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大學招生條件
『壹』 2022年蘇州大學招生章程
蘇州大學是江蘇省公辦全日制重點本科大學,是國家「211工程」、「2011計劃」入列高校、「雙一流」建設高校,共開設了132個本科招生專業,下面就由帶大家了解一下「蘇州大學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此文本僅供參考,歡迎閱讀。
蘇州大學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實施,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名稱:蘇州大學
學校地址:天賜庄校區坐落於江蘇省蘇州市十梓街1號;獨墅湖校區坐落於蘇州工業園區仁愛路199號;陽澄湖校區坐落於蘇州市相城區濟學路8號;未來校區坐落於蘇州市吳江區。
上級主管部門:江蘇省教育廳
辦學層次及類型:本科,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國家「211工程」、「2011計劃」入列高校、「雙一流」建設高校,是教育部和江蘇省人民政府共建、空陵國防科技工業局和江蘇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江蘇省屬重點綜合性大學。
第三條頒發證書: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蘇州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蘇州大學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蘇州大學設立招生委員會,確定本科招生工作的總體思路和目標,審議本科招生政策、計劃和錄取原則,討論決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為本科招生工作提供指導意見。招生委員會下設本科招生領導小組,根據招生委員會的授權負責制定招生章程、編制招生計劃、決定選拔測試方案、確定錄取標准、審核錄取結果等本科招生具體事項。
第六條招生就業處作為學校的常設工作機構,負責學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條學校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負責監督本科招生各項政策和規定的實施。
第三章 招生計劃、報名條件及錄取原則
第八條念虧配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組織下開展本校本科招生錄取工作。
第九條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於促進教育公平的決策部署,依據上級部門有關要求,綜合考慮國家經濟社會發展需要、自身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情況、各省生源情況等因素,經主管部門審核後,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年度招生計劃及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准。
學校預留計劃不超過本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主要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並嚴格按照從高分到低分順延錄取。
第十條學校部分本科專業按大類招生,考生填報高考志願時,將大類視作一個專業填報即可。按大類招收的新生,入學時在大類內不分專業,在完成大類基礎課程學習後,根據自身的專業發展目標、興趣特長等,參加大類的分流,進入大類中的具體專業學習。大類及其包含專業,經主管部門審核後在學校本科招生網公布。
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江蘇省學位委員會有關文件精神,學校部分本科專業開展雙學士學位復合型人才仔指培養試點,本科畢業並達到學校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可授予雙學士學位。雙學士學位只發放一本學位證書,所授兩個學位在證書中予以註明。項目管理辦法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項目簡介可查閱學校本科招生網。
第十一條報名條件
1.凡通過生源地省級招辦報名資格審查的考生,均可報考。
2.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對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執行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原衛生部《關於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的有關規定。除此以外,根據相關專業培養及就業的實際情況,報考材料類、化學工程與工藝專業者,要求無色盲、色弱。
3.高考外語語種要求: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學校的公共外語課程只開設英語課程。
納米材料與技術專業要求考生英語基礎扎實,以適應全英文教學環境;音樂表演專業、中外合作辦學項目部分課程以英文授課,要求考生有良好的英語基礎。
4.建築學、城鄉規劃、風景園林專業要求考生具有一定的美術基礎。
5.報考我校保送生、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運動隊等特殊類型的考生,經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無異議後方可報考並享受我校相應類型錄取政策。其中,保送錄取優秀運動員需經國家體育總局公示無異議。
6.在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招生,各專業的高考選考科目要求以生源地省級招辦公布為准,考生須符合所填報專業志願的高考選考科目要求;在其他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考生須符合所填報專業志願的科類要求。
第十二條錄取原則
1.學校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按照普通類、體育類和藝術類專業分類分批次錄取。高考綜合改革省份錄取時按照當地招生主管部門政策執行。
