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二孩提案
① 设立生育基金对丁克征税真能刺激生娃吗
生不生孩子、生几个孩子,似乎越来越不再是夫妻的家庭规划了。
这几天,先是河南省柘城县召开社会抚养费征收动员会,决定向三孩及以上家庭征收一年纯收入三倍的社会抚养费;福建省福州市一个街道将被催缴2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对象纳入“个人征信黑名单”。不管是为强化计划生育,还是为收取社会抚养费,其控制生育的政策用意显而易见。
再者,这笔基金如何征收?谁来征收?按照什么标准征收?哪一个机构负责管理?我们能不能信任其管理这笔注定十分庞大的基金?这些都是问题,且至少在目前看,很难有一个妥善的、大家都能信赖的办法。基金的管理从来都是一个大问题,也是一个难题。即便是目前已运行几十年、相对比较成熟的养老金,也难免出现一些引发争议之处,更不要说与计生部门业务有关联的一个新设基金了。若是弄成变相的收费,未免劳民伤财。
至于对丁克家庭征收“社会抚养税”的设想,纯粹是脑洞大开,甚至涉嫌侵犯公民合法权利,不值一哂。
其实,生与不生,说到底是夫妻的自由选择和家庭的专属权利。爸妈可以催催催,那毕竟是出于亲情,出于传宗接代的规训与文化,儿女们可以选择顺从,也可以选择软磨硬抗,但国家机器大可不必刚性介入。
这样讲,并不是说国家不能够提倡生育,而是说,国家也好,地方政府也罢,还是应该从政府治理层面着手,加强公共产品的供给,提高社会的便利程度,降低老百姓生娃养娃的成本,这样,生育意愿自然会提高,而不至于陷入“低生育陷阱”。
与收费相比,有关部门、专家是不是更应该将关注点放在奶粉、疫苗、上学难、上学贵、房价高等等“市井小事”上?须知,若这些“小事”解决不好,动不动就打收费的歪主意,则生育大计注定无解。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② 为何无法设立专门的“丁克税”
8月14日,媒来体刊发的题为《提高生自育率:新时代中国人口发展的新任务》的署名文章,建议设立生育基金制度,尽量实现二孩生育补贴的自我运转。
随后,又有媒体报道称,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核心成员胡继晔认为,未来不仅可以设立生育基金制度来鼓励生育,还要对丁克家庭征收“社会抚养税”。
对于丁克家庭,相关专家说,无法设立专门的“丁克税”,但可以从个税抵扣的部分实现对其“惩罚”或“不鼓励”。“如若丁克家庭没有抚养的小孩或老人,其抵扣就少,交的个税自然就比别人多;养孩子比较多的家庭,养孩子的费用通过抵扣后其交税就少。养老人多的家庭,其交税也应该少。”胡继晔表示,他的观点是一以贯之的,不是因为听到骂声才改口的。
在热议中,有网友提出,在治理相关问题时,不应该总将视线盯住百姓的口袋。
对此,专家解释,征收个人所得税已实施多年,对于不同抚养负担的家庭本就应该区别对待。不养孩子的比养孩子的多交点个税是正常的。个税法的修改草案也提出了“专项扣除”概念,包括教育支出。
来源: 红星新闻
③ 就业中的就业歧视
【就业歧视】
就业歧视是指没有法律上的合法目的和原因而基于种族、肤色、宗教、政治见解、民族、社会出身、性别、户籍、残障或身体健康状况、年龄、身高、语言等原因,采取区别对待、排斥或者给予优惠等任何违反平等权的措施侵害劳动者劳动权利的行为。
中国劳动者在就业的过程中碰到的主要歧视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城乡户籍就业歧视
在中国最为严重的歧视是现存的户籍制度,因为它关系着群体化的利益。主要包括:①歧视农村户口。农村劳动者在城市中就业广受不平等待遇。农民往往被称为“乡下人”,被“城市户口”拒之门外。②歧视外来人口。本城市的企业招工往往限定“本市户口优先”,或者有的用人单位要求应聘者必须具有本地户口。
2、 性别歧视
尽管目前在就业男女平等、保障妇女权益方面,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包括《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等,都强调了妇女享有和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但是就业领域内仍存在比较严重的性别歧视。
3、 年龄歧视
由于中国人口众多,就业结构出现年轻化的趋势,有的用人单位在招聘时规定了几近苛刻的年龄界限,将一大批年龄较大的求职者排斥在外,越来越多的企业在招聘员工时,将用人的年龄限定在35岁以下。
4、 身高歧视
