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仇教授
A. 北京教授关于天宫的不良言论是什么 我还不知道呢!
王福重教授的深仇大恨:祈祷天宫一号发射失败(图)
王福重,1965年生,经济学家,1998年获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1999~2001年,在北京大学理论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进行研究工作。现任教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航国际贸易系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经济学基础理论、国际经济学和公共财政。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译著十余部。书斋笔耕之余,特别关注经济社会现象,担任《上海证券报》、《国企》等多家媒体的专栏主笔,香港凤凰卫视特约评论嘉宾,其评论风格清新,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是中国世界经济学学会理事,中国经济规律研究会理事。多次在凤凰卫视《一虎一席谈》做为嘉宾发表时事论点,其分析风格理性清晰,深受观众好评。《财经郎眼》最给力嘉宾,和郎咸平搭配,相得益彰。
今日是我国天宫一号成功发射的大喜日子,全国人民和海外学子都为这个好消息感到振奋。然而我从网上意外看到贵校王福重教授的一则微薄,题目赫然是“祈祷天宫一号发射失败”。
无论于情于理,任何一个有正义感有民族自豪感的中国人恐怕都无法理解,更无法接受王教授的这种辱华言论。王作为国家重点院校的一名教授,尤其应为人师表。古人云,师者,传道授业者。很难想象有这样的人做北航的老师,如何能教育出品学兼优的学生,恐怕只会给学生徒增困惑!
拿着这个纳税人的钱的王福重对国家有如此深仇大恨,网友认为他不适合站在讲台上教书育人。一所大学的声誉,往往需要几代人辛勤积累,但是却往往被少数害群之马毁于一旦。很遗憾的是,王福重扮演的恰恰就是这个害群之马的角色。他伤害的不只是海外学子的感情,不只是航天行业万千科研工作者的感情,不仅是亿万中国人的爱国之情,更伤害了北航这所著名大学在大家心目中的形象和声誉!更何况北航是靠中国人的血汗钱建设起来的一所培养中国的航空航天人才的、有重要地位的大学。
更进一步说,所以我郑重呼吁,贵校应当立即采取调查,一旦事实清楚,就应当将王福重这个害群之马清除出北航教师队伍,永不录用!这样的道德败坏分子,不配为人师表,不配在中国任何一所大学任教!网友呼吁向北航的校长信箱[email protected] 发信,表达自己的看法。让北航校方知道王福重的言论是触犯了众怒了。
网友醉花荣认为,王福重,任职北航,拿着纳税人的钱,祈祷天宫一号发射失败……这就好比解放军军官祈祷打败仗,铁道部人员祈祷出车祸,建筑商祈祷大楼倒塌一样。此等言论已经不是简单的渎职,而是职务犯罪。应该公诉王福重。
更有网友有时想飞指出,酒泉基地的建设曾有13位将军和400多位科研人员付出过生命。中国航天从无到有,从弱到强,从仿制到自主创新,从被拒绝任何技术出口,被拒绝参与国际空间站,到如今跃升全球航天前三甲,靠得是自力更生的航天精神。这些是成绩和进步,不容微博上公知精英们及他们的水军随意抹杀。
司马平邦质问王福重:你能解释为何诅咒天宫一号“发射失败”吗?你为何不直接诅咒给你工资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直接哏屁呢?据知天宫一号研究者许多来自北航,而你的学生许多也将加入航天事业;我虽预言中国航天将成为下一个被抹黑对像,但万万不敢想这抹黑几乎是从极内部开始的,您千万别再说自己是北航的了。
B. 如何客观评价北京大学法学院凌斌教授的学术水平
凌斌,北京大学教授、法学博士。2010年,北京大学仇皓然奖教金;2007年,北京大学优秀博士论文二等奖。
科研成果
编辑
论文:“界权成本问题”,《中外法学》,2010年第1期;
“村长的困惑”,《法律与政治评论》,2010年第1期
“改造我们的教学”,《中国大学教学》,2010年第1期;
“疑难案件中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法律与社会科学》,2009年第5卷;
“孝公难题的法治要义”,《法制与社会发展》2009年第四期;
“中国法学三十年:学科断代史的定量研究”,《开放时代》2009年第八期;
学术探讨(3张)
“中国法学三十年:主导作品和主导作者”,《法学》2009年第六期;
“走向开放的中国心智”,《读书》2009年第一期;
“中国人文社会科学三十年(1978-2007):一个引证研究”,《清华大学学报》2009年第一期;
“肥羊之争:产权界定的法学和经济学分析”,《中国法学》2008年第六期;
“形成和克服中国当代信用危机的市场机制”,《陕西师范大学学报》2008年第四期;
“现代危机与政治实践:托克维尔的历史救赎”,《北大法律评论》2008年第二期;
“革新法治的孝公难题”,《法制与社会发展》2008年第三期;
“法律与自由——《沙堡监狱》与《阿甘正传》的一个法哲学思考”,《清华法学》2008年第三期;
“思想实验与法学研究”,《法学》2008年第一期;
“商鞅战秋菊:法治转型的一个思想实验”,《北大学报》2007年第五期;
“法治的两条道路”,《中外法学》,2007年第一期;
“寻求和谐法治——当代中国法治的反思与探索”,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学位论文,2005年;
“中国主流法学引证的统计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04年第三期;
“立法与法治:一个职业主义视角”,《北大法律评论》,2004年第六辑第二期;
“普法、法盲与法治”,《法治与社会发展》,2004年第二期;
“法学翻译批评的病理学进路”,《清华法学》,2003年第四辑;
“南街村:改变中的‘乡土社会’”,《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2000年秋季卷;
“作为技术的意识形态——以南街村为例”,北京大学法学院学士毕业论文,2000年
评论:
“德先生、赛先生与蜜思劳:解读贺卫方的‘上书’——以孙志刚案为契机”,《法律书评》,2004年第二期;
“评《运送正义的方式》”,《中国学术》,2003年第四辑;
“洞悉法律的多维视角——读波斯纳《法律理论的前沿》”,《法律书评》,2003年第一期;
“洞穴里的微光——读波斯纳《性与理性》”,《清华法学》,2003年第二辑;“评《超越法律》”,《中国学术》,2002年第一期