2.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考生報考情況,與省級招辦協商確定調閱考生檔案比例。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3.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願考生,若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徵集志願;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徵集志願。徵集後仍未完成的計劃經省級招委批准後調整至生源充足的其他省份。
4.符合高考照顧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加分後的總成績參與專業錄取排序。我校在江蘇省招生,執行江蘇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規定的照顧錄取政策;在其他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原則上認可各省級招辦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給予考生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按教育部相關規定,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不適用於不安排分省招生計劃的藝術類專業、高水平運動隊等招生項目。
5.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材料的使用辦法:在特殊類型招生中,作為報名資格審核的參考;在普通高考錄取中,當考生按同分排序規則比較後分數仍相同時,作為安排專業的參考。
6.普通類專業錄取方法:
⑴對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依據錄取排序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專業錄取,各專業志願之間不設分數級差。
⑵若生源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對於錄取規則另有規定,按其規定執行。其中,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⑶進檔考生的錄取排序成績使用生源地省級招辦提供的投檔成績(含小數部分)。
⑷進檔考生同分排序規則。考生的錄取排序成績相同時,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東、海南考生依次按數學、語文、外語成績從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則再依次按選考科目中第一高分科目、第二高分科目、第三高分科目的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河北、遼寧、江蘇、福建、湖北、湖南、廣東、重慶考生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數學兩科中的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其他省(直轄市、自治區)文史類考生依次按語文、數學、綜合科目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理工類考生依次按數學、語文、綜合科目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⑸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原則上只錄取填報有此類志願的考生。
7.體育教育專業,對進檔考生按生源地省級招辦提供的投檔成績(含小數部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8.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9.保送錄取優秀運動員、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保送生、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運動隊、美術與設計類、音樂類、播音與主持藝術、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等錄取辦法依據教育部、生源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規定和我校本年度相應招生簡章,以及因疫情防控公布的調整方案執行。
10.國家專項計劃考生、地方專項計劃考生、面向江蘇省部分地區的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計劃考生、南疆單列計劃考生、內地新疆高中班畢業生、內地西藏班畢業生、對口援疆計劃考生、少數民族預科班、少數民族預科班結業後轉入本科考生,按照教育部、生源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和學校有關招生工作規定進行錄取。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三條高考成績優異且錄取在有關專業的考生,入學後有機會選拔進入敬文書院、唐文治書院、巴斯德英才班學習。
第十四條錄取在未來科學與工程學院的考生,安排至未來校區就讀。未來校區地處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範區核心區域,圍繞「面向未來、面向國際、面向產業」的辦學定位,開設社會急需的高精尖專業,培養新工科復合型創新人才。其他新生,結合所屬學院(部)、書院的辦學地址等實際情況,分別安排至天賜庄校區、獨墅湖校區、陽澄湖校區就讀。
第十五條新生入學後,學校將嚴格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開展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和入學體檢復查。經復查發現有不符合錄取條件者,由學校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凡經查實有弄虛作假、騙取高考加分資格或錄取資格、冒名頂替入學等違規情況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不予學籍電子注冊,並報告有關部門倒查追責。
