公
復旦大學黃洋案
高智商但是人格殘缺,出來也是危害社會

I. 復旦大學投毒案

就醫學院的一個人嫉妒另一個,就在他水裡下毒,被毒的那個好像死了

J. 大學投毒案有哪些

復旦大學林森浩案
清華大學朱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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