身高是人为所不能控制的,多是由遗传因素决定。但有的用人单位往往喜欢招聘公告上对求职者的身高做出硬性规定,没有得到身高要求的,往往第一轮简历筛选就落选了。
当遭遇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寻求的救济途径有:
1. 举报投诉:通过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12333(人社局)、12351(中华全国总工会)热线等渠道,对就业歧视进行举报投诉。相关部门将采取谈话、对话、函询等方式,开展调查和调解,督促限期纠正。拒不接受约谈或拒不改正的,将被依法查处,并向社会曝光。
2.申请调解:通过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或在“掌上12333”软件上申请劳动者调解,申请相关部门介入并调解与用人单位间的矛盾纠纷。
3.司法救济: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可要求继续工作或直接赔偿;同时可针对用人单位的就业歧视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
④ 为什么要打孩子,打孩子好吗
中国政法大学田岚、何俊萍两位教授针对“家庭体罚子女现象”的调查显示,近2/3儿童曾经遭受过家庭暴力。在接受调查的498名大学生中,54%的人承认自己在中小学阶段经历过家长的体罚,高达被体罚总数的7 1.38%。体罚的形式以父母手打脚踹为最多,占到88%,借助工具,如棍棒、皮带、衣架等实施暴力的占1.6%。从体罚的种类看,辱骂占25.28%,罚跪占16.36%,罚站占13.38%,被父母逐出家门的占4.09%。心理学家指出,家长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滥用体罚会给孩子造成诸多心理问题。 ■家长不正确的教育方式使孩子郁闷 “滥用体罚会造成诸多心理问题。”北京慧源心理与教育研究中心主任肖峰指出,“儿童应该是无忧无虑的,但现在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的孩子过得并不开心。”最近上海电视台新闻频道和华东师范大学心理学系联手举办的调查结果发现,参加调查的孩子中竟然有78%感到不开心,因为父母责怪、训斥甚至动手打孩子而感到不开心的占到15%。 肖峰主任分析指出,家长不正确的教育方式成为孩子郁闷的“罪魁祸首”。每个孩子都有下列四种需要:首先就是父母的爱护和关怀,而不是父母的责怪和打骂;第二点,被他人接受,被他人尊重;第三点,得到别人的赞赏;第四点,在家里有地位。而滥用体罚会破坏孩子的这些心理需求。 心理学家研究发现:父亲经常打女儿,会造成女儿缺乏自尊、自爱和自信,在青春期容易出现早恋,还会使女儿数学成绩差;父亲经常打儿子,会造成儿子逆反心理,不愿服从社会规范,或者退缩、幼稚,缺少男子气;母亲经常打儿子,会造成儿子缺乏自信心、挫折感、多疑、没有安全感等。也就是说,打孩子不仅不能解决问题,还会造成新的心理问题。 ■滥用体罚会丧失惩戒效果 “滥用体罚会破坏父母和孩子的亲密感情。”肖峰说,“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是一种尊重平等和谐支持的关系。一旦滥用体罚,既会严重伤害孩子的自尊心,也会丧失父母在孩子心目中的威信,造成严重的亲子隔阂。”肖峰特别指出,体罚不但使孩子不再愿意与父母亲近,而且打多了,只会使父母子女之间在感情上产生隔阂,严重的甚至会对抗、对骂、对打。 肖峰认为,滥用体罚会丧失惩戒的效果。体罚作为一种最严厉的惩罚手段,如果滥用,父母动辄就是几板子或几巴掌。打孩子打惯了,习以为常了,孩子对打也就没有了惧怕。孩子一旦对打失去了惧怕。“打”作为一种最严厉的惩罚手段也就丧失了它的威慑力。这就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常听到有些孩子所咕哝的:“动不动就打,只会打”。美国的一项问卷调查显示,有40%的父母觉得打骂之后,孩子的表现还是一样。 ■滥用体罚不能真正让孩子明辨是非 国外有专家分析了自1938年以来体罚孩子的众多后果,跟踪分析了打屁股对孩子的短期和长期影响。她认为:通过打孩子屁股,你可以让孩子暂时听话,但问题是,孩子心里并不特别清楚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你应该让孩子从内心里懂得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而不是“如果我怎么怎么了,妈妈就会打屁屁……”否则,一旦家长不在身边,不存在打屁股的威胁了,孩子们就不会有分辨是非的主动性了。 