第十六條收費標准
1.學校根據經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准(蘇價費〔2014〕136號、蘇價費〔2017〕243號)收取學費,具體收費標准可在各省級招辦公布的招生計劃及學校財務處網站、本科招生網查閱。隨錄取通知書一起寄發的蘇州大學新生報到手冊也將告知各專業具體收費標准。
2.學生住宿由學校統一安排。學校根據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准(蘇價費〔2002〕369號、蘇財綜〔2002〕162號),住宿費為每人每年500元至1500元。未來校區住宿費如有變化,按學校報經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准執行。
第十七條符合要求的本科生在校期間可申請轉專業,具體按學校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學校設立以「扶持培育、獎勵優秀、勵志助學」為宗旨的評獎評優體系,形成了以獎學金、助學金、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勤工助學、減免學費、困難補助為主的「六位一體、聯動助學」立體保障機制,構建「發展型資助」體系,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賦能個人發展,激勵廣大學子成長成才。有關程序按國家、生源地相關主管部門和學校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學校本科招生網提供我校招生計劃、招生政策、學費標准、錄取規則、招生專業介紹等招生信息查詢。各省(直轄市、自治區)錄取工作結束後,學校將及時在本科招生網上公布錄取結果。
第二十條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
本科招生網址:
聯系電話:0512-67507943、67507949 傳真:0512-67507942
電子郵箱:zsb@ 咨詢QQ:800039119
微信公眾號:蘇大本科招生(sudazsb)
監督舉報電話:0512-67507343
第二十一條蘇州大學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任何以「蘇州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通過我校本科招生網向社會發布,對於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准。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並施行。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規定為准。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經學校審議通過,由蘇州大學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貳』 蘇州大學MBA2023年招生簡章
蘇州大學MBA2023年招生簡章已經發布,深空網根據蘇州大學官網發布的《蘇州大學2023年工商管理碩士(MBA)招生簡章》,整理了蘇州大學2023年MBA招生的相關信息,僅供大家參考。
一、院校介紹
蘇州大學東吳商學院(財經學院)創建於1984年,是經江蘇省人民政府批准,跡宴森由江蘇省財政廳參與直接投資建設的經濟管理類學院,也是蘇州大學建立最早的二級學院,目前擁有應用經濟與工商管理兩個一級學科博士點,金融學、大數據與金融科技、財政學、區域經濟學、企業管理、會計、運營與供應鏈管理、大數據與商務智能八個二級博士點,金融學、財政學、企業管理、區域經濟、產業經濟學、國際貿易、會計學、工商管理碩士(MBA)、會計專業碩士、金融專業碩士、稅務專業碩士與國際商務專業碩士十四個碩士點,具有從本科到碩士、博士各個層次的學位授予權,同時也是教祥則育部批準的蘇州地區唯一一所面向全國招收和培養工商管理碩士(MBA)的單位。工商管理碩士(MBA)是一種培養務實型高層次綜合管理人才的專業學位。蘇州大學MBA項目強調「注重綜合應用,培養創新能力」,目前擁有MBA在校生900多位,畢業生2000多位,師資隊伍雄厚,校園環境優美,地理位置優越,校友資源豐富,現在開始繼續面向全國招收工商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MBA),歡迎有志之士報考!
二、培養目標
發揮綜合大學的優勢,利用蘇州工業園跨國公司雲集的得天獨厚條件,通過提供精品課程體系和系統的專業訓練,為工商企業、金融部門和經濟管理部門培養掌握寬廣的現代管理技能,善於科學分析、判斷、決策、組織和領導,能競爭開拓,重職業操守的高層次、綜合型經營管理人才。
三、報名條件
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以上工作姿畝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後,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並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四、學制及招生人數
蘇州大學計劃招收非全日制工商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MBA)300人(具體以學校招生計劃發布為准);
學制3年,非全日制形式學習,第1-4學期為課程學習和企業實踐階段,授課時間安排在周六、周日,第5-6學期為論文撰寫和學位申請答辯階段。
蘇州大學MBA項目一貫秉行聘請國內外具有豐富MBA教學經驗的教師進行課堂講授以及國內外知名專家學者和企業界人士舉行專題講座,並推薦安排學員到蘇州工業園區等開發區一些跨國公司實習。
五、學歷學位
修完學校培養方案所規定的課程取得相應學分且通過畢業論文答辯者,可獲得國家教育部統一頒發的研究生畢業證書和碩士學位證書。
六、收費標准
培養費:¥40000.00/生·年
收費標准按物價部門最新核定為准。
七、入學考試
1、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
2、初試方式均為筆試,科目為:①199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②204英語二;
3、復試:1)政治理論(筆試,我校單獨命題),2)綜合(面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