滥用体罚还会使孩子学习错误的解决问题的方式。打孩子绝对不是什么好的教育方法,只会是对孩子的一种个性压抑,尤其是给孩子造成一种错觉:弱者要服从于强者,暴力可以解决问题,这是很糟糕的。孩子往往会从父母那里学会了“以暴制暴”,学会了“打人经验”,染上了暴力行为。日前,美国一个专家小组分析调查了过去60年有关“打屁股”的案例,得出这样一个结论:童年经常挨“屁板”的人们更容易滋生侵略性、反社会的行为,更容易虐待配偶和孩子。 无论是打还是使用别的方式处理或惩罚孩子的过失的意义,不是针对事件的结果,关键的是针对事件发生的原因和态度。批评、惩罚的根本目的与重点是让孩子思考事件的本身,而不是如何避免、减轻惩罚。当孩子对可能被惩罚的方式、轻重等考虑的越多,就越不关心事件本身的问题,从事件本身吸取的教训和经验越少!因为打骂只会使孩子不再在你的面前表现你不喜欢的行为,并非真的改正了,而躲到你背后,在你看不到的地方继续淘气,继续使坏;打骂只是让他学会了逃避被打,而没有学会什么是该,什么是不该的是非善恶。 肖峰主任肯定地说,家长期望完全通过打来教育孩子的做法,肯定是错误的。一味打,只会造成孩子种种不良的心态和心理偏差,决不能获得教育孩子的效果。 在中国,父母打孩子,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在采访现在的父母时发现:尽管有少数人不打孩子,但多数还是打的。如果你认为“不打不成才”,“打是亲,骂是爱,不打不骂是祸害”等观点是有道理的,如果你经常不能通过积极的鼓励,也不能通过讲道理让孩子遵守规则,那么你可能认为在以下情况下,父母或许可以通过“打”的方式,给孩子以威吓,使其改邪归正。 1.如果孩子喜欢触摸一些危险物,喜欢到一些不安全的场所,但由于孩子年龄太小,不能理解自己所作所为的严重性,或者理解了但管不住自己,家里人又没有足够时间看住孩子时。比如:有很多孩子喜欢拨弄电源插头、开水瓶、玩火等,如果不及时而有效地加以制止,将会发生不堪设想的后果。 2.当孩子某些作为、习惯、心理倾向,长大后有可能发展为违犯法律或不道德的行为时。比如:从家里偷过钱去买自己喜欢的东西;还有很多小男孩喜欢打人欺负比他弱的孩子,并以此为乐。 3.过于自私、自我中心倾向严重,心中丝毫没有他人的位置。 有些从小被宠惯了的孩子,从来不愿意与他人分享自己的东西,不懂得要关心他人,长此以往,进学校后很难与同学相处,走上社会后,无法适应社会。对于流露出这种倾向的孩子,父母要及时帮他们纠正。 4.父母或老师已多次提醒他有规则存在,但他仍然故意犯规时,或者犯规后还丝毫不认错,下次还想再犯时,可以打孩子。简单地说,屡教不改时,可以打他。 特别提醒:孩子不能乱打笔者虽然主张在有些情况下,可以打孩子,但也不是走向另外一个极端:残酷、虐待性地责打孩子,或者没头没脑地乱打一气,逮住哪里打哪里,不管是头部还是脸部。不要用任何工具如鞭子、拖鞋等,用手打屁股就可以了,绝不允许拍打孩子的头、眼睛和耳朵。在实施体罚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及时惩罚,不能倒算帐。要坚持随错随罚的原则,这样孩子所做的错事就能与惩罚带来的不愉快建立起联结。这样,他以后再做这些错事时,会立刻想到惩罚带来的不愉快体验。 2.讲明道理,告诉孩子下次应该怎么做。惩罚时,要告诉孩子为什么打他。打只能阻止错误行为再次出现,但它本身不能带来正确行为。只有孩子明白自己的错误以及造成的危害时,才不会再犯。由于孩子年龄小,即使这次真心说“下次不敢了”,但可能不知道下次应该如何做。因此,父母有必要对孩子进行正确的引导,告诉他正确的做法。而且,还要考虑到自己提出的做法是不是超出孩子的界限,给他的建议是否容易做到的,而不是孩子根本做不到的。 3.不要在外人面前打孩子。孩子尽管小,但有自己的脸面,尤其是在小伙伴面前,他是不甘落后的。一旦别人知道自己挨打了,稍大一点的孩子可能会像大人一样觉得这是奇耻大辱。 4.不能经常打孩子。俗语道:“常骂不惊,常打不怕。”孩子要是经常挨打,由于“久经沙场,千锤百炼”,就会变得“软硬不吃,刀枪不入”。记住,体罚绝对不是教育的主要手段。
⑤ 中国神童加入美籍当名校教授,拒绝回国发展,后来怎样
《茶馀客话》:“张南华詹事,今之谪仙也。天才敏捷,诗具宿慧,兴到成篇,脱口而出,妥帖停匀。”
天才从不缺少关注的目光,崭露头角的天才更甚。或许是由于方仲永“泯然众人矣”的历史悲剧,人们常常对少年天才的成长历程与人生走向颇为关注。从每年的高考状元到清华等高校的少年班,少年天才一直是社会的热门话题。
尹希在学术上的智慧与执着毋庸置疑,而面对是否回归祖国,贡献社会的质疑,我们更应该看到一个学术研究者的长远目光